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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天意加身


生灵尽灭。

        这根手指就好似一个磁石一样,源源不断的吸引着方圆数十里,甚至数百里的生命赶来。

        开始的时候还都是人类,但是后来赶到的已经不仅仅是人。

        有马,有狼,甚至还有兔子,老鼠,总之方圆百里内的生灵只要是能够蹦跶的差不多都跑得过来。

        不过不管来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生命,最终的结局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被手指轻轻一点,然后化为一堆血肉罢了。

        方圆数十里的地方化为了一片死亡的禁域。

        在冥冥不可知的天意的驱赶下,任何活着的生物都前赴后继的想要杀死这个敌人,杀死这个不属于自己世界的来客。

        但是敌人太强悍了。

        虽然说,这样下去,输的一定是这一根手指,或者说是这一根手指的主人,毕竟它虽然能够杀尽方圆数十里的生物,但若是面对方圆数百里,数千里,甚至数万里生物的层层绞杀,莫说仅仅是一根手指,就算是手指的主人亲至,也只会是陨落,以及逃跑这两种结局罢了。

        不过反过来讲,天意同样也无法承受这种恐怖的“损失”。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意没有爱,也没有恨↖,它根本不存在感情这种东西,它仅仅会用最理智的方法计算着一个世界的得失,然后用最冷静的手段去实现目标。

        因此到了这个时候,天意终于换了一种方式来消灭敌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张晓坠入了一道地缝之中。好似被埋了进去一样。

        张晓看上去就好似已经死了一般,一动不动。任由上面山崩地裂,也不动弹一丝一毫。

        事实上。纵然张晓真的想要做点什么,也不过是螳臂当车罢了。

        以张晓的实力,的确能够抵挡那么一两下,但是也就仅此而已罢了,张晓敢确信,自己绝对撑不到第三招。

        要知道,张晓之所以把“他”召过来,是为了占便宜的,而不是找死的。自然不会做那种玩火的傻事。

        更何况,对于张晓来说,死的草原人越多越好。

        死掉的草原人才是好的草原人。

        至于沈落雁等人,张晓也并不担心。

        天意的“感召”说起来玄妙,但实际上也可以规为一种精神秘术,只要精神修为达到宗师境界就足以“免疫”这种精神感召。

        要知道,张晓的“亲卫军”其实是用邪帝舍利“喂”出来,他们对于精神秘术的抗性其实不比一般的宗师境界差不少。

        坦白说,这并不是客气的话。要知道,身经百战的士兵本就有一种杀气的存在,意志可以用坚硬如铁来形容,毕竟一般的江湖人能够杀几个人?

        而统领亲卫军的沈落雁又是当世罕见的名将。面对这种诡异的情况,她自然会做出正确的决策,绝不会沦落到莫名其妙的成了炮灰。

        因此。当“他”降临之后,张晓就老老实实的扮演一具尸体的角色。然后想办法将自己埋到大地之中,根本不理会上面的山崩地裂。天塌地陷。

        坦白说,躺在地下的滋味并不好受,虽然大地好似一层保护伞一样隔绝了大部分指力,但是还是有一部分力道渗透到了张晓的身上,震得张晓气血翻腾,身体都酥软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张晓才真正意识到“他”到底有多么强悍,仅仅一根手指就足以将他捏死千百会。

        看样子似乎有些玩大了,就好似想要钓一条鲨鱼,但是却上钩了一条巨鲸一样。

        不过张晓没有丝毫的胆怯,因为他知道,若是自己的算计真的能够成功的话,那么自己未必不是“他”的对手。

        因此张晓就这样静静地等,等到连被深埋到地上的他都嗅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的时候,转机终于出现了。

        一股冥冥之中的意志降落了下来,让张晓心中微微一动。

        终于,他等来了自己苦候已久的大机缘。

        天意加身。

        这种情况出现在“邪心”的记忆之中,是“邪心”在那个世界中的一个古籍之中看到的,上面说,一个世界若是面对威胁的时候,可能会选择出一个“天命之子”。

        “邪心”所在的宗门乃是有名的邪魔外道,自然专心于各种歪门邪道,有不少弟子把“人”视为最重要的“练功材料”。

        把“人”作为练功材料是最节约资本,但同时也是风险性最大的。

        但是猎杀本界的人往往会迎来大麻烦,因为没有人知道自己杀的人之中会不会是某个大能的弟子,或者是后裔。

        因此有不少能够破界的魔门弟子往往会前往一些小世界进行“狩猎”。

        如果杀一个两个的人,或许不会迎来天意的惩罚,但是若是杀的多了,那么绝对会迎来天意的“关注”。

        而“天命之子”往往就是“天意”的一种手段。

        张晓想要做的,其实就是逼迫天意让他成为大唐世界的“天命之子”。

        坦白说,他开始并不明白成为“天命之子”会获得什么样的好处,他仅仅因为他不过随时能够保持“破碎虚空”的境界罢了。

        但是他没有想到,成为“天命之子”带来的真正好处是什么。

        智慧。

        智慧的人,如佛经中记载的佛陀,大放光明,照遍十方恒沙数目的世界,无穷无尽。阿弥陀佛又称为无量光佛,意思是智慧照亮无穷世界,为人灌顶开悟。

        般若者,一切诸智慧中最为第一,无上无比无等,更无胜者,穷尽到边。

        张晓感觉得到,自己似乎拥有了无穷的智慧,好似成为了一个全知全能的“神”一样。

        在这一瞬间,张晓感觉得到自己利用“和氏璧”推演出来的《魔经》其实还有很多错漏之处。

        原本看似完美的功法,现在看起来确实漏洞百出。

        一念转过,原本的错漏之处瞬间修订完整。

        张晓心中升起一丝淡淡的喜悦,因为他知道,如今的自己拥有了一条康庄大道。

        要知道,原本第六篇“成魔篇”和第七篇“神魔篇”仅仅是张晓通过魔道理论推演出来的功夫,能否用于实际,其实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是现在,一切的疏漏尽数被补齐,再无一丝一毫的疏漏。

        不过张晓也感觉得到,自己现在得到的一切是“天意”支付的工资罢了,如果他敢旷工,那么身上绝对会发生某些不详的事情。

        因此,该干活了。(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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