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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副cp,慎买


第一百零五章,番外,高崇x初枫

        人类进化课上说道,当人在紧张或者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无意识啃咬手指,很有可能是幼时没有得到充足的喂养,这种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父母无法满足孩子的吮/吸欲/望,从而产生的自我安慰行为。

        高崇就有这种毛病,此时他几乎要把自己的大拇指摩平。高崇非常紧张,因为他急切渴望能跟人回家。——应该表现的乖巧一些,只不过现在高崇根本没办法把手离开嘴巴。

        他太紧张了。面前的女人看起来和善温柔,但谁知道她究竟是怎么样的人呢?高崇已经十二岁了,年龄不小,这种年龄的小孩怎么会有人领养?

        高崇记得事情多,也懂事了。当女人温软的手牵着自己回家时,高崇就在提防一切。他做好了被辱骂甚至虐打的准备,女人做什么他都不会吃惊。

        然而她什么都没做。那是有些热的春天,高崇第一次来到有些闷热的小屋,女人打开窗户,有燥热的风吹进来。

        “你是叫乔崇吗?”

        高崇摇摇脑袋。乔阳福利院的小孩都姓乔,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叫什么。

        女人笑了笑,说:“跟着我姓高吧。说起来,‘乔’也有高大的意思呢……我们真是有缘,叫你高崇,可以吗?”

        高崇怯怯地点头。没什么不可以的,从今以后高崇要和这个女人一起生活,如果改姓能让女人对他更好一些,高崇自然愿意。

        “你要是不想喊我妈妈,也可以喊我阿姨。”

        “……”

        女人长得并不算美,笑得时候眼角有细碎的皱纹,但有种女性特有的温润气质,让人格外舒服。

        高崇竟然没说话。

        他坐在沙发上,女人帮他打开电视,但高崇根本无法集中注意力。他能听见女人炒菜的声音,几次想前去帮忙,都没敢站起来。每每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高崇就想把自己隐藏得像株植物。他安静无声地用尖牙摩擦指甲的表面,有粉末一点点的飘下来。

        女人看见高崇咬手,没说什么。她手脚利落地摆好一桌子菜,叫高崇过来,坐在自己身边。

        “快吃吧,吃完可以睡个午觉。你有睡午觉的习惯吗?”

        女人对他实在是客气,而且非常尊重,高崇一边警惕一边受宠若惊,开始吃饭还勉强保持斯文,但慢慢的他吃饭越来越快,米饭吞到口中没嚼两下就咽下去,一碗饭就像喝水一样迅速被少年藏到身体里。

        女人惊讶地看着高崇吃饭,没有开口说让他吃慢点,等他吃完,又给他盛了一碗饭。

        高崇有点想哭。他饿极了,一尝到饭菜的味道就控制不住自己。他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没有一点教养,女人万一厌烦了,他该怎么办?

        女人没对这个自尊心极强、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说一句重话,午睡时,牵着高崇的手,走到一间卧室,女人说:

        “咱家是一居室……幸好卧室比较大,能放两张床。我们一起睡,行吗?”

        说是一起睡,但床是分开的,就算女人没给他准备床,让高崇睡沙发,他都没有怨言。只是女人最后询问的这句,让高崇有一种自己被人重视的感觉。他躺在床上渐渐放松,睁眼时觉得自己只睡了几分钟,然而钟表已经指向下午五点。

        高崇猛地从床上爬起来。旁边小床上的女人已经不见,被褥铺得整整齐齐。

        他呆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高崇睡得脑门上都是汗,他伸手擦了擦,穿上拖鞋往外走去。

        女人坐在一张军绿色的小马夹上剥蒜,听到卧室的动静,抬头看看高崇,说:

        “崇崇睡醒啦?洗把脸,过一会儿吃晚饭了。”

        睡好就能吃饭,这样的日子对高崇来说简直像是做梦一样。也听说过收养家庭最初对孩子很好,但时间长了就显出本性的例子。高崇已经十二岁,再忍几年,等他能够打工、上大学,就不用担心女人会朝他发脾气。

        高崇从心里害怕她,畏惧她,洗干净手和脸后,乖巧的帮忙拿碗筷,还把地板擦得干干净净。

        无论高崇做什么,女人都没有阻止,她只是很安静地等待高崇融入这里。

        邻居家比高崇小几岁的男孩名叫初枫,初枫的父母身体不好,母亲患有严重的肾病,晚上回到医院透析,家里没人照顾,因此初枫每晚都来高崇家写作业。

        高崇也是通过这件事,了解到女人是真的喜欢小孩。如果不是有点耐心,早就厌烦初枫的打扰,会拒绝他再来。女人的耐心给高崇增加了一丝自信,他觉得这人说不定真的会好好对待自己。

        高崇等了半年,忐忑不安的,等着度过最开始的客气阶段。如果女人对她粗鲁一点,高崇可能会更安心,但她没有,永远都是温温和和的样子。

        有一次高崇亲手给女人做饭,盐和辣椒放的很多,女人一边吃一边咳嗽,给呛得眼泪都出来了,但就是这样,也没说过一句不是,嘴里不停说:

        “呕…好吃!…咳咳…真好吃!”

        秋雨绵绵,天终于放晴时,高崇就读的初中组织学生到植物园游玩。这种天气并不适合观光,植物园的游客很少。学校却觉得可以保障孩子的安全,带着学生乘了一个小时的车,来到这里。

        女人的心脏有些问题,要定期到医院复查,于是她拜托高崇将初枫一起带到植物园,帮忙照顾弟弟。

        高崇和初枫在偌大的植物园中散步。没过多久,天上飘下来细细的牛毛雨,高崇拉住初枫的手,两人撑起一把雨伞。

        初枫年纪小,走一会儿就累了。休息时,高崇就给初枫讲小蝌蚪的故事。

        “……有一天,鸭妈妈带着小鸭子到池塘来游水。小蝌蚪看见了,就想起了自己的妈妈。他问:我的妈妈在哪里呢?可是谁也不知道。”

        高崇说着这个自己讲过无数次的故事。他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当时觉得这个故事好感人啊……

        他也是这样的,想找个人问问,我的妈妈在哪儿呢?

        那场雨下了十几分钟就停了,高崇跟初枫继续前行。在地势低洼的地方,有积水停滞,初枫个子矮,一脚踩在水坑中,积水直达脚腕。

        高崇连忙把他抱出水坑,坐在路边,说:

        “你怎么往水坑里踩……”

        初枫有些害怕,放声大哭,喊:“我好冷。”

        他的父母太忙,没时间照顾小孩,已经是秋天,连条秋裤也没给穿,就放初枫出来玩。高崇是吃过苦的,看着初枫,突然想,他这样,有爸妈和没爸妈有什么区别?

        于是高崇脱下自己的鞋袜,对初枫说:

        “来,我们换一下。”

        初枫抹了抹眼泪,道:“不要。哥哥也会冷。”

        “我没事,我穿了秋裤。”高崇弯下腰。

        初枫个子小,但脚很大,能和高崇换鞋穿。看他的脚板,就知道他以后身高一定矮不了。

        不管他是高是矮,这种天气穿湿袜子湿鞋也真是难受,空气中这么湿润,高崇逛了一天,回家时脚上的袜子还没干,冻得脚趾都没知觉了。

        初枫晚上仍然在高崇家吃饭,俩人一起走进家门,女人一眼就看见高崇的鞋。她低着头没说话,把初枫安顿到餐桌上后,女人牵着高崇的手,带他到了卫生间。

        她让高崇坐在马桶上,自己倒了盆热水,拿出小马夹,坐在上面,托着高崇的脚,然后她揭开高崇的湿袜子,用手摸了摸他快要结冰的脚。

        高崇的脚已经没有知觉了,这么摸不会痒。但很害羞,他急着要把脚缩回来,可女人不让,用毛巾一点一点的擦,促进血液流通,直到脚趾温热,才慢慢放到水中。

        高崇怔怔的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女人,看她发根有些发白的头顶,看她弯曲的头发。

        “我们崇崇长大了,知道照顾弟弟。”女人用一种无比自豪、无比怜爱的语气这样说道,“是大孩子啦,真是让人放心……看这小脚给冻得,我好心疼。”

        高崇嘴唇颤抖,紧咬牙关,眼前模糊的几乎看不见东西。

        他想问问,什么样的人,会为他心疼?

        从高崇懂事之后,就再没被人这么摸着脚,柔声说话了。

        有时候死心塌地也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高妈妈温言软语的半年悉心照料没能让高崇放松警惕;给他倒了盆水,就让高崇下定决心,这辈子当高妈妈的儿子。

        慢慢上了高中,初枫也到高崇的学校读初中。从这时起,到初枫读大学之前,他的个子都在一米三到一米七间缓慢递增。有段时间初枫人矮,又瘦,不爱说话,让人欺负。

        初枫给人揍了也不说,顶着个熊猫眼回家,让高妈妈担心。

        高崇自读书起就一直是班里的班长,责任心很强,加上初枫总喊自己哥哥,高崇看他这样,就让初枫每天放学后到自己教室跟他一起自习,等高崇也下课再一起回家。

        老师都知道高崇在本校有个邻居,因为高崇学习好,人特乖,老师也就对初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大学时,情感细腻的高崇选择了中文系,他考上了一所很不错的大学,应该说是相当不错,说出名字都让人羡慕的那种。

        初枫就没有高崇这么能读书了,他大学一年级时突然长高,从一米七几直接长到一米九几,简直是人生中第二次青春期发育。

        而高崇,尽管在初中他的个子很高,教训人时格外有气势,但高中和大学时个子几乎没长,就平均水平而言,算是有点矮的了。

        当初改姓叫高崇时倒没觉得有什么,现在就觉得这个名字有些好笑,似乎是在暗示、或者嘲讽。

        因而高崇特别不爱和初枫站在一起。约他到学校门口小餐馆吃饭,改善饮食,高崇都要和他面对面坐着。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小萝卜头一样的初枫,也快大学毕业了。

        高崇抿了口啤酒,眯着眼问:

        “你打算继续读书吗?”

        初枫高高瘦瘦,手腕都能看得见骨头。他端起酒瓶对着口咕咚咕咚喝了一会儿,慢吞吞地说

        “不读了。反正没法和你一起上学,我想毕业就找工作,最好能离你近点。”

        初枫的父母在他上高中时接连去世,留他一个孤零零住在家里,大概是太寂寞了,就算初枫现在是成年人,站起来不比谁矮,但依赖心也非常重,时不时说些让人啼笑皆非的话。

        比如高崇一逗他,初枫就会急,面红耳赤地说:

        “不行……!我不让你找女朋友,不然……你该不疼我了……”

        说得高崇弯腰大笑,觉得初枫幼稚的他人难以望其项背。

        他却从未想过初枫究竟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

        回想起初枫有趣的回答,话题就开始往那边提。两个男人,聊的无非就是女人,女人,女人。

        “将来,找个跟我妈一样的,不用太漂亮,性格要好,能安心过日子的。”高崇定定看着虚空中的某一处,眼神温柔又深邃:

        “养个小孩儿,过一辈子。”

        初枫没吭声,闷头喝酒,好像有点不高兴。

        “这样多好,”高崇一喝多就爱说话,他拍拍初枫的肩膀,“兄弟,你也跟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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