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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倒霉的艳遇


[本章字数:2095 最新更新时间:2014-07-29  16:48:40.0]

        伴随着话音,庞劲东感到右侧恶风不善,急忙往后一仰,躲过了对方的一记右勾拳,然后立即解释:“你听我说!”

        出手的是一个穿着牛仔裙女孩,个头中等,不胖不瘦。鸭蛋圆的脸蛋上带着一股冷峻的神色,是一个冰山美人。在庞劲东看来,她的身材比例非常好。那暂时充当了烟灰缸的美女像个模特,个头有些太高了,而且显得瘦弱,不若这个女侠,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庞劲东正在回味着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女侠那边厢又说话了:“听你解释个屁,你这个流氓,跟我去公安局!”

        庞劲东过去是个瞪眼宰活人的主儿,也就是说,并非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听女侠出言不逊,庞劲东有些不高兴:“你知道事情的前后经过吗?上来就骂人!你最好问问当事人是怎么回事!”

        其实,庞劲东并不真的指望那个女模特能给自己澄清一下,因为这种事情本来就说不清楚,如果她也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性骚扰,那么自己真的就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不过,女模特被这一连串的事情弄愣了,什么都不说,只是傻傻的看着眼前的两个人。

        庞劲东一咬牙,索性破罐子破摔:“我还就是耍流氓了!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告辞了!”

        “别走,和我去公安局!”女侠冲过来,就要薅庞劲东的衣领。

        庞劲东只觉哭笑不得,都说如今这个社会十分冷漠,没想到却让自己碰上见义勇为的了,把自己当成了歹徒不说,还死活不听劝。庞劲东冷冷的告诉对方:“别以为我不打女人!”

        说着,庞劲东侧身躲过女侠,然后在她后背轻轻一推。女侠一个踉跄,往前跑了好几步,才停住身形。

        庞劲东看看四周,刚才自己和女侠的一番摩擦,已经让四周密密麻麻聚满了人。

        我们可爱的民族有一个良好的习惯——喜欢看热闹。哪怕这个热闹充满了危险和杀机,只要足够吸引人,也会舍死忘生,乃至扶老携幼的前往观瞧。见到一个男人先是性骚扰一个美女,然后和另一个美女大打出手,此种千载难逢的热闹怎能不吸引人?上班族忘了上班,退休族忘了去锻炼身体,纷纷围拢过来。

        庞劲东知道自己不能在这里耽搁下去了,上班迟到还是小事,引起这么多人注意,自己恐怕更说不清楚。想到这些,见女侠没什么大碍,庞劲东双手抱拳,告诉对方:“如无他事,小生告辞了。改日登门赔罪。”

        说罢,庞劲东正要转身离去,却感觉有两个冷冰冰的东西顶在了自己的腰上。根据经验,庞劲东立即辨别出那是手枪。

        “不许动!”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

        庞劲东顺着声音看去,发现持枪的是两个中年男人。

        女侠走到庞劲东的面前,拿出证件得意洋洋的一晃,然后吩咐那两个男人:“把他押回局里!”

        “原来是警察啊!”虽然女侠的动作很快,庞劲东还是看出那是一个警官证,上面写着“金玲玲三级警司”。

        庞劲东的心里因此而升起一丝疑惑:按照资历,警衔是三级警司的人,进入公安系统至多不会超过四年。而那两个中年男人,看岁数至少也应该混到二级警督了,为什么会对这么一个黄毛丫头唯命是从呢?

        如果庞劲东在公安系统有朋友的话,是不难打听到金玲玲这个名字的,因为她是市公安局局长的千金。三级警司有的是,而市公安局的局长即便算上副的也没几个,生了姑娘的更是只此一份。

        金玲玲的父亲是实干起家,从派出所到区分局,再到市公安局,一路走下来,即便是在就任局长之前,全市公安系统也很少有不认识他的。换句话说,金玲玲是成长在警察堆里的,凡事上了点岁数的警察,基本上都可以说是看着她长大的。

        今天和金玲玲在一起的这两位,论辈分就是她的叔叔。但是话说回来,就算年岁大点、辈分高点,金玲玲毕竟是局长的千金,谁敢不惟命是从?更怕这小魔女有半点闪失,到时候无法向局长交代。

        那么金玲玲是怎么出现在庞劲东面前的呢?这并不完全是一个巧合!

        一般来讲,警察的后代也当警察,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多数情况下,当警察只是因为这是一份好工作,这年头铁饭碗毕竟不好找。但是金玲玲则不然,她是完全基于对这个职业的热爱。

        事实上,金玲玲的父亲当了一辈子警察,深谙其中甘苦,并不愿意让自己的宝贝姑娘遭这份罪。可以想见,以金父作为市公安局长的影响力,给自己女儿找一份好工作,简直易如反掌。但是金玲玲却偏要穿警服,父亲无奈之余,只能同意了。

        这里面有件很有趣的事情:按理说,金玲玲应该对警察的工作非常了解,然而在她的记忆中关于警察的印象,除了父亲终日忙碌和疲惫的身影,竟然更多的是从国外的警匪片中得来的。

        金玲玲自幼被周围的人视若掌上明珠,娇惯的很不像样子。她一直都渴望一种充满刺激的生活,这才是她当警察的真正的目的。进入公安系统之后,金父的一个错误安排,还真就创造了机会,差一点成全她的这个理想。

        在很多人看来,金玲玲的父亲应该把她安排到市局机关工作,不仅工作相对轻松、待遇好,留在自己的身边也方便照顾。但是,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里面有关于亲属回避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金玲玲不能在自己父亲的直接管理下工作。

        金父作为全市公安系统的领导,绝不可能公然违反这一规定,因此就把金玲玲派到基层去了。这个时候,他动了一点私心,本来金玲玲可以去派出所当个户籍员,但是他却让金玲玲去了待遇比较好的刑警队,也就是金玲玲梦想中,可以与歹徒枪战的地方。

        但是这个决定却给刑警队的大队长增添了许多麻烦,面对天天吵吵嚷嚷要破大案要案的局长千金,大队长颇感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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