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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往事(二)


刘志远突然笑了笑,一脸的得意,说道:“就这么过了四五天。有一天夜里,他们居然没找旅店,而是将车停在路边的一块空地上休息。那里很荒凉,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下车到旁边树林里方便,见到几棵梨树,就去摘梨吃。树上居然挂着一条银环蛇,我差点被咬到。见到这东西,我有些惊喜,心道这就是我的机会。以前这东西在村里不知抓过多少,我脱下衣服,很轻松就把蛇罩进了衣服里。来到车旁,我见车窗开着一些,他们一家都在里面睡得正香,我便悄悄把蛇从窗口放了进去,又跑到不远处的树丛里躲了起来。我知道这种蛇很毒,但不太会主动攻击人。可车厢里那么狭小,这一家三口养尊处优,乍一见到这东西肯定手忙脚乱,根本不懂怎么应付,绝对会被咬到。”

“果然,没过多久,我便听到车里传出阵阵惊叫声。那一家三口在车厢里乱作一团,过了一会儿纷纷打开车门窜了出来。三人惊慌失措地站在路边,似乎是想求救。我见他们连自救都不会,心中暗喜。观察了一阵,我发现自己真的很幸运,这一家三口全被咬了。我便装作路人走了过去。他们见到我,连忙向我求救。半夜三更,他们也没看清我的模样。我早已听到路边不远处有河流声,附近应该有条大河,便以清洗伤口为由将三人诱骗到了河边。没过多久,这三人毒发,一个个倒下了。我在三人身上摸了个遍,把值钱的东西和证件都拿走,才将三人一一拖进了江里。”他顿了顿,又道:“那时我才十六岁,你们一定觉得我年纪不大,却居然这么歹毒?没错,我确实是歹毒,但我认为自己没错,那一家三口都是人渣,我只不过是在报仇的同时,顺便为民除害。”

吕胜男刚想说点什么,见韩宇冲自己使了个眼色,便连忙闭上了嘴。

刘志远继续说道:“我回到车上又搜了一遍,找到了他们夫妻的身份证,户口本,一些现金、首饰,还有一个玉佛。这玉佛就是我放在店里等着被人盗走的那一个。之前我偷听的时候就知道,这东西是那老板有一次去边境赌石的时候,赌到了一块玉石,用那整块玉石雕刻而成,最少值几万块。在那个年代,几万块钱绝对算得上是巨款。我连忙将这些东西收了起来。那时天已经快亮了,我刚要离开,便有一辆货车驶到我旁边停了下来。车上跳下来几人,问我这次有多少货。我这才反应过来,他们是到这里交易的。敷衍了几句,那些人也没怀疑,将货箱里的鞋子全都搬进自己的车,又清点了一番之后便塞了一大摞钞票给我,驾着车扬长而去。看着手里起码上千张的大团结,我差点没晕过去。”

“突然这么有钱,我也没急着回去,而是到了附近的县城,好好买了些吃的穿的。但这么多钱带在身上并不安全,我去银行存款,才发现自己连个身份都没有。翻出那个老板家的户口本,我突然觉得自己该有个身份,一个更合理,更能掩盖一切的身份。晃荡了两年后,我见那个户口本上的刘志远已经年满十八,可以办身份证了,便动身回了家。那个年代又没电脑,办理手续也很简单,带着户口本,还有刘志远父母的身份证,我很容易就在派出所拍了照,拿到了刘志远的身份证。从此以后,我不再是王永孝,而是货真价实的刘志远。”

刘志远深深的叹了口气,说道:“反正都是死,连这些都说了,其他的也没必要再隐瞒。”他沉吟了片刻,又道:“那一万多块钱让我接下来的两年过得挺滋润,钱花光了,我也接受不了从前那种苦日子了。把玉佛带到省城,我找了一家规模挺大的玉器店,想问问值多少钱。那家店的老板见到这东西,眼睛都直了。最终一番讨价还价,他给了我六万。那时是八九年,当时的六万,你们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刘志远似乎有些兴奋,也没管众人什么反应,又继续说道:“那时候的六万,至少顶现在的一百万。我真没想到一块石头能值这么多钱。从那以后,我对玉石有了浓厚的兴趣。常常出入各种玉器店,讨教学习与玉石有关的知识。有一天,我去到之前卖玉佛的那个店,正巧碰到有人来买那尊玉佛。那人居然花了二十万,这才几个月的功夫,在那家店里就翻了三倍多的价。这一幕,让我对这东西有了重新认识,也让我走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路。”

“我当时不知是怎么想的,或许是不甘心吧!我居然悄悄跟着那个买玉佛的老板,去到了他住的豪宅。这之后,我便盯上了他家。说起这个,我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不是变态。从之前盯着那个工厂老板,到现在盯着这家人。我觉得为了某种目的,在暗中这么盯着一个地方,一群人,看着他们的行为举止,听着他们的私密谈话,实在是很令人兴奋。”

吕胜男忍不住插嘴说道:“你这不叫变态,而是一种心理疾病。”

“或许是吧!”刘志远点了点头,又道:“我盯了这家人近半年的时间,对他们的生活习性已经了如指掌。一番计划之后,我悄悄潜入他家,盗走了那尊玉佛,同时盗走的,还有那家玉器店专门为这尊玉佛制作的相关证书。之后,我去了另一个省,将玉佛以二十五万的价格卖给了一个老板。几个月之后,我又将它盗走。辗转到别的城市,故技重施。这样搞了七八次之后,我已经赚了两百多万。”

“我对这种玩法渐渐失去了兴趣,便开了一家玉器店,自己做起了老板。本想安安心心做生意,但我渐渐发现自己其实并不喜欢开店,而是喜欢悄悄盯着自己的店。这种喜好,让我遇到了生平第一次来我店里偷东西的贼。我悄悄跟着那个贼,去到了他躲藏的地方。一番搏斗之后,那人差点被我打死,我虽然也挂了彩,却觉得无比兴奋。从那以后,我便越来越喜欢干这种事。那些偷东西的贼,一旦被你抓到,不管怎么收拾,他都不敢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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