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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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康斯坦丁是勋世奉他本人的真实画影。
看上去极其压抑的穷奢极侈,黑檀色,或者是深褐色的巨型原木书柜,深色胡桃木的办公室,地板上是色彩浓重的地毯,还有,顶上名贵的意大利水晶吊灯,墙壁上则是印象派大师莫奈的,我记得,那是一幅睡莲的画面上架着一个破损的木质浮桥。
他的办公室楼层很高,是康斯坦丁大厦的顶楼,一正面墙壁的落地窗,从那里看外面,就是一种立于云端,似乎拥有一种可以把整个浮华的世界全部踩在脚下的错觉。
我不想站在那样的窗边,于是,每次总是在玻璃墙后面,向里错一步,再错一步。
但是,这里不同。
纽约的康斯坦丁是arthurhsun整个金融帝国的中心,它并不是勋世奉的本人的影像,而是,——他的灵魂。
这里的大楼构建是复杂的几何线条,很高,高到难以想象的地步,现代化的钢筋玻璃的建筑材料,但是,令这所大楼震动整个国际建筑界的恐怕还是它那突破了以往人们认知的结构与线条。
它是一个谜团,一个几乎要打破别人认知的谜团,在这一点上,它的主人同它等同。
这里的人很忙,人们海啸一般来来去去,但是,我跟着我的先生走进他的大楼。
一切瞬间安静下来,即使,这种安静仅仅不到5秒钟,却足够令人惊心动魄的了。
毕竟,与那些西装革履的金融精英相比,只穿了衬衣与三件套西装内马甲的勋世奉和披着他外衣的我,就显得令人震惊的格格不入,更不要说,勋先生的手中还拎着一份打包的盒饭,虽然它来自纽约一家很高档的牛排店,却依旧让众位精英的面孔看上去像是刚刚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满目疮痍的德国柏林。
不过,这样的疮痍在我们乘坐vip电梯直达顶楼之后,我就看不见了,也不知道他们的脸色有没有好像恢复了德国现在的高度繁荣?
在纽约的康斯坦丁,arthurhsun的秘书依旧是a。
这位精明强干,但是完全不表现在外面的意大利后裔的女人,在任何年纪,都异常美丽。我记得勋世奉曾经告诉过我a的年纪已经是50,但是岁月除了赋予她更多的智慧与能力之外,并没有拿走她的魅力。她涂抹着正红色的口红,完美的象牙色的粉底,一头蓬松的褐色卷发整齐的盘好,一身深蓝的奢侈品套装,戴着亮色的爱马仕丝巾。
这位美人,没有那样外露的强悍,却拥有不逊于linda的能力,并且,比linda多了一些母性a管理着arthur的一切schedule。这么多年下来,勋先生的工作如同经过了最严密的程序计算,在时间的分配,效率,还有人文关怀,等等上,几乎是天衣无缝的h,这都依赖于a的高效严密的时间管理管理模式。
勋先生牵着我从他专用的vip电梯出来,在办公室外看见a,勋世奉对她用英语说,“a,帮我空出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太太要与我共进午餐。”
“好的,勋先生。”a放下手中的电话听筒,微笑着点头,并且也冲着我打了招呼,“你好。”
我们在北京见过,当时,我们就可以熟悉到互相称呼,我甚至走过去,她从办公桌后站起来,我们互相拥抱了一下,还像两个热情的过头的美国人那样,贴面亲了一下。
我,“a,真高兴在这里见到你。”
a,“,早就听说你来纽约定居,这样我们就开心了,也省了很多事。勋先生以后的午餐与午餐都可以拜托成为勋夫人的你来照顾,我们就只操心勋先生的公事与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就好,这真是一件好事情,为了这件事,我晚上要同朋友喝一杯,好好庆祝一下。”
勋世奉就是淡淡笑了一下,我们一起走到他的办公室,大门关闭。
纽约这里同勋世奉北京办公室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这里也有一整排幕墙一般的玻璃落地窗。从这里,可以俯瞰曼哈顿的上东区,还有外面那条永远东流的哈德逊河。
我把打包的餐点打开,里面还有一份鳀鱼意大利面,是给勋致怡的。
勋世奉拿过那个盒子,开门,让a安排人给乐乐送过去,并且告诉a现在乐乐那个部门很忙,让她自己吃完饭继续工作,不用过来一趟了。
我,“呃,中午就看不见她了。”
“没关系。”他说。
“……”呃,好吧,没关系就没关系吧。
牛排装在保温纸袋当中,我又拿了一个包包,两层保暖,但是拿到他办公室的时候,感觉热度与新煎出来的时候稍微降低,油脂也微微开始凝滞。
“你这里也有厨房。”我看着他,“再给你回锅一下吧。”
“不用。”
于是,我只是拿了两个白色的瓷盘,还有刀叉过来,将牛排放在餐具当中,又赶紧给他倒了一杯热咖啡,抓了一下他的手,手背上的皮肤也是凉的,只是手心依旧很热。
我,“那么冷的天气,别穿这么少就到外面去。现在的纽约阴冷的好像中了冰雪女王的诅咒,你看外面,曼哈顿都成冰岛了,这么冷的天气,你如果现在不注意,穿的少着了风,老了以后容易得风湿。”
勋世奉不说话,捧着咖啡看着我。
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太唠叨,于是赶紧低调的低头,低头,把盘子摆摆好,又把刀叉放出一朵花的形状,打开餐巾,“勋先生,请用午餐吧。”
“谢谢。”
他居然还能淡定的道谢,坐在我为他拉开的椅子上,以一种教科书标准的姿势,开始切割牛排。我坐在他身边,开始吃我自己打包的蔬菜烩饭,最近胃口恢复了一些,但是max说最好不要摄取肉类以及高蛋白的食物,吃一些淡水化合物,这样不增加恢复时期肠胃的负担。
我拿着勺子挖了一口饭,他切开牛肉一小块,放在自己的嘴巴中。
我们咀嚼着,然后我吞下之后才问他,“好吃吗?”
“嗯,还可以。”
“max大叔给我的地址,说你挺喜欢他们家的牛排。”
“嗯,……”他又吃了一块,才问我,“不过,max有没有告诉你,我喜欢的是他们家的ak,这是用上腰的脊肉煎烤制成,比更有嚼劲,我喜欢咀嚼的感觉。”
呃,……我好像买的是……好吧,我错了。
我,“大叔好像是告诉我了一句,不过我没记住,下次,下次一定选对了,再也不粗心了!”
“嗯。”他则满意的点头。
我吃了一勺子饭,忽然突发奇想,“你吃这么有嚼劲的牛肉,不会塞牙吗?”
“……”他继续淡定而优雅的吃着牛排,然后才反驳我,“不会,我有一位称职的牙医。”
对哦。
美帝的有钱人全部有一口整齐又闪光的白牙,在水银灯下,显得好像冷兵器时代的杀人武器一般的锋利而坚韧不拔!
我,“那让我看看你整齐的白牙?”
勋世奉继续端庄的吃着牛排,似乎没有听到我的声音,我也就安分的低头,开始吃米饭。
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我今天去看了一眼章亦冬,哦,这个人你可能不知道,就是我们的a&s工作室刚签约的一个艺人,就是我们那部戏演东晋皇帝的那位。
张和小雨去加拿大之前把他拜托给我照顾,其实也不用我怎么照顾,et那边拿到他的唱片合约,早就安排好了他进茱莉亚音乐学院游学,我就是有需要的时候出现一下,他刚到纽约不习惯国外的环境,我让他感觉到他不是孤立的人。我还说明天请他吃饭。”
“嗯。”
“你觉得,我请他吃西餐还是去唐人街吃烧鸭饭比较合适?”
“你觉得哪个合适就吃哪个。”
“我明天中午不给你打包午餐了,不过你晚上7点回家就好,我给你做兔子肉吃。max大叔让人去新泽西那边的农村抓兔子去了,黄焖兔子,味道还不错。这是最近看廖安的新作得到的灵感,据说,当年太行山没有别的美味,只有野兔,于是大家对于兔子的烹调也很有心得。”
“……”他终于停下刀叉,看着我,“我不吃很奇怪的生物,尤其是动物。”
我,“这个兔子不算奇怪吧,英国人一直把它当传统料理来吃的……但是,据说是穷人吃的,当年穷人吃不起高级牛排就吃兔子。味道真的不错,我保证。”
“好吧。”勋世奉把最后一口肉混着gravy放入口中,“你是勋夫人,菜单以你的意见为主,只是,记得把我常吃的胃药放在餐桌上,以备不时之需。”
我,“……”
最后,等我们吃完了午餐,一切都收拾好了之后,又到办公室内侧的一件休息室内的卫生间刷牙,漱口,他这里的漱口水强劲到我好像感觉自己喝了盐酸,半晌嘴巴里面都没有什么触觉。这个时候,他的面孔忽然压了下来,亲吻,……为什么不能等一下,让我的舌头恢复知觉之后再亲!!
结束。
他问我,“我的牙齿很整齐,你觉得呢?”
……没有……我的舌头还是麻的……麻的……麻的……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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