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快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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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我们就在这儿等到明天早上么?”说话的这人一张脸方方正正,小眼睛、大鼻孔,脸上无须,嘴巴特别大,一开口就露出满嘴黄牙。坐在他边上,能闻到他嘴里呼出的臭气。
“你说得对极了,大嘴,我发现你变得越来越聪明了。”
老大端坐在铺着白毛毯的藤椅上,翘着二郎腿,正在啃着一条滴着油的鸡腿。
“那是自然。那小子说什么王国第一武士,其实我看也就是个有勇无谋的傻子。”大嘴咧开嘴,笑得很阴险。
“是个我们搞不定的傻子。”老大纠正大嘴,“梅花村或者那片梅林,对他来说十分重要。不过有意思的是,他却不知道那地方在哪里。”
“我估计是那婊子想去,那傻子只是她身边的一条狗。”大嘴手里抓着一只鸡爪子,皮烤得焦脆。“那婊子也不知给多少男人操过了,只可惜老子没有机会好好操她一次。”
“明天你还有机会,大虫不吃肉,就算咬掉了她的手脚,你还是可以操她的尸体,反正你又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老大乌黑的眸子中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说出这种事情来,他的食欲一点儿也没受到影响。
大嘴用力摇着头:“我只要活的,死的不要。奸尸,干巴巴的,没意思!自从我操了鹰岗镇那个臭婊子的尸体后,就发誓再也不碰死人了。”
“这鸡腿烤得不错,居然还塞不住你的嘴巴,难怪你被叫做大嘴。”光头宁往地上“呸”了一口。这是个冷酷的男人,头顶上和耳后的脖子处各留着一道伤疤,他粗鄙的言语和并不好笑的笑话里总是暗藏杀意。
“这是爪子,不是鸡腿,我就爱吃爪子。”大嘴张开嘴呵呵地笑,低着头咬了口手中的鸡爪子。
光头宁看着毛大嘴手中的鸡爪子一瞬间就变成了鸡骨头,皱了皱眉头:“那玩意容易塞牙缝,我牙不好,不吃。”
“你何止是牙齿不中用,我看你那里也不中用。”
光头冷笑:“你想试试?”
大嘴伸出舌头舔着嘴唇:“我只想试试你的屁股,要不晚上给我爽一把?”
“如果你想下辈子当太监的话。”
“我无视你空洞虚假的威胁!”大嘴大笑。
这是间农家的石屋,也就两间房,头一间大一点,房里的家具和七七八八的东西都被搬空了,房中间用石头围了一圈,算是个简易炉子,里头的木柴正烧着,炉子两头支着开叉的铁架子,穿着一排剥了毛砍掉头开了肚的鸡,鸡油滴到火里,劈啪作响。八个人围坐在炉子边上,有四个披着银色的裘衣。
“这村子真他妈穷,除了鸡就是鸭,猪也没几头。”光头宁抱怨说。
“光头宁,你想要什么?”老大看着光头宁,叹了口气,眼中有说不出的哀伤,“有钱就不会在这里讨生活,如果能去西泽和冷泉,哪儿不比在这里种地强?咱们占着别人的房,吃着别人的鸡,烧着别人的柴,还要骂别人穷,这可不好。别忘了我们是出来办事,不是吃喝享受的。”
张小花一直冷眼旁观,没有言语。别人说的什么他不一定同意,但是老大说的他都认为极有道理。赤山只有一个活着的传奇,那就是快剑团的老大朱彦。他们这群由铁匠、泥瓦匠、裁缝、雇佣士兵、退伍军人、拦路盗匪、市井流氓、杀人重犯组成的复杂团体,寻常人根本驾驭不了,只有老大能做得到。这里每一个人都敬他,至少怕他。
“嘿嘿,就是闲着唠叨两句。”光头宁摸了摸光头,刚抓了鸡屁股,一手的油又抹到了头上,头皮在火光下亮得晃眼。
“都坐不住?”老大摊了摊手,“平时你们可不是这样,碰到他就这么没耐心?”
“老大,可不是嘛!兄弟们都等着拎他的人头呢!等不及了!”大嘴把鸡爪子啃得干干净净,意犹未尽地啜着骨头。
“咱们快剑团确实很少吃这么大的亏,那剑挥两下,就砍断了五只手。确实是快,比我们都快。”老大的眸子闪闪发亮,扫视了一圈在场的人,“但你们都知道他是谁。他就是这么强,你们谁也不是他的对手。就算当时我下令要留下他,我们死的兄弟肯定会很多,而且还不见得能成。没有足够的把握就没必要冒险。他不是要找梅林么,那刚刚好,我送他去。”
“好是好。就是一想到要等到明天早上才能去割他的头,晚上我就睡不着!”张小花忍不住插口说。
“小花,我也为木瓜难过。大家都是。”老大下巴上那稀疏的几根胡子在火光下看来,根根都是金黄色的,像是打上了油。
一边的大嘴笑着说:“小花,木瓜少了只手,你要睡不着可以找我,我绝对不比他差。”说着他就伸出手去摸张小花的大腿。
如果不是老大认你是兄弟,我早剁了这只手。张小花忍住怒气,暗暗想道。
“大嘴你他妈果然不是个东西,兄弟的人你都要碰。”光头宁转头吐了一口唾沫。
“我当然不是什么东西,我是有名有姓的人,大嘴,毛大嘴。”大嘴一本正经地说。
老大啃完了鸡腿,伸手往藤椅靠背上抓来毛巾,擦了擦嘴。“晚上都好好休息。明天还有任务,出了差错的人,到时候断的就不是手了。”
“老大,那是万无一失啊。他于坚再强,到底也是个人,现在早死在大虫洞里了。咱们只等着早上大虫睡着了,就去收尸。”毛大嘴信心满满地说。
“老大,你说他去梅花村干什么呢?”这群人里年纪最大的阿苍发问。阿苍头顶几乎全秃,蓄着齐整白须,年轻时候是出了名的剪径老手,加入快剑团后才知道什么叫做纪律,但他学得很快。比毛大嘴快多了。毛大嘴这种人像是永远也不会懂得什么叫做规矩,他居然把手放到张小花的双腿之间,用力地揉来揉去。
“我们最好永远也不用知道。”老大朝张小花这边瞟了眼,像是什么也没看到。“因为他应该会死在虫洞。”他把“死”字念得很重。
“他总不会是去看梅花的吧?说不定那婊子想要一朵花插在头上。”光头宁的话引发了一阵哄笑。
毛大嘴的手越来越用力,嘴上也没停:“那婊子想被插的可不是头发,是水淋淋的洞穴。”说到“洞穴”两个字的时候,他脸色都狰狞起来,显得极其亢奋。
张小花对自己胯下的反应感到耻辱。他本该从靴筒里掏出匕首,插到这不知死活的毛大嘴那张大嘴里,让他知道什么叫做规矩。
“好了,我要去睡了。不要搞得太疯。”老大盯着他,目光意味深长,起身进了另一间房。房门一关上,毛大嘴就笑嘻嘻地把手搭在他的肩上,靠近脖子用力地嗅着。
“就是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好闻!我早就发现了,小花,你真他妈的是个尤物。以前我只能远远地看着你流口水,木瓜那混蛋不许我靠近你,可今天终于让我等到机会了!”
他冷冷地看着毛大嘴:“今天你也没有机会。把你的手拿开。”如果目光可以杀人,毛大嘴已死了几十次。
毛大嘴无视他的话,手大力地揉着,喘息说:“老大已经默许了,你都硬了,还扭捏个什么劲呢!”
这话让他觉得脸上发烧般滚烫,在座的每个人可能都会觉得他已经移情别恋了,居然在毛大嘴这种禽兽的挑逗下有了反应。可是他没有!他想大声说出来:即使是木瓜两只手都残废了,他也不会成为毛大嘴的人!
他看了看光头宁,这是房内和他最要好,最有默契的人了。两年多的搭档,会懂得每一个眼神蕴含的意味。
光头宁用一把小刀从烧烤架上切下一块鸡肉来,放到嘴里,闭着眼睛,露出愉快的表情。身边正在发生的事情看来和他半点关系也没有。他切得很慢,嚼得也很慢。他无疑很会享受,即使这只是一块寻常的鸡肉,他也能吃出大餐的味道来。
张小花向光头宁伸出手去:“给我,我还要块鸡腿。”
毛大嘴的大嘴贴着他的耳朵,一把捉住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裤裆上。“你的鸡腿在这里!感受下这种美味!”
那腥臭的口气喷到他脸上,让他感到一阵恶心。光头宁睁开眼睛,将小刀递了过来,然后又闭上,继续享受着嘴里滋味无穷的味道。
他用力挣脱毛大嘴的手,接过小刀,去切烤架上的鸡肉。不管毛大嘴在他身上怎么动作,他始终都保持着足够的克制。
可毛大嘴已经不想再等,急不可耐地将手伸到小花的棉衣里,被衣服卡住了,他就扯开外面的纽扣,还伸出舌头舔着小花的脖子,一边舔一边闻,就像一条饿狗贪婪地盯着它的食物。
张小花切下一大块鸡肉,但没有吃,而是扔在炉子里,割肉的小刀在火力搅了两下,反手贴到了丝毫不觉的毛大嘴脖子上。毛大嘴皮肤感应到带着温度的金属,猛地扭头。
“我数三下,从我身边滚开。三、二……”
不等“一”出口,毛大嘴就立刻退到了一边,但是小刀还贴在他脖子上,他发出颤音:“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给过你机会了,不会再给你第二次。“快剑团三大原则:第一,团内所有人皆兄弟;第二,不许伤害兄弟……”
没等他说完,毛大嘴就忽然倒在地上,往旁边一滚,脱离了那把小刀的威胁。他的动作利索而迅速,那把切肉小刀十分锋利,稍有不慎,他就会血溅当场。
可是他运气非常不好。张小花手里的小刀他是躲过了,又有另外一把贴在了他脖子上。他滚过去刚准备起身逃跑,躺在那里闭目养神的光头宁忽然闪电般出手,手中握着另一把切肉小刀,和小花那把一模一样。
光头宁面带微笑,接着念:“第三,伤害兄弟者死!”
这话一出口,他的刀就切了下去。鲜血从毛大嘴颈子上的血管里涌出来,毛大嘴难以置信地圆睁双眼,艰难地从那张大嘴巴里吐出最后一句话:“我没有伤害……”然后就倒了下去。
这一切从开始到结束,完成得非常快,在座的其他人不动声色,吃东西的继续吃东西,谁死了,谁活着,都和他们毫无关系。和你没关系的事你就看着,和你有关系得事情你得拼尽全力。这就是快剑团,每个人不管以前是干什么的,加入进来后就要遵守这里面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破坏规矩的人就要受到惩罚,这一点老大说得很清楚。
光头宁从毛大嘴脖子上拔出尖刀,更多的鲜血喷出来,他用袖子擦拭着刀上的血迹,朝尸体吐了一口唾沫:“兄弟的人,你也敢碰。我已经提醒过你了。”
张小花拿着刀继续切肉,冷冷地说:“你说得对,他本来就不是一个东西。”
光头宁说:“他一直就是个为所欲为的人。以为立了一点小功,就可以肆无忌惮。老大的教导,他居然不牢记在心。团规就是团规,任何人都必须遵守,任何忘记了的人都要尝到教训。”
这话不是说给死人听的,这里每一个活人都会牢记在心。光头宁给有些新人上了一课。
张小花将一块鸡肉塞到嘴里,看着光头宁,很认真地说:“完全正确。”说着他站起了身,“我本来还担心今天不能完成这个任务,不过一切就像老大说的那样,丝毫不差。”
他朝门口走去,推开了门,冷风从外面灌进来,刀子般地割在他脸上,让他打了一个冷战。
阿苍在他身后发问:“小花,你要走?”
“是的,我还有个任务。再不走怕迟了。”他关上了门,瞟了瞟西边,离这间房十几丈远有间临时搭建的木屋,里面关着几匹马,他现在需要找匹脚程最快的。
老大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毛大嘴注定了要死,只要他胆敢再次由着性子胡来,就会人头落地。我本该亲自动手的,我本该在刺穿他的喉咙前割掉他的老二。他实在死得太舒服了,那种垃圾怎能享受这种愉快的死法?
他顶着风雪,深一脚浅一脚地朝马房踏过去。脚下本来是一块晒谷坪,马房后面还有好几间临时搭建的木屋。再往村子里头走,这样的木屋更多。村子里原来住的人都在木屋里,所有的石屋都已经被快剑团征用了,等这次行动结束后,就会归还。
这个小村子叫做朱家村,老大就在这里出生。村里一共有五十九户人家,一半以上姓朱,朱家很多年前是一个有地产的家族,规模不大但也不太小。不过村里现在的人口只有一百五十左右,青壮年泰半已经离开村子去讨生活了。如今肯种田的人越来越少,不切实际的年轻人想要不劳而获,或者出一份力赚五份钱。朱家再也没有一个像老大那样不忘本的人。
“我们都应该牢牢记住自己的根本。我们是什么身份,是干什么出身的,言不过分,行不逾矩,是我们需要学习的第一步。快剑团给你们提供的不仅仅是温饱,还有规矩和纪律。严格服从,高效奉献,这就是你们的价值。做不到这一点的人都是无用的人,不配继续待在快剑团,要么回去种田,要么去喂虫。我通常建议去喂虫。”
没有人想去喂虫。不管那虫子是不是会拿自己当餐点,它都不会允许眼前有活物。所以他一直都严格服从,高效奉献。一言一行都必须遵守规矩,这一点他做得很好,现在正是他奉献的时候了。
这时候正是月时将近,鬼时即将来临。朱家村离梅花村有八龙步之遥,不算太近但也不太远,足够他在黎明前赶回去。如果一切顺利,他在星时之前就能回到家里,也许还有时间吃上一碗热汤面。
他是梅花村土生土长的人,红灰走廊沿途的每一个村庄城镇,他都很熟悉。他知道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需要多长时间,也知道每一个盗匪贼寇的住处。因为这里的贼匪要么是快剑团的人,要么学会了服从。红灰走廊沿路每一个凶神恶煞的贼人,都知道老大的命令最好不要违抗,老大的每一句话都应该认真倾听。老大交待的每一件事,他们都应该竭力完成。
张小花爬上马背,这不能算是一匹太好的马,但它驯服,并且认识路径,不需要鞭策它,它知道该以何种速度去向何方。老大说过,在某些时候,动物其实比人更有用。
老大说得没错,没有人可以在这样的寒夜里驮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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