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獠牙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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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一直守护这本书,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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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天空阴霾,云层低厚,今夜若有月,那一定是看不到了。
很显然,匈奴人也是这么想。
“不要让那些狡诈的汉人活着看到今晚的月色。”
随着这无声的口号,匈奴东西大营的号角声此起彼伏。三三两两匈奴人钻出毡帐,拎着弓箭,从畜栏牵出马匹,翻身上马,向立着硕大牛头骨旗杆的领帐前汇聚而来。
在牛头旗下,匈奴人开始举行冗长的出征血祭仪式。
先是一个头戴羽冠、浑身涂满各种颜料,面目狰狞的萨满巫师围着火堆,抽风似地跳大神。而聚拢成群的匈奴人自骨都侯莫顿以下,无分贵贱,俱跪倒一地,顶礼膜拜。
远远望去,黑压压一片人头。
仪式的最后,由莫顿亲手牵过一匹精心挑选的白马,用弯刀割开马颈。在白马的悲鸣声中,四五个匈奴人奋力压住白马,又以大盆接血,接了满满一盆后,跪奉于巫师面前。
莫顿先上前,由巫师用手指蘸马血在其额上涂抹其意难明的古怪符号。涂毕,莫顿以手加额,躬身退下。然后是沙鲁鲁、卜骨须、屈突……大大小小几十个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匈奴贵人。
其余普通匈奴人与奴隶,眼巴巴看着,眼睛透着炽热。
白马祭祀,匈奴人最常用的歃血方式。
在匈奴人做这一切的时侯,烽燧一片死寂。所有人都隐于垛墙后方,从垛口的十字射击孔默默注视着一切。
祭祀毕,随着巫师一声鬼哭狼嚎的厉叫,匈奴人哄然大呼,纷纷上马,挥舞刀弓,大呼小叫着冲出营地,从东、北、西三个方向,朝烽燧猛扑过来。
一时间,蹄声如滚雷,响彻荒野。铁蹄过处,草木摧折,泥石四溅,沙尘飞扬。荒野上空腾起一片黄云,几乎与低厚的云层融为一体,远远看去,仿佛天牢地狱之门打开,放出无数妖魔鬼怪。
当烟尘渐散,烽燧百步之外,已是黑压压一片人马。压倒性的优势,给烽燧里的人造成极大的威压。
还是在昨日的距离,一队匈奴骑士策骑而至。
耳熟的粗哑声音远远传来:“你们汉人不是有一句话么,叫什么‘我们手里拿刀,你们就像牛羊’。张公子,何必再做无谓的抵抗,投降吧,我必待之以贵宾之礼,绝无虚言。”
嗯,莫顿,这位意气风的匈奴骨都侯在做最后的努力,想玩一把汉人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
张放直翻白眼,哪有这句话?
倒是林天赐既通汉典,又懂胡俗,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嘴角含笑,轻声提醒:“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吧。”
张放恍然,探出身子,仰长笑:“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话不假,但别忘了——鱼不光有肉,也有刺!”
莫顿眼角抽搐,这个公子哥是怎么回事?降了有好酒好肉,不会伤他半根汗毛,是信不过还是咋地?打死他也不相信是为了一群仆从,他宁愿相信这长安贵公子不知天高地厚,以为自己不敢动他。
莫顿磨磨牙,眼睛闪过狼也似地绿光,声音从齿缝挤出:“好,那我就来拔掉你这根刺!”
莫顿不再多言,打马返回,对心腹爱将,族中第一勇士屈突道:“出击,五十人,一只烤羊。”
屈突在马上俯为礼,答道:“一条烤羊腿。”
如果是张放听到,必莫名其妙。若是林天赐也听到,必会告诉他,这是某些匈奴部族计算时间的方式:烤一只羊,大概要一个时辰;而烤一条羊腿,只需一刻。
莫顿抚须大笑,正要说话,身后传来一阵蹄声。回,正见沙鲁鲁带着两个从骑,急驰而至。也不见他勒马,直接从马背飞身跳下,向前奔跑几步,脱帽伏跪于莫顿马下,声音难掩恨意:“那烽燧里的人,与莫奚部的仇恨,比天池的水还深。沙鲁鲁请求骨都侯把复仇的机会交给莫奚勇士。”
屈突亢声道:“大当户已经把任务交给我……”
莫顿抬手止住手下言语,平静望着沙鲁鲁:“沙鲁鲁说得在理,这里没有人比你更有资格复仇。如果不是你的部族损失太大,原本应交给你的。好吧,你要多少人?”
沙鲁鲁咬牙仰:“请大当户一旁观战便是,我莫奚部的勇士足够了。”
“真是勇气可嘉啊,不过,狼光有凶狠不够,还得有同伴。”莫顿用马鞭轻敲皮靴,略一沉吟,道:“这样吧,你二人一齐出击,谁先登上烽燧,活捉张放,谁就是我新的莫顿部第一勇士。我将在此亲手热一壶马奶酒,敬给勇士。”
嗯,攻击人数倍增,时间自然又缩短了,由“一只羊腿”,变成“热一壶酒”。
沙鲁鲁重重顿,翻身上马,勒转马头,飞也似冲回本部帐旗下,也不戴帽,露出光亮的半秃脑门,对仅余不足五十人的部族战士嘶吼:“杀我父兄,毁我部帐的汉人凶手就在眼前,他们的人数不到我们的一半,只有几天口粮,人手箭矢不过几十支,就像陷入狼群的兔子。你们说,怎么办?”
“杀!杀了他们,一个不留!”
“不,要活捉,绑在马尾拖死。”
“再砍下他们的脑袋祭神!”
沙鲁鲁双手拔出一刀一斧,声如狼嚎:“谁第一个冲上烽燧,赏羊五只,角筋一捆,奴婢一人。是奴隶的,可以解除。砍下的人头,祭过祁连神后,由你们处理。是喂秃鹫还是制酒器,随意!”
“嗷嗷!嗷嗷!“
荒野上传来阵阵亢奋的嚎叫声。
随着沙鲁鲁刀斧一指,匈奴人就像嗅到血腥的饿狼,呲着利牙(弓箭),撒开四蹄(马匹),疯狂向烽燧扑去,搅起一股股尘烟。
而屈突只向莫顿致礼:“我会杀光汉人与乌丹支离人,再把那个长安公子哥绑跪到骨都侯面前。”
莫顿摇头:“不要捆绑,他到底是汉家天子的外甥,身份尊贵,不要让人笑话我们匈奴人无礼。”
屈突俯应是,伸手接过从骑呈来的灰狼旗,迎风一抖,大旗猎猎声中,没说半句动员的话,而是一马当先,向前冲去。身后从者如云,呼喝震天。
望着呼啸而去的族中战士,莫顿细眯的眼睛里,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他手头可以调动的人马过五百,而对手不过区区十余人,只要他愿意,一个冲锋就足以将那烽燧里的人碾成肉泥。他之所以又是包围,又是劝降,又是祭神。目的有二:一是利用这个机会统合新加入的莫奚、东且两部。对新加入的部帐而言,最好的磨合办法,就是并肩子打一仗。仗打完了,也就变成一个新部帐了。二是向那位汉皇贵胄展示自己的实力,将来借过此人之口,向长安的汉皇、将军、大臣们传达这样一个信息——莫顿,与他的部族,是漠北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
莫顿丝毫不担心这样做会引来汉军的打击,这会不是军臣单于时期(汉武帝时期),也不是壶衍鞮单于时期(汉宣帝时期)。那时候匈奴人面对的,是汉王朝一个强势的帝王与一个睿智的天子,稍露獠牙,就会招至坚决打击。而眼下这位汉家天子,明显是一个动口多于动手的“君子”——这一点,从郅支单于杀了汉使长达九年,而汉朝廷除了三番五次派使者前去谴责,徒费唾沫之外毫无所得可以看出来。
既然耀武扬威不会招来打击,只会引来重视,他为何不干?
莫顿想着,连嘴角都绽出笑意。只要屈突冲上烽燧,将那杆灰狼旗插在烽燧台上,他的如意算盘,就可以完美达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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