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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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看了看楼上,老李小声安慰道:“先生如狼似虎的年纪,小姐又总不在他身边,憋久了容易冲动。其实这是好事。”
我只觉得一股血直从我的脖子冲到我的脑门心。
白禽兽把我折腾成这样,还是好事?他们果然是一伙的!
不假思索的,我夺过他手里的棉花球退到沙发尾:“等你被李婶弄成这样的时候,我一定去你家说这是好事。”
老李微微一笑:“小姐,你是不明白男人的欲望有多么强烈。先生这么折腾你,是因为他没有别人折腾,只能折腾你,这不是好事是什么?先生那堆朋友哪个不是情妇成群?就连我也包着五个。男人嘛,无非围着酒色财气打转。先生只围你一个人转,很难得的。”
我被他这话说得一愣。也许男人和女人的大脑结构真的不一样,像包小蜜这种事在女人看来是不道德的,但以老李为代表的这种男人却认为是很自豪的事。而且,他似乎觉得,我应该接受白知秋对我实施的OO暴力,因为那是白知秋爱情忠贞的象徵。
果然,有一个形容词用在雄性身上是极其贴切的——臭男人。
坏坏地扬扬眉毛,不怀好意地对他笑了笑:“老李,原来你包了五个,等出了死域我要去李婶那告发你哦。”
老李摆摆手:“小姐莫要戏弄我。”
突然,他伸出一根手指示意我嘘声,竖起耳朵听了听声音:“有声音。”
我憋住呼吸,也隐隐约约听到了有人在喊“救命”。
拿着枪,同老李跑到公馆门口一看,门外四个人正激动地拍着大门。
一个妙龄女郎,一个带眼镜的年轻男人,还有那个带着小孩的妈妈和她的儿子。
他们身后不远处,一片黑压压的丧尸正咆哮着朝这边走过来。
见到我和老李,几人惊喜万分,大声叫道:
“开门啊!”
“让我们进去!”
“救命!”
我和老李对视一眼,谁也没上前。
因为白知秋说过,没有他的允许绝对不准打开大门。再说这些人昨天扔下我们逃之夭夭,我不是圣人,不可能没有怨恨。
大概是觉察出我们的犹豫,中年女人一把将她儿子抱了起来,激动地对我和老李说道:“行行好,救救这孩子吧,他叫欢欢,他才七岁!儿子,快求叔叔和姐姐让我们进去。”
小男孩嚎啕大哭着,冲着我们呜咽道:“我害怕……妈妈……”
“开开门,求求你们!”妙龄女郎居然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咚咚咚磕头。
年轻男人则不断冲我双手合十作揖:“看在老天的份上,救救我们!救我们!”
眼看丧尸越走越近,腥臭味已直冲鼻子,我和老李再也忍不住了,不约而同地行动起来。老李端起弩射倒了最前面的几个丧尸,我跑过去打开了大门。几个人急忙扑进门,坐在地上直喘气。
关好大门,我冲几人喊:“别坐在地上。”
“小姐……”老李看着我,欲言又止。
“放心,白知秋那我去说。”我对他说道。
将几个人带到大厅,老李端来一壶热茶和几个杯子。几人两眼一亮,一人倒了一杯茶,咕咕噜噜喝起来,看样子是渴狠了。
也不怕烫着。
我皱了皱眉头:“其他人呢?”
中年妇女一边喂孩子喝水,一边惊魂未定地说道:“被丧尸咬死几个,昨晚冻死几个。剩下的今天早上开车跑了,他们想去别的城市看看。我们几个跑得慢,他们就把我们扔下了。”
这时小男孩抬起头,轻声道:“妈妈,我饿。”
闻言,女人抬头看着我,努力笑了笑:“妹妹,姐姐姓黄。妹妹贵姓?”
“免贵姓白。”
“白妹妹,你有什么吃的吗?”
刚想让老李去拿点吃的,楼梯上传来白知秋悠悠然的话音:“家里来客人了?”
抬头一看,白知秋一脸睡觉被打扰的轻微不耐,穿着黑色睡袍,拿着一把武士刀,步履优雅的踏着丝绒地毯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四人忙站起身。
黄大姐最机灵,赶紧教自己儿子说:“欢欢,快感谢叔叔收留我们。”
没等男孩开口,白知秋冷淡道:“我没答应收留你们,霖霖,你答应的?”
如果否认,说不定这几个人会被赶到外边去。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我点了点头:“我答应的。”然后又加了一句,“他们想帮我们做家务。”
虽然收留他们,但我不想给他们提供无偿的庇护所。
白知秋挑挑眉:“既然霖霖发话我不便拒绝,府里的家务麻烦你们了。”
说完突然高高跃起!一脚踹在老李前胸将老李踹倒在沙发上,然后稳稳落地,刀鞘架上了老李的脖子:“混蛋……下次再敢带霖霖去危险区……”
老李忙站起身,一低头:“对不起先生,我错了。”
刀鞘离开老李的脖子,同威胁的眼神一起,缓缓从其他四人面前滑过:“在我家,请遵守我家的规矩,好吗?”
四人赶紧点头。
最后刀鞘移到我面前,冷冷地的眼里浮起一丝笑:“跟我上楼,睡回笼觉。”
那几人进亦词公馆后挺守规矩,没给我们添麻烦。
带小孩的中年女人名叫黄琴,是一个单身妈妈,开着一家小饭店。做得一手好菜,煎炒烹炸炖样样精通,就连单调乏味的午餐肉也能被她做出午餐肉小炒,午餐肉拉面等不同花样。自从有了她,白知秋这位大厨从此退居二线。除了做饭我们也不让黄姐做多余的事,因为她还得照顾自己的宝贝儿子欢欢。
年轻男人名叫林木宅,刚加入失业大军。和他的名字一样,这位仁兄又木又宅。带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瘦得跟猴似的。只要眼前有游戏机便吃饭睡觉都忘了,整天恨不得住在游戏机里,眼睛下时常挂着一圈因为熬夜而浮现出的淡淡乌青色。
妙龄女郎叫袁静雅,自称模特。
模特分为两种,正牌模特和自称的模特,袁佳怡是后面那种。顾名思义,自称模特其实就是自封的模特,很多女孩请人拍部写真集往微薄上一放就说是自己是模特。她们是网络时代的产物,靠网络宣传自己,在网上越火的人生意越好。她们的生意包括陪吃、陪睡,出席重口味派对,甚至陪吸东西。客户群主要是些暴发户,土大款。
人分三六九等,有钱人也一样。白知秋是有钱少爷中的另类,对美人之类的东西不感兴趣。但大多数少爷们可不一样,本身喜好男色女色的人自不必说。有些公子纵使不爱男人女人,也会豢养几只美人装点门面,招待客人。方怡的工作就是当有钱公子们的门面,但像方怡这样的“高端美人”,是不屑伺候那些暴发户的,这个市场空白便留给了“自称模特”们。
和“高端美人”们不一样,“自称模特”们往往姿容平庸,为了弥补面容上的缺陷,她们很多人都做足了改头换面几件套:开眼角,带美瞳,垫鼻梁,垫下巴,磨腮,丰唇,塞假胸。她们的照片,PS的痕迹和浓妆的颜色远远比真实面容更显眼。说白了,“自称模特”是一群用青春和健康拼命傍男人,捞养老金的女孩。
袁静雅长着一张典型的“自称模特”的脸,尖尖的锥子脸型,眼角开得大大的,塞着假体的下巴高高翘起。再加上个子又高又瘦,很像葫芦娃中的蛇精。
我并不讨厌“自称模特”,但不代表我愿意和袁静雅同处一室。从她住进公馆的第二天起,我的脑海里就不断萌生出把她扔出去的念头。
因为这姑娘手脚不干净。头天我带她到我的衣橱换了件干净衣服,第二天她就不告而取,穿着我的狐裘大衣来吃午饭,耳朵上还带着我的翡翠耳环。
冷着脸问她是在哪拿的,此女的眼泪刷的一下就掉下来了。
只见她楚楚可怜,用涂得色彩斑斓的手指捂着嘴,对着白知秋哽咽道:“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太冷,所以才借了霖霖的衣服穿,我还以为借朋友的衣服和首饰用没什么的。”
朋她个大头鬼哦。
想叫她把衣服脱下来吧,显得我太小气。白知秋又用看好戏的目光盯着我,意思显然是:自己惹的麻烦自己收拾。
没办法,只得暂时忍住怒气对袁静雅说道:“你穿过的衣服我也不想要了,扔了吧。以后拿我的东西必须经过我同意,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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