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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酒坊相遇


“主子,女主子对韦淮越有救命之恩,又鸿雁传书十余年交情深厚,你现在又不在女主子身边,他们若是继续书信传情,你就不怕女主子移情别恋?万一韦淮越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你怎么办?”容闳笑得暧昧。

        “他不是早就许过吗?”闻人岚峥挑眉,笑得似乎有些无奈,“至于移情别恋?呵,韦淮越十多年都没能得到她,如今她既然归了我,就更难了。十年的时间,足够我找到她了吧!”

        容闳斜眼瞧他,阴恻恻提醒,“主子,他们以往没在一起呆过,可现在不同。别忘了你和女主子就是日久生情,你就不怕他如法炮制撬墙角?”

        闻人岚峥对下属腹诽的目光视而不见,悠悠道:“有句话说先入为主,其实用在感情上同样合适。等他撬下墙角一块砖,我早已建起十里城墙。不过,你倒是提醒了我。”他目光清冷如玉石,坚定里生出凉意,“我还得快点找到她,万一她被人逼着嫁了,那我恐怕得哭死。”

        容闳叹了口气,觉得和主子做情敌,真心不是件容易的事。

        韦淮越,请,自求多福。

        闻人岚峥却已低头去看文书,仿佛完全没将刚才的遗憾沮丧放在心上,忽然扔开文书,脸色有些阴沉。“备马,我要立即进宫。”

        江上白浪滚滚风雨交加,渔家小舟左摇右摆宛若风中青叶,看似飘摇不定,实则悠然自在。船头摇橹的舟子迎着风雨唱着渔歌,歌声如一缕轻烟般飘散在风中。

        渡口边酒坊上空翠绿的酒旗迎风招展,被雨浸成了深绿。

        酒坊里三三两两的酒客聚在一起谈天说地,聊着故夜家乡,言谈间透出和这个雨天一般的悠然自得。

        僻静角落里,兰倾旖倒了碗陈年花雕,就着酒家送上的醉鱼和熟牛肉,听着酒客们的闲谈,慢慢喝酒。

        这个天气虽然不适合远行,但确实是个能够让人放松的不错日子。

        这座城规模不大不小却热闹繁华,即使是雨天,街道上也车水马龙行人如织,来来往往的人占据了大街小巷,路边摊贩林立,各种商品琳琅满目五花八门,吆喝声此起彼伏,活泼如乡间小曲。

        这家酒坊不大,但十分整洁,酒香浓郁醇厚,隔着老远就能闻到。

        粗瓷大碗里酒液清冽,她端着碗,边喝边看。

        看人。

        看西北角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

        小姑娘单人独酌,桌子上那坛酒,兰倾旖这个千杯不醉的酒坛子,只一闻味道就知道,是烈酒烧刀子。

        真把她惊得眼眸都大了一圈。

        这才多大的娃,就敢独自喝这种烧酒,泡酒坛子里长大的吗?

        心里好奇,她对这小姑娘倒是多看了几眼。

        一看之下,眉头微微一蹙。

        这孩子,是哪家的?

        她身上穿的衣服看似不显眼,不过兰倾旖可是识货的。刚刚这小姑娘进门时她没注意,可此刻逆光显出的那暗隐的淡白色光晕,那淡淡的白光连绵如烟雾流动,优雅魅人。

        兰倾旖立马就想到了这衣料的来历——黎国皇锦烟华锦,十金一寸,民间禁止流通。

        皇族以外的人想得到,只能通过御赐。

        再看那女孩,举止大方,气质优雅,举手投足间的气度,不可能是普通人,就算是世家,那也是顶级世家才有的底蕴。

        可她这个年纪,怎么会独自出门?再说,黎国贵族跑到云国来干嘛?

        酒坊里注意上闻人楚楚的显然不止她一个,当事人却不知是没察觉还是不在乎,径直喝酒。

        喝酒这事,闻人楚楚其实想过很久,只不过以往温九箫在身边,对她看得严,她也只能过把干瘾心里想想,难得这次独自出门,自然要完成这个夙愿。

        她迫不及待地倒酒,酒液清流般拉开,银光闪烁如瀑布,酒香弥漫,她似有醉意。

        粗瓷大碗做工粗糙,表面也不算平整,正摩挲着皮肤,她捧着酒碗,有点犹豫。

        是仰头直接一口干呢?还是一点一点慢慢喝?

        前者很豪迈很爷们,可就是容易呛到;后者虽然不会呛到,可太秀气,不过瘾。

        她捧着酒碗神色忧郁左右为难,眼珠骨碌碌直转。

        兰倾旖在那边看着有趣,连自己的酒都不喝了,不错眼珠地瞧着。

        闻人楚楚压根没把旁人的打量当回事,她虽然不像她师父和兄长那样眼界高得视天下人如牛马,但不相干的人在她眼中也就是人肉布景。

        她很豪迈地仰头,想学个正经爷们似的一口干……

        兰倾旖饶有兴趣地换了个姿势,单手托住下巴,等。

        果然,下一刻小姑娘扔开酒碗,啪的一声碎瓷酒液乱飞,她直接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动作利索得像被什么玩意狠狠地咬了一口。

        嗯?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夸张点。

        兰倾旖换了只手托下巴,看。

        闻人楚楚不断跳脚,辣得眼泪都出来了,连连吐舌头,摇着手当扇子不停地给舌头扇风,嘶嘶地大口吸气。

        兰倾旖顿时想到了夏天拼命寻凉快的狗狗。

        她觉得好玩,其他人也觉得好玩,小孩子,又是个长得这么好看这么可爱的小孩子,想逗逗她的比比皆是。

        “哟,小姑娘是不会喝酒吧?这么个年纪,你家大人怎么放心你独自出来喝这种烈酒?”旁桌的酒客笑眯眯问。

        闻人楚楚黑葡萄似的眼睛睁大了,仔细瞅了眼发话的酒客,眼珠滴溜溜转动,笑得倍儿甜,“谢谢大叔的关心,我家就在附近,家里有人跟着的。”这话可没假,不过那些人被我甩了就不用说了。

        扯淡!兰倾旖心中毫不客气地反驳小姑娘的满嘴谎言,你家在黎国,离这里远着呢!怎么可能就在附近?

        酒客上下打量着闻人楚楚,摇摇头,“那你家大人也太不上心了,到现在都不跟上来也就罢了,平日里怎么不教着你,这种烧刀子别说你这么个小孩子,就是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酒量若是不好,都轻易不喝的,这酒喝多了可不是好事,一般也就是那些做苦力的爱喝,或者冬天太冷驱寒喝喝的。”又狐疑地瞅她一眼,“小姑娘,你该不会是离家出走吧?”

        闻人楚楚咂嘴,心想这人真犀利啊!不过这是绝对不能承认的,不然出事了怎么办?“哪能啊?”她笑得天真无邪,任谁看了都觉得甜到心里,觉得这小姑娘说的每个字都是发自肺腑,“我才这么小,就是有那个心,也不可能办到啊!”

        酒客想想也是,笑了笑也就扔开不放在心上。

        兰倾旖目光掠过店门口一角,那里几个人高马大的壮汉正聚在一处头碰头议论着什么。她右手中食指在桌子上轻轻敲打着,唇角笑意微冷。

        酒客们逗逗小女孩也就扔到一边各喝各的酒,三三两两说笑聊天,酒坊里气氛安宁。

        雨下了大半个时辰渐渐停了,酒坊里的客人也纷纷结账离开。兰倾旖其实早吃完了,见闻人楚楚始终没走,她也不走,在原地等着她何时喝好了离开。

        闻人楚楚被烧刀子辣得眼泪汪汪后,瞬间对酒坊没有爱了。

        这酒坊里的酒,真是太太太难喝了,比起师父的青叶兰生醉颜红之流,完全是天壤之别。师父的酒不说都是甜的吧,至少喝的进去,味道也不差,瞧瞧这酒坊里的酒,这都是人喝的吗?又苦又辣,怎么喝的下去?

        她咬牙切齿,把天底下所有的酒坊都记恨上了。

        草草地吃了点菜,她结账走人。

        别以为小公主出身皇室,就是不知人间疾苦随便乱花钱的。人家秉承良好教导,历练底层生活,深知百姓疾苦,最起码乱花钱这种事她做不出来。

        开玩笑,此去师叔家里千里迢迢,出门在外的,衣食住行哪样不需要银子?她若大手大脚的,还没到目的地就把银子花光了,难道一路乞讨前去?或者抢劫?前者她干不出来,而且这事要是让她师父知道了,她还不得被踹出师门?后者她干得出来,可她要真这么做了,就得做好不要右手并坐轮椅的准备——被她娘罚抄写宫规女戒跪宗庙。

        她给了枚金叶子,一句“找钱”让老板感受到了巨大的痛苦,老板数着碎银子递给她的时候,表情惨痛如丧考妣。

        兰倾旖趴在桌上咬着袖子笑得直打跌,活像得了羊癫疯。

        出了门,闻人楚楚头也不回地走了,她这一路上都是走段路就换个车夫,至于这段路具体走多远?看心情。总之她不会让某个车夫送她直达目的地——要这么做了她就是猪。

        前一个车夫在送她到了酒坊就走了,眼下她只好暂时步行,到街上找车夫雇马车。

        雨后空气清新,弥漫着清凉的气息,树叶上仍在滴水,显得苍翠可爱。行人不多,她走了没多远见到柳树下拴着匹马。毛色纯黑,偏偏额前一撮毛雪白,鬃毛飞扬,四蹄稳健,神骏非凡,双眸炯炯有神,充满桀骜的野性。

        就算是闻人楚楚这个半吊子,也能认出来这是匹难得一见的宝马良驹,充作贡品也够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座城虽算不上穷乡僻壤,可也不是什么名城,就算是富家公子赏花踏青也不会来这里,这马的主人是谁?什么来头用得起这种好马?

        心头的疑问和探寻的目光都是一掠而过,她继续走自己的路,却没走几步就被人拦住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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