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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至正十四年


再次回到村子,黄翠欣已经给他找来了换洗衣裳,烧好了热水。张光华舒舒服服洗了个澡,低沉的心情总算好了点,其实现在正值盛夏,用冷水冲个凉也无妨,不过他还是选择了让氤氲的热气围绕自己,仿佛只有这样他才能感觉到周围的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梦境。

        洗完澡,和黄翠欣的交谈中他知道现在是至正十四年,他也告诉了黄翠欣自己的姓名籍贯,但当黄翠欣问起他的经历时他却撒了慌,只说自己刚从海外归来,白天去清水岩拜读了清水祖师的手迹,晚上回家时却迷了路在黑夜中摔倒。

        孤男寡女不易久处,了解了张光华的基本情况后黄翠欣就安排了他去歇息。

        躺在床上,张光华的思绪久久不能平静。他曾经写过元末题材的小说,知道至正十四年是1354年,正处于元末明初的动乱时期。因为元朝的残暴统治与小冰河时期的自然灾害,中原各地农民交替起事,整个华中华南都陷入了起义的热潮。现在北方的红巾军应该已经成为农民军的标杆,连续攻占了陕西、河南和河北大部地区。而等明年郭子兴战死后,朱元璋就会成为郭部红巾军的统帅,如果不出意外,朱元璋将会在14年后统一中华,建立大明朝。

        虽然这个时候长江黄河一带的红巾军起义正如火如荼,但福建应该还算太平,虽然记不清具体的时间,但张光华知道福建广州一带直到最后才被朱元璋收复,至少最近十多年会一直在元军的掌控下。

        如果这一切是真的……可是真的有这么离谱的事吗?想想之前黄翠欣说话的样子,又不像是在骗他。张光华心中的疑惑挥散不去,他决定先好好睡一觉,然后尽快了解事情的真相。

        准备下床熄灯,张光华看到了放在一旁的背包,不禁有点伤感。解开密码锁,他将里面的东西倒出来,一台笔记本、一台相机、一把瑞士军刀,一个指南针,一个小药包,摸了摸换下来的衣兜,一个钱包、一个打火机、一包黄鹤楼、一串挂着指甲钳的钥匙扣,还有刚刚到山上捡回来的手机。幸好这个背包是太阳能背包,拆开了还可以给笔记本和手机充电,这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他将这些东西重新收好,挂上锁,放进了床边的木柜里,想了想,他又将那串钥匙扣拿出来,贴身收好。

        半夜,一行人静悄悄的回到村子,消失在不同的农宅里。一个赤裸着上身的魁梧大汉来到黄翠欣窗外,敲了敲窗户,待门开后一闪身就进了屋去。

        “娘子,让你担心了。”原来这正是黄翠欣的男人,李大。

        自从半个月前他和吕光甫等一二十个好友决定起事,便秘密筹集资金找了城外几个铁匠、木匠熔农具造兵器,这段时间可把他累坏了。因为现在还不到大张旗鼓的时机,一切都秘密进行,防止给元军走漏了风声。在连菜刀都严加管制,十户一刀轮流切菜的大元,私造武器绝对是死罪。

        终于回到家,他还没来得及休息就听说家里来了一个和尚,李大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大元将人分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僧人地位崇高,搞不好和官府沾亲带故,莫非他知道了内情特来刺探我等?这可如何是好。

        不过李大向来是直爽之人,行事风格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吩咐夫人绝不能透露自家消息,要让那和尚尽早离开,有机会了也探探他和朝廷的关系,然后就累得睡去了。

        天刚亮,李大就去找村长商量对策。黄翠欣一人在家,洗衣、打扫、喂养牲畜。等到太阳出来,毫不知情的张光华也醒了,他觉得这一觉睡得很爽。

        出门吹了吹晨风,他决定去安溪县城看一看,对于黄翠欣的说法,他昨天就已经信了七八分,但人总有那么几分侥幸心理,往往不到黄河不死心。

        听张光华说要去县城,黄翠欣表情很怪异,但当他请求找个向导时黄翠欣却欣然答应,不一会就找来了一个名叫牛蛋的半大孩子。走之前黄翠欣突兀的问了句他家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去,张光华知道,这是她在下逐客令了,想想也对,自己一个陌生人,别人能学雷锋救你就已经很不错了,难道还留你长住不成,幸好自己不是七老八十的,要不然别人扶都不扶你。

        出了村子,牛蛋还是蛮活跃的,大概也是好久没出来玩耍了,但是一到官道上,他就安静了下来。

        太阳已经慢慢升起,炙烤着一直延伸到远方的黄土路面,路上没有行人,但道路两旁的树荫下却挤满了衣衫褴褛的难民。那是怎样一群人啊!蓬头垢面,枯瘦如柴,他们任身旁蚊蝇穿梭却并不驱赶,木然望着远方,仿佛并未看到张光华他们的到来。牛蛋好像有点怕了,紧紧拽住张光华的衣袖。

        加快了脚步,两人都沉默不语。张光华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能左右张望,他们的脚步惊飞了树上的一只乌鸦,它扑腾了两下翅膀朝远处的山脚飞去,山脚下一群乌鸦正在空中徐徐徘徊,时而飞起时而落下,仿佛明白了什么的张光华却并不愿去相信这个真相。这是怎样一个时代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邹狗,这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

        待到走出很远,牛蛋才略微恢复过来,张光华打破这沉默,开口问道:“以往路边也有这么多人吗?”

        “以前我随我爹路过的时候也有,但只有两三个,不似今天这么多人,听我爹说他们都是从北方来的,那边似乎正在打仗,他们没了吃的才往这边来的。”回答了张光华的话,牛蛋似乎又活跃了起来,继续说道:“从这里到县城只有一两个时辰的路程了呢,再往前就见不到那些人了,那边元军经常会出来,他们很凶的。”

        一路说说笑笑,他们终于在中午之前赶到了安溪城外。看到城墙的一刹那,张光华脑袋嗡了一下,这下他彻底相信自己已经在元朝了,迷迷糊糊之中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城的。

        彻底死心的他,只好带着牛蛋漫无目的闲逛,想象中的他一直以为古代的城市是一片黄土飞扬的场景,但现实却并不是这样,县城的地面都铺着石块,道路两旁商铺林立,清一色的砖瓦两层小楼,间或夹着着几间木屋,房屋之间都挂着“酒布米当”等字眼的布幡。

        走了蛮久的张光华发觉肚子越来越饿,再一看牛蛋,发现他也正盯着一个面摊在吞口水。他习惯性的摸了摸口袋又突然间醒悟,无奈的笑了笑,自己现在可是一个穷光蛋啊。左右一望,张光华发现旁边的店铺似乎是一个卖金银首饰的,他掂了掂怀中的物品,便带了牛蛋走了进去。

        “这位客官要点什么?”正在柜台上无所事事的掌柜看到有客人来,立马迎了上去,这是一位微胖的中年男人,穿着一身绸缎,头发束起来扎着发簪。张光华左看看右摸摸,对店里的东西充满了好奇,却并未回答掌柜的话,等了一会见掌柜并未因为他穿着寒掺就怠慢他,才开口说道:“我不是来买东西的,而是想让掌柜你帮我看看一件珠宝。”

        “鉴定珠宝你应该去隔壁的当铺,而不应该来我这里。”掌柜明显对张光华的话有了兴趣,但却故意板着脸说道。

        张光华微笑不语,只是伸手从怀中掏出了那串钥匙扣。待银光闪闪的钥匙扣一拿出来掌柜就一手夺了去,他两眼放光,先在手中掂了掂,又接着用手细细摩挲,嘴中啧啧称奇。当他准备将其放在嘴中咬一下时张光华咳了一声,他才讪讪一笑,将手中的钥匙扣还给了张光华。

        “掌柜可曾看出这是何方宝物?”看到掌柜如此失态的反应,张光华也是心中一喜,在手中一边转着钥匙扣一边问道。

        “某不才,看不出,但见此物入手沉重,光彩异常,定非凡品无疑了。”掌柜如实答道,说实话他刚入手这件珠宝就知道捡到宝了,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将此物拿下。他给站在一旁的小二使了一个眼色,小二立即进屋端了两杯茶出来。

        “来,我们坐下详谈。”掌柜邀请张光华和牛蛋入座,静待张光华发话。

        张光华揭开茶盖,轻轻抿了两口,开始了满嘴跑火车:“说实话,这是我从海外带回来的泰西皇室宝物,虽似银似金,却比金银更为珍贵,不说材质,光从做工来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他将钥匙扣向掌柜移过去一点继续说都:“掌柜你看,这个类似剪刀小物件是由四块宝银打制而成,光打磨抛光就花了十多名工匠几月的时间,而且它的作用更为奇妙,掌柜你将手伸过来。”

        掌故迷惑不解,不过还是伸出了手。张光华忍住恶心抓住他的手,用指甲钳将他五个手指的指甲都一一剪去,完了还用锉子给他磨平。

        掌柜抽回手,仔细摩挲着指甲,指甲圆润光滑,一点也不扎手。

        “妙!妙!真是巧妙!”他连说了三个妙,显然还没料到这个宝物竟然还有这项功能。

        (31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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