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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某个小贼……”


  唐碗脸红,是因为她嘴巴里说着“认认门”三个字,心里却突然想起了某个小贼。

  那个小贼!

  唐碗真想抽他的筋,剥他的皮,咬他,踢他,揍他……

  是他。

  害得她现在“出名”了。

  现在,蜀山派的人,几乎都知道了有一个魔教的小贼,在某一次邂逅了本派玉女峰的唐碗女侠后,突然手下留情,并且,还被唐女侠刺了一剑,几乎要了小命。

  可是。

  那个小贼还傻乎乎的去仙域替唐碗寻药,送上蜀山来。

  真傻!

  ……那天晚上,“小贼”刘元送药到蜀山的时候,隔着窗户,唐碗其实是听到了刘元声音的,当时她浑身无力,躺在床上不能动,可是,耳朵里却听得真真切切。

  当她听到刘元口口声声说自己很像另一个“唐碗”的时候,她的心中突然如同小鹿乱撞,当她听到他说的那些深情的话时,她的脸都红了,立刻害羞地将头埋进了被子里。

  当她静下心来,仔细回味刘元的话时,她竟觉得,刘元的那些话,根本就是说给自己听的。

  当然。

  她也知道,刘元有另外一个她,另外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长得又很像的女孩。

  可是。

  许多时候,唐碗都会眨着好看的眼睛想半天,扪心自问,难道,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个人,和自己一模一样么?

  如果有。

  岂非太不可思议了?

  唐碗从刘元的话里听出来了,似乎,那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女孩生了一场什么特别严重的病,又或者遇到了什么变故,已不在人世了。

  好奇怪。

  好奇怪的一个“小……小贼。”

  其实。

  即使刘元不说这些话,唐碗也感觉到了一些什么。

  在宣风林地时,刘元见到她后那一瞥的震惊,唐碗尽收眼底,当刘元将击向她的那招幻鬼九叠杀硬生生收住时,她的剑,却在一个迟疑的瞬间,刺中了他……

  她后悔么?

  唐碗也常问自己,当时自己刺中了“敌人”,为什么却感觉不到一点激荡的侠情与豪气?

  当时。

  她与他对视的刹那间,她在他的眼中看到了震惊、惊喜、喜欢……

  更多的。

  却是无所适从的慌乱。

  大概。

  他是没有料到与之对阵的,竟是自己这样一个女孩吧?

  后来。

  当刘元夜上玉女峰,差点被月嫦仙子一掌拍进土里,幸亏天机真人拦住,这才没丢了小命。

  刘元走后,玉女峰的师姐师妹们,可没少议论他。

  有的说他真痴情。

  有的羡慕他对唐碗真好。

  还有的,则一口一个“色迷心窍的小贼。”

  那些议论刘元的话,没少落到唐碗的耳朵里,有些话,实在让她又气又急。

  特别。

  薄嘴皮子的沈秀,伶牙俐齿一迭声道:“师妹……你还敢说跟那小贼没私情?

  他确实对你手下留情了吧?也确实不怕死字怎么写,夜上蜀山替你送药了吧?

  你还抵赖?”

  唐碗急得脸蛋绯红,眼泪汪汪。

  杜霜看不过去了,喝住了沈秀:“二师妹,别一口一个小贼,刘元如今已经拜在天机师伯门下,成了蜀山弟子,说起来也是你我同门,以后,大家少不了见面,别只顾嘴巴上痛快,得罪许多人。”

  沈秀“哼”了一声:“若我是掌门,一剑杀了他。”

  杜霜奇道:“他得罪你了吗?你为什么那么恼他?”

  沈秀张口结舌:“……我……魔教中人,人人得而诛之。”

  杜霜见沈秀不讲道理,也就不理她了,她爱生气,让她气好了,同门多年,杜霜太了解沈秀的脾气。

  唐碗也了解。

  唐碗知道自己这个二师姐,牙尖嘴利,得理不让人,就连独秀峰的首座吴天吴师叔,还怕她三分哩,所以,对于沈秀的胡话,唐碗并没往心里去。

  而今天。

  今天沈秀不在。

  不知道去哪里了。

  唐碗伸手捂了捂红得发烧的脸蛋儿。

  脸蛋儿发烧,是因为她突然想起那个“小贼”,突然想起若是有机会,倒是可以带着那“小贼”去唐家堡玩一玩,认认门。

  她虽然不谙世事。

  可是。

  “认认门”这三个字的含义,她还是懂的。

  正是因为想到了这些,所以,她的脸才红了。

  杜霜见她脸蛋突然绯红起来,不由奇道:“小师妹,你怎么了?生病了么?还是旧伤未好?”

  唐碗羞得拧了拧身子:“……是,我感觉自己的伤,还没好透。”

  杜霜扳过她的身子,仔细看了看她的脸,若有所思道:“嗯!

  我也发现了,你还没好透,要不,大师姐我去一趟天机峰,去找刘元师弟,让他再辛苦一趟,去替你采些药来,可好?”

  唐碗臊得真想钻进地缝里。

  这个大师姐。

  好坏。

  哪壶不开,她偏要提哪壶。

  ……

  ……

  春日微凉,山色秀媚。

  夜深人静,月明星稀。

  蜀山。

  天机峰。

  刘元端坐在自己的房间中练功,天机真人说了,让他勤修苦练,争取早日彻底痊愈。

  其实。

  刘元已经痊愈了。

  他练功很勤劳。

  他有他的想法。

  他认为自己应加倍努力。

  话说。

  来到蜀山后,在这里,每天和蜀山的师兄弟们一起练武,打嘴仗,不知不觉,刘元喜欢上了这里。

  所谓。

  衣不如新。

  人不如故。

  每天起床后,看见的都是一些或和蔼可亲、或调皮狡黠、或庄重大气的熟悉面孔,着实是让人心里十分踏实的一件事情。

  刘元有自知之明。

  他本来是在天机真人力排众议的情况下,才入了蜀山的,所以,平常的时候,他都是察颜观色、谨小慎微的,他知道,作为一个新人,他只有一双眼睛看大家,可是大家却有无数双眼睛都在看着他,看他的表现。

  他当然要好好表现。

  ——无论做人。

  还是做事。

  做事当勤奋,练功当努力。

  就像今晚这样。

  今晚。

  刘元饭后就将自己关进了房间开始练功,夜间,他依然修习古厄真经,诚如天机真人所言,这门蜀山绝技,一旦修习起来,着实妙用无穷。

  “龙虎相济,罡气相宜……物我两忘,灵台不迷……”

  刘元默念口诀,盘膝打座,练个不停。

  房中。

  紫气霏霏,金丹入定,刘元肘后突然飞出金精,一道白练般的剑光,随着他的意念左冲右突,急速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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