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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四章传承日剑


>想来也是,血佛乃是佛祖的心魔化身,魔佛之祖,虽然附身在我的身上,但身份摆在那,又岂是常人能够轻易比拟的。        .  d      .    >半个月后。我在岛上能学的也差不多了,蓬莱仙召集了燕氏父子与赤云大仙进入仙洞。>燕氏父子二人托了我的福,第一次在岛上呆了这么长时间,他们虽然为蓬莱仙的弟子。但每年也不过是有那么一两次上岛的机会。每日吸着岛上的灵气,喝着灵水灵药,父子两更是精神抖擞,红光满面。>“你等三人听好了,此后秦无伤便是你们的师弟师叔,不可乱了礼数,更不可自相残杀,否则我必千里之外,飞剑取你等首级,可听好了?”蓬莱仙盘腿而坐,朗声喝道。>这固然是吓人的,他能御剑杀人不假,但千里之外就有些夸张了。但赤云三人早已把他当成活神仙,自然是噤若寒蝉,连忙应允。>“弟子谨遵仙尊法令。”赤云大仙三人满脸妒忌的一眼,极不情愿道。>“两位师兄。师侄,日后还请你们多多关照,你我联手,平定天下。让我们蓬莱仙门光耀千秋。”我道。>“师弟说的是,我等当?心协力。”赤云见蓬莱仙对我极好,连忙套交情,笑道。>燕啸天不悦的点了点头,中间的三道竖纹皱的更紧了。潶し言し格醉心章节已上传>“师叔说的是。”燕东楼辈分最低。在蓬莱仙面前自然不敢放肆,当即郁闷的拱手道。>我心中极是喜悦,燕东楼向来狂妄,我若被收为他的同辈,他倒也能忍了这口气,可是我现在平白无故成了他的师叔,他的肺都快气炸了,却又无可奈何。>然而,事情并没有完,蓬莱手上金光一闪,一柄金光璀璨的剑出现在我的面前。>这柄剑我却是熟悉的,与燕东楼的日月神剑极为相似,乃是以铸剑大师雕琢而成,剑柄是上面上面刻着八卦与日月图案,剑身上游离着金色的符文。>神剑一出,顿时燕东楼手上的剑也跟着嗡嗡的响了起来。>不过从气势上柄法剑显然要比燕东楼的要更强,燕东楼的剑是银色的,样式都差不多,但显得略微小了一号。>而且这剑显然追随蓬莱仙已久,上面的灵气更为的充沛。>“这是本尊的御用法剑,名日月神剑,这是日剑,乃为母剑。昔日道祖在蓬莱借着山中的灵石辅以万年玄铁打造而成,锋利无比,可借日月神通,辅以仙剑术,常人难挡。”蓬莱仙手轻抚剑身,感叹道。>我早料到燕东楼手上的法剑不简单,却不曾想如此有来头,难怪那日在南须山中,他借着月光于我打的难分高低。>从这也可以,蓬莱仙对燕东楼确实很器重,若非燕东楼实在是不争气,他苦心炼制的第二丹田又被我夺了,也不会重新选我做衣钵传人。>“无伤,这把日剑,今日就传给你了,望你能秉承师意,上斩妖魔邪道,下诛阴邪小人,一统玄门。”蓬莱仙双手捧剑递于我。>“仙尊不可啊!”燕东楼一仙尊把自己的贴身法剑都给我了,妒忌交加,也顾不上礼数,大喊出声。>他很清楚,修为运气皆不如我,若是再在兵器上压他一头,他就再也什么可依仗的了。>蓬莱仙双目一寒,眼中的金光直逼而去,强大的神威压的燕东楼头都抬不起来。>“有何不可?”>“秦无伤初来蓬莱岛,徒孙怕仙尊不识他好坏,被他所蒙蔽,所以才出言相劝。”燕东楼含糊不清,敬畏道。>蓬莱仙冷哼一声,浑身神光外放,冷喝道:“燕东楼,你当本尊的法令是儿戏吗?秦无伤是你的师叔,你不思?心共进,反倒是怀疑猜忌,实在太让本尊失望了。”>说话间,蓬莱仙抬手照着燕东楼一挥,顿时燕东楼横飞了出去,重重的撞在墙上,跌落吐血。>“仙尊饶命,东楼年少无知,还请仙尊原谅他的冲撞之错。”燕啸天连忙跪地求饶。>我也附和道:“仙尊权且饶他一命罢了,我想东楼师侄日后定当悔过。”>蓬莱仙冷漠的眼怨毒不甘的燕东楼,又托剑道:“秦无伤接剑。”>我连忙双手举过头顶,恭敬的接过日剑。日剑入手嗡嗡作响,一股充沛的灵气直入我的血脉之中。>“这把剑上的印记我已经清除,你只需重新滴血认主即可。”>此等法器,天下难求,我也不做作,当即滴血日剑认了主。>有了日剑与蓬莱仙剑法诀,我的实力又大增了一笔,这剑既然是道祖亲自煅造的,自然是要比张王打造的黄泉刀更胜一筹,自从血佛把我的神通封锁后,黄泉刀也成了摆设。>如今再得神兵,我心中也是百感交集,对蓬莱仙也多了几分敬意。>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至少他对我算是倾囊相授了。>“无伤多谢仙尊。”我恭敬拱手道。>他又赏赐了众人丹药,吩咐了一番,临走之时,又教给我供奉蓬莱道祖与他的法子,这才亲自把我们送到了蓬莱岛的渡口。>上了龟船,船缓缓离开,远远仍可见蓬莱仙傲立于孤岛之上落寞期许的身影。>蓬莱仙白衣胜雪,他并不老,年纪与七叔相仿,儒雅潇洒。但他们那辈人总是带有一种沧桑感,那是对时代变迁的无奈感,每每们,我就像是自己的未来,心中不禁唏嘘不已。>我回到了蓬莱城,燕啸天父子这一趟不仅仅没能杀我,反倒是与成了同门,真是莫大的讽刺。>燕东楼这回受的气极大,心中妒忌的发狂,却又无能为力,蓬莱仙飞剑取头的嘱咐犹在耳边,他们父子虽然有心除掉我,也是没这个胆,至少现在还没有。>我从夺取第二丹田到现在,已经差不多快过了俩月,燕家与江东军大大小小打了十几仗,双方一直是边打边谈。>白朝阳与白灵自然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燕家父子在此期间自然是无法交出我,是以在边上打的不可开交。>万幸,如今万事已了,我想风顺仍然在蓬莱城潜伏下去,没敢再去赌场,与他们约在了一个小酒馆见了一面。>在酒馆内,我见到了许久不曾谋面的金言,原来一直没有我的消息,江东不知我生死,只能是金言亲自出马了。>我的生死,不仅仅是对江东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对整个玄门的大势,都是一个风向标。>“金言见过秦王。”金言毕竟是老江湖,见我神清气爽,浑身灵气积郁,便知道我不仅无事,反而修为更为增长,定然是得到了奇遇。>“金老板请起,许久不见,金老板可好?”我抬手坐下了下来,众人分坐,让酒保上了酒。>“哪来的好,若再见不到秦王,我都快要疯喽。”金言心情大好,哈哈大笑道。>“秦王有所不知,军师正亲自领军攻打湖镇以西的燕子坞,一月下来,已经连克了燕家周边六镇,你若再不现身,只怕就要打到燕家蓬莱城了。”金言拍了拍我的手背,笑道。>我能想象的到,近两月没有我的消息,江东众将的愤怒。>“风顺小猫,你们立即去给军师传话,让他退兵回王城,我明日便启程回去。”我道。>论打仗,燕家自然是不如白朝阳的,我怕再打下去,两家损耗太大,反倒是便宜了陆家。>风顺立即领命去传话,我沉声问道:“向家如何了?”>本书来源      /b/l/30/30/nd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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