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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生活白痴


“你现在明白了放大感情对不对?”

  白妙妙点头,“明白了一些。”

  牧修远回到最开始的问题,“现在你要放大你对一个人的喜欢,你知道怎么演了吗?”

  “……”白妙妙看了看牧修远,突然双眼水盈盈的,轻轻地,欲语还休地,望向他,“远哥……我喜欢你。”

  牧修远心下一颤。

  “我喜欢你的歌,我喜欢你写的每一首歌。”白妙妙微微笑着,眼睛里写满了真诚,粉白的脸颊透出几分红。

  她不自觉握住两只手的大拇指来回摩擦,小动作透露了几分紧张。

  “但是我,我不敢喜欢你。”

  “你那么好,那么厉害,值得更好的女孩。”

  女孩低下头去,带着失落,“我不配……”

  “你……”你当然配。

  白妙妙又抬起头来,“我演得好不好呀!”

  “这个桥段是我现编的!”她很是骄傲,“感觉下次考试可以试试!远哥太厉害了,我完全懂怎么放大了!!”

  牧修远深深吸了一口气,才笑道,“那就好,你很聪明。”

  “《嫌疑》的试镜要和我对戏试试吗?”

  白妙妙用力点头,“不过我想先搞明白那个角色,为什么会那么喜欢反派呢?我不理解她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

  牧修远又喝了一口冷茶,酝酿一番,才说,“每个人的恋爱观是不一样的,像我追求心灵上的契合,但是有一些人会更在乎家境的相对,你也可以想想,你的恋爱观应该是更在乎什么。”

  白妙妙便歪歪头,“妙妙觉得自己要再学习更多才能明白自己更在乎什么。”

  她觉得自己还并没有搞明白感情,所以对自己到底更在乎什么也还需要去学习去找寻。

  牧修远对这个答案并不意外,他点点头,继续说。

  “有一些人,他们的喜欢是很特别的,不追求两个人心灵的相知,也不追求生活上的契合,他们喜欢的就是那种不喜欢自己的人。”

  “不喜欢自己?”白妙妙有点惊讶。

  “就像《嫌疑》里面这个角色,她刚开始喜欢反派,到后面不喜欢反派,造成这个变化的是什么?你看出来了吗?”

  这本书确实很火,牧修远也看过,白妙妙为了这个剧本也先去研读了一遍,所以牧修远的问题她能答上来。

  “刚开始反派很厉害,犯案不留痕迹,警察他们找了很久才找到一点点线索,后来警察掌握的证据越来越多,反派就变得很焦躁,会打骂那个女孩。”

  牧修远抬手,从书架上找到《嫌疑》的原本,翻开来,“这个反派打骂女孩其实是一直在做的。”

  “只是前期反派没有被抓的时候,作者故意写得很隐晦。” 

  “你看这里。”他翻开书,找到某一个章节。

  “女孩戴着墨镜与口罩,说话的声音低闷,只有害怕被看到脸的大明星才会如此。”

  白妙妙跟着读了一遍,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但一回头,电光火石间,“她用墨镜和口罩遮住自己脸上的伤?!”

  牧修远笑着点点头,“其实这个女孩的心理没有大部分人理解的那么简单,她不是被反派控制住了,你能看出来吗?”

  牧修远把这本书递给白妙妙,她连忙接过,抱在怀里。

  

  “这世上有一种人,她的恋爱观是供神,她不需要你爱她或者照顾她,只要你在她的眼中像是神明一样,可触而不可及,游戏人间,你越是高傲不食人间气,游刃有余,她就越是喜欢。”

  “就算你与世界是格格不入的,但是她喜欢的正是你这样的格格不入。”

  “所以前期反派对犯案对查探游刃有余的时候,女孩对他就是一种疯狂的爱,迷恋,到了后期,反派渐露疲态,被查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女孩就发现,噢你也不过如此嘛,原来就是个普通人。”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牧修远说得很谦虚,但嘴角骄傲的笑容似乎并非如此。

  白妙妙听得连连点头,对牧修远投过去一个敬仰的眼神,“我今晚把书再看一遍,我们明天试试对戏!”

  她现在终于感觉到这个戏的难度,但同时也觉得兴奋,她很想把这件事做好。

  小姑娘眉眼里的干劲满溢到牧修远都能看出来,他笑着点点头。

  今晚的秉烛夜谈便到此结束了。

  《嫌疑》是剧名,小说名要更长一些,叫《她与他的故事》,乍一看根本看不出来这是一本侦探文,正派方以女性警察为主导,男警察搭副手,后两人发展恋情,而反派方是男性犯案,陪同他的女性便是这位情人。

  这位情人名为何娅,但书中一直管她叫女孩,直到最后何娅杀了反派,她被抓后,才在审判席上报出她的名字。

  白妙妙用一晚上重新梳理她的心路历程。

  到这时候,白妙妙才发现,书名的“她与他”实在是指代了太多,正派方的她与他,反派方的她与他,正派与反派对接的也是她与他。

  其实所有人都不是单独存在的,作者将他们写出来都是有故事可写的。

  听林莎姐说,这个反派的情人在书籍发售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书迷们诟病的角色,他们还发生过骂架,说这个角色在最后杀掉反派实在是败笔。

  有人讨厌自然是有人喜欢的,喜欢的那一方始终坚持何娅的存在是有必要的,但是音量没有讨厌方大,直到最后作者出来说明,自己最喜欢的角色就是何娅,骂架才停息下来。

  林莎本身也是站喜欢那一方的,她觉得何娅敢爱敢恨,在最后杀掉反派的行动也是十足的酷帅。

  虽然林莎与牧修远的理解并不一样,但是白妙妙觉得,她自己的理解也并不和两人完全一致。

  她觉得何娅应该是有成长环境的影响,所以她才会喜欢反派这个比自己大了十几岁的男人,如果何娅遇到的男人并不是反派这个杀人魔,也许何娅的性格就不会慢慢变成书中那般。

  说到底就是她认为何娅不是直接固定下来的性格,哪怕在书里面也是在慢慢变化的,所以作者一开始会帮她遮遮掩掩,因为何娅自己在一开始是想要遮掩这种生活的窘境的,只是到了中期后期,何娅的性格受反派的影响,变得越来越极端,也渐渐放弃了自己,所以才没了掩饰的必要,作者不去加以掩饰,是因为何娅自己放弃了掩饰。

  她合上书,打了一个哈欠,脑子里装满了何娅的爱恨情仇。

  “今晚不会梦见她吧……”她喃喃自语,闭上眼睛安然入梦。

  没有如白妙妙睡前想象的那般,何娅并没有出现在白妙妙的梦境里。

  她酣睡一场,迎着朝阳醒来。

  闻到一股淡淡的焦糊味,她很熟悉,猫生的前几年,师父还不是很熟练烤肉的时候,一块肉往往带着这样的气味,伴随着面积十分巨大的黑色硬块。

  师父说,那叫糊了,糊了的部分不能吃,但是没糊的部分还是可以的。

  白妙妙偷偷尝过,糊掉的部分硬硬的,苦苦的,嚼不动也不好吃,而且噶嗓子。

  她急忙忙下了床,循着味道找到厨房。

  料理台上一片狼藉,乱丢的锅碗瓢盆,每一个都脏兮兮的,但仔细看看,又好像每一个碗只是短暂地装过一次食材。

  不小心洒在地上的水渍,油渍,滴落的酱油耗油,还有一些不知名棕色粉末。

  当然,最严重的是那一口已经烧滚了之后溢出来的粥锅,视觉冲击足够大,令白妙妙分外难受。

  那可都是,食物,在田地里辛辛苦苦长出来的,在山林里奔跑的,在天上飞翔的,在海里遨游的,它们付出了生命让人们填饱肚子,怎么可以被这样浪费?

  厨房里仍在持续散发着焦糊味,而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似乎并不在,徒留一室兵荒马乱。

  白妙妙决定拯救那一锅可怜的粥。

  她用她从没做过饭的小脑瓜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先把粥锅端到一边去,不要继续待在火上。

  成功拯救了锅子的白妙妙又回到灶边,那还在燃烧的火炉就像一个橙蓝色的怪物。

  她咬咬唇,强忍着对火焰的害怕,试着接近。

  一只白白净净的手向着火焰而去。

  “妙妙!”

  牧修远的声音突然响起,吓了白妙妙一跳。

  “别把手放在火上面!!”

  白妙妙连忙收回了自己的手。

  牧修远几步冲过来,轻轻扭动开关,就关掉了火。

  原来是这样子关火的,白妙妙站在一边,一副学到了的样子。

  牧修远转头看到她这模样,立马就没了脾气,只能转而检查白妙妙的手。

  “没有被烫到吧?”

  白妙妙摇摇头,伸出来的手指白白嫩嫩,毫无伤痕。

  牧修远这才松了一口气。

  “你怎么能做那么危险的事呢?”他一边拉着白妙妙往外走,一边小声念叨。

  “……”白妙妙觉得自己也很冤,“我没煮过饭,不会用那个东西,不会关火。”

  这下轮到牧修远说不出话来,但转念一想,白妙妙打小生活在山上,不知道这些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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