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节 慕容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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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达道:“因为他们要跟着咱们去寻找那对至尊之宝,等待着坐收渔翁之利。”
宋江低头深思片刻道:“将军,你分析的较对。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个消息一旦传开,我们泰山此行恐怕不会那么顺利的了。”
鲁达点点头道:“这消息已经然传开了,而且是广泛传开了,不然皇帝深居大内怎么能知道的呢,不然我也不会千里迢迢的跑到这里来了。”
宋江叹息着道:“唉,我认为那些前来寻找宝物的人大概全是些疯子。”
鲁达道:“说得好,这些人就算现在不是疯子,慢慢也会变疯的。因为不论是么宝贝那也只是有德据之的。你说是不是这样的。”
宋江点点头道:“咱们的万岁老人家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整天惦记着什么宝贝、宝物的,有那时间还不如多想想治国良策呢?”
听了这话,鲁达哈哈大笑起来。
宋江被笑的莫名其妙的问道:“鲁将军,你大笑什么,难道宋江有什么说错了的地方。”
鲁达摇摇头道:“不是你没有说错,而且说的很对,我只是笑竟然有人与你同此论调。”
宋江道:“那么鲁将军,可不可以与宋江说说此人是谁。”
鲁达沉吟道:“哦,这人吗,就是你们郓城县邻近的巨野县的知县闻焕章。”
宋江点点头道:“闻知县,我宋江虽然没有见过,但也听说这人为官比较清正。”
鲁达感慨道:“如果我大宋的官员人人如果,那就是百姓之幸了。”
宋江道:“的确是这样的,现在这样的官十分少见的了。”
山间,正午。
虽然有山峰遮挡,太阳像如火一样的燃烧大地,使人感觉到炎热难耐。
就在这山道上。趔趔歪歪的走来个人。
这是位是个中年人,一身紫缎细绸,说明他是对穿着十分讲究的人,但是衣衫却破裂至无法遮体的地步。
他右手拿着把乌黑黝亮的刀。左手却抱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
他似乎刚从生死战中幸存,衣衫上血迹斑斑,长衫上的裂缝似被极锋利的刀剑划破。此时伤口未愈。仍淌着鲜血,血已经浸湿那身紫缎细绸。
他的脸上几乎是被血染红,发出一种异样的红。可是他那一只眸子仍透出骇人的光亮。
他的眼神中竟是如此疲备,是那么累,而且无奈。
从他的身上就可以看出,那一战定是夺人心魄,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战。
他的怀里抱着一个男孩。
男孩已经昏了过去,面色虽然苍白,但任谁都可看出,他是个非常健康的小孩,他没受一点儿伤。
中年人不停地走着,慢慢的走着。他很累,想要停下脚步来歇歇,可是他不能,因为这个男孩。
这男孩是他唯一的根,唯一的种,他可以死,但他不行,他必须延续慕容氏家族的烟火。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无论如何他必须走。因为不走,就一定死。
他的汗水在流,斗大的汗珠点在他脸上,血和汗交融。这使得他原本俊逸的面容,却显得如此狰狞可怖。
像是十八层地狱中的催命阎王。
他眼中流露出迷惘,绝望的不懂,他似乎看到了死亡。
为什么要杀他?不懂,真的不懂。
酷热火毒的太阳,毫不留情的将它的力量照在他的身上。使得他感到一阵晕眩,已走了一天一夜,他真的就想倒下,永远的倒下。
他河南郡王慕容华。
人在面临绝望、死亡的时候,常常想起过去的往事。慕容华是大宋开国元勋慕容延钊的后人,慕容延钊为人忠厚老实,武艺高强,一百多年协助宋太祖发动的陈桥兵变,使的太祖黄袍加身当上了皇帝,后来又南征北战立下了许多汗马功劳,被加封为河南郡王,王位一直世袭到了玄孙慕容华身上。
慕容华不仅继承的先祖的王位,而且也继承的先祖忠厚仁义,其为人宅心仁厚,年纪轻轻的时候就被皇帝委以重任,担当的驻守嘉峪关的统兵元帅,肩负起了保境安民的重任。
他生得风流倜傥、俊挺洒脱,不知羡煞多少世家美女。
但说来也奇怪,慕容华千挑万选之下,竟娶了一位猎户之女。
为什么?
据慕容华的亲随表示,那位猎户女儿在嘉峪关的山野救过慕容民的性命。
两人结婚十个月之后生下一个又白又胖的宝宝。
可是就这样的一位边关统兵元帅竟然不知道怎么得罪的京城里的那位手执重权的大人。
因此慕容家族三十余口人毁于一夕,在一个没有星星,没有月亮的晚上,杀进一批黑巾蒙面的汉子,杀得神力门片甲不留后。
一把大火,烧得慕容府成为废墟。
一具具焦黑的尸体,竟连个收尸的人也没有,好惨!
经过开封府第一神捕天下搜魂仔细的辩认,除了两个人失踪之外,其它的无一幸免。
这两个人是慕容华父子。
可是他们人呢?
“爹爹,我的肚子好饿!”抱在怀里上的男孩天真的说道。
慕容华低头头看了看怀抱的男孩、停下身子,满脸无奈道:“儿子,乖乖,再走一会儿就有卖吃的。”
“爹爹,我奶奶,我娘娘呢?”男孩又道。
慕容民的神光中充满着痛苦,他右手紧握着刀柄,骨头“格格”作响,摇摇头,苦笑道:“爹也不知道,我这就带你去找她们的。”
话罢,便紧紧的抱着孩子,缓缓朝前行去。
慕容华抱着孩子,踏着沉重而又疲备的步伐,走了许久,看到前面的山路旁边有一座破旧的茅屋。又饥又渴的他急忙抱着孩子走了过去,门居然是敞开着的,慕容华提高的声音叫道:“屋子里有人吗?屋子里有人吗?屋子里有人吗?”可是一连叫了三遍都没人应答,慕容华只好抱着孩子自己推门而入。进屋后,他紧握着手中的刀迅速的察看了一番,在灶台那儿发现了四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和一小盘咸菜干。
慕容华苦笑了一下拿起一个馒头,递给男孩,慈祥道:“孩子,快吃吧!‘”
男孩飞快的接这馒头,便狼吞虎咽起来。
慕容华也抓起一个馒头塞进嘴里慢慢的嚼着,他实在想不通,是谁对他慕容家族施加如此毒辣之手。
就在这时门忽然被一道黑影遮住,一个大汉慢慢的走了进来,他目光锋锐,嘴唇紧闭,走路的姿态奇特而怪异,全身都充满劲力,每当他一步跨出时,整栋房屋都仿佛不能承受他的重量。
八个人跟在他身后,不问可知,必定也是千中选一的壮士。
他坐下,这八个人就站在他身后,他坐着的时候,别人通常都只有一旁站着,世上几乎很少有人敢跟他平起平坐。
慕容华虽然不认识他,但从他的作派中看出了,他是个著名的杀手。叫糜胜。
据说他是私生子,但这只是传言,谁也不能证实。
他十五岁以前的历史几乎没有人知道。
慕容华只听说他十五岁时是一大户人家护院家丁,一年之后就升为了管家,十七岁的时候杀了那大户家的主人,将家产占为已有。
二年后他把家产输光了,就开始做起了杀人挣钱的买卖,经过了六七年的扑腾成了赫赫有名八大杀手之一,当然这一切并非凭空而来,据说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多达上百余处,一个人的武功不算很高,经过多年的生死血战之后,还能活得下来,可想而知其人剽悍无比,称得上是个铁汉。
十足的铁汉。
所以,无论谁想击败这么一个人,都是不容易的问题是,他来顶着烈日来到这荒山野岭干什么?
慕容华将孩子用衣服紧紧的裹在背上,右手却紧紧握住那柄黝黑发亮的薄刀,向门口那迈去。
糜胜站起身来横堵在门口道:“想走,恐怕没那么容易吧。”
慕容华装作不认识他道:“朋友,在下与你不认不识的,干什么要与在下过不去呢。”
糜胜哈哈大笑从怀里掏出的几个金元宝在慕容华面前晃了晃道:“不错,咱们相互之间是不认识,但我认识它。有人花了五千两这个东西,请我来切你的脑袋。”
慕容华骂道:“你这个败类,想取我的脑袋恐怕还得拿命来换。”
糜胜怒喝一声,突然飞身扑来。
一道乌光也从跟随在糜胜身后的一个大汉之处迎面而来,直射慕容华的下部,刹时之间,漫天掌风指影、刀光剑影笼罩场中。
没有任何别的字能形容他们的默契、他们的武功。
只有一个字。
快!
快得不可思议,快得无法招架,快得令人连他们的变化都看不出。
这些人快,慕容华更快。随着糜胜而来的八有现在已有四人倒下,剩下的四名也已窜出,高呼着夺门而逃。
这仅是一瞬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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