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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外人


    林子朔抑制不住心里的忌惮,看着季煜的眼神里满是警惕。

  他可以不稀罕其他的东西,吃的用的穿的也都能给季煜,但是,他不想让季煜来抢饶夏。

  电影里,小强就被抢走了,没了妈妈。

  万一……

  万一季煜他们也要抢走饶夏怎么办。

  想到电影里小强躲着哭的样子,林子朔一下子握紧了拳头,拉着小丫的那只手也陡然收紧。

  可看看饶夏的表情,他也想听话。

  饶夏说季煜是客人,说他不能没礼貌,说让他听话。

  他抿着嘴,半天才点点头。

  他牵着小丫,拽拽她,不叫她多去看季煜,带着季煜去洗手。

  反正,反正饶夏说了,他们才是一家人。

  季煜,是客人。

  想到“客人”这个词,林子朔的嘴角忍不住往上翘,心情格外愉快。

  他嘴角翘起来了,跟在后面的季煜却垂下了眼帘。

  他回头看了一眼饶夏。

  他当然明白什么是客人。

  就是说,林子朔是自己人,而他是外人……

  可饶夏姓饶,林子朔姓林,凭什么他们就是一家人。

  他姓季,就不能和饶夏是一家人呢?

  林子朔不想让饶夏不高兴,季煜也不会。

  季煜握了握拳,他肯定会比林子朔更懂事,更听话,更让饶夏喜欢的!

  饶夏完全没有发现那边的较劲儿,和季匪笑了笑,“季先生就别客气了,坐一会儿,我看看有什么做一点,一起吃一点吧。”

  季匪点点头。

  郝助理眼睛放光地上来问,“饶小姐,需要帮忙吗?”

  饶夏摆手,“不用,都是小事儿。”

  郝助理还有些失望的样子。

  白助理也偷偷在旁边等着,努力往后缩,郝助理看他一眼,然后道,“还不去办?”

  “这种事儿都是宜早不宜迟,迟则生变,你在这里耽搁时间做什么。”

  白助理:??这么一会儿的时间有什么变化?!

  饶夏那么多天时间,也没见着急去啊。

  不就是一顿饭的功夫吗?!

  郝元庆这就是嫉妒他能来s市,能在饶夏身边蹭这么多顿饭,所以各种羡慕嫉妒恨,给他上眼药!

  郝助理假装没有看到白助理的眼神。

  季匪没注意,也没有想那么多,看了一眼白助理,“既然是饶夏的事儿,就不要留有后患。早点去,早些准备。”

  白助理:……

  “是。”



  他都已经吃了那么多餐,也不在乎再少吃两顿,哼。

  他表示不稀罕地直接离开,实际上眼泪都要顺着嘴角直接流下来了。

  可想想这事儿是饶夏安排的,老板也发话了,白助理是真的不敢多耽搁时间。

  饶夏也没有准备什么稀罕的东西,一人一碗面,简简单单的上桌。

  因为饶夏怀疑他们连早饭都没吃。

  面条虽然简单,可看季匪的样子肯定不会嫌弃。

  果然,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吃饭的季煜呼噜噜,就将一小碗面吃的干干净净,一口汤都没有剩下。

  季匪的碗虽然大,动静再怎么斯文,再怎么文雅,吃起来的时候,速度也依旧很是迅猛。

  郝助理也不例外。

  饶夏:……

  看来在魔都,他们吃得都不太好啊。

  去魔都倒是还有一个好处,还有两个如此专业,执着的大客户。

  饶夏觉得,不管什么时候开业,想来这两个客户都不会丢。

  多这么大一个挣钱渠道,算一算价格。

  多了一个季煜,三人,一餐就是六百,一天一千二,两天就是魔都的一个平方。

  一年加点其他外快,那就是一个大平层?

  饶夏也忍不住地擦了擦口水。

  这种又听话,有乖巧,有听话,又漂亮的小可怜,小可爱,怎么可能变成执拗大男主?

  饶夏不相信在自己这种“德智体美劳”五项全能的好人身边,还能培养出那样的大反派!

  也不相信,季匪这样大方,有钱,有文化,懂美食的大老板,会教导处那样脑残,恋爱脑,执拗,有毛病的男主!

  魔都,必须去!

  人嘛。

  当你心底里认定某件事不好的时候,不管看哪里,都是矛盾,都是坏事。

  但是,一旦心里的想法改变,再看起来,哪里都可以找到理由,什么坏处都是可以解释,可以改变的。

  甚至从哪儿看,都是有点,都是好处。

  饶夏现在就是看魔都哪里都好,好得不能更好。

  饶夏嘴角忍不住翘起来,眯了眯眼,已经开始琢磨去魔都之后,怎么挣钱,怎么买房,怎么炒股票了……

  饶夏眼睛锃亮锃亮的,满脸都是欢喜。

  她觉得自己可以再努力一点。

  最关键是,林子昂他们这个矿的这些钱应该怎么拿回钱。

  饶夏越想就越是兴奋,就连做卤肉的时候,自己身后的暗潮涌动都没有发现。

  季煜看饶夏忙忙碌碌,仰头看着,努力找一切契机递东西。

  林子朔就更积极的想凑上来帮忙。

  小丫就在旁边,看看饶夏,再看看哥哥,再看看季煜,最后还要回头去看看在门口的季匪和郝助理。

  至于郝助理,他的注意只在自己的脚尖,看其他地方?

  那有什么好看的?

  卤肉锅里的香?

  都说了是香,那就得闻味道啊。

  看?看能看出什么啊?

  关键当然还是嗅就对了。

  眼神乱飞,万一不小心看到老板的某些不恰当行为,那不就尴尬了吗?

  至于季匪,他的注意力就只在锅里了。

  卤蛋他吃过饶夏做的,但是,卤肉他没吃过。

  卤肉,卤蛋这种各种材料炖煮出来的东西,对于他来说,那不是美味,那是负担。

  那是堆砌了无数香料之后的大杂烩,每一种味道完全掺杂在一起。

  对他来说,就像无数种让人厌恶的感觉都凑到了一起一般。

  可是,此时东西出自饶夏手之后,卤肉就不一样了。

  嗅到这个味道的时候,季匪发现,这每一种香味混合再一起,形成了另一种香味。

  他们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可如果仔细去观察,就能发现,每一样肉,每一种材料不同的那种香。

  那种种独特香味的魅力也逐渐展现了一般。

  那种富有层次的香味将肉变成了卤肉,那种卤肉的香味,闻起来,简直诱人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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