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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爬墙


京城自然是繁华的。

        四通八达的街道,林林总总的房舍店铺,熙熙攘攘的人群,如一副画卷在眼前徐徐展开。

        沈青黎虽然头一次出侯府,但是此时却没有心思欣赏京城的繁华和这异世的喧嚣,心里只惦记着能不能买到跟黑风一模一样的狗。

        赶车的冯财看上去憨憨的,不爱说话,却对京城很熟,很快就七拐八拐地把她们送到了京城最繁华的仁义街。

        仁义街类似于后世的商业街。

        琳琅满目的铺子,看的人眼花缭乱。

        偌大的花鸟市场在整条街的尽头。

        市场上斗鸟的,斗鸡的摊位前都是满满的人群,呼叫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两人在市场转悠了半天,才总算找到两只跟黑风大小颜色差不多的小黑狗。

        这两只小狗都是通身乌黑油亮,黑葡萄般的小眼睛滴溜溜地转,跟黑风有那么一点点神似。

        沈青黎顿时眼前一亮。

        那卖狗的大汉,脸黑黑的,长得五大三粗的,穿一身粗葛布衣衫立在那里,像一面结实的墙,要价也毫不含糊,开口就是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抢钱呐!”碧桃惊讶道。她虽然也不了解京城的物价,但是她知道十两银子在靖州的话,能买一匹上好的马。

        “姑娘,我这狗可是名副其实的猎狼犬,要不是我现在急等着用钱,还不舍得卖呢!别看它现在这么小,长大以后,对付一条狼,那可是绰绰有余。”黑脸大汉拍着胸脯保证道,“至于那些兔子了,野猪什么的,更不在话下,你想想,那些东西值多少银子?要你十两银子不贵了。”

        “这位大哥,你这十两银子的价钱,是保证它长大以后能打过一条狼是吧?可是我们现在买的是它现在,现在怕是追个兔子也难,所以,怎么能值十两银子?”沈青黎虽然对这里的物价还没有个具体的认知,但是凭感觉,十两银子绝对是大价钱了,想了想,又拿出在前世砍价的规律,说道,“便宜一点,五两银子成交。”

        昨晚她翻了翻原主放在梳妆台抽屉里的钱袋,天可怜见,只有二十多两银子。

        问了问桃枝,桃枝说春桃一直管着她的账目,到底有多少私房钱,她也不清楚。

        好吧,大户人家里也有穷人,比如她。

        眼下买只狗就要花掉她一半的积蓄,心里自然舍不得。

        “五两银子?”那大汉愣了一下,挠挠头,笑道,“小娘子,你不是本地人吧?”

        本地人杀价没这么厉害的。

        “呵呵,果然是个会砍价的。”身后传来几声鼓掌声,随即,一个暗影从身后投了过来。

        月白色长衫的年轻男子笑盈盈地走过来,身材挺拔清秀,脸如刀刻般棱角分明,举止投足无一不透露出浓浓的书卷气。

        年轻男子也不看沈青黎,只是用手里的扇子点了一下那大汉的胳膊,轻笑道:“美人开口还价,岂有不应的道理?五两银子,卖给她吧!你又赔不了!”

        “原来是夏公子大驾光临,失敬失敬。”那大汉忙毕恭毕敬地起身相迎,又朝沈青黎点头笑道,“这位小娘子看好哪一只,尽管挑,五两银子卖给你了。”

        就这样成了?

        “多谢。”局势扭转得太快,沈青黎反而有些不好意思地付了银子,冲那年轻男子略一屈膝,算是打了招呼。

        碧桃抱了狗。

        在那道不冷不热的目光注视下,两人晕晕乎乎地上了马车。

        “夏公子认识这两个小娘子?”黑脸大汉有些疑惑。

        “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何必曾相识。”夏云初展颜一笑依然拿扇子点了一下那大汉的肩头,清声道,“剩下这只小黑狗,我要了。”

        冯财把她们送回侯府的时候。

        已经是晌午了。

        两人下了马车,道了谢,又特意多塞了点银子,说日后若是用马车还找他。

        冯财当下拍着胸脯保证,日后若是用马车,尽管让马贵来找他,保证随叫随到。

        倒是主仆两人犯了愁。

        不知什么时候,后门已经关了。

        又不能从大门那边进。

        怎么办?

        总不能一直站在这里等吧?想了想,沈青黎提议道:“不如,咱们绕到清心苑后面,然后从那里敲门进去。”

        那边墙上有个小角门跟清心苑正院相通。

        两人绕到清心苑后院的墙外,却发现小角门竟然也关着。

        “碧桃,你会爬墙吗?”沈青黎从容地弯腰把衣摆系了起来。

        以前的时候,因为磨磨蹭蹭地不愿意回家,所以一到天黑,继母就果断关门,任凭她怎么喊也会装作没听见,所以她对爬墙什么的,她并不陌生。

        “爬墙?”碧桃瞬间惊呆了。

        她看到的,听到的,一定是幻觉。

        一向养在深闺里的少夫人竟然想要爬墙?

        清心苑。

        书房二楼。

        风尘仆仆的慕云霆有些疲惫地坐在藤椅上,眯眼打量这四下里熟悉的一切,长长地舒了口气,只是他胳膊上缠着厚厚的纱布,甚至已经渗出了些许的血迹,显然是受伤了。

        扭头见一个紫色的身影端着箩筐急急地从里屋走出来,见她脸上带着焦虑之色,慕云霆淡淡一笑:“翠姑不要担心,一点小伤而已。”

        翠姑是慕云霆生母吴氏带过来的陪嫁丫头,原名江小翠,府里人都称她为翠姑。

        江家世代行医,以前在京城小有名气,后来到了江小翠的父亲因为牵扯到了宫里的一桩命案被处死,府里的人自然也受到了牵连,大都被流放充军。

        当时江小翠还只有六岁,便被贬为官奴,后几经辗转,才到了吴府做了吴氏的贴身丫鬟。

        直到她十七岁那年,吴氏嫁到侯府,她作为陪嫁丫头也跟着进了侯府,吴氏临终前把两个孩子托付给了她,本意是想让慕长源将她收了房,而慕长源也有此意,但是她死活不肯。

        在吴氏死后,她就自梳以示此生永不嫁人,并且自愿留在侯府照顾吴氏留下的孩子,视慕瑜和慕云霆两姐弟为己出,尤其是对慕云霆更是关怀备至。

        慕云霆对她自然很是敬重。

        对自己的伤,慕云霆解释说是在幽州那边骑马的时候,不小心摔断了胳膊,所以不得已才回府养伤。

        “小伤?胳膊都断了还小伤?”翠姑有些责怪地蹲下身来,轻轻地把胳膊上渗出血的纱布解下来,上了药,重新缠上干净的纱布,埋怨道,“世子这次真是轻率了,事先也不说声,府里也好请大夫来候着,若是日后留下病根,可如何是好。”说着,不动声色地瞥了一眼立在慕云霆身边的年轻小厮慕安。

        慕安挠挠头,讪讪地笑笑,腹诽道,是世子不让说,他怎么敢自作主张……

        “有翠姑在,哪里还用请大夫。”慕云霆笑笑,翠姑平日里钻研医书,鼓捣药材,她的医术并不比京城哪一个大夫差。

        翠姑触到他的伤口,愣了一下,继而又从容地替他包扎完毕,轻叹一声:“奴婢下去重新配些药。”

        “有劳翠姑。”慕云霆挑挑眉,不以为然地伸展了下胳膊,起身踱到窗前,随意地看着窗外。

        走了一个多月,满眼的翠色已经渐渐染了些许苍凉的颜色,尤其是那棵浅粉的合,欢树,树下已经落了一地粉红。

        “世子,该去太夫人和夫人那边请安了。”慕安提醒道,

        “嗯,走吧!”慕云霆应着,刚想转身,却看见视野的尽头,清心苑后宅那边的墙头上,似乎有人影在晃动。

        难道有人在爬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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