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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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陈彦青撑着桌子开始咳嗽,等他抬头,已是脸含薄怒,眼带讥诮,“妈,你是不是忘了,锦绣已经嫁到我陈家了?”
唐爱珍脸僵了僵,女婿虽然病弱,但气势逼人,她莫名有点怵。不过,看着像被霜打蔫的小女儿,爱女心又占了上风。
“彦青啊,锦绣可是我怀胎十月生的。再说,回娘家做顿又不费什么事,没必要大惊小怪的。”
锦绣呐呐的站起身,低着头不说话。她到要看看,便宜夫君会为她做到哪一步。
“不行”,陈彦青没想到即便他在,唐爱珍照样使唤锦绣。他绕过桌子,握住锦绣的手,手上的薄茧令他心中刺痛,态度强硬,
“锦绣嫁进陈家,就是陈家的人。难得回来,就是娇客。”
“妈,今天是锦绣回门的日子,你搞什么明堂。”苏卫华喘着粗气,把苏锦月拖到唐爱珍眼前,“还有,家务活锦绣干得,锦月就干不得?”
大儿子生来就是讨债的,唐爱珍又气又羞,“你这个逆子。晓得你这样不孝,刚生下来就该把你溺死,省得现在伤我的心。”
她丢开锅铲,拍着腿大声干嚎,“苏卫华,你个不孝子。锦绣是你妹妹,难道锦月就不是了?锦月养得娇,干不得活你不知道心疼,偏要心疼那些个泼出去的水。”
她不敢责备陈彦青,便把矛头全对准苏卫华。
陈彦青看得咂舌,丈母娘就是个不讲道理的泼妇,大舅哥不容易啊。
幸好锦绣不像丈母娘。
“我已经是泼出去的水了”,锦绣突然开口,她不愿大哥背负骂名,“妈,既然你不欢迎我回家,那我还是走吧。”
锦绣失落的走到院子里,“大哥,锦月,照顾好爸妈。”
陈彦青紧随其后,“早知道苏家看不上我,我今天就不上这个门。”
至于回礼,谁都没提。
听说回门的种种后,陈家对待锦绣更加小心翼翼。锦绣什么活不用干,几天后已经攒下七块手帕。当然这是她故意放慢了速度的缘故。
锦绣准备先去县城探探路,看行情再决定下一步的计划,顺便买点药材,给陈彦青调理身体也要提上日程。
哪怕做不成夫妻,但陈家对她的好她记在心里。
天刚蒙蒙亮,苏卫华就蹑手蹑脚起了床,翻箱倒柜的找出压箱底的衣裳穿上。他板着脸把领口那粒扣子扣上,凑到窗边借着微曦的晨光耙头发。
今天,他担负着保护妹妹的重任。
至于锦绣为什么找他而没找陈家人,苏卫华淡定的认为是因为实力。
没错,在他眼里陈彦青就是弱鸡,陈彦海也好不到哪去。
吃完早饭,锦绣和苏卫华先在村口碰头。他们要先走四十分钟到公社,然后再坐半个多小时的公交车才能到达县城。
清晨的东方红公社是一首交响乐,妇女们围着灶台忙碌,孩子们手拉手奔跑,男人们埋头赶路……
锦绣站在公交车站台,好奇的看着这烟火气一幕幕。
没等多久,公交车“突突突”冒着黑烟驶来,锦绣更是万分新奇。虽然她在原身的记忆里看到过公交车,但亲眼目睹,她还是被震撼到了。
冒着烟的铁疙瘩能当马车使,太神奇了。
公交车费四毛六,这不是谁都坐得起的。锦绣看到,马路上有成群结队走路去城里的。
锦绣故作镇定踏进车厢,好奇的打量铁疙瘩内部,然后她失望了。里面根本不比马车舒适,座椅硬梆梆的不说,还男男女女混在一块,有伤风化。
不过,现在是新时代,讲究男女平等,大庆朝的那一套她要抛掉。
苏卫华不着痕迹的扶了把妹妹,怕她站不稳。他长腿一迈,侧身把人流隔绝,锦绣趁机抢到车上最后两个座位。
一个穿着喇叭裤的小年轻见最后的座位被占,急得推了苏卫华一把。敢抢到他头上,不想活了吧。
“小瘪三,这座位我看上了,让开。”说着,他流里流气的吹了个口哨。
喧闹堪比菜市场的公交车瞬间安静下来。
车上的人大气不敢出,生怕惹到这个小混混。
苏卫华莫名其妙被推了一把,双腿及时发力站得稳如泰山,然后侧身抓住搭在他肩膀的手,反手一拧。
“嗷~嗷嗷~”小混混单手反剪到后背,疼的他龇牙咧嘴汗如雨下,“好汉饶命,这座位我不要了。”
对付这种弱鸡,苏卫华甚至不用回头,见对方讨饶,他顺势松开手,扶着椅背直接坐下。
他被赋予保护锦绣的重任,已经很紧张了好不好,再来招惹他,他就动真格啦。
小混混揉着手腕,眼珠子骨碌碌转着,被苏卫华没心没肺的姿态激怒。这是看不起他?再看整车人幸灾乐祸的表情,他心里的火烧的更旺。
“啪”,小混混从口袋摸出把□□,对准苏卫华的后颈,闪着寒光的刀刃让整车人集体失声。胆小的已经捂住眼睛,不敢看接下来的将会发生的血案。
“呼!”
刀刃闪着冷光划过,带起刺骨的寒风。
此刻,苏卫华正低着头帮锦绣整理挎包,对背后的情况一无所知。
完了完了,闹出人命,他这辈子要良心难安。司机噌的站起来,抹着眼眶回头,然后……
傻眼了。
也没看见男同志怎么动作,小混混就捂着手倒在过道,手指缝里鲜血直流。
□□此刻正在苏卫华指间翻飞,刀身上滴血未占,他满脸喜色的弹了弹刀刃,又把刀递到锦绣眼前,笑嘻嘻的献宝:“看,刚出门就有个傻子送我把好刀,真是幸运。”
挣扎着坐起来的小混混,听到这话两眼一翻,硬生生被气晕过去。
“好,真是好身手!”司机松了口气,带头鼓起掌。很快,掌声如雷响起。
“我刚刚眨了下眼,小混混就倒下了,这……太夸张了吧。”
“可不是,我也没看清这位同志怎么出手,总之就是英武不凡。”
“这位男同志都没回头,一招空手夺白刃,□□就到了他手里,小混混就遭了报应。”
赞美声此起彼伏,苏卫华挺了挺胸,觉得车上的人还是有点眼光的。
锦绣半空中悬着的心终于落地,她横了大哥一眼,怒道:“出息了啊,你知不知道刚刚我有多担心。”
“嘿嘿嘿,我错了。再说,小鸡崽一样的弱鸡,哥可以打一百个。”苏卫华傻笑着认错,又暗搓搓把□□藏到裤兜。是男人就没有不喜欢刀的,但家里条件摆在那,他最多就是过过眼瘾。
跟妹妹道完歉,他一脚踩在小混混的胸口,指着对方的鼻子,耿直道:“我什么都没做,这伤是你自己扎的,对不对?”
“对!”整车人齐刷刷答道。
太欺负人了!
昏昏沉沉的小混混听到这话,一口气上不来,再次昏死过去。
县城果然繁华。
这是锦绣的第一印象。
村里难得一见的自行车在县城简直就是铺天盖地,一个红灯,就能拦住了乌泱泱的一大片。自行车的铃声此起彼伏,奏出美妙的乐章。
锦绣觉得县城里的人看起来也跟村里的大不一样,他们大都昂首挺胸,精神饱满,脸上洋溢着自信欢快的笑容。
还有,马路两边都是高楼大厦(原谅锦绣没见过世面,四层五层楼已经让她叹为观止),也太气派了吧。长安侯府坐落在大庆朝国都,可即便是一国之都,也不及这个小县城繁华。
很好,她喜欢县城。
锦绣拉着大哥的衣摆,随着人潮挪动脚步,同时滋生出野望——
她要赚大钱,然后到县城来享福。
“锦绣,你准备去哪家百货公司?”苏卫华站在车水马龙的马路边,紧张的咽着口水,低头询问。
“嘎”,锦绣茫然的眨着眼,有些懵。她连忙翻找原身的记忆,这才明白县城里的百货公司一共有八个?!
谁能告诉她,这真的是个“小”县城?
心里有数后,锦绣镇定自若的瞪了大哥一眼,“我们去第一百货好了。”
很好,马路对面就是第一百货,锦绣更加坚信自己的选(瞎)择(蒙)是正确的。
穿过马路来到第一百货,苏卫华不自在的拽拽衣角,难得怯了场。他实力是很强,但不擅长与人交际也是事实。他低下头,总觉得衣服上带着浓浓樟脑味的折痕看起来特傻。
“锦绣,哥,哥就在这等你。”他找了个避风的角落,双手往裤兜一揣,眼睛盯着脚尖闷闷道:“哥又不懂绣花的事,你自己进去吧。”
想了想他又加了一句:“里面人来人往,安全着呢。”
说完,苏卫华习惯性的摸向眉角的那道疤,又想到锦绣就在身边,他硬生生停住,把手插进裤兜。
锦绣眉尖微蹙,心尖酸涩难忍。大哥身上的衣服还是几年前做的,如今穿着袖子短了半截,再加上那道疤
锦绣不再勉强。
她打开军绿色的挎包,拿出个油纸包塞到大哥怀里,抿唇笑道:“哥,这是鸡蛋饼,你拿着垫垫肚子。”
见苏卫华想拒绝,她连忙背着手后退几步,“哥你在这等我,等妹妹赚了大钱给你买买红烧蹄膀!”
红烧蹄膀?!
苏卫华吸溜着口水,目露怀念。记得上次吃到红烧蹄膀还是在陈会计儿子的结婚喜宴上,那蹄膀连肥带瘦一口咬下去,香甜软烂入口即化,真是回味无穷。
他点点头,乖巧的蹲在墙角。
安顿好大哥,锦绣这才走进传说中的第一百货。五层高的大楼在灰扑扑的县城里显得鹤立鸡群,每一层都有专营的商品。锦绣没心思闲逛,找了个营业员问信,然后直奔五楼。
说来也是锦绣运气好,整个江南县只有第一百货在月余前刚开设了绣品柜台。作为百货行业的老大哥,是想试水这个既传统又新潮的行业。
可如今刚刚拨乱反正,加上刺绣人才凋零,绣品奇缺,所以这个柜台开设以来一直是门可罗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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