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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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大亮。
客栈左右两排的客房陆续有人走出,鞋踢踏在木地板上,对没睡醒的人来说是种惊扰。
江南湿气重,刚下过雨,回暖的天气骤然变凉,江月明将自己裹在被里,只露半个脑袋。
她半睁开眼,看见窗外的白亮,心想:还未入夜,尚早。
过了片刻反应过来:噢,我已经不是刺客了,不需要走夜路。
咚咚咚。
“谁呀。”江月明伸了个懒腰,像慵懒的猫儿一样。
朗云何在外面喊:“你起床没。”
“一大早你叫我做什么。”
朗云何说,是谁昨天嚷着要逛集市,发誓定要第一个起来的。
江月明说,不是我。
朗云何催促:“你快些,阿清说想吃客栈对面的羊肉米粉。”
“你带他去不就得了。”
江风清趴在门外听见了,小手敲着木板:“要阿姐一起。”
行吧,既然弟弟盛情邀请,江月明勉为其难答应了,只有下床时有些磨蹭,余下的穿衣洗漱迅速利落,出门前不忘吃上两粒遮掩瞳色的药丸。
粉摊露天,生意兴隆,客源不断,靠里的五张小木桌都满了,三人来的时候,恰好有一桌客人离开,碗筷收走后他们赶紧接上。
热腾腾的米粉上桌了。
江风清年纪尚小,作息与常人无二,一日三餐都是正常吃的,而江月明和朗云何由于职业特殊,时常日夜颠倒,加上这几天赶路奔忙,已经不知多久没吃上一顿正经早饭。
“月牙儿,你怎么不吃。”朗云何叫醒出神的江月明,一边提筷夹粉,细嚼慢咽,吃得颇有风度。
江月明说:“我在观察。”
刺客吃饭一般不会太讲究,尤其是出任务的时候,每次都是自己准备干粮,等做掉目标,拿到酬劳后再去胡吃海塞一顿大餐,风卷残云,怎么舒服怎么来。
当然,也会出现朗云何这样的例外。
朗云何每次出去,首选最高雅的酒楼,享受王孙公子一般的待遇,他自己夹菜吃菜、饮茶喝酒,举手投足都要做到风度翩翩,是十足的讲究人。
就像现在,吃米粉仿佛品珍馐,文雅矜持,与周围嗦粉的声响格格不入。
江月明则以为,刺客有刺客的活法,普通百姓有普通百姓的活法,他们既然要留在晓春城,就要向当地百姓学习,仔细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包括嗦粉。
她悄声道,你看,连隔壁桌的年轻姑娘都在嗦粉,人家长得文静,就小口慢嗦,另外一桌的大哥健硕,他大口嗦,大家都在嗦粉,我们也要嗦,朗云何你说是不是。
朗云何放不下讲究二字,江月明就把教育目标换成江风清:“阿清,你觉得姐姐说得对不对。”
江风清大嗦一口表示赞成。
江月明满意了,细品一口米粉,结果遭到朗云何的质疑:“你为什么不照自己说的做。”
江月明狡辩,说她做到了最高境界,嗦粉不出声。
心下却暗叫失败,本来想看朗云何粗野生活的一面,结果对方压根不买账。
吃完结账,一共三十文。
三人前往市集。
人来人往的流动摊位勾起了江月明的热情,她拿起两支发簪,一粉一蓝,比划着问身后的二人:“哪支好看。”
朗云何说蓝的好看,江风清说阿姐好看,江月明买了粉色的。
又到走到一家卖胭脂的小摊前:“桃红的好还是霞红的好?”
朗云何说桃红的好,江风清说霞红的好,江月明买了摊主新推荐的豆沙粉。
朗云何拍拍江风清的小脑袋,无奈道:“你阿姐又来了。”言下之意,准备拿东西吧。
刺客做任务时不能暴露身份,所以一律蒙着脸,一旦容貌在外人面前曝光,马上就会面临极端凶险的追杀。
江月明在遮掩容貌方面做得极好,世人只知照夜胡娘双瞳异色,却无人知晓她的真实样貌。
在家里时,江月明常常对镜自怜,感叹明珠蒙尘,无人欣赏。
她本人长着一张非常精致的脸,又酷爱打扮,偶尔得空就会拉着朗云何和小小的江风清当免费劳力,可是永远还没来得及穿上最新买的衣裳,新的任务就下来了,然后又换回那件最熟悉的夜行衣。
不做刺客就像摆脱枷锁,江月明终于可以无所顾忌。
她回头对落后的朗云何和江风清道:“你们快点。”
一点看不出是个才赖完床的懒鬼。
江月明在一位婶娘那里换了发辫,精致秀丽的发髻替代了原来的蝎子辫,再戴上刚买的首饰,江月明掏出随身的小镜一照,十分满意。
婶娘笑道:“姑娘生得俊,若是再换身衣裳就更美啦,活脱脱一个俏仙子。”
为了成为俏仙子,江月明找到了婶娘推荐的成衣店。
给自己挑了一件浅淡水绿,给朗云何挑了一件风雅月白,给江风清挑了一件活泼橘红,还依照江横天和应梦怜的尺寸分别买了玄黑和黛蓝色的衣裳。
“朗云何,我们花了多少钱。”
“不多,才花了师娘给的一半。”
朗云何在后面结账,应梦怜出门前给了他十两银子,现在才花了五两。各类花簪首饰还有成衣的品质都算不错,都是江南直产的,比远运到皇城去的便宜。
唯一的问题是朗云何他们快提不下了,江风清一个小豆丁,连脖子上都挂着布包。
江月明难得体贴:“行了,先回客栈吧。也不知爹娘他们宅子看得怎么样了。”
……
应梦怜和江横天很早就去了牙行,牙人听说他们要买宅子开医馆,拿出登记在卖的房宅商铺开始介绍。
江横天是跟在应梦怜后面的,牙人一看就知道家庭地位几何,银子握在谁手里。
应梦怜认为医馆要开在车水马龙、纷争不止,惨案不断的地方,如此,出事时人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他们医馆。然而晓春城没有一处符合她的要求。
最终选址是在城南,那里有一家十年医馆准备搬迁,占地不小,此前口碑不错,只是主人要远去皇城,于是准备将医馆出售。
城南属于晓春城的繁华地段,主人以八百两出售医馆,经过应梦怜的努力,他们最终以一千五百两的价格买下了医馆加上邻近医馆后方的大宅。
宅邸和医馆只隔了一条街,商铺之后都是民居,听说邻里和谐。
庭院很大很新,可以种花种草,房间众多,容纳五人颇有富余,前任主人就如同二十年前的江横天,没住几天就要离开晓春城。
卖宅那人十分豪爽:“行,就按你说的七百两。”
他似乎不缺钱,去牙行托售时正好让应梦怜他们撞见了,应梦怜顺理成章捡着好大一个便宜。
她喜道:“接下来只需置办些物品,就可以入住开馆了。”
江南一行,比想象中顺利。
隔日,五人从客栈搬出,赶着破旧小马车搬进了新宅,洒扫灰尘,购置新床新被。
江月明作为主要劳动力,扫叶除灰,她对一旁拿笔题字、优哉游哉的朗云何表示谴责。
“朗云何,你不干活,写什么呢?”
“师父让我给咱家写家规。”
“什么咱家,你什么时候成我们家里人了,现在开了医馆,你顶多是个学徒。”
朗云何说,月牙儿你忘了,我可是你的童养夫,你小时候亲口说的,不能不认账。
那年他八岁,在床上躺了半年才捡回一条命,江月明七岁,已经混成了同龄人中的小霸王。
朗云何从小就生得好看,江月明对他的长相十分满意,点名要他当自己的二夫郎,大夫郎选得早,是隔壁的张家次子,但是这位次子贪嘴,小半年就吃圆了三圈,江月明不要他了,朗云何成功上位。
朗云何回忆曾经:“咱们可是在榆树底下发过誓的,师父和师娘就在旁边看着笑,显然对我很满意。所以,我迟早要成为你们江家人。”
江月明的黑历史被扒开,耳根都羞愤红了。
朗云何认得这个表情,他敢肯定,只要江月明的落叶飞花还在,自己免不了又要惨遭一顿乱砍。当下感叹:不当刺客就是好,扔了武器就是好。
然后就被一块抹布精准糊在脸上。
“干活去。”江月明愤愤离去,心里劈头盖脸将朗云何一顿臭骂。
这个朗云何,小时候可安静乖巧,怎么越长大嘴越毒越能说。
呸,什么大夫朗,江月明打算将他的地位挪到二百三十六以后。
朗云何拿下抹布,笑了。
当晚,江横天做了一桌好菜,但是——
他说:“上桌之前,我们先举行一个郑重的退隐仪式。”
他将诸位引到神龛前,神龛上不供神佛,只有从黑店里顺走的大金盆。
金盆身处其间,十分庄重。
神龛后的墙上贴的是朗云何写的家规,家规经过江横天的指点修改后,抹去了细致的条例,删掉了晦涩的言语,以对联的形式贴在了神龛后的墙上。
上联:杀人放火成过往
下联:救死扶伤是今朝
横批:做人
江月明、应梦怜:大受震撼。
朗云何:实不相瞒,我也是。
江风清:看,大金盆到上面去了。
江横天咳嗽一声:“我知道比较俗气,但简单易懂不是。”
简单粗暴,震慑力十足,时时刻刻都能警示他们的言行。
三根大粗香点燃插在前方,他们以江横天为首,在神龛……不,在大金盆下方起誓——
“我,江横天,在此携全家起誓:从今往后,金盆洗手,重新做人。”
接下来:
“我,江横天之妻应梦怜起誓:从今往后,金盆洗手,重新做人。”
“我,江横天之女江月明起誓:从今往后,金盆洗手,重新做人。”
“我,江家童养夫、江月明未来大夫郎朗云何起誓:从今往后,金盆洗手,重新做人。”
江风清跟着起誓:“阿清也会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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