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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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倾旖看着她的背影半晌,又回过头去看赫连彻,见他无奈地点头,这才拔腿追了上去。
“追来做什么?还不赶紧去准备,小心自己在路上被人干掉了。”赫连无忧没好气地冲她瞪眼睛。
“这有什么好急的?到时候我女扮男装易容后混进使节团,不就行了?”兰倾旖在她身边坐下,神态悠闲。
“姐姐。”赫连无忧叹了口气,抓紧了她的手,声音低沉,“我不是有意要冲你发火的。”
“我知道。”兰倾旖微笑如莲花初绽。
“只是觉得有些难过,你这一去,算算行程也得年后才能回来了,我们全家在一起过个年不容易,我不希望少了你。”赫连无忧情绪十分低落,闷闷不乐地说:“你和我们聚少离多,难得团圆……而且皇室不值得你这么付出,姓陆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不会感谢你。”
“我没想为皇室付出。”兰倾旖神色淡淡:“我会尽力,只是因为爹爹在乎。但这次我执意去黎国,最大的原因,是为了私事。”
“啊?”听出不对味的赫连无忧愣在当场。“私事?什么私事?”
“大哥没告诉你吗?我喜欢的那个人,是黎国人啊!”兰倾旖唇角泛起了淡淡笑意,灿烂如午夜烟花。那般笑容,清丽澄净,是云间雪,是天边月,是天地间一切美好事物的总和,是在沙漠里行走的人看见绿洲的满足。
赫连无忧盯着她盈满怀念欣喜的笑容,忽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难受。她仿佛看见盛世倾塌、豪门末世的画卷,看见江山万里孑然一身的孤寂,看见咫尺天涯同去不同归的悲哀。风吹过,忽然觉得,看似坐拥天下,其实空无一物。
她久久地沉默。
“你是想去见见心上人?”良久,她问。
“不!我不会见他!”兰倾旖答得决然,声音却柔和,仿若陷入了某种幻想,“我只想趁这个机会,远远地看他一眼就够了。没必要与他相认。”
黎国新帝登基,云国给足了面子。左相钟毓晟为正使,两位内阁中书为副使,前往拜贺。
兰倾旖老早就扮成了钟毓晟的护卫,又易了容,混进了他的车队里。她和韦淮越商量了许久,还是决定独自前往,连玉珑都不带,只说到了玉京自然会联系玉琼,不怕身边无人可用。韦淮越见她坚持,也只好答应了,留在燕都帮她调控全局。
这次出使,云皇陆旻本来打算让兰倾旖作为正使前去,却被她婉拒。她去?万一让闻人岚峥认出来,她还活不活?
兰倾旖自顾自爬上钟毓晟的马车,贴身护卫就是好啊,还有福利,不然这么冷的天骑马,想想就受罪。
钟毓晟见她上了车,放下手中书卷,淡淡笑道:“我还真没想到你竟然会对这次新帝登基这么感兴趣,听说黎国那位新帝是个难得的美人,莫非你是冲着人家的美色去的?”
“你要是愿意这么想,也由得你。”兰倾旖闭目养神,微笑完美,无懈可击。
“可你的癖好还真是让人难以理解,放着正使不做,偏要当护卫,莫非是想体验一把平民生活?”钟毓晟微笑,看不清情绪真假。
兰倾旖睁开眼瞟他一眼,“你的智慧都扔了还是吃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想去长长见识搞搞破坏,又不想暴露身份,自然要你出面做挡箭牌。相爷你也别气,这种事,也是常有的。谁叫我的身价比你高呢?大不了等平安归国后我请你喝酒就是了。”
钟毓晟失笑,不语。
的确,她的身价很高,尤其是黎国,据说排在暗杀榜首位的就是她,司徒画衣都得排第二。
“你还是先想想如何保全自己吧!”他摇了摇头,“酒什么时候都能喝——只要有命。”
兰倾旖用书盖住脸,“放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要我的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他们和副使及礼部官员会合,在城门口演礼,然后奔往遥远的黎国。
出使的庞大队伍在太子所带领的百官相送之下,浩浩荡荡出了燕都。出城门时,兰倾旖并没有回望燕都,反正也没啥好看的,用不了多久就要回来的。马车车身微微摇晃,她的神情也有些恍惚。
因为时间很赶,车队行走很快,并不滚单通知前方路途上的官府迎接。
兰倾旖靠在马车车垫上,偏着头沉思。
她怀里揣着陆旻给的密旨,正琢磨着到了玉京后好好利用一下,一边又担心这一路跋涉,有人趁机动手脚,满心琢磨着阴谋阳谋,倒是忽略了对面的钟毓晟。
车队浩浩荡荡地越过界碑,正式踏入了黎国国土。
黎国派出一位礼部尚书,率领当地官府在边境迎接,这个礼制已经算是很给面子,等到了京城,自然还有更高规格的正式接待,新帝派礼部官员穿越大半个黎国将云国使节队伍一路迎接到京,本身表现的也是一种尊重。
当先的黎国礼部尚书沈瑜,让兰倾旖瞳孔一缩。
想不到他就是闻人岚峥手下专门负责文官势力的人,这可是真正的从龙重臣,是他的嫡系死忠力量,若她没有记错,这人曾经是黎国第一书院的负责人,一手负责了书院改革,专门为朝廷培养未来栋梁,闻人岚峥掌握了他和第一书院,等于握紧了所有年轻资源,如何能不胜券在握?他压根就无需结交门客引皇帝猜疑,自有大把的人为他效力。
那个人的城府之深本就世间少有,如今,也不过是再次领教罢了。
她心中微凉,垂眉敛目,立于钟毓晟身后。
鼓乐齐鸣,鸣炮三响,百姓们被拦在十步外,挤挤挨挨,好奇地看“云国的官儿们”,黎国官员们,则含笑迎上来。
当先的沈瑜笑意微微,目光温和而犀利地扫过队伍,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钟毓晟。
二十三岁的云国丞相容貌秀致出尘,看上去就像个书生,却没有书生般的酸腐气息,气质雍容沉稳,像承了雪的青竹,清傲中自有风骨,不谢风流。他的眼神并不像许多少年得志之人般锋芒毕露,而是温和亲切,却看不穿眼中天地。
他随随便便披一件青色锦袍,姿态自如地下车,看得出经惯大场面,淡金色的日光打在他肩头,整个人灿然若镀金光。
这就是云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丞相?
果然……特别。
“那个是钟毓晟?”
“好年轻……果然是个漂亮人物。”
“听说他在云国深蒙圣宠,是最受皇帝信重的臣子之一。”
“难怪这次会派他来咱们黎国,话说回来,咱们黎国和他们云国,以前也没什么往来,他们这次来能有什么好事……”
“少谈国事!这些事都自有人操心去,咱们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
一些看热闹的百姓,随心地谈论着,却也有更多的人,远远的不靠近,用森冷而警惕的目光,打量着光鲜庞大的云国使节队伍。
沈瑜上前,在三步外站住,随着司礼官员的唱礼,淡淡一躬,“见过钟相,钟相远道而来,敝国有失远迎,还请钟相见谅。”
“沈大人客气了。”钟毓晟笑容灿烂难辨真假,不紧不慢回礼,道:“有劳大人一路远迎,真是辛苦,贵国风物宜人,百姓淳朴亲近,倒是让人看花了眼,还请大人多加讲解一二,也让我等开开眼界。”
他语气谦和,眼神亲切,令人一见便生好感,沈瑜却不敢放松丝毫警惕。
双方客客气气地打着官腔说着废话,兰倾旖站在人群中神态自若,不闪不避也不迎,面对各种打量的目光,仿佛什么事都不知道,把一个唯主人之命是从的沉默木讷护卫形象扮演得入木三分。
她注意到沈瑜看似在和钟毓晟说话,目光却似有意似无意将自己这方的人打量了个遍,目光在她身上落了落又转开,对身边的护卫做了个“注意瞧着”的手势。
兰倾旖神情淡定,以不变应万变。
双方各自介绍随员,交接礼节,一番热闹过后,浩浩荡荡继续上路。
按照沈瑜的意思,是在这里休憩一夜之后,第二日再前行,钟毓晟却坚持立即上路——这里是两国交界。
边境地区,向来是摩擦最多的地方,这许多年下来,难免会有积怨。
沈瑜想了想也同意,毕竟两国战事刚刚结束,停留在这里是非多,他带来一千护卫,云国这边出使队伍也有足足两千人,一路上十分壮观。
外交也不是省心的事,斗智斗力,你攻我防,半分马虎不得,双方都拎着心,费心费神。
在京郊十里的接官亭,前来迎接的礼部众官员和左相,按照郊迎礼节,设棚、奏乐、奉酒三杯以示使者远来辛苦,代天子慰劳、并互赠礼物,不过是些早有规定的金玉器物。
冗长的礼节搞了足有两个时辰,兰倾旖早躲到一边睡觉去了,黄昏时才由礼部官员前引,自黎国北策门进,过长街雀台,入外宾会馆。之后的一切礼节,基本上就是看黎国那边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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