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又见匪寇
金乘风没有把李老头的话当回事儿,这个和所谓的剑圣同名同姓的老家伙,恐怕是以此为豪了一辈子了吧,就连原来的老剑圣归隐或者死去了的时候,还把这些事情拿出来吹嘘,不过似乎已经不受欢迎了。
金乘风听得倒是有滋有味,也佩服这个老剑圣的风采,独占江湖八斗风流,所到之处,江湖女子趋之若鹜,一手剑出鞘,无人能敌,败尽天下不收手,好一个一气冲太行!
正当金乘风准备再聊的时候,只听见一阵阵惊恐的尖叫声传来,整个小镇开始炸开了锅一般。
小镇不大,总共估计万人不到,这会儿从城门处有人开始慌乱往里逃来,大声嚷嚷着:“有土匪!有土匪!快逃啊!好几百人!”
整座城市开始慌乱起来,五百匪寇,很明显是来洗劫小镇,一个几千人的小镇,还有很多妇孺,再加上都是普通人,完全就抵挡不住。五百人看似不多,但五百个拿着武器的壮汉,不是任何人都有勇气上前的,正如此刻,都在逃窜,乱成了一团。
金乘风右手拿着酒杯,微微转了转,面色没有丝毫变化,但心中却是思绪万千。正如他之前所到之处,遇到了许多匪寇一般,宋朝,这个朝代的匪寇可是出奇得多,当初岳飞都曾经剿匪了好几年,从这一点看来,就可见一斑。
老板娘有些慌乱了,此刻她却不急着逃跑,而是惊呼道:“哎呀!我丈夫这会儿恐怕还在打盹儿,不行!我要先回去!”
说完,撒腿就朝着自己的屋子跑去。
“萍水相逢即是缘,老先生是否也如此认为?”金乘风道。
李老头还没有说话,金乘风就在他的脖子上敲了一下,李老头立马晕倒在桌子上。金乘风一手将他抱起,就起身走去。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头了,金乘风可不认为他逃得出去。
如今他秉承着的是尽人事听天命,五百人,哪怕是天下五绝,也挡不住整整五百人吧?
又不是说两军交锋取上将首级,一打五百,太夸张了些,至少如今的金乘风,是吃不消的,也不可能做到。
既然如此,还不如把能救得救下。而且融合了雕的性子,还有和独孤在一起的感染,让他骨子里有了一些凉薄的个性。
慌乱之中,一个书生手上抓着一个一身脏乱衣袍的老人,在如此杂乱的时候,不慌不忙地行走着。
金乘风一手拎着李老头,一手拿着一壶绿蚁,仰头喝下一口,真的好像散步小饮一般,但几个转身,就来到了老板娘所到之处,只看见老板娘此刻趴在地上正哭得撕心裂肺,她的丈夫,也就是让她自得了一辈子的秀才老爷,此刻倒在地上,身上都是血,家里也是一团乱糟糟的,很明显被洗劫了。
此刻已经有二十多个匪寇入城了,属于最前面的小部队,剩下的大部队恐怕无须多久也会进来,金乘风看着倒在地上痛哭的老板娘,细细一看,怀中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女孩儿,此刻女孩儿居然被削掉了大半个脑袋。
一股煞气开始慢慢蔓延开来,无须几年,蒙古铁骑就会踏来,他是受到了前世大一统观念的熏陶,但是他怒气不争,男子汉大丈夫,却不保家卫国!一个个穷酸书生,不知道多出谋划策,只知道拖后腿,只知道为了一世的清名,撞柱,自杀,等等等等,崖山之后无中国,这句话当初直接刺痛了金乘风的双眼!
蒙古人和汉人,金乘风不会有歧视,但是,他看不惯随意地肆虐百姓,更重要的是,如今他娘的是自己汉人在烧杀抢夺汉人!
金乘风惨然一笑,道:“金乘风,你个**,这种时候居然想多管闲事了,忘记了前世那些老人都不敢扶的人了么?”
金乘风将李老头放在地上,将左右摆动了一下,确保隐蔽之后,才缓缓朝着城门口走去。
“这儿有个书生,看那把剑似乎还要些银两!”一个匪寇朝着旁边的一个矮个子叫到。
话刚说完,只觉得胸口一痛,整个人就被大力拍飞,轰入墙中,吐了几口血后,就倒地身亡!
“唉,以前都不肯出头,这辈子也算是多出来的,当了这么久的禽兽,好不容易成了人了,总要多做点人事是不是?好歹也算有些武功,不做次大侠,岂不是白来了一趟?哥哥我可是雕神,是神雕啊!”
金乘风喃喃自语,再次挥出一拳,矮个子直接也被打飞,倒地就立刻咽气,直接给了他一个痛快。
一路上,金乘风见到了匪寇就杀,他不知道自己救下了多少人,也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他只知道一路杀过来,总算杀到了城门口。
看着远处的烟尘,很明显剩下的四百多人已经快到了。
金乘风在心中告诉自己,留下半成力气逃跑便是了,能做的都做到,不就问心无愧了吗?
抬头看了看天空,天空居然有些阴暗。“还真有些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呢?金乘风,现在该叫你金大侠了呢。独孤说过,人活一世,只求一个快意潇洒,既然心有不平事!何必说与山鬼听!想做什么,那便做什么!既然看不惯,那便——杀杀杀杀杀!”
“前方何人!呦!一个小书生啊,被吓傻了吧?孬种,还不赶紧来接你爷爷下马?”几百人中,走在前面的一个大汉叫到。
“二当家的,你的孙子长得真俊俏,要不赏给我吧!”一个尖嘴猴腮的男子在旁边说道!
“滚你娘的,就知道你好这口!”二当家的哈哈大笑,后面的众人也都是如此。
一群人缓缓靠前,二当家的一夹胯下的大马,大马开始飞驰,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很明显,他要带头杀入城去,这会儿,挡路的,只能被马撞飞了!
金乘风双眼一眯,瞳孔微缩,二当家的在马上微微愣住,都差点没握住缰绳。这个白衣书生,他的衣袍一尘不染,可是拳头上,却能看到满是鲜血!而且最恐怖的,是那双眼睛,那眼神,孤僻,傲慢,锐利,杀伐,就好似,就好似,就好似一只九天之上的神雕!
金乘风双腿分开,一只手托住大马的肚子,另外一只手直接一翻,就连人带马直接翻起,朝着后面的人群砸去!
二当家的被摔了个人仰马翻!也立刻知道眼前的是高手,慢慢隐退到了人群后,开口道:“小的们,谁杀了他!我就把二娘送他玩两天,然后赏两百两银子!”
都是刀口上舔血的人,虽然没有什么规矩,但最不怕的,可能就是死了,只求大富大贵,只求能够多加享乐,否则也不会去做匪寇山贼。
“的确是盗门里最难管教的实力,要叫胖子加把劲了啊,剿匪雕剿匪雕,都他妈的化形了,还是离不开剿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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