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宴后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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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轻山看着面前的孩子们,心里面别提有多开心了,这还是头一回这么热闹,像过年一样,人多聚在一起吃饭就是不一样,有过年那味了,家的温暖。
任野照顾好君亦暮的饮食方面便起身将站在饭桌旁边的宋轻山拉到身边坐下吃饭。
看着宋轻山这肚子跟个孕妇一样都八个月吧?还是之前看得顺眼,用他那犀利的眼神,别扭的语气关心道:“老宋多吃点肉和青菜,油脂少吃点,看你那肚子怎么越来越胖了,注意点,这个豆腐就不错很适合你。”
宋轻山知道任野关心自己但这语气就是觉得有点不爽,于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灭他威风道。
“你小子少给我贫,我这个是福气。倒是你瘦了还黑了,要多吃点鲍鱼多补一补年轻人身体好是第一位。”
两人表面上互相给对方投喂食物,实际上暗涛汹涌。
任野紧握筷子,眼眸闪过一抹狡黠,“没事,我还年轻。”
言外之意,我身体我知道。
既然他这么说了,宋轻山自然不好多说什么,询问任野的情况道。
“最近工作有安排?”
不怪宋轻山和君亦暮会过问,谁让自己选择这一行呢?上飞机的前一天就从来福那里了解一下自己的行程安排,过两天就要过去营一下业和品牌方拍摄新品,简单的交接一下,然后就要回学校半工半读,这个是一年前和公司说定的。
任野发呆地一下,很快回过神,简单应付一声,“暂时没有,回学校。”
任野言简意赅地道,似乎不愿多提。
很明显,他不想聊工作的事情,这孩子看起来别扭心里面比谁都清楚,宋轻山也不在过问,他不说自有他的理由。
宋轻山当然不会傻得再问下去,已经换上平日里的微笑,“挺好,吃饭吃饭。哎呀……太瘦了不好,多吃点。”
“嗯。”任野皱了皱眉,这口吻在那听过?……想起来了,小鬼那里,把我当小姑娘养吗?
“太客气了,你也是。”
宋轻山低着眉看到那双黑不溜秋的小白鞋,真狠呐!没想到这小子有被人吃瘪的时候,他冷笑道:“这鞋不错,特别!”
老宋眼睛不错啊。
那不得炫耀一下。
任野眼睛一直看着对面的君亦暮,言语上若有所指又有隐诲,毕竟还记得自己的身份,“当然特别,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设计师制作,好看吧!”
看着我干嘛?!明明是你让我踩的。
是啊,但我又没说是你,怕什么!
君亦暮和任野二人太熟悉对方了,开始隔空用眼睛交流。
还是说……你知道我们见不得光,想给我个名份。
你……厚脸皮,我有什么见不得光的!倒是你黑得像小黑,委屈小黑了和你一样。
小鬼我是黑,但也是不是完全见不得光,再说一个冬天就白回来了。
你起开,我不管你就是不如小黑。
墨念一心在想其他,丝毫没有注意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酒味”,其他人不知道二人在说说什么,但看任野的眼神都快拉丝了就明白了。
原来是这样啊~
扑通一声可乐杯重重的放在桌子上。
鞋子?
又有新鞋出品了?!
不能啊,前一个星期刚买的新鞋又出了,不行,人可以输,但鞋子不行。
墨念带着好奇心走去,一看,怎么看都是被人踩的,没想到有人能把被人踩说得如此清新脱俗,不愧是他啊。
他口无遮拦道:“我看看……真丑,这一看就是被人踩的,还独一无二,你是不是要笑si我,任野?”
明明很好看。
大半年没见还飘了,胆子不错。
这鞋子,刚拿到手的吧。
任野知晓墨念爱鞋如命,脸上依旧风轻云淡,道:“哟~这不是阿迪达斯刚出的,手速不错,我看看。”
“当然。”
墨念俏皮的抬起脚给任野看,任野毫不客气拔他鞋扔的小黑狗窝里,拍了拍手,拿纸巾嫌弃擦了擦手,扬眉吐气朝墨念冷笑。
墨念整个人都僵住了,我的鞋,靠,他后知后觉,你特么就是故意的,跟你没玩。
小黑朝墨念吼了两声,往人家里面扔垃圾,墨念单脚金鸡独立站在原地,嘴角抽搐着有点害怕,委屈巴巴的看着君亦暮。
众人:这孩子是不是傻了,知道也不要说出来啊,该,要是我不得把他扔到垃圾桶。
最后还是君亦暮把鞋子从小黑窝里拿出来,好在干净。
墨念带着怨念穿上鞋子恶狠狠的吃着饭。
二人有说有笑给对方夹对方不喜欢吃的菜,男人的好胜心都这么强了吗?
一旁的众人看到,只觉得二人加起来都快50岁的人了。
玩呢?!
两个幼稚鬼
三岁不能在多了。
大家各自举起杯一饮而尽,庆祝任野归来,更是庆祝,托了他的福吃到,这么好的美味佳肴。
吃了差不多了,大家跑到餐厅里边,宋轻山和张帆玩起象棋,冷冰和墨念,李容玩起三人扑克牌,墨念完全忘记君亦暮没有进来。
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大家在给二人制造相处时间,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扑克牌局。
别说还挺热闹的。
只留下院子里的君亦暮和任野二人。
任野缓缓地抬起头,嘴角勾着一如往常的懒笑,“怎么不和他们一起进去玩?”
“你不也一样,怎么不进去?”君亦暮不回反问道。
这是怪我?
君亦暮撇了撇嘴,才不惯他,她不紧不慢道:“那好吧,你在这慢慢看星星,我进去了。”
任野没想到她竟然要走,也不在贫嘴了,“等等,再聊一会儿。”君亦暮没有回答,任野又道:“几分钟可以?”
“好就几分钟。说吧!”
答应得这么快,来得猝不及防让任野怀疑自己是不是被拿捏了。
他也不废话了,直接从行李箱里拿三个盒子,打开一看是一套藏服异域风情服饰,民族风藏族服装以红色为主在搭配着民族特有的花纹图案,夏装,还有鞋子,一整套的头饰,手饰,颈饰。
某一天拍完戏就去街上转了一下,没成想,看上这套衣服,觉得很适合君亦暮,在里面选了许多女生的小玩意。
他想起母亲就是喜欢美的事物,父亲就给母亲买,女孩子都爱美,当然自己也不例外。
于是他亲自挑选一套,自己搭配,挑好了,最后一次性就买了下来,最关键的是她穿上一定很好看,而且衬得她皮肤白。
君亦暮看到桌子上的三个木盒装着衣服,眼睛发光,满心欢喜道:“这个是藏族服饰吗?”
“嗯,喜欢吗?”任野蓦然的抬起头,英俊的脸庞朝君亦暮看去,她什么时候能这眼神正眼看我啊。
“喜欢!”君亦暮眼睛都快眯成月亮弯弯的弧度,仰起头看他,“正好我在想珠子还能怎么设计呢?这个礼物我很喜欢。”
合着,拿我送的衣服在找灵感!
喜欢衣服还是喜欢灵感?!
只能选择一个。
“君亦暮,你喜欢衣服还是喜欢它的设计?”任野低着头看着这个“喜新厌旧”的女人,淡淡的地道,“只能选择一个。”
“当然是先喜欢衣服再喜欢设计咯,这不都是衣服的一部分吗?”君亦暮不慌不忙,疑惑看着他,“难道不对吗?!”
任野眉眼不变,“没有什么不对的,那你……喜欢衣服还是喜欢送礼物的人?”
“当然是喜欢送礼物的人啦,礼物都是他的心意吗!嘻嘻嘻,谢谢。”君亦暮眼睛狡黠却要用一本正经的语气道。
她当然清楚任野的吃醋了,只不过跟衣服都能吃起醋,怕不是一个醋坛子吧!矫情得治一治。
最高贵的惩罚就是夸一下他。
叫你小鬼都觉得配不上了。
任野唇角勾起一抹笑意,温润的嗓音传来,“不客气,你喜欢我就喜欢。”
也不是不无收货。
二人收拾好东西后,君亦暮一行人便都回墨家休息了,宋轻山这边变回之前一样冷冷清清的。
大家各自洗漱休息了,任野还在房间里点着灯,写起小记事。
写小记事真是一件温柔的事,细腻的小小思就藏在横竖撇捺之中,像是一只害羞的小兽躲在情意绵绵的字里行间,被书皮封印起来,等着某一天被解封的那一刻窜出来,跳超启事人眼底的来渡里。
小记事一页一字一行,字字句句都有情谊,信息时代的我们似乎已经忘了来往书记里的慢慢等待与情思,那是思念化作信鸟,飞过千山万水的近,古有云来而不往非礼也,今有那是你我之间的小趣事,是浩瀚大海里的大小已知或者未知的生物。
小记事的内容都在风里,它会飘到你我的梦里。
生活在现代的我,却依旧很喜欢手写小记事还有信,它不像网络那样冰冷,它是有一种特殊感情的,寄托着无尽的感情,太阳下是我为了生活里的一地鸡毛拼命挣扎,而晚霞的幕后是我对你的频频思念。
拉开窗帘,今天天气真好。
于是,开始忙碌把积攒的“纸条”贴在我的本子上,一边贴一边看,满满的回忆。我是一个很喜欢记录的人,大概是觉得很有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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