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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圣树


“奇怪了。”诊脉过后,钟剑圣闭目沉思良久,才从牙缝里迸出三个字,满脸困惑不解。

        “什么奇怪?伤得重不重?”风自如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手脚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闻言立即询问,却又生怕吵醒了毛无邪,将声音压得极低极低。

        “本以为如他这般施放剑气,经脉定然受损,可爷爷这么仔细一查,这小子竟然真没受太重的内伤!只是真气损耗过度而已!好好调养几个月,自然没事了。”钟剑圣沉吟了片刻,才缓缓说道。他心里,也在大惑不解:明明毛无邪受伤极重,怎么短短片刻,伤便好了一大半?这个半人半兽的小子,简直全身都是谜团。

        李行尸默默将一只手掌按在毛无邪胸口上,微微用劲,感受他经脉运行,也发觉这徒孙复原快得不合常理,更是惊诧莫名。抬头与钟剑圣对望一眼,均看到对方满脸的迷惘。

        “前辈见多识广,这世上,真有这等神功?伤得如此之重,短短片刻,便能愈合?”李行尸轻声问道。

        “从未见过。不过,这小子曾说起,见过爷爷的一个老朋友。爷爷当年亲眼看见,那朋友从千丈高空甩到地面上,粉身碎骨,一命呜呼,神仙也救他不得,只能安葬。莫非这世上,真有不死之身?对了,这小子向爷爷提过,有门特异绝学,叫作‘不死神功’,修炼有成之后,能不老不死。爷爷那是一笑置之,还当这小子吹牛,如今看来,又是爷爷孤陋寡闻了。”钟剑圣忽然想起了蒋不老,立即说道。

        “练那‘不死神功’,确能活上千年不死。不过,只有彭祖与蒋不老二人,患有‘不老症’,方能真正不老。这门奇功,缺陷多多,若你们真想练,教给你们何妨?”毛无邪忽然睁眼坐起,沉声说道。

        “你真的没事?”风自如见毛无邪神智如常,大喜过望,也顾不得身边那么多双眼睛,一头扑到了毛无邪的怀中,喜极而泣。

        “爷爷倒不怕死,活了一百多岁,早够本了。”钟剑圣扭过脸,不去看毛无邪与风自如的亲热场面,嘴里喃喃说道。

        “‘不死神功’虽能不死,却不能不老,若年老体衰,却偏偏不死,那滋味绝不好受,此其一。练这奇功,首先要做到的,是走火入魔,用本身真气震坏自己的五脏六腑,以求异变,练者极易惨死,此其二。这‘不死神功’乃是彭祖因蝙蝠与蜥蜴悟得,练者便如蝙蝠蜥蜴一般,天气一寒,便即冬眠,沉睡不醒,任人宰割,此其三。昔年陈抟老祖一睡数月,便是因练这奇功。蒋不老前辈将这奇功传授于我,也是千般叮咛,只要度过生死劫难,便即散功。今日重行修习,也是迫于无奈。”毛无邪搂紧了怀中的风自如,却对二老说道。

        “不死神功”已未练多月,体内的野兽邪毒中有克制这门奇功的吸血蝙蝠口涎,不死效用大减。但今日毛无邪所受之伤太重,那七兄弟又卑鄙无耻,若拖着这副伤重身躯,实难有取胜之机。毛无邪无奈之下,重拾“不死神功”。或许这次内力消耗殆尽,连带化为“兽王神功”的野兽邪毒也减弱不少,这次“不死神功”竟又回复了几分往日的神效。只是毛无邪发觉,这门奇功再练下去,效果会一次不如一次,散功所用时日更加短暂,恢复效力也远不如前。但生死关头,也顾不得那许多了。

        “天下之大,当真无奇不有!”李行尸听得世上竟有这等内功心法,咋舌不已。但听说须得走火入魔,打了个寒颤,断绝了长生的念头。对学武的人来说,练功走火乃是最为可怕之事,为求长生而以命相赌,以李行尸的谨慎,那是万万不肯。

        风自如忽见四周眼神有异,方发觉自己情不自禁,当着众人及大群山都的面扑到了毛无邪的怀中,不由得满面通红,挣扎着站了起来。毛无邪一把捏住了她的手,风自如欲待甩脱,又觉不忍,正自踌躇,毛无邪已将一个巨大的水果塞到了她的手里,低声道:“种子须得留给我。”

        “这是什么?”风自如见手中果子形状奇特,灰中带白,似瓜非瓜,似豆非豆,重有三四十斤,在森林中呆了近三年,却从未见过,不禁好奇心起,问道。

        毛无邪摇了摇头,示意不知。风自如看看四周山都,见这群大猴子全都盯着她手中巨果,一副馋涎欲滴状,便将这荚果掰开,尝了一口,只觉甘甜多汁,美味无比。果子里籽甚多,风自如偷偷咬碎了一粒,嚼之满口清香,别有风味,也是罕见的美食。但毛无邪有言在先,风自如不肯多食,将嘴里未碎的种子全都吐出,用一块大树叶包好,藏在怀里,又走到毛伶身边,将果实剔去籽儿,塞了些进他的小嘴里。

        “爷爷也想起来啦!小子,难怪你说洞府中树木更具灵性,那棵大树,乃是神仙不远万里,从大洋彼岸的‘黑人国’带来的圣树种子所种,整个洞府,只有这么一棵!也是神仙们在这洞府里种下的第一棵树,如今已有整整六十年了。”钟剑圣忽然想到了什么,一拍后脑勺,大声说道。

        “圣树?黑人国?是否郑和下西洋中到过的奇异国家?这奇树并非本土之物?”毛无邪对那棵奇异的大树心存感激,自想知道出处。隐约记得,钟剑圣似乎对他提过黑人国,却记不清什么时候。

        “西洋海外,有蛮荒之地,那里的人肌肤较天竺国人更黑,是名黑人国。据神仙所说,这大树是本地圣树,叫作‘波巴布’,形状古怪,如倒栽之葱。黑人国炎热干旱,夏天无雨,整片数千里草原上的草会尽数干枯,一如荒漠,这圣树中,却能储有万斤汁水,只要用长矛戳穿一孔,便能流出数十斤水,甘甜解渴。本地居民,往往便在圣树周围居住。”钟剑圣说道。

        “树中存水万斤?”李行尸如听天书,瞪大双眼问道。

        “不错。圣树之神奇,远不止此。这棵树活了六十年,在‘波巴布’中只算是婴儿。这圣树能活五千年以上,在树木之中,也是老寿星了。大的‘波巴布’树,高七丈,算不得参天大树,但树干之粗,却有五丈,要四十个人方能将其合抱。因此也有人称其为‘大胖子树’。”钟剑圣笑道。

        “难怪储水万斤,五丈之躯,纵是富豪家的厅堂,也远没有这等宽阔。只一棵树,便是多少良材!”李行尸左右望望,似在盘算圣树树干究竟能有多大。

        “行尸老弟,这你就不懂了,树干虽大,却是多孔柔软,休说做不得栋梁,连家具,都绝不能用这等糟木料,当地野生的巨象,会将树干撕开,塞进嘴里吃掉,可见其松软。但圣树果实甜美,饥荒之年,不知救活了多少饥民。嫩叶既可当菜,也可入药,风味绝佳;种子用来榨油,香气扑鼻,远胜芝麻;树皮可入药,清热退烧,更可治疗疟疾,更可用来纺织成粗布,当衣服穿。树干虽软,当地居民却将树干掏空,在内居住,而圣树受此重伤,依然能够不死,与人共存。黑人国炎热,但树干中储藏的粮食,却能经久不变质,你说神奇不神奇?黑人国中最受人尊敬的长者,死后可葬在圣树的树洞中,视为极大荣耀呢。”钟剑圣哈哈大笑,每次能卖弄学识,于他总是人间乐事,不逊色于钻研武功。

        “肚子饿了。”毛无邪站起身来,一句话,便让钟剑圣大为扫兴。只见他也不理会众人,只向风自如招了招手,便径自往林中无人之处走去。

        “小子,你如今武功几乎全失,还敢一个人出去打猎?还是老老实实呆着罢,由爷爷来伺候你!爷爷上辈子也不知道是不是欠了你的!”钟剑圣顾不上生闷气,一把拉住了毛无邪。

        “谁说我要去打猎?”毛无邪掰开钟剑圣手指,淡淡说道。

        “刚从老鼠蚊子的嘴里逃得性命,你还敢乱跑?给爷爷规规矩矩呆着!”钟剑圣对毛无邪头疼之极,这时候难得有机会管教他一番,手上加劲,按住了毛无邪肩头。这个时候他内力只剩一成,爷爷难道还制你不住!

        不料毛无邪同时施展“移星换月”心法,将劲力卸到了脚下,趁新力未生之际,从容脱身。钟剑圣但觉按到了空处,一怔之下,毛无邪已走出了两步。

        “肚子饿了,为我准备好晚餐。放心,飞虫不似野兽般能够轻易驾驭,你那三儿子钟九五既放出这许多巨蚊,七八日内,他自己也决计不敢进这林子。吸血蚊虫只能活个几日,他不知蚊虫已被你我毒死,非得等到蚊虫老死,才敢进入林中。”毛无邪的话还是冷冰冰的,似乎一点都不领钟剑圣的情。

        “爷爷是你仆从不成?”钟剑圣在身后骂道,却也无可奈何。

        “你不是说由你来伺候我?”毛无邪丝毫不为所动,淡淡回嘴,让钟剑圣无言以对,恨得牙痒痒。

        “兽王老弟!”李行尸这时也喊了一声。

        “行尸老兄也要劝我?”毛无邪停下脚步,似乎已甚不耐烦。

        “内功既失,最好莫要空手,接住了!”李行尸说着将手一扬,一道寒光半空中划了一条弧线,落在毛无邪面前,乃是一柄鬼头大刀。这是毛无邪杀死第一个“雪人”时,顺带抢来的兵刃。李行尸离开休憩之所时,没忘了将刀一并带走。

        毛无邪击杀的第一个“雪人”,与他身高相近,在“雪人”中或许算个矮子。那口鬼头大刀,倒也与毛无邪高大魁伟的身躯配得上,不嫌过大。毛无邪也不道谢,拔起了刀,默默进入了丛林之中。

        风自如看了看两个老人,又看了看毛无邪的背影,发觉二老神色中忧愁多于怒意,甚感奇怪。想起毛无邪似乎叫她一起走,便将手中未吃完的“波巴布”果实放在二老面前,也跟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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