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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章 美国博仔


  靓坤没想到的是自己不惹事,偏偏有人要惹自己。

  靓坤从自己居住的酒店前台收到一封信,准确的说,是一张纸条:

  “林老板,准备五百万新台币,三天我会派人来取。”

  落款:美国博仔。

  靓坤弹了一下这张勒索纸条,说道:“在‘一清专案’期间,还敢敲诈勒索,都不怕我报警的,不愧是‘美国博仔’,真特么带种!”

  靓坤想了一下,又对在台北接待自己的海山唱片(乾坤娱乐在台湾的发行合作方)工作人员问道:“这个‘美国博仔’不是已经被抓起来了吗?什么人这么大胆,居然在这个风口浪尖,还敢冒充美国博仔敲诈勒索?”

  “谁说‘美国博仔’被逮捕?我没听说过啊!”靓坤的话把海山唱片的接待人员问愣了。

  ——看来历史稍微有所改变,靓坤心想。

  ……

  大名鼎鼎的“美国博仔”本名林博文。

  林博文的外婆是个寡妇,以靠开小饭馆艰难度日。后来,她在台中清泉岗空军基地附近,开了一个小小的酒吧,主要招待驻扎在那里的美国大兵。

  小小的酒吧,请不起工人,只能全家男女老幼一起上。当时,年仅17岁的林博文母亲,就客串服务生,在酒吧端盘子。

  客观来说,林博文的母亲长相平平,偏胖,戴一副眼镜,年龄又小。在台湾人看来,这样的女孩似乎没有太多吸引力。不过,也许是东西方的审美观不同。或许在美国士兵眼中,这个女孩很有东方的美丽,于是很多来喝酒的美国大兵想方设法和她搭讪。

  一次,有个醉酒的大个子黑人士兵,突然将林博文母亲拉住,一把搂在怀里。

  林博文母亲拼命挣扎,呼救。

  林博文的外婆见状,急忙来阻止。

  大个子黑人喝醉了,不管你怎么说,怎么拉,就是不放手。

  林博文的外婆哪里是五大三粗的美国黑人大兵的对手,加上林博文的母亲,也没什么不同。

  闹得天翻地覆的时候,突然救星来了。

  坐在角落里面的一个白人士兵,突然站起来,用力去拉开黑人的手。

  被拉开后,黑人士兵大怒:“混蛋,关你什么事!”随后一拳打过去。

  由此,两人厮打起来。

  最终,白人士兵被打倒在地上,黑人也被赶来的宪兵抓走了。

  心存感激的林博文一家,将白人小伙送到当地医院,好在只有一些皮肉小伤,不碍事。

  这个小伙告诉林博文的母亲:“我是德州人,父亲是农民,家里有个小农场。我本来已经考取了大学,因为家庭经济不宽裕,决定先从军几年以赚取学费和优惠政策。现在,我就在基地做飞机维修军士。”

  白人小伙相当英俊,几乎像电影明显。他金发碧眼,鼻梁高挺,又高又壮,谈吐不俗。

  英雄救美又受了伤,林博文母亲自然对他非常感激。

  没有多久,他们成为了男女朋友。

  两个是年轻人,干柴烈火,没几个月就偷偷发生了关系。

  一年时间飞速过去,白人小伙要退伍了。他向林博文的母亲许诺,“等回到美国安定下来后,一定会来台湾同你结婚。”

  然后,大家都知道会怎么样。

  这个白人小伙一去不归,留下了失贞的台湾少女。

  这还不是最悲哀的事情!

  在白人小伙离开不到一个月,林博文的母亲发现自己恶心、想要呕吐,腹部逐步隆起。等到她到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告诉她:“你已经怀孕4个月了。”

  怎么办?

  告诉自己的妈妈?

  那还不把她活活气死?林博文的外婆中年丧夫,一个人含辛茹苦的工作,就是为了这几个孩子能有出息。

  自己去打掉?

  这倒是可以,一了百了。

  可惜,恋爱中的女人,智力都是0的。林博文的母亲还只有十八岁,傻乎乎的,很痴情。她根本没有想到,男友竟然会一去不回。她天真的认为,男友只是在美国始终没有安定下来,暂时没有来接她。她不愿意狠心打掉男友的孩子,一心一意想要等他回来结婚,然后名正言顺的生下孩子。

  这样又拖了一段时间。

  到了五个月,肚子已经很明显,无论如何隐瞒不了啦。

  林博文的外婆发现女儿怀孕以后,差点没有气的吐血。

  平静下来后,外婆坚决要求打掉孩子:“傻丫头,都半年了,他连一个电话都没打过。他抛弃你了,知道吗?这个孩子千万不能留。再说,就算生下来,如果他爸爸是台湾人,我们也有办法遮掩过去。可这孩子是个混血儿,根本没法遮掩,不但你的一生要毁了,孩子未来恐怕也不好过。你要想清楚。”

  无论外婆怎么说,林博文的母亲就是不愿意打掉孩子,并威胁要自杀。

  就这样,母女僵持了1个多月,最终林博文的母亲想通了,决定去做手术。

  到了医院以后,发现孩子实际上已经有七个月,太大了,根本无法打掉。

  医生说:“这只能做引产手术,然后中止妊娠,也就是打一针把胎儿杀死。”

  听到要把孩子生下后杀死,林博文的母亲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又以死相逼。

  哪里有斗过孩子的父母?外婆束手无策,只能听之任之了。

  于是,最终孩子就被生了下来,外婆让他用了自己的姓,叫做林博文。

  ……

  林博文的母亲生下孩子后没有几年,就考上了政府职员,要去台北市工作。

  在保守的台湾社会,未婚妈妈和艾滋病毒携带者差不多,很难在正经行当立足。

  无奈之下,林博文母亲只能把孩子留给林博文的外婆照顾,自己隔三差五的回来看看他。

  又过了几年,林博文的妈妈结婚了,男方是个40多岁的军官——当时林博文母亲不过20出头。

  军官表示可以接受私生子林博文,可以给钱给物养着他,但是绝对不愿意同他一起生活。

  于是,林博文就一直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等同于没有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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