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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这女人,我家主人买了!


  李洛能不能以宁海州达鲁花赤的身份,直接向元廷上奏,自请参加征日?

  不能。那样不但达不到目的,还会引人侧目。因为元朝出征大将权势很重,不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而且在部将人选方面也有很大权力。大将的举荐名单朝廷可以否决,但没有大将举荐,要做他的部将也几乎不可能。

  不然,仗打败了,算谁的?

  按照元廷惯例,大将出征,可以举荐五品以上三品以下部将,报枢密院审核任命。金方庆是高丽征日都元帅,当然有这个资格。

  李洛既然是来谋取征日部将的军职,肯定要携带很多宝石作为贵重礼物。不但送给李签,也让李签转送给金氏。

  如今不是盛世,宝石这样的奢侈品,并不好出手,洛宁商社的宝石,已经快卖不动了,还不如拿来做人情。

  “侄儿见过伯父大人!听说大人身子不预,侄儿很是牵挂。”李洛进了李氏家城,直接就来拜见回家养病的李签,上来就是一句暖心话,神色也显得关切无比。

  李签回到仁州已经半个月,纯粹是累病的。为了准备征日大军所需的粮草,军械和战船,李签近期极其忙碌,还要处理繁琐政务,这才病倒。

  “起来吧。老夫无妨,小恙而已,已近痊愈了,小儿勿忧也。”李签放下手中的书卷,上下打量气度越来越沉静稳重的侄子,心中很是满意。

  李氏,又多一根新梁柱啊。

  只要李洛不威胁他嫡长子李知愚的未来家主地位,他是很愿意扶持这个聪明能干的侄子的。

  “你今日回家,可是为了从征日国之事?”李签笑着问道。

  李洛知道李签的性格是“洛东江水”,话头上应该尽量顺着他说。

  “大人真是未卜先知,侄儿一来是回家看望大人,二来也的确是为了征日军职之事。只是,如今大人身体微恙,再说此事倒是显得侄儿没了孝心。”

  李签摆手道:“只要尔等为李氏争气,就是对老夫尽孝了。这些外道话,再也休提。”

  李洛乖巧的说道:“侄儿身为李氏子弟,自当为我李氏争光。”

  他口上这么说,心里却暗中好笑。我当然要为李氏争气,只不过,不是仁州李氏啊。

  李签点头,“此事,老夫已经办妥。吾既是你大人,这些事当然会主动替你安排。”

  什么?李洛很是惊讶。李签已经办妥了?这事,他原是向李签提过,但原以为李签并不太重视,要想达到目的,还需要自己亲自再跑一趟。

  谁知,李签已经办妥了?

  “大人,这……”李洛也有点无言以对了。

  李签道:“五日前,上洛公金方庆来访。老夫已经请他举荐你为征日部将。他答应老夫,举荐你为正四品昭威将军,领护军虞候之职,率领江华水师和乡勇,随他东征。”

  李洛心中有些激动了。护军虞候,好啊。

  护军虞候是正四品武官,级别是够了。更重要的是,护卫虞候既是部将,也是方面之将,率领的是偏师,以扈从中军主力,并不和中军主力同行,有一定的指挥自主权。

  可以说,护军虞候是最适合李洛的军职了。他之前只是和李签提过一次,想不到李签还没忘记。

  李签又道:“不过,你也先别高兴。上洛公作为高丽主帅,虽然有推荐部将的资格,但是否得到批准,还要看上面。王上当然不会驳回上洛公的举荐。你又是后党,王后大人也会替你说话。只是,最终所有将领名单,还是要上报元廷枢密院。”

  元朝武官人事权,不在兵部,而在枢密院。元廷枢密院对武将人事权抓的很严,算是古代版的政审。这次东征大军高达二十万,四品的中级将领,最少也有好几十员,可是每个人选,都要经过枢密院审查。高丽人还好些,尤其是汉人将领,审查更是严格。

  李洛道:“大人放心就是,枢密院使就是太子,虽然他不管院事,但想必枢密院也知道侄儿是‘太子党’,这个面子应该会给。”

  枢密院这关他反而不担心。只要他的履历一报上去,枢密院自然会发现他和太子的“关系”。反正一个统带数千兵马的四品武将而已,又不是汉人,没必要为此驳金方庆的面子。

  李签抚须点头:“那就好。反正老夫也只能帮你一半,另一半就靠你自己了。”

  李洛拿起一个苹果,削好递给李签,“大人,关于出征,侄儿还有一事……”

  李签接过苹果,“你不会说乡勇的盔甲兵器吧?此事等到你的军职定下来,确定能出征,老夫自然会将乡勇的盔甲兵器补齐。”

  李洛不由暗赞李签精明,说道:“真是英明无过大人,正是盔甲的事。”

  李洛现在真缺盔甲兵器么?说实话,起码他现在的麾下兵马,已经可以人人披甲。

  江华这边,水师是高丽精锐官军,本来就有甲。乡勇呢,之前李签已经批了五百披甲,还缴获了韩恭的上千盔甲,加上海东制造的,军需图得到的,这次缴获蒲寿庚的,已经超过一万副了。

  但是,只要有讨要盔甲兵器的机会,李洛一定不会放弃。哪个野心家,会嫌盔甲兵器多?

  正在伯侄商议间,忽然李签的嫡女李蕙质进来说道:“大人,甄良秀要发卖了,她毕竟是一阶家臣,母君让我来问问大人的意思。”

  李洛心中一动,甄良秀,不就是甄尚院么?她可是李氏老臣,也是当年李简的乳妹,到底犯了什么事,要被卖出去?

  在李洛印象中,甄尚院非常聪明,对李氏也忠心,对自己也很不错。

  “四妹,这甄良秀犯了何事?”李洛不禁问道。

  李蕙质道:“说来可笑,她也是府中老人了,做着尚院,在奴才中岂不体面?可她竟然手脚不干净,监守自盗,偷窃内库财物。这次只把她卖掉,已经留了情面了。”

  李签冷然说道:“这奴才真是好大的胆子,主子的东西也敢偷,坏我李氏家风。按说应该打死以儆效尤,看在她效力多年的份上,就打发到仁州奴市罢。”

  李蕙质道:“大人说的是,那就打发了去。哼,不在李氏当体面奴才,偏要犯贱被卖到小门小户当贱奴,真是活该。”

  这就是要卖了。

  李洛心中有些不忍,甄尚院给他的印象很好,本来这次再住‘兰池溪苑’,还想见见这个阿姨。

  甄尚院这么聪明的人会偷主君东西?李洛很是怀疑。

  李洛道:“我原以为此人是个聪明知礼的,不料如此不堪。”

  李蕙质笑道:“说起来也有点意思。这甄良秀快要被卖了,却不哭也不闹,反而平静的很,该是认命了。”

  李洛看到这个“四妹”正当妙龄,可心性却如此凉薄,殊无半点仁恕之念。

  李洛也无心再住在李氏家城,见过“伯母”金氏,以及几个“堂兄弟”后,就留下礼物,借口公务繁忙,离开了李氏家城。

  可讽刺的是,他离开李氏家城时,“兄弟姐妹”中,仍然只有这个他认为心性凉薄的“四妹”来送他,而且对他还有几分真切。

  人呐,太复杂了。李签是,李蕙质也是。

  李洛回去时经过仁州城,想了想,还是进了城,来到城东的“奴市”。

  仁州奴市此时有上千奴隶在出卖,李洛目光搜寻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一个熟悉的面孔。

  那是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奴,正是甄尚院。当然,她已经不是尚院了。

  甄东秀之前是顶级门阀府中的一阶家臣,虽是奴才,可生活待遇比一般百姓强的太多。所以,就算她现在落魄了,仍然很有些不俗的气度,神情也很平静,并无悲愤绝望之色。

  “哼哼,这老女人长的虽然不错,可毕竟是个老货,哪里能值十贯?我看六贯顶天了。”一个相貌刻薄的男子指着甄东秀对奴隶贩子说道。

  那奴隶贩子刚刚从李氏手里接过甄东秀,而且没有花一文本钱,算是李氏送的。李氏发卖甄东秀,当然看不上区区卖奴钱,而是为了惩罚。

  “你这话不对。”奴隶贩子道,“她可是李氏出来的奴才,懂么?换了以前,你连摸一下都没有资格?懂么?她可是会识字算数的,懂么?”

  那刻薄客人呸了一声,“懂么懂么,我懂个屁!我单知道,她是个老女人,不能让我爽快。”

  奴隶贩子眯着眼睛嘿嘿笑道:“老弟,这你就不懂了。她这年纪,最懂得伺候男人……而且她并不算老啊,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倒回去十几年,也是个大美人。你看她的……”

  甄尚院听着两个男人的污言秽语,原本平淡的神色,顿时涨的通红,目中终于流露出羞愤悲哀的神色。

  “这女人,我家主人买了!十贯!快点交人交契吧!”忽然,一个身穿皮甲,腰挎直刀的少年,趾高气扬的说道,说完手一挥,抛出一个十两重的银锭。

  “你看真切了,这可是价值二十贯的白镪子,真是便宜你这腌臜狗才了!快找十贯钱与我!”

  那奴隶贩子接过白银,立刻说道:“哎呀,贵主人真是好眼力啊思密达,一定是一位贵人吧思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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