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死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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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元年,李隆基将州改为郡,陈留郡因此得名。
很多老人依然习惯沿用以前的州名,叫汴州。
没错,就是那个“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的汴州。
北宋之所以在汴州设立都城,有部分原因是此地水陆发达,交通便利。
此处虽在天宝年间,还没有北宋时期《清明上河图》描述的那番热闹繁华的景象,但是其制所浚仪县已初具雏形。
李俶昨天晚上来的时候因为已经入夜,什么也看不到。
今早准备出发的时候,就见路上车马潇潇,水道里帆影重重,一副繁忙的样子。
来自东北,华北,淮南,江南的车马船只都要在这里汇聚,去往关中地区。
李俶昨夜失眠,刚迷迷糊糊的睡下就被叫醒,这会儿眼中还有红色的血丝,难掩疲惫之色。
杜甫见他这副样子,开声劝道:“此去曲阜还有六百里脚程,殿下若觉身体不适,休息几日再行上路也不迟。”
李俶摆了摆手:“不用了,早去早回。
差点忘了,你家那位不是也要生产了吗,大概什么时候?”
杜甫没想到自己随意提的一嘴,这位到现在都还记得,笑着说道:“大约在千秋节前后,不碍事的。”
千秋节乃是李隆基的生日,跟中秋节一样都是农历八月十五,唐朝只有千秋节,李俶不知道这两个节日到底有没有关系?
李俶当时为跑路成都准备的借口,就是为阿翁寻找生日礼物。
现在还不到五月份,李俶准备祭拜完孔子就赶紧往回走,即便路上耽搁一些,八月份也肯定能够赶回去。
想到这里,李俶咧了咧嘴,前段时间还是安禄山被撵着屁股跑,现在掉了个头,该他火烧屁股了。
队伍出了郡城,一路往东而去,梅雨下过,温度又升了起来。
古代赶路真是太折腾人了,还是后世好,区区六百里高速三个小时就能抵达。
唐朝的交通在古代已算相当发达,都还要花费这么长的时间,可见在古代想要出现一个疆域广阔的王朝是多么的不容易。
陈留郡属于河南道,算是完全出了京畿地区,走出唐朝最繁华富裕的地方,李俶终于看到了穷苦百姓真正的生活环境。
其实早从长安出来之后,李俶就已经体会到了什么叫粉饰太平,但当时一心想着怎么坑安胖子,还没有深想。
现在看到官道边上一间间早已坍塌的茅草屋,李俶感触颇深。
“子美,李白你们上次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番景象?”
杜甫指着一间破败的寺庙说道:“十年前我们曾在此地借宿,当时寺庙香火还算不错,没想到再来此地,已破落至此。”
见李俶沉默不语,杜甫继续说道:“殿下可还记得在雪中判案,道出的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被原作者问起,李俶心虚的红着脸点了点头。
认识杜甫后他才知道,那首著名的《自京至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现在还没写出来。
他估计永远都不会知道,这首诗正是杜甫因他那个将要出生的孩儿写的。
按照正常的历史轨迹,杜甫现在还是那个连家人都养不活的右率府兵曹参军。
孩子出生不久,他回奉先探望家人,结果还没进家门就听到了妻子的哭声。
原来是因为家里没粮,妻子没有奶水,他那刚出生的孩儿被活生生的饿死在襁褓中。
杜主簿如今鲜衣怒马,这首诗怕是再也写不出来了。
见李俶依然沉默,杜甫指着前方的一片荒田说道:“十年前,这片荒田还有人打理,此田肥力充足,最次都能断为中上田,殿下可知为何荒废?”
李俶面无表情的说道:“税赋太重,百姓因无法承受,弃田而走。”
“此为其一,其二乃是雪灾。”听到两人的谈话,走在不远处的礼部侍郎达奚殉忍不住说道。
见两人向他望来,达奚殉夹了夹马腹,来到李俶身边。
“今岁冬日,由殿下引出的雪灾案想必殿下还能记得,受灾之地实则不仅限于京畿地区。
此地乃至整个北方具受灾严重,百姓房屋倒塌,无粮可食,只能成为流民。”
李俶闻言冷哼一声:“此事满朝大臣都知道,就是我阿翁不知道,也真是可笑。”
他这话有含沙射影的嫌疑,达奚殉被说得面红耳赤又无法反驳,只得长叹一声。
“谗臣蒙蔽圣听,祸乱朝政,以至朝纲不振乾坤颠倒,我等承沐圣恩却囫囵惜身,也不知会被后人如何评说?”
杜甫冷笑着说道:“达侍郎恐不知今人之言,何须后人来评?”
前年杨国忠之子考明经科,达奚殉畏于杨相的威势,给他那不学无术的儿子取为明经上第。
自从做了这个礼部侍郎,此类事情达奚殉不知做了多少?
所以被杜甫这么一说,更加惭愧。
三人陷入沉默,就在此时,不远处的一间农家里突然传来一女人撕心裂肺的惨嚎。
李俶以为是遭了盗匪,刚好李嗣业在身边,令他赶紧带人去看看。
李嗣业点了一伙人当先就冲了进去,然而刚进门没多久,他又走了出来。
见对方脸色难看,李俶皱眉问道:“到底出了何事?”
李嗣业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低头说道:“末将说不出口,殿下还是亲自去看看吧。”
“有什么说不出口的?”李俶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不过他还是从马上下来,跟着李嗣业走进破旧的柴门。
空荡荡的院子里,一位脸上满是褶皱,身体枯瘦的老妪,双眼呆滞的望着李俶等人。
一路走来,李俶发现只要路上遇到的百姓,大多都是这样的眼神,而这位老人尤其明显。
那是一种木讷和绝望的眼神,仿佛这世界已经没有一点光彩。
这样的眼神,李俶认为只有对生活完全失去希望的人身上才会有。
见他们这群人进来,老妇没有一点反应,而哭嚎之人也并非这位老妪,在破屋里。
是一位头发凌乱,身上只披着一层破麻布的年轻妇人。
妇人手中抱着一个婴儿,婴儿被破布胡乱裹着,那妇人哭成这样,怀里的婴儿却一点声息都没有。
李俶注意到,襁褓破洞中露出的婴儿皮肤已经变成了青紫色,显然那孩子早已断气。
看这一家艰苦的环境,这婴孩显然是被饿死的。
几位皇子公卿默默望着眼前的景象,都不知道该如何劝说?
能说什么?这一切跟他们都有关系!
“殿下,婴孩儿身体青紫,不像是因饥饿而死,此事怕另有隐情。”达奚殉在李俶耳边轻声说道。
李俶点了点头,慢慢往前走了两步,轻声说道:“这位大娘,孩子已经去了,你这样哭下去也不是办法,有什么冤屈还请说出来,我们一定为你申冤。”
谁知李俶话音刚落,那妇人突然抬起头来,满眼恨意的指着他说道:“是她,是那老贼,定是那老贼掐死了我的孩儿!”
李俶被那双剩下仇恨的眼神瞪得先是一惊,听到对方的话后才知道对方指的是院外的那个老妪。
妇人将围着孩子的襁褓掀开,一道触目惊心的手指印正在婴儿的脖颈上,证明她说的都是实话。
李俶眼睛瞪得老大,气愤的双手都在颤抖,什么样的穷凶极恶之徒才能对一个婴儿下得了这样的手?!
“给我把那个老畜牲带进来!”
听到李俶声嘶力竭的吼声,李晟亲自提刀上去将那老妇捉住。
被刀架在脖子上,老妇好像恢复了一些神志,看了李晟一眼,但并未有任何动作。
等到老妇被带进来跪在地上,李俶阴沉着脸说道:“说,为何要杀死那孩子,若有半句假话,今日便将你剥皮抽筋!”
听到李俶的话,老妪终于完全恢复了神志,她哭嚎着对那位妇人说道:“大娘啊,不是我心狠,家里一口吃的都没有,这娃儿眼看就要饿死,与其跟着我们受累,不如选个好时辰走,下辈子才能投生个好人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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