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痴女心,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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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儿母亲带着对于自己女儿的无限眷恋,永远的离去了。那双清澈的眸子,也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充满幽怨……
凝视着一幕,林宇表情微微有些动容,清澈深邃的眸子里,也闪现出一抹异样的光芒,嘴角微微抽搐着,似乎有话要说。
片刻之后,林宇便把视线又转移到了床榻之上的清儿身上。这时他突然发现,床榻之上有一个桃木梳子,下面压着一封泛黄的信,看样子这封信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写成了。
泛黄的信封上,只有三个字,上面还有像是泪痕的斑点。这三个字不是柳紫清,而是天亲启。 想必这个“天”字,指的就是清儿的父亲,柳一天吧!
想到这些,林宇并没有打开那封信,至于上面有何秘密,都是别人的事情,与他无关,也与清儿无关。
在泛黄的信的旁边,林宇还看到了一张羊皮古卷,拿起一看竟然是整个森罗大殿的地形图,虽然仅仅只是残图,不过对于他们而言,却已经足够了。因为这张古卷残图上,清晰而又详细的标明了如何逃离此地的暗道。
林宇仔细查看了一眼古卷残图,眼角余光突然瞥见了清儿母亲身下竟然还有一行字,这是用鲜血写成的,有一部分已经便汩汩流淌过来的鲜血给遮掩住了。不过上面的字迹,还依稀可以辨认:
“忆往昔: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而今却:竹马依旧,青梅零落。一岚清风,最伤心头。愿断芳魂,漫漫黄泉轮回路!”(注一)
这是一首小词,虽然远不如那些文人骚客写的传乎其神,甚至也不讲平仄押韵。可是却道出了一个痴情女子的落寞凄冷。 尤其是用鲜血写成,更是令闻者心中一阵刺痛。
林宇凝望了片刻,清澈如水的眸子,微微有些黯然神伤,直接就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连续磕了三个响头,道:“伯母,您就放心的去吧,我一定会照顾好清儿,用自己的生命去呵护她,爱护她,绝不让她受到一丝的伤害和委屈。”
说完之后,林宇便又磕了三个响头。随即就轻轻起身,抱起还在睡梦之中的柳紫清,按照古卷残图上的指示,逃离了傲林山庄之中的森罗大殿。
待林宇抱着柳紫清从森罗大殿之中逃出来的时候,已是黄昏。似血的残阳,将蔚蓝色的天空和碧绿色的山谷,都给映成了血红色,就像是披上了一层被鲜血染红的纱巾一样。
虽然林宇心中也知道傲林山庄四周,杀机重重。不过此时夜幕已经快要落了下来,柳紫清因为悲伤过度,至今还未醒来,根本就经不起一路上的颠簸流离。
想到这些之后,林宇便暗暗地咬了咬牙,在山下小镇之上,寻了一家客栈,打算先好好的休息一会,明天一早就即刻启程,离开这个满是凶险杀机的地方。
为了安全起见,林宇进入客栈之中,直接就要了一间上房。在店小二异样的目光下,抱着柳紫清进入了房间里。
过了许久,店小二两只眼睛还放着异样的精光,在这江南小镇之中,他经常看到一些世家公子,就会诱骗一些年轻貌美的姑娘,享受飘飘欲~仙的鱼水之~欢。在他眼里,林宇就是这么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柳紫清则是未经世事,被他诱骗过来的年轻姑娘。
想到这里,店小二的脑海里就又浮现出柳紫清那仙子一般的容颜,当即就心神荡漾,忍不住的咽了几口口水。
“喂,二狗子,你小子在那里笑什么呢,快点过来给孙大爷我倒酒!”就在店小二心神荡漾之时,一阵没好气的喝喊之声,就从门外传了过来。
来人是小镇上孙员外的独子,孙子光,完全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而且为人极为贪杯好色。不过孙员外对其家教甚严,根本就不让他去烟花之地喝花酒。
俗话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孙员外不许孙子光去烟花之地喝花酒,人家就不去烟花之地,直接转战客栈,让一些地痞流氓,通过恐吓诱骗的手段,来给他找年轻漂亮的姑娘,以此行乐。
在他的带领下,小镇上的另外两名富家大户的纨绔子弟,沈旭和王茂。就经常和他混在一起,从烟花之地转战客栈,来行苟且之事,而且还乐此不疲。
按照他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来说;只要腰包里有银子,无论走到哪里,床上都有女人。
以前都是孙子光一个人来,不过这一次他却还带来了一个人,准确来说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
不过这个女子并不是被孙子光诱骗而来,而是被老爹孙员外上个月给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乳名换**儿,希望以此来让他收心养性。
就算是给癞皮狗披上一张老虎的皮,他还是一只癞皮狗。孙子光则就是这么一条癞皮狗,他不但没有因此收心养性,反而还变本加厉起来。上次他和沈旭以及王茂三个人,在客栈喝完酒之后,借着酒劲,沈旭就提出要见一下孙子光的娇妻。
孙子光也显得很是仗义,说一通“兄弟是手足,女人如衣服”的鬼话,还说什么兄弟,就应该有福同享, 于是乎沈旭和王茂两个家伙,就在旁边煽风点火,让他下次带娇妻出来,让这两位兄弟也尝一尝鲜。借着酒劲涌上心头,这个龟孙子,竟然还就真的答应了。
而且还真言出必行,这才第二天,就寻个机会,便把娇妻爱儿给带到客栈之中,打算让两个所谓的手足兄弟尝尝味道。
“二狗子,你嫂夫人漂亮吗?”孙子光一脸得意的神情,对着店小二喊道。
店小二堆着满脸笑意,唯唯诺诺的点头应道:“漂亮,漂亮……”
孙子光依旧是一脸得意,带着几抹讥讽之意,冷笑着问道;“是不是你二狗子见过最漂亮的女人?”
如果是没见过柳紫清之前,店小二肯定像是一条摇尾巴的狗一样,唯唯诺诺的点头称是,不过这次他的表情却微微有些难色。
孙子光见此情景,表情当即就暗了下来,厉声喝道:“二狗子,你还见过更漂亮的女子吗?”
二狗子颤颤的点了点头,随即便指着二楼的客房,小声的说道:“不瞒孙爷,今天客栈里来了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简直就是天上下来的仙子,实在是太美了。”
听到这句话,孙子光眼神之中露出几抹精光,半信半疑的问道:“二狗子,你可不要骗我,经过你孙爷我手的女人,可都不计其数啦,什么漂亮的姑娘没有见过。”
二狗子急忙摇了摇头,道:“孙爷,我哪有胆子骗您。我二狗子说的句句都是实话,不然的话,愿遭天打五雷轰。”
见二狗子都发了如此的毒誓,孙子光自然也就信了八~九成,道:“他们在那个房间里,孙爷我也去看看这天上的仙子,到底有多美?”
见孙子光正准备要上楼,二狗子急忙拦住了他,道;“孙爷,那名仙子是和一名青年男子一起来的,我看那名男子手中还拿着一把剑,你这样贸然前去,恐怕……”
孙子光虽然贪杯好色,而且时不时的还会在喝醉酒之后,喜欢发扬一下“兄弟是手足,有福同享。”这一类的传统美德。 不过他也不是傻瓜,更何况他今天还没开始喝酒呢,那颗怂胆自然也就还没壮上去。听到还有一名持剑的男子相随,当即就停下了脚步,暗暗的在心里盘算起来。
就在这时门外便就传来了一阵淫然荡荡的笑声:“子光兄, 让你久等了!”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孙子光此次等的手足兄弟,沈旭和王茂。
当沈旭见到孙子光身边的那美艳无双的女子时,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两只眼睛一直放着精光,下流的眼神在女子大白兔牌酥胸和若柳腰肢,这两个充满无尽诱惑的部位来回游荡。
见两位手足兄弟来了,孙子光贼溜溜的眼珠一转,急忙说道:“两位哥哥,你们可来了。”
沈旭依旧用下流的眼神凝视着孙子光的娇妻,满脸淫然荡荡的笑意,道:“孙兄,真是够义气,够义气。”
孙子光此时全部的心思,全在二狗子所言的绝世倾城的美人身上,当即就把自己满肚子里的坏水,全都倒了出来。
沈旭和王茂听此言,心中都是猛然一惊,两只眼睛放着精光,说道:“孙老弟,此言当真?”
孙子光拍着胸脯,得意洋洋的说道:“自然当真,小弟我亲眼所见,还能看错嘛?”
王茂和沈旭听孙子光此言,当即就相互对视了一眼,满脸淫然荡荡的笑意,说道:“看来今天,我们哥三个还真是撞了桃花运,走,现在就去找他们,也见识一下传说中的绝世美人,到底有多美?”
孙子光急忙拦住了王茂和沈旭,道:“两位哥哥,切莫心急,那个小美人身边,有一个持剑青年男子,看样子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主。”
沈旭想了一会,道:“我们去找龙哥来,只要龙哥出马,就算他小子有通天之能,也得乖乖束手就擒。”
王茂也跟着满脸淫然笑意的附和道:“对,今晚我们直接把那名小美人带到山谷之中,在皎洁的月光下,和小美人进行鱼水之欢,飘飘欲~仙,真乃仙人也。”
听到王茂的描述,孙子光眼睛都开始泛起精光来,淫然笑道:“月光,美人,如此诗情画意,王兄真会享受生活。”
话音落下,孙子光,沈旭,王茂三个纨绔公子,都哄堂大笑,随之便扔给了店小二一锭银子,让他帮忙盯着,他们三个则结伴,去找这方圆百里最大的一个地痞无赖头子,痞子龙。
…… …… ……
注一: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出自李白的《长干行》,原诗较长,在此只附录相关的前后两句: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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