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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皇上办傻事


吴起去传递消息,他们这次出来是带着信鸽的,不仅用于传递消息,也是在有危险时,可以最快的速度通知暗卫来救驾。但是即便如此,他总觉心里不安稳,这个地方虽安静,却并不是他们所能控的范围,若是皇上突发危险,想要救都来不及。

        这一次皇上出来是极其隐秘的事,就连刘福成都不知道,这位忠实老太监还以为皇上去的是另一处安排好的地方,还在那里傻傻的等着呢。

        皇上为了傅大人,这次居然不惜把自己置于危险中,可见两人之间情谊颇深了。只是一个男人爱另一个男人,到底怎么爱法?想象着两人恩爱的场景,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他果然不能适应皇上这特殊的“性”取向啊……

        傅遥这一觉睡的时间不短,等她醒来时已闻到香喷喷的烤肉味儿,香味虽没杜怀所制的那么特殊,但对于饥饿的人来说,绝对是比什么都诱人。

        她迅速爬起来,屋外已经支起一个烤架,不知什么时候雪外面已经停了,赟启坐在烤架前正烤着一只鸡,在他面前还放着一大块烤好的牛肉,冒着热腾腾的香气。他的脸被篝火映得红红的,额头隐隐见了一丝汗,那手忙脚乱翻着鸡的模样,叫人觉得很是好笑。

        瞧见她过来,他微微笑着,“你醒了,过来坐吧。”

        傅遥坐过去,守在火堆旁,也不觉那么冷了。只是此情此情让人感觉微很些局促,皇上亲手给她烤肉,这……能咽得下去吗?

        “皇……公子让我来吧。”她伸手欲拿火钳子,赟启笑着摇摇头,“我还做得来,以前都是吃别人烤好的,倒没想到这烤肉这么有乐趣。”

        他翻着手中鸡肉,那上面黑黑的,疑似焦糊,不过这不影响他脸上的得意,就好像在他手中的是世上最完美的艺术“烤鸡”。

        傅遥盯着那只鸡,幻想着一会儿吃进嘴里的感觉。

        “刚才睡得好吗?”他低声问。

        “还好。”她微微点头,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竟睡的格外香甜,她也颇感意外。以前因为身份的缘故,每天过得都提心吊胆的,怕女人身份被拆穿,怕被人算计,怕办不好皇差,她已经好久没睡过安稳觉了。她的女人身份一直是她最介怀的,现在既然说开了,也便什么都不怕了吧。

        赟启见她一直盯着那只鸡,切了一片牛肉放在白瓷盘里,盛了给她,“吃点东西,我新烤好的牛肉。”

        吴起在一旁不停的咧嘴,那是他烤好的肉,好不好。

        傅遥咬了一口嚼在嘴里,肉太烫,疼得她直吸溜嘴。说起来这都要怪他,把她嘴唇咬破了,吃肉都费劲起来。

        赟启看着她捂嘴的样子不由笑起来,他刚才与她也是一般情状,想必那里被他咬得伤口不浅吧。

        他笑着切了一片,用刀子插着放进自己嘴里,味道并不难吃,以他第一次就能有这样的技术,也算不错了。若是平时他并不喜欢吃烤肉的,不过此刻坐在庭院中,吃着烤肉,欣赏着雪景,有心爱之人作陪,倒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其中。

        吃了几块肉,那只鸡也烤好了,他伸手去撕鸡肉,不小心烫了手。傅遥忙过去握住他,“烫的严重吗?我看看。”

        轻轻在他手指上吹气,那小心翼翼的模样让赟启不由笑起来,“你看咱们这样子,像不像一对夫妻?”

        傅遥低着头不说话,这玩笑他也能开,她却不能当真的,和皇上做夫妻?皇后才是他的妻子,宫里还有十几个妃子,和他有过一夕之欢,没有名分的更不知凡几。她可没有胆量,做他那后宫一众妃子之一。

        她拿过火钳子把烤鸡取下来,“公子不该做这样的事,还是让我来吧。”动作麻利的撕好,码在盘子里,尽一个臣子该尽的职责。

        那鸡确实烤的糟糕了点,黑白相间,熟的甚不均匀,所幸她是不敢吃的,先给他尝尝鲜。

        赟启笑着夹着一块,黑乎乎的嚼的嘴角都泛黑沫,他也浑然不觉,依旧笑得灿烂如春。

        “这会儿下午了,吃完了咱们出去逛逛,总窝在房里也不好。”

        “既然出来了,便随公子的意了。”傅遥点头,眼看着他把半只焦糊的鸡腿吞下去,忽然很佩服他的味觉,也不知他是吃不出来,还是自己烤的,再难吃也笑纳了。

        吃完烤肉(鸡是肯定没动一口的),又喝一碗胡辣汤,喝得满身热乎乎的。两人便牵着手出门,怕在镇上太显眼,都没穿狐狸皮的大氅,裹着一身棉服,倒与街上许多买卖铺户家的掌柜一般无二。

        这镇子虽偏,却是麻雀虽小,五脏齐全,街上有酒店、客栈、车马店,棺材铺,还有一家小ji/院,门口两个站街的美人瞧着还挺标致的。

        两人在街上转了一圈,在一家小饭店里吃了两碗牛肉面。这镇子来往的大多是开矿的商人,还有一些是挖矿的矿工们,从窗户往外看,不时就能看见一队穿的乌七麻黑的工人走过,店里吃饭的也有不少工人,一抖手就能甩出一把黑煤灰。

        赟启低声道:“此地私挖之风盛行,许多矿都是没经朝廷批准的,这回回去倒要好好整治一番了。”

        傅遥问道:“公子如何发现这个地方的?”

        “前两日和吴起策马,一路就走到这儿了,瞧见这里景色好,便停留了一会儿,正巧看见一座小院在出售就买了下来,想着有闲的时候过来住住,不过那会儿倒没看出来这里还开着矿山呢。”

        那应该是他们到猎场的第一天,原来那时候他就已经计划好了,或者除了带她悠闲两日,他还想查探一下这里的矿场到底是怎么回事吧。朝廷对开矿有很严格的限制,有能力有实力开矿的,都要在户部登记在册,尤其是铁矿,是绝不许平民开采的,而对于逊国有多少座矿山也都有记录,而这里凭空多出采煤的矿场,身为一国之君能心安才怪了。

        他从来都是这个样子,做什么事想一做三,或者也因为这样才能坐上那个位置,抵得住一堆有异心的朝臣吧。先皇并不是一个好皇帝,而他留给后世子孙的也不是什么牢不可破的江山,现在的赟启可以说犹如茶壶里煮老鼠,若不早点觉醒,逃出去,早晚叫人煮熟了当汤喝。

        她的身份既然被拆穿了,关于易东风和李玉华的事也没必要隐瞒下去。

        两人出了饭店,沿着小街轻缓漫步,傅遥脑子里乱糟糟的,想说什么,却不知怎么开口。

        走了几步,她突然问道:“公子什么时候知道的?”

        “知道什么?你是女人吗?”赟启笑着拉住她的手放在自己胸口位置,“以前只是怀疑,上一次在养心殿吻你时,就很确定你是女人了,这颗心为了你而跳,这绝不是对男人的反应。”

        他当然没说实话,确定了这一点,他是做过多次实验的,为了验证自己是不是真喜欢男人,他曾让人偷偷带进宫一个长相极标致的男人,为了迎合自己的趣味儿,还特地找了个和傅遥长得有六七分相像的。在寝宫里,他让那人脱掉衣服,在他面前转悠,可惜在看到那人光溜溜裸体,他就莫名有些反胃,那人听命过来亲他,在他凑过来的一瞬间,他就吐了。

        但和傅遥却完全没有这样的感觉,与她在一起不仅心跳加速,还很想亲吻她,想得到更多……也因为此,他知晓了她是女人的身份,刘福成为这事,背地里不知笑了他多少回,说他聪明一世,对男女之事却糊里糊涂的。

        傅遥早知道这事瞒不住的,已经和他那么亲近了,被发现是早晚的事。只是让她想不到的,他会这么后知后觉,而其中又能这么多波折。男女情爱能让一个人变傻,这话是一点不错的。

        他拽着她的手太紧,让她的心微微颤个不停,低声道:“公子,咱们先回去吧,有件事想跟你说。”

        赟启笑道:“既然出来了,咱们是要泡个温泉再回去的,不然等天黑了就不好完了。”

        “这事很急。”而且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

        “等回来再说就是,咱们有一晚上的时间呢。”手指轻轻在她手心一划,语调暧/昧。

        傅遥暗叹,一夜?这是打算晚上要和她同床共枕的节奏吗?

        这时候吴起赶着马车从后面追来,傅遥被他拽着上了车,去赟启所说的那个什么温泉。

        那地方只是听人说过,赟启也没去过,不过他曾叫吴起去看了看,据说环境果然好得很。

        他们进了山,沿着山道走到一片平整之地,转过山坳,原来还寒冷的空气,似乎一瞬间变得暖和起来。道边长着一丛丛不知名的小花,紫色的花苞,甚是娇俏可人。可能因为下过雪的原因,所有的花,似乎都沾湿了,彼此可以分得利落。此时已是傍晚,火红的夕阳余光与紫色的花丛混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很奇妙的美景。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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