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沈林飞与伯爵千金之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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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玄武城年轻的主簿大人名叫王涟,今年在二十一岁,中举之后担任了玄武城的主簿。
当然他并没有放弃科举大业,当官的同时依旧在读书,准备继续考进士。这在中国古代一般是不行的,顶多去做幕僚然后一边备考,但是在这个世界却可以。
他并非玄武城人,家在南远郡,但是才名显赫,哪怕在玄武城也闻名遐迩。
他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玄武伯爵府的远亲。
那么,沈林飞认识这位主簿大人吗?
还真认识,在三年前他还教过沈林飞读书,大约坚持了近半个月左右。
而且这段往事还涉及到了一个人,那就是方圆几百里内的第一美人,所有青年男子的梦中情人,玄武伯爵府千金金木兰,被誉为玄武城的公主。
当时金木兰率众打猎,来到了沈林飞家的后山,遇到了一头大黑熊,她的战马受惊,直接横冲出去。
而当时的沈林飞是一个智力低下的书呆子,蹲在路中间,手里拿着一本启蒙书籍在摇头晃脑地念。
为何一定要蹲在路中间,因为这里有一群蚂蚁在搬家,他不是在数蚂蚁,而是担心这群蚂蚁被人踩死,所以就守在这里等蚂蚁搬家完毕离开,一旦有人经过这里,他就会提醒绕开。
金木兰受惊的战马直接朝着沈林飞冲了过来,后面一头巨大的黑熊疯狂地追击,身上还插着十几支箭。
眼看沈林飞就要被战马踩成肉泥了。
这位玄武伯爵府的小姐快速下马,站在地上,用一只手活生生将一匹受惊的高头大马拽在原地,救了沈林飞一条小命。
不仅如此,身后那条黑熊依旧冲了过来,巨大的熊爪朝着金木兰脑袋拍去。
金木兰一手拽住了战马,另外一手猛地拔剑挥斩,将那头巨熊脑袋直接斩落,这武力值简直牛逼了。
而当时的那个低能儿沈林飞,被马蹄擦过后脑,直接昏厥了过去。
要说伤得多重,那倒是没有,关键是被吓晕的。
所以关于这段记忆刻骨铭心,却又比较模糊。而且当时金木兰小姐浑身都穿着铠甲,面甲也遮住了脸蛋,那个低能儿沈林飞压根不知道这是伯爵府千金。
沈林飞阅读这段记忆的时候,根据这个女人的银甲,还有这支队伍的旗帜,盾牌的徽章,认出了她是金木兰。
金木兰算是救了沈林飞一命,但沈林飞毕竟是被她的战马擦伤的,她会负责到底。
所以她从伯爵府派去了一名大夫,一些补药,为沈林飞医治。
甚至还亲自去探望过沈林飞一次,只不过当时沈林飞昏厥不醒,没有见到。
金木兰可算是玄武城的公主,身上高高在上,比起徐芊芊不知道高贵了多少倍。而当时沈林飞只是蝼蚁一般人物,她的战马别说擦伤了沈林飞,就是将他踩死也是活该。
但是这位贵族千金不但派人医治,还亲自探望。
所以,玄武伯爵府爱民如子是真的。
当时的王涟刚刚中举,还没有担任主簿,因为是伯爵府远亲,所以来伯爵府做客。
当然就算是远亲,他也很少有和金木兰小姐接触的机会。尽管他是新晋举人,但身份和金木兰还是差距太远。
而他对金木兰非常爱慕,听说此事之后,知道金木兰竟然来探望过沈林飞,所以专门来到沈林飞家中慰问,得知沈林飞还在镇上学堂念书,便亲自教沈林飞读书,万一金木兰来探望沈林飞见到这一幕,定然对王涟印象深刻。
当然,当时的沈林飞蠢得和木头一样,根本就教不会,王涟才华横溢,仅仅十八岁就中举了,还真没有见过沈林飞这么蠢笨如猪的人。
他整整坚持了半个月,但金木兰始终也没有再来沈林飞家里,因为她出军务去了。
于是王涟放弃,没有再去沈林飞家教他念书了,教沈林飞这种蠢货念书简直就是煎熬。
但他和沈林飞,确实勉强是故人关系。
这次再见面,王涟已经蓄了短须,而且穿着官服,在加上沈林飞脑子里面的记忆只有区区几个人比较清晰而已,所以他用了一会儿时间才记起来这个人。
也正是这个缘分,所以沈林飞才大胆地要求和徐家比试,并且拿出了紫色染料和彩虹色染料。
因为他知道这位年轻的主簿大人和张晋有仇。
当时在教沈林飞读书的时候,王涟嘴里不止十次咒骂过张晋。
一切都在计划之内。
……
听到沈林飞喊一声兄台。
这位主簿大人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没有回答沈林飞的话,而是道:“你好好的书不念,却去弄什么染料,不是自甘堕落吗?”
这倒不是偏见,在这个世界有两种技艺最高贵,一是读书,二是练武,几乎不分上下。
在中国古代宋朝之后,文人基本上都压制武人,文贵武贱。
然而在这个世界,在大炎王朝,文武是一样高贵的,都是绝对的统治阶级。
武举和文举一样显赫尊贵。
而做染料工匠,则完全是贱业了。
刚才徐家那个染料大匠,已经是极其出色了,但从头到尾都没有名字,都只是以许工匠称呼之。
当然,这位主簿大人也只是说说而已。
当时为了讨好金木兰小姐,他教过沈林飞半个月读书,对沈林飞的蠢笨如猪可是记忆犹新,这样的人念一百年也考不上秀才,读书完全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浪费金钱。
“至于伯爵府金小姐!”年轻的主簿大人王涟扭头瞥了沈林飞一眼道:“她是百年贵族嫡女,尊贵无比,所以她的名字不是你一区区乡野之人能够直呼的。”
说罢,主簿大人王涟直接转身离去。
转身过去的时候,他的脸上露出了不屑。
刚才他之所以跟徐家过不去,完全是因为和张晋有过节,借机打压一下徐家,根本不是看在沈林飞和他的交情上。
尽管他教过沈林飞半个月时间念书,但在他心中,可没有半分交情。
“可笑的乡野村夫,竟然还想借机和我攀上关系,真是痴心妄想,浅薄无知!”
年轻的主簿王涟心中冷笑道,然后直接骑马回府。
沈林飞在后面看得清清楚楚了,这位主簿大人压根就看不上他,不想攀什么往日交情。
当然,这点他毫不意外。
……
主簿大人王涟走了之后。
锦绣阁老板林默道:“沈林飞,你赢了,狠狠地打脸了徐家。但是,还不如输了,现在你更惨了!”
黑衣帮的田十三淡淡道:“沈林飞,你完了!”
林默道:“主簿大人只是敌视徐家,所以才有打压之举,压根不是为了保你。所以你接下来遇到什么麻烦和危险,人家根本不愿意搭手相救,你高攀不上的。”
这些,沈林飞都知道!
这位主簿王涟年轻气盛,出身名门,当然不会将一个乡下破落户放在眼里,根据之前的记忆,沈林飞对他是有足够了解的。
但今天借他压下徐家就已经足够了,沈林飞也压根没有奢望和他攀上什么关系。
而且很快,沈林飞就要成为这位王涟的情敌了。
所以,沈林飞全家还没有脱离危险,甚至陷入了更危险的境地,徐家现在更想弄死他了。
他只是在争取时间而已,仅仅只要一天时间施展他的逆转计划。
一旦成功,就能彻底扭转局面,甚至凌驾于众人之上。
到那个时候,徐家,林家,田横都休要伤到他一根汗毛,还要惶恐沈林飞会不会来打压他们了。
而这一天时间,就要靠彩虹染料的价值了,这也是他刚才染出彩虹丝绸的原因。
这彩虹丝绸一定要足够惊艳震撼,表现出巨大的价值,一定要让徐家垂涎三尺。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徐芊芊很快就回来找他。
今天的事情确实凶险,但基本上都在他的计算之内。
……
果然,沈林飞离开林默的锦绣阁不久,徐芊芊就出现了,她的马车出现在面前。
“沈林飞,我之前小瞧你了。”徐芊芊柔声道:“没有想到你竟然为了我去学习染色,你真是有心了,之前为什么不说啊?”
她这样想再正常不过了,之前的沈林飞对徐芊芊确实非常痴迷,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而徐家是做布匹丝绸生意的,那在徐芊芊看来,沈林飞为了讨好他,为了做一个有用之人,专门去学习染料也是理所应当的。
而做染料这一门技艺的,聪明人可能还真不行,需要一根筋的蠢笨之人,无数次地实验,最终发现最完美的配方。
“如果你早早说出来,我也不需将你赶出家门啊。”徐芊芊声音更温柔了,道:“你我的婚姻本就是假的,我要嫁给张晋公子。但是你依旧可以回到徐家做一个供奉,怎么样?”
沈林飞没有出声。
徐芊芊目光柔美,娇声道:“沈林飞,我每个月给你十个金币,足够你养活全家了。只需你将紫色和彩虹色的染料配方交出来,我可以为了准备最好的染房,让你一心一意投入到染色工艺之中,做一个最出色的匠人。你不是很爱我吗?你不是愿意为我付出一切吗?这样你就可以帮到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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