第二十九章 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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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说要教她,当真就十分严格起来了,以老师自居了。
于兰的资质估计是不行,协调性也一样。于是腿法错了,步子也不对了,出拳方式也是错的。
“腿部踢出去的力道软绵绵的,不行!”
“你这个步子,跟我的一样吗?错了!”
“你的背要直……”
……
一连串质疑下来。
于兰:“……”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为什么脑抽了要去学武?我根本不是这块材料!满脑子弹幕飘过。
不过半个时辰,于兰的腿肚子打颤,额头上也沁出了汗珠。
“要不,先休息一下。明日再练?”武松也意识到了自己好像有些过于严厉了。
但关键是,她这般的资质,很明显是一个废柴,走不了江湖的!
出于不忍打击的心理,他没有直言。
于兰约莫也是明白的,这短时间想速成也太不容易了。
还不如,她拼命喝空间的水,天天练举石头,把自己举成一个女大力士。
想到这里,她也不在纠结自己不是练武奇才的事儿了。
“好啊!就先到这儿吧!”
她感觉浑身黏糊糊的,特别想要洗澡。
“我去帮你烧些热水!”武松也发现了这一点儿:“你先休息一下!”
说完,他倒是自己跑去厨房了。
于兰脸色一红。
“那,那我去帮哥哥收拾屋子!”转身也去隔壁的房间,把张青孙二娘住的房间重新整理一下。
他们家其实有三个房间,但有一个太小了,不适合居住,就留着储存东西了。
等到她把东西收拾完,这边热水也烧好了。
她去洗了澡,出来发现武松人不在。
其实这会儿,找了一圈,发现,他站在门口。
“哥哥,你站在风口处做什么?”这会儿天还冷着呢,她还想屋子里烧些炭火,他倒好直接去吹风。
“快回屋子里,我帮你烧热水!”
于兰催促着他进去。
武松动了动唇瓣,不好跟她说,他是故意待在这儿吹冷风清醒清醒脑袋。
随后对她道:“不用,一会儿我自己烧,你去睡吧!”
于兰虽然精神上不是很困,但身体确实有些腰酸背痛的。
见他这么说,也没有过多坚持。
……
翌日一早,她做了红薯粥和鸡蛋卷,喊他起来吃了早饭。
随后开始熬制红薯麦芽糖,经过一个晚上,已经完成了糖化。
现在需得过滤,再用大火熬制,开始时火要猛烈,做到随熬随动,到后面渐渐地减少火力,熬制到十分粘稠时,方可挺火,随后找来了容器将红薯麦芽糖盛了起来。
她制作了整整五罐,给武松尝了一下。
他虽然不大爱吃糖,却也说不错。
麦芽糖很是香甜,还有滋润止咳的功效。
她想着一罐送给玉翠姐姐,一罐送给孟干娘,再有一罐就送入到老爷夫人。
剩下两罐留给自己,慢慢吃。
这宋朝,糖也不算是什么特别稀罕的物,尤其是对于富人而言。
少爷小姐他们打小也有买些芝麻糖、锤子糖解解馋的。
随后武松问她:“今天还要做些什么?”
于兰笑眯眯的摇了摇头:“今天我不做什么?哥哥可否带我出去逛一逛?”
她想去快活林逛一逛,那地方算是孟州城里头最繁华的地方,上一次和玉翠出来,她都没去过,也不知道人家酒肆怎么开的?
武松想她年纪也不大,一向被拘在府里头,都鲜少出来玩过。
于是便痛快了答应了下来。
她带着他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倒也没有引起什么轰动,大街上也有些女子走动,开店铺的也有老板娘。
这个时候,理学虽然已经有了,但不是主流观念,而且朱熹没有出生,他的很多学说还没有后世被宣扬开来,远没有后世的发展,所以对于女子虽然也有束缚,但相较而言,要少很多。
于兰和武松两个人一路走来,看到了鱼市、肉市,金银铺、彩帛铺还有果子铺、珠子铺。
于兰各个店铺都逛了一遍,最后买了一些果子,路过珠子铺,武松以为她看中了珠宝,想帮她买,被于兰断然拒绝了,她没忘了,他上回给的珠宝,现在还在空间里头待着呢。
到了快活林里头,两边的酒楼、饭店、香药铺和其他店铺,相互交错,当真是满目琳琅,令人目不暇接。
于兰问武松,“这里头生意最好的是哪一家啊?”
武松指了指前面一家酒楼。
“走,哥哥,我带你去喝酒去!”
她走在了前边,武松嘴角微杨,还带他喝酒呢,明明昨晚跟个管家婆一样。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会儿找个地方歇一下也是不错的。
于兰想看看人家怎么招揽生意的,一进入到了酒楼之中,就有店伙计过来招待。
“您几位?”
“两位!”
店伙计给他们安排了雅座,相对僻静的地方,不被打扰的地方估计是考虑到了于兰是女子之身,不方面和一帮人坐在外边吃酒。
这服务态度倒是可以。
到了点餐的时候,于兰点了许多店里头招牌,还要了一壶女儿红。
店伙计下去安排了,很快酒就上来了。
这杯子很小,一壶酒也不多,店伙计给二人倒了,武松十分戏谑的看着于兰。
“这便是你请我喝酒吗?”
这酒他一个人都不尽兴,于兰小声的说了一句:“咱们家有的是酒,没必要在外边买,回家再让你喝!”
她说到咱们家的时候,他听得心里头有些异样,不管脸色不动声色。
所以也没在笑话他,这女儿红,果然是醇香的,入口口感也十分的细腻,满口余香。
于兰觉得这家酒也很不错,酿制的方法应该十分的独特。
估计冲着酒来的也有不少。
没多久,菜也上来了。
她点的是酒楼的招牌盏蒸羊,滚烫的羊肉上淋一盏滚烫的杏仁酪,蒸的软烂,但端上来的时候,已经香气四溢。
尝一口,不见半点的腥味儿,只感觉鲜香可口,软烂不腻,真是绝了。
再有那炉焙鸡,端上来的时候,鸡肉是色泽金黄,配菜红绿搭配,既解了腻,于视觉上,又叫人赏心悦目,尝一口,鸡肉的口感紧实嫩滑,没有多余复合味道的轰炸,却又一种清淡中透着满足的肉香。
再有那火腿,显然是十分正宗,只尝一口就口齿留香了。
当然这些都是肉食,还有菜式,在色彩的搭配上面,这家店铺真的是玩出了花样,又好看又美味儿,做到了色香味儿俱全。
一顿饭吃完,她肚子滚圆了。
结账的时候,不免嘀咕。
“便是孟州城的酒楼都这般厉害了!”如果她自己开店的话,只怕也没信心做的能超越这家店铺。
除非她能出一些新菜,随后想了想,可不是作为一个现代人,回到古代最不缺的就是点子了。
伙计闻言,却道:“不是的,今天我们家的大厨,原来是东京汴梁城里头一品轩最有名的大厨了,也是你们赶巧,才尝到了,平日里头都是老板做的。”
“老板是他什么人?”于兰问道。
“亲儿子!”店伙计小声传播了一下八卦。
于兰这才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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