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十年生死两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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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千媚和柳亭风骑上各自的马,一拍缰绳,两匹马扬起四蹄绝尘而去。
毡帐外,江云逸和庄书俊静静的看着远去的两人,久久没有说话。
晨风中,有几分微微的凉意。
而毡帐内,还有一个人也是若有所思的看着两人骑着马渐行渐远,直到变成两个小黑点,消失在草原的尽头。
那就是穆千媚的父亲云中鹤。
其实,云中鹤也是一夜都没有休息好,都说“儿行千里母担忧”,而当父亲的又何尝不牵挂呢?
即使作为一国之君的云中鹤,也不例外。
当二人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云中鹤才叹息一声,缓缓地回到书桌旁,拿起一本《灵隐诗词集》,一打开,就到了《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看来这一页是他经常翻阅的。
他再次读了几遍,忍不住拿起笔墨,书写起来——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他用的是楷书,一笔一画缓慢而认真的书写,似乎每一笔,每一画都凝结着无限的深情和追忆,脸上的表情也是凝重而悲戚,满含着无尽的伤痛。
写完后,眼睛好像还在看着眼前的词,其实心思却早就飘到了十七年前……
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那些相处融洽的岁月,虽然短暂,却成了他一生中最美的回忆。
尽管后宫佳丽三千,却无几个知己,真正能走进自己内心的,仅此一人,而她,竟不在宫中。
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
他本不奢望能遇到一个真正的知音,没想到一次微服私访的相遇,却有幸认识了那个被世人称为“飘雨城第一美人和第一才女”的女子——慕容晓霜。
人生若只如初见。
还记得那初次见面的那份惊心动魄,那种美,不仅是外表的完美无瑕,更重要的是一种天然的超凡脱俗,似乎不食人间烟火,仿佛来自天宫一般的美。
还记得那天把酒言欢的和谐场面,初次相逢,就好像已经相识千年一般,那种思想上的共鸣,精神上的和谐,是一种心灵的融洽与灵魂的契合。
还记得那一夜她为他抚琴低吟,轻歌曼舞,那一刻,两个人那种琴瑟和鸣的完美结合,成为了心中定格的永恒。
如今,斯人已去,空留一段伤感。
最美的回忆,也是心中最深的痛。
还有谁能为我抚琴轻唱,把酒言欢?
还有谁能为我轻歌曼舞,琴瑟和鸣?
云中鹤痴痴的看着眼前的诗词,不禁勾起了无尽的哀思。
他喃喃的自语道:
“十年生死,转眼都十七年了,千里孤坟,你的坟墓又在何处呢?”
“也不知这东坡居士何许人也,里面的几首诗词,首首都是经典,世间竟有如此惊才绝艳的人物?看了他的诗词,自己都不敢再动笔写诗了。”
“能写出这首词,可见他也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啊?真遗憾,竟无缘认识如此高士异人。”
“也不知这些诗词佳句,蝶儿从何得来,大概也只有这样的世外高人,才能教导出蝶儿这么优秀的学生来吧!”
“我看蝶儿与其母相比,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自语至此,云中鹤掩卷沉思,脸上表情时而悲戚,时而舒展,竟是仿佛又已经神游物外了一般。
不一会儿,眼看早朝时间已到,云中鹤才收回心神,缓缓的往临时的帐殿走去。
虽是行军在外,但毕竟由皇帝亲自率军出行,礼制不可废,每天的卯时,文武大臣都要到临时帐殿上早朝,一起商讨国事军情。
五日之后,莫思远和沈东林终于风尘仆仆的赶到了。
当年的青涩书生,如今已经成长为温文儒雅、风度翩翩的成熟文士,少了几分轻狂,多了几分稳重。
几年的相处,二人与江云逸和庄书俊都很熟悉了。
久别重逢,难免又是一阵的嘘寒问暖,而后江云逸才将具体要做什么告诉他们。
莫思远和沈东林没想到以前的神秘王院长,丐帮王长老,竟然就是当年名满天下的一代大儒,云羽国的国师江云逸。
于是就更加的尊重这个前辈了。
面见皇上之后,一个七十二人的访问团,满怀着大家的殷切希望,就在第二天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至此,军营里就只剩下庄书俊、白志明及一帮文武大臣留在皇上的身边,一边不停的注视着东秦的动向,一边加紧训练士兵,等待着两队人马的早日归来。
茫茫大草原中,穆千媚和柳亭风几乎昼夜不停的赶路,只有实在太累的时候,才会坐下来盘膝打坐,既是休息,又是修炼。
途中也见到过不少或大或小的草原部落,可是几经明察暗访,却依然没有打听到乞颜部落的具体位置。
不过,虽然不知道具体位置,但是三年来乞颜部落曾经辗转到过的几个地方,他们倒是打听到了,可惜那都是曾经到过的地方而已,每次按着足迹寻找,都是扑了个空。
最近一次的踪迹,也是半年前到过的一个地方了,如今已不在那里,至于离开之后,都到了什么地方,就再也打听不出来了。
这天,他们又随意的行走着,来到了一个小部落,叫汪古部落。
汪古部落是一个只有三万多人的小部落。
穆千媚带着柳亭风路过这里的时候,正好赶上他们赶集的日子。
连日的风餐露宿,二人都想改善一下伙食,而且一来可以休息、休息,二来也可以继续打听一下乞颜部落的消息。
于是他们牵着马走进了集市之中。
人来人往,都是穿着草原服饰的人。
好在穆千媚在乞颜部落时,也学过一些简单的草原语言,所以一些简单的交流还是没有问题的。
他们一走入集市,就成为了集市上的焦点。
原因是他们的穿着一看就是外乡人,而且男的英俊,女的漂亮,走在人群中很是扎眼。
而且穆千媚所牵着赤影,高大神骏,气势不凡,一看就不是普通的马,在这草原之中,更是令人羡慕。
随着时间的推移,柳亭风现在已经,渐渐习惯了被人围观和评头论足的场面。
习以为常,也就不再那么紧张、害怕了。
何况,在这草原之中,别人说什么他也听不懂,也就更懒得去在意了。
柳亭风随口问道:
“师姐,你能听懂他们在议论什么吗?”
“我也是偶尔听懂几句而已,无非就是说我们是外乡人,在这里很少看到,还说我的赤影是少见的一匹好马,而且他们还赞美你是一个美男子哦!呵呵……”
穆千媚说道最后,忍不住也调笑了一句。
柳亭风立刻红着脸说:
“我觉得夸你漂亮的人更多,你看着满大街,还能找到一个比你更漂亮的人吗?”
“呵呵……想不到亭风你现在也会夸赞人了,对了,我们找一个地方先吃饭吧!”
穆千媚提议道。
“好啊,好几天没有好好的吃一餐好的了,师姐想吃什么呀?”
柳亭风问道。
“草原上能吃到就是羊肉和糍粑,能喝到的大概也就酥油茶和马奶了,开始会不太习惯,吃惯了也不错哦!走吧,我们到前面那家店吃去。”
穆千媚指着前面不远的一家普通小餐馆说道。
“恩,走吧,我也想尝尝看究竟好不好吃。”
柳亭风说着,紧跟穆千媚就向那家餐馆走去。
店小二热情的帮二人把马牵到后院马厩去喂草料。
穆千媚左右打量了一下,发现这间餐馆与附近相比算是很好的了,周围大多都是更简易的毡帐,而且生意也更好。
来赶集的,大多都是普通百姓,能吃饱就行,并不愿意浪费,所以都挑那些实惠又便宜的餐馆吃饭。
穆千媚二人走进店里,发现这里的卫生环境还是挺不错的,就是人不算多,共有六张桌子却有三张是空着的。
老板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总是一脸的笑意,像弥勒佛一般,看起来很和善的样子,他一看穆千媚二人气度不凡,又是外乡人的打扮,立刻笑脸相迎,热情的招呼,用不太标准的宇古通用语招呼道:
“二位客官,欢迎光临,快快请坐!”
说着招呼二人到了一张空桌子边上坐了下来。
穆千媚随便点了几样草原的大众菜,他估计柳亭风喝不惯马奶,就要了酥油茶,叫了糍粑。
菜端上来后,柳亭风看着眼前的菜感觉还不错,几天不吃肉,他马上夹了一块羊肉放到嘴里,可是一咬住就发现不对了。
一股浓浓的羊膻味让他立即有些反胃,赶紧把肉吐到了桌上,然后端起面前的酥油茶就喝了一口,感觉味道也是怪怪的,不过好歹算比羊肉好一些。
这第一次吃羊肉他还是不太习惯。
于是就只吃了糍粑和一些蔬菜,喝了几口酥油茶,就不想再吃了。
穆千媚前世也吃过涮羊肉和羊肉串,加上上次经历的一段时间草原生活,让她对这样的味道还是能接受的,她反而还吃了几块羊肉。
吃好后,穆千媚结完帐,就带着柳亭风准备走出小餐馆。
可是,这时店小二突然紧紧张张的跑过来说:
“老板,老板,不好了; 二位客官的马匹,有一匹被人偷走了。”
“什么?马被偷了?赶紧去看看!”
胖老板也一脸紧张的带着穆千媚二人就往后院的马厩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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