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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 我还要点歌,同上


眼看着就要唱歌了,突然出现了一个不速之客,脑袋略微有些卡壳。

        我的脑海里在思考着会不会被她发现,如果被察觉出来什么,我的努力就白费了,加速度的急速思考让我明白了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尽量改变我原来的声音,不被她发现站在舞台上戴着面具的人是我。

        为了不露出破绽,我干脆闭上了眼眸,彻底的陷入了黑暗中,除去身躯外其他的一切完完全全躲藏在了鬼面之下。

        最让我无奈与蛋疼的事情是......我所要的唱的这首歌是刘若英的《后来》。

        我的声音变得轻柔,不再是沧桑,但唯一不变的是那份哀伤的痛,我虽然看不到酒吧此时的情况,但我长着耳朵,这个沉寂在黑暗中唯一可以感知这个世界的重要器官。

        在我唱起歌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宛如进入了永夜一般,那份紧张之感也被代替黎明的情歌世界给抹灭了。

        我一句一声的唱着,安静的永夜没有任何的嘈杂声,有的只是每个人不同节奏的呼吸声,伤感程度不同的抽泣声,其实自从再见到曼青之后,看到她是那样的快乐幸福,狼狈的我也想要幸福,想要遇到不会再离弃的女人。

        冷冷的世界,需要那么一个人给我带来一丝一毫的温暖,即使是璀璨却短暂的烟火,即使是一吹就散的泡沫,因为我会用我的守护不会让这个未知的人离开,困在沙漠的我,是孤单的,我害怕这份孤单成为习惯,所以此时此刻的我唱着《后来》却想着未来。

        “永远不会再重来,有一个男孩爱着那个女孩。”

        歌声落下,预示着我的演唱结束了,我的眼眶有些湿润,或许我就是这么一个感性的人吧?每每唱到内心深处的时候,眼眶总会湿润,心头总会悸动,甚至是单薄干枯的嘴唇也是颤动不已。

        由于许多的人都是为我而来,都想要来听听鬼面歌手唱歌,想要看看神秘的鬼面歌手,其实大多数人是因好奇而来,更有甚者就是来凑热闹的,没有几个是因为伤心了失恋了来到这里,可是我所唱的歌,是一首可以让所有谈过恋爱的人想到过往的歌,当我睁开湿润眼眸时,通过狭小的细缝,注视着眼前的一幕,我感觉到一开始有些激烈气氛的酒吧,现在变得沉寂下来,太多人的眼神都开始飘忽起来,盯着某一个方位发着呆,失神默默流泪着,好像泪水干涩的划过脸颊都不会感触的到。

        我仔细的环视了一下拥挤的酒吧,发现熟悉的人,一个坐在吧台,一个坐在角落,举止优雅的喝着酒,透过酒吧有些灰暗的灯光,看到坐在角落中,蜷缩在座椅的身影,我感到一丝庆幸,她没有察觉到异常,看到她此时此刻的可怜模样时,我的心中却是没有丝毫的快意,或许是因为同为可怜之人的缘故吧?

        一首唱罢,便是有许多人给我一些支持,一百二百,十块二十都有,看着这些人给我的鼓励我很满足,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都是对于我这个不敢示人的鬼面歌手雪中送炭的支持。

        “唱的越来越棒了,加油。”

        气质美女款款走上台,给我放了三百元大钞,顺便温暖的口头奖励了一番,而且点了一首歌,酒吧有个制度,那就是谁给的支持最多,就能够让驻唱歌手唱心中想要被唱的歌。

        随着气质美女的下台,所谓的赏赐也告一段落,我咳嗽一声咳出了心痛,转身准备告知后面的乐队我接下来所要唱的歌时,一个无比熟悉却有些陌生的声音响彻在我的身后。

        “我要点歌。”

        我挎着吉他缓缓转过身,听着嘈杂的议论声,但更多是赞美的声音,当看到她此时此刻有些红晕的面容,和那随手就扔出的一沓毛爷爷,我不免在心中暗暗感叹,感叹有一天她会点我的歌。

        我没有说话,甚至想要将狭小细缝中的眼睛躲藏起来。

        只是李清书看我的神色有些异常,或许是因为我唱了这首她最喜欢听的歌,听了会哭的歌,再一次触动了她的心扉。

        李清书没有察觉到我,或许我们根本就不熟悉,我戴上了面具她怎么可能认识我,按照规则,我接下来要先唱李清书所点的歌,穿着高贵名牌服装的李清书,上台来只是说了俩句简单的话,说完便走下了台。

        我呆呆的站起台上,望着李清书离开的身影,注视着几个男人搭讪的画面,但都被她一一拒绝,我没有感叹她的魅力,也没有感叹的她的冰冷,只是思考着,霸道冰冷的女神究竟有怎样的一段情,但只是想了片刻,我才发现我想多了。

        为了避免自己给自己带来的尴尬,我平复平复心绪,给气质美女报以抱歉的一鞠躬,本来准备投以抱歉的笑容,却才想到自己已经不是白天的自己,而是属于永夜的鬼面歌手,认识的人不会认识我,我认识的要当做陌生人,所流露的笑容也不会展现在这个世界,展现在别人的眼里。

        最后看了一眼坐在吧台假装不认识我的欧旷达和汤姆,便唱起了李清书所点的歌,还是这首《后来》,我觉得坐在角落中时不时就会有人搭讪的李清书被情伤的有了强迫症,一个人怎么可能只听一首歌,就算是我这样感性的人都不会单单只听一首歌,而且走到哪里听到哪里,更不要说音响只有一首歌的存在,我觉得李清书是个独特的奇葩。

        我边唱着,边想着,也边看着,看着让我心生好奇的李清书,虽然她亲手把我送进了监狱,虽然我有些记恨她,但也当做她是一个长着一颗榆木脑袋的可怜虫。

        此时的她喝着高贵的红酒,品尝着回忆带来的刺痛,其实红酒就是用来回忆爱情的存在,深沉而悠久的历史,恰恰和过往埋藏在心底的爱情有着些许相似,加上那种需要细细品味的味道,和有了痕迹的爱情又有何不同,李清书就是在缅怀忘不掉,割不断的过往,听着情歌,喝着红酒,坐在处处充斥哀伤的环境,将心思飘远,飘到那我不了解也不知道的地方......

        接下来的事情就更让我无奈了,李清书竟然不停的让我唱《后来》,一次一千,搞得其他人也只能一直听着这首回忆满满的伤感歌曲,前前后后已经砸了五千块,第五次唱完了,而我也连续唱了六首,同样的六首,不免有些气喘吁吁。

        可是正当我看向殇询问是否要接替我的时候李清书又上了台,此时她的走路都有些摇晃,从角落走到舞台的距离,走出了迷离的感觉,曾经美白的面容此时变得越发的红潮,搭配上艳红的嘴唇,魅力值极具的上涨,把一些男人都看的呆滞了,正在流着口水也是那样的理所当然。

        站在台上,躲藏在面具下的我也不禁在心中暗暗感叹:这娘们喝酒之后,更漂亮了,这样的夜晚,很会让有心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啊,不过这娘们不是还要点歌吧?即使我在唱几首也没事,毕竟照这样下去,今晚赚的钱比这些天赚的都多了。

        可是拿别人的眼泪和伤心来赚钱,我心中难免有些挣扎。

        李清书的关注度已然压过了经常来酒吧的气质美女,因为她的一郑千金,因为她的美丽,因为她的迷离步伐,因为她的红晕点缀的面容,站在舞台上的我清清楚楚的看着,看着台下的男人们看着李清书那种占有欲极强的爱慕眼神,不管是**丝还是富二代,皆都为她,此时的她倾倒。

        汤姆和欧旷达早早便看到了李清书,也一直注视着李清书的动静,我看着欧旷达看向我的眼神满是意味深长的笑意,我知道这家伙又浮想联翩了,比我这个写小说的都能够幻想。

        “呵呵,你真是一个神秘的独特的歌手,我还要点歌,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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