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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白知秋拿汤勺的手一僵:“什么?”

        白霖咬咬嘴唇:“我学车。www.Pinwenba.com”

        很简单的一个答案,来得却非常不容易。金黄的鸡汤从汤勺中滑落,装满了雪白的青瓷碗,又溢出碗沿滚到白知秋的手背上,烫得他嘶了声。

        手忙脚乱的拿抹布擦手,白知秋脸上绽开了灿烂的笑意:“很好,很好,很好的开始。识时务者为俊杰,哥哥总算没把你宠得太笨。”

        强求注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一种病,一种蛊毒般狠辣的病。病痛渗透进骨头中,水冲不掉,刀刮不净……

        少华不省人事,全身都是深可见骨的伤口,像破碎的番茄似的嚯嚯淌血,温温热地在地上绽开一大滩。小脸蛋眼看着就从绯红色褪成了梨花白,身上已没有半丝温度。

        我哆哆嗦嗦脱下外衣想替她堵住脖子上的伤口,这时紧紧将少华搂在怀里的易道却虚弱地说道:“不要紧,她能自愈,等一会儿就好。”

        可我怎能放心,还是用衣服堵住了少华的脖子。

        就这样一边哭,一边守在少华身边,时间放佛过了很久,久得连身体都快跟着一起凝固。幸好少华真的有自愈的本事,只见她的伤口慢慢合拢,渐渐变成了道道暗红的伤痕,我才重重地松了口气。

        大概船上飘来飘去的黑影仆人要靠少华的法力维持身形,少华晕倒,黑影仆人们不知什么时候便消失了,只留下些白纸面具。

        易道没有力气,我独自连抱带拖把少华弄进卧室,放在榻榻米上躺好。又打来热水擦干她身上的血迹,替她换上睡衣。之后没时间休息,又帮易道清理伤口。

        易道伤得也很重,勉强爬回屋后就倚在榻榻米旁动弹不得。

        撕开他那被紫色血液和红色血液浸得湿淋淋的衣服,我发现他的伤口尽管已不再流血,可丝毫没有愈合的痕迹,不由得担忧地问:“老板,你的伤什么时候才能恢复?”

        他静静地看着我,发梢下一双眼睛紫光闪闪烁烁,很微弱,但也很醒目:“我没事,过一会儿就好,少华一天就醒。”

        稍稍心安。

        用毛巾轻轻擦拭着他坚硬的胸膛,我道:“既然少华没有大碍,等她醒了我就走。”

        易道轻咳一声,一缕新鲜的紫血从刚擦净的伤口中渗了出来:“去哪?”

        他追问。

        微微苦笑:“找我哥,去晚了我怕他会发疯。”

        人在激动的时候会肾上腺素飙升,刚才被少华的惨状刺激,我竟然叫白知秋“滚”。冷静下来一想,白知秋完全可以杀了少华。而且少华咄咄逼人,按白知秋的脾气少华也应该死定了,可白知秋却对少华手下留情。

        在白大少难得大发善心的时刻,我竟然叫他滚?!

        简直不敢想象这位小心眼的白家太子爷以后会怎么报复我,躲是躲不过去了,我看我还是主动找到他示弱的好。

        一只冰凉刺骨的手伸过来,按住我的手掌。

        定住神,对上了易道的目光,没了往日的平静温和,溢着满满的坚毅:“别怕,咱们的事,我去跟他说。我,保护你。我们,一家三口,以后都由我,保护。”

        我想他是误会了什么,犹豫片刻,轻声问:“易道,你把我当成了什么人?”

        易道眼光微闪,缓缓道:“你是,我的妻子,少华的母亲,三百多年前……”

        一听开头,我便大致猜到接下来的故事。但吃尽慕容玥苦头的我对前世什么的没有半分好感,如今的我根本不想了解那些会扰乱我生活的前世。

        迫不及待打断他的话:“我不是别人,我早说过,我是白霖。”抽回手,坐在他对面,小声道,“今天骂白知秋是因为少华。我喜欢少华,我愿意照顾她,可也仅此而已。我和你以后只能做朋友,我不是你和少华的家人。”

        他怔。

        一声不吭地盯着我,脸色苍白得让人心脏闷闷然窒息。

        半晌,他扭过头,垂目盯着少华恬静的睡颜,有气无力地说道:“哦。”

        而我语噎,不知道该怎样说下去,只得默默不语。

        牡丹花灯罩中烛火轻轻作响,均匀地将莹黄灯光扩散到屋子每个角落。

        四周很安静,除了外面传来九头鸟特有的,火焰燃烧似的翅膀扇动声,没有半点声响。

        “可你我有,夫妻之实。我,要娶你。”良久,他终于打破了沉默,并且语不惊人死不休。

        看样子我上次跟他解释的话他完全没听见去。

        没功夫再后悔那次错误的419,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和这只传统固执的妖怪沟通。我只能实话实说:“易道,我对你动过心,嫁给你会过得幸福。要是没有那人,我一定会嫁给你,一定会想尽办法嫁给你。”

        眼睛斜瞥过来,带着冷冷的犀利:“那人是,白知秋?你们的血液,有相似的味道。他是,你同父异母的哥哥。人类兄妹,不能在一起。”

        总有人拿我和白知秋的关系说事,不过白知秋自有应对的说辞,例如,说我并不是白老爷子的骨血,而是宫娥“偷吃“的产物。但这种谎言骗不了一只以鲜血为食的妖怪,在他面前人类的血缘关系毫无遮掩。

        心中不可抑制涌起了些恼羞成怒的情绪,忍不住冷冷一笑:“妖尸也在意人伦?”

        他毫不退让:“你们是,兄妹。因为天,不许你们,在一起。况且,你以前,在躲白知秋。若你因怕他,而就范,我保护你。”

        闻言,我抿抿嘴,眼睛突然有些发酸,酸得想哭:“我当然怕他,甚至恨他,我想过正常的生活。为了离开他,我试过朝三暮四,大麻,蹦极,滑翔,赌博,甚至以死相抗。好笑的是,很久以后我才发现,我恨他哥哥的身份胜过恨他的人。我是个坏女人,不管是被逼的还是自愿的,我爱上了自己哥哥,所以我永远过不上正常的生活。可我愿意承担这种后果。抱歉,易道。”

        闻言,他迟疑了很久,又扭头凝视着少华,眼中犀利的颜色逐渐柔软下来,轻声道:“不用道歉。”

        还能再说什么呢。

        又沉默半天,觉得有些尴尬,我端起水盆:“我去倒水。”

        刚走到门口拉开拉门,就听身后的他幽幽道:“我乃腾蛇之尸化精而成,没有过去,没有未来。混混沌沌,游荡世间数千年。渴饮鲜血,饿食戾气。不老不灭,不生不死,亦不知为何要生,又如何得灭。唯脑海中残存些许腾蛇记忆,记得优昙相貌,于是四下寻找,不为腾蛇旧爱,只为消磨时光。老天垂怜,令我遇见曲良因。彼时我才明白,原来,千年游荡,都只为能遇见她,我的妻。我的心脏虽然不会跳动,但我却因她,活生生地存在着。我不是行尸走肉,我是她的易道,她的夫郎。”

        转身看着他的背影,想说点安慰的话,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他的肩膀在颤抖。以至于这只平常健壮得像希腊雕塑一样的妖怪,此刻脆弱得像个最普通的凡间男子。

        “可我们的时间太少了,”他接着说道,“良因魂魄转世,记忆被人封在,魂魄最深处,不复见天日。就算我吃掉她,就算找到她的转世,也不能再见。”

        肩膀颤抖得越来越厉害,连带着身体也微微颤抖起来,声音如深渊风声般飘渺绝望:“我想见良因,与她同去,永不分离。我想,与她同去。”

        我黯然。

        他如何能与曲良因同去?

        后者已转世,就算再见也早已物是人非,相见不识,如何同去?

        “好贪心,”屋外兀地响起道熟悉的语音。

        抬头一看,我得了一惊。

        白知秋站在门口,怀抱村正刀,黑色的风衣下摆随风轻动,脸庞被冥界暗红色的光线衬托得异常瑰丽。

        只见他唇角微挑,断然讥诮出声,“低贱的妖尸,一世恩爱已是万幸,还敢妄想永远。”说着话笑意稍减,忽然伸手,一手夺过我手中的水盆扔到一边,一手抓住我的胳膊,转身朝门外拖去:“呵,罢了,比起万千无情众生,区区一介妖尸倒更有情义。不过妖尸,受别离苦折磨的不止你一人。在本座看来,命运赐你一女,已待你不薄。若你侥幸度过眼下劫难,何不摒弃妄念潜心修行,或许还能替你的女儿修些因缘。”

        我力气没白知秋大,连扑腾带小跑,片刻便被他拽到甲板上,随手往船栏上一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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