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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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墨黑的眼睛静静地盯着我:“熔岩池是死域第三个出口,人类无法通过。很快死域便要崩塌重生,到时,白知秋的灵魂和肉体都将永困死域,不得永生。”
我一呆。
回过神扑上前抓住他的脚:“你帮帮他,求你帮帮他……”
弯下腰,认真地盯着我,目光一闪:“帮他亦可,作为报酬,你要将一样东西给我?”
“什么东西?”
“你身上的一样东西。”
只要能救白知秋,要什么我都愿意。正要答应,一身冰凉的手从后面伸过来捂住了我的嘴,耳畔响起少华的声音:“大人,吾乃少华大人式神,奉命守护大人。这是催眠陷阱,大人不可同意这笔交易,快醒醒。”
顿时惊醒,我看见自己躺在沙发上。
不远处那副油画上,男天使依旧直直地杵在门框上。
原来是一个梦……
没来得及缓上一口气,里屋的门打开,一片亮光从里头斜了出来。
我下意识地用手掌挡住眼睛,然后从指头缝中看到赵和捧着幅用白布罩着的画走出门。
高挑的个子,一头酒红色头发在灯光下闪着耀眼的红光。
他看着我,好像有点吃惊:“白霖,怎么哭了?”
眼泪一下子喷涌而出,我抽噎道:“……我想我哥……我好想我哥……”
我讨厌白知秋,也可以说是恨。
他给了我几近完美的童年,又毁了我过正常生活的机会。有时被他拳打脚踢地欺负,真恨不得咬咬破他的喉咙喝光他的血,甚至试过扎纸人咒他。就算后来因为云英认命地同他在一起,当他的养在身边的金丝鸟,心中也是不甘的。一辈子,就被他牢牢锁在身边,只能做他允许做的事,当他的附庸。
而真等他失踪,拨通他给我准备的专用号码时只听到嘟嘟的忙音,我的心就像一口空锅,被放在通红的炉子上反复干烧,又躁又疼。世上唯一在意我的人不在身边,一个人孤零零活在世上,我害怕。就算他回来,继续和我打架吵架也好,我只要他回来……
坐在赵和身边,我不顾形象地大哭了一场。
其实每时每刻都在害怕,只是不知道该向谁矫情的哭诉而已。网上的好友永远聊着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方怡整天忙着赚养老金,易道是妖怪,谁也没耐心听我倾诉。但在赵和面前,却没了顾忌。我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他和田野相同的温柔气质,还有那头相同的红发让我觉得特别安心。总之,哭了再说。
等面前一盒崭新的纸抽耗完,我不好意思起来。在别人家里哭了半天,还把人家的地盘搞得脏兮兮的,自己的脸皮可真够厚的。
赵和给我拿了盒纸抽之后就静静地坐在一旁,不知是魂游天外还是耐心地听我哭。想想他的脾气也真够好的,竟然能忍神经病一样的我这么久。
“哭完了?”见我不好意思地看着他,他问。
我点点头。
他拿过我的茶杯站起身:“去洗洗脸,我送你下楼。”
在卫生间洗完脸,我打起精神回大厅,路过主人卧房时,发现那扇房门敞了一道巴掌大的空隙。透过空隙,我看到一面古色古香的梳妆镜,以及依偎在镜子前的旗袍美女。
是那天在简.画看到的,和kris在一起的美女。她换了一件橘红色旗袍,支着下巴,正蹙着眉静静地盯着镜子里自己的容颜。鲜艳的颜色折射在她脸上,衬得肤色尤其莹润可爱。银盆似的脸蛋映在镜子里,娇艳得像朵花似的。
难不成她和赵和师兄,有……
冷不防前方有个声音突然响起,轻轻道:“白霖,我把画包好了。”
我被这声音给惊跳了一下,赶紧应着声回到客厅:“谢谢。“
34万的画,赵和收了我32万,他说这是他跟kris讲价的结果。2万块啊,我一年的工资。方怡经常念叨,这年头100块钱能让朋友之间记仇,1000块钱能让朋友之间互相欺骗,10000块就能让朋友间反目成仇。在我已经确定购买的情况下,赵和居然主动和kris给我讲了2万块价,还没瞒着我,瞬间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就高大起来了。
千恩万谢地捧着油画出门上了电梯,他还要送我出小区坐出租车,被我拒绝了。房里有一位佳人正等着呢,哪能耽误人家幽会的时间?
很快电梯到了一楼,我正愉快地往外走,差点一头撞上一个女孩。一个年轻的女孩,很青春的样子。耳边塞着耳机,穿着渔网黑丝和七八寸高的驴蹄鞋,这让她看上去比我高一个头。
“不长眼睛啊。”白了我一眼,她进了电梯,活波的马尾轻轻一甩就消失在电梯门后。
心情好不同她计较,我掏手机想告诉方怡画已经买到。一摸包,里面空空如已,仔细一想应该是落在赵和家了。不得不一边骂自己马大哈,一边回去取手机。
重新坐电梯回到赵和家,门竟然是虚掩着的。
“赵大哥……”喊了声。
没人回应,我拉开门走进去,大声喊:“赵大哥,我手机忘在洗手间了……”
还是没人回答。
走到卧室门口,刚才虚掩着的门此刻关得紧紧的。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我对着门笑道:“我拿了手机就走,会帮你们关上门的。”
说完走到洗手间,拉开了门。
然后怔住了。
因为洗手间里,刚才我在电梯里偶遇的女孩跪在地上,双手死死地掐住自己的喉咙,两眼泛白,全身抽搐。一些莫名的白色烟雾正从她身上慢慢逸出,灵蛇似的游入在她面前站着的旗袍美人鼻孔中。
而旗袍美人面带微笑,双目陶醉地眯着,轻轻地踱着步子,放佛二三十年代上海百乐门舞台上正纵情歌唱的歌女。
这一幕太诡异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刚转身,对上了赵和文质彬彬的脸。紧接着他抬手扣住我的脸,随即一股麻痹的感觉顺着他的手掌蔓延到我的大脑。
失去意识之前,我听他轻声一笑:“原本已放你一马,你居然自己跑回来,真是天意。”
脑袋疼得厉害,好像沉沉地睡了一觉似的。眼前迷迷糊糊的,有什么人老在我周围晃。有时候离得远,有时候靠得近。耳朵边回荡着老式唱片机里飘出的,带着微微噪点的音乐,是一首上世纪四十年代非常流行的歌曲,《BackintheSaddleAgain》。
努力想睁开眼睛,眼皮却重若千斤。抬了半天,终于隐约看见了周围的情形。
见一个人,一身墨紫色的旗袍,头发如云一般团在耳侧,斜插一排茉莉簪花。拿着把黑色檀香小扇,玲珑的身段婀娜的在五彩玻璃窗前扭来扭去,带起一股妖娆的淡香,国色天香似的韵味。
虽然视线还很模糊,但还是隐隐约约认出她是简.画的旗袍美人。想和她说话,喉咙里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觉得自己四肢仿佛都被紧紧黏在地板上,丝毫动弹不得。
忽然,一个男人走了进来,是kris。
他穿着背带西装,头上梳着大背头。捧着小盒子,走到女子面前打开盒盖:“妙妙,你看。”
女子从盒中拿起一支簪花,问:“这是什么?”声音很圆润,珠玉一般动听。
“西太后墓里的点翠孔雀簪花,和你的肤色很配。”
女子将簪花扔回盒子,倚在窗台上,摇着扇子落寞地看着窗外:“我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
将盒子放到一边,kris上前轻轻拥住女子:“妙妙,你不开心?要不,我陪你去安培洋行旁的咖啡店喝热朱古力?”
女子扭头看着他:“书毫,”女子这么叫他,“我是人,你是妖,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
Kris柔声道:“你是不是又去戏楼看白蛇传了?什么人妖不能在一起的,都是假话,此刻我们不是好好的在一处?”
“可是,我眼角起皱纹了。书豪,我的美貌就像门口的君子兰,会凋谢的。到时不仅你不会再喜欢我,就连回百乐门做舞女我也是不能了。运气好,能回苏北嫁个卖馓子的小贩,了度残生。运气不好,饿得跑到黄埔江边,一头扎下去。”
“妙妙,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都是我的最爱,我自然照顾你一生,不会让你再回百乐门吃苦。不光这世,下世我也会找到你,继续爱你,照顾你,你不能胡思乱想伤了身子。”
“不,什么下世,根本就保不准的事,我只要现世快乐。”女子掏出手绢,轻声抽泣起来,“可一想到过几年我就会满头白发,满脸皱纹,便觉心如死灰,生无可乐,还不如死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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