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 初抵南崇(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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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南崇,现在的年轻一代也很少有人知道陆鸿大这个名字。
但若早个三四十年,陆氏双雄那可是声名赫赫,是飞云江上的霸主,差不多将南崇武林排得上号的高手尽皆网罗到帐下,那是连朝廷高官提起来都发憷的匪首。
兄弟二人武艺高强,有万夫不当之勇。
尤其是兄长陆鸿大,一双肉掌斩金断玉,据说他最巅峰的时候,纵使刀锋箭簇落到身体上,也只不过留下一道白痕或是一个小红点,根本就不会造成半点伤害。
要不那么多高手都俯首帖耳,老实听话,那是生生打服了的。
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更有传言称哪怕是乐师的手段也奈何不得这兄弟二人。
如此人物,难怪二十年前,南崇朝廷要清理飞云江上日益猖獗的走私,除掉陆氏兄弟,对付二爷陆鸿成用的是攻城用的十人弓床弩。
说是弩,射出去的其实是一种长矛,需要十个战士合力才能绞动弩车,射程远达数十丈,连坚硬的城墙都能穿透。
陆二爷活活被这种床弩钉成了刺猬。
王十三心想,没想到我想当海盗做水匪这一点还是祖传的呢。
他听那四人说他和陆鸿大长得像,连右侧的酒窝都别无二致,再一了解陆鸿大是这么个情况,登时没了怀疑。
不会错了,二十年前王家通过飞云江和南崇走私,肯定与陆氏兄弟有着勾结,所以等南崇这边一翻天。陆家的人看哪哪儿都不安全,索性将自己连着钱财托付到了江对岸。
却没想到,王氏父子觉着反正陆家已经被连根拔起了,再也掀不起浪花。不顾道义,钱财收了,却将自己扔到了善堂里自生自灭。
他耸耸肩,问对方几个:“你们到底想叫大爷做什么。不是给他们报仇吧?”
都过去了,说句不好听的,陆氏兄弟本就是提头干着犯王法的营生,死活各安天命,他对所谓的生父和二叔既没有印象,也没有感情。
若非因为文笙病了,他连南崇的土地都不愿踏足,更不用说继承那两人的遗志。拉了人马和南崇朝廷对着干。
奶奶的,多少大事还等着他干呢。
不过文笙这些天服用了大量的拜月果浆,到现在小命还掐在人家手里,他也答应要帮对方做件事情,只好先探探几人的话风,实在不行,就虚应敷衍一下。
孰料那几人互望了一眼:“陆少爷。我们只说二爷是怎么遇害的,你就不想知道你爹的情况?”
“噢,那说来听听。”
真叫他们说,这几个却又说不清楚。
在几人看来,管着他们的二爷陆鸿成虽然厉害,却只是依仗着一身钢筋铁骨,坚不可摧的皮囊,而王十三的亲爹陆鸿大,那才真正是南崇武林千年难得一见的大高手。
不用说别的,就朝廷派来围剿的官兵再多。攻城弩再厉害。也围不住射不中他。
这样的陆鸿大,怎么就无声无息地死了呢?
“这其中肯定有阴谋。陆爷成亲之后就宣布金盆洗手了,等生了儿子,更是带着夫人四处逍遥。把水寨交给二爷管,朝廷攻破了水寨。围杀二爷,那么多人都死在乱军中,只有我们几个得以趁乱逃了出来,二爷死后,朝廷斩下他的头颅示众,我们都想等陆爷得到消息,必定不会善罢甘休,南崇说不定得乱上一阵,谁知没过多久,就听说了陆爷的死讯。”
也就是说,陆鸿大其实死得不明不白。
“也不是全无线索,陆爷的至交好友,同他称兄道弟几乎义结金兰的江审言过后不久就做了朝廷的官儿,更是与林世南同娶了南崇望族吴氏之女,两人成了连襟。
如今那江审言已官拜尚书右仆射,正二品,管着钱粮大权。”
正因如此,当年的四条漏网之鱼都觉着,陆鸿大的死与此人必定脱不开关系。
他们想叫王十三在到了南崇的都城嘉通之后,寻机杀死这个卖友求荣,害得诸人不得不背井离乡的贼子小人。
伤在王十三手下那汉子名叫宣同方,其他三人里头有他的表弟蔚刚,另外两个,一个叫阙良,一个叫冷兴生。
二十年前他们逃得了性命,换了几样营生,都不如走私来钱爽利,想要重操旧业,却没有陆氏兄弟的本事,后来误打误撞,发现了银月村。
这十年他们借着“玉盘云水”也攒下不少身家,只是近来,因为打仗风紧,加上嘉通的几处产业被江审言的人盯上,不敢轻举妄动。
王十三其实记性挺好,只是心思没在他们身上,出发之后好长时间,每回有人同他说话,他都要先问问“你叫啥来着”,如此每个问过三五遍,才把四人都记住了。
“玉盘云水”很多路段不适合过马车,王十三给文笙弄了一顶半躺半坐的软轿,几个男人轮番抬着,老妖妇禅离不知为什么此次也跟着去嘉通,在边上步行。
当着这么多外人,王十三想同文笙说点什么也不方便,加上文笙精神不济,所以王十三路上关心最多的就是渴不渴,饿不饿,冷不冷。
方便的时候没办法,只能由禅离照顾。
宣同方四人吃过文笙的大亏,没法将她当成寻常病弱,只看王十三和此女熟稔的态度,再加上文笙开口说的都是大梁话,如何猜不到她根本不是什么赤月族的“神女”,而是王十三在大梁结识的乐师。
作弊这种事,他们大哥不用说二哥,宣同方几个想着先借王十三的手去把江审言宰了,待等自嘉通回来,再同赤月村的人好好算账。
到是文笙。中途和禅离单独呆了一阵,越看越觉古怪。
离开银月村时,所有人都换了南崇那边的装束,禅离也不例外。
看到她穿着襦裙。文笙立时便想起自己帮王十三改过的那一身,那套衣裳早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被丢在了赤月村。
单看脸,禅离虽然还是那么苍老。但她身姿挺拔如柳,换了装束,行动间仍然自在随意,文笙觉着自己和王十三分明是走了眼,这也是个假“神女”,并且年纪远没有她装扮得那么老。
虽然看出有异,她却没有点破。
文笙靠着拜月果浆,身体逐渐恢复。这会儿比刚醒来时情况又好了些,由人搀扶能走动,也能想一想事情。
这会儿前头抬轿子的阙良正在同他们说南崇朝廷的那些事,说小皇帝梁禧。
南崇的天祐帝梁禧三岁登基,到现在年纪不大,在位已有十五年。
这位小皇帝两年前大婚,皇后也姓吴。是太师大学士吴德水的嫡女。
这位吴皇后和大将军林世南、尚书右仆射江审言的妻子同是吴氏女,在族中算起来,要管那两位叫一声姑姑。
可见吴氏一族在南崇朝野有着多大的影响。
内有吴德水,外有林世南,天祐帝虽已亲政,朝政大权还是把持在世家手里。
不过据说天祐帝梁禧并不怎么在乎这个,整日呆在后宫舞文弄墨,连朝都不怎么上,他为贵妃陈氏写的几首诗,情真意切。在南崇还流传颇广。
梁禧曾言。可惜先帝再没有别的子嗣,不然让他做个闲散王爷,每日同门客们写写诗,作作画。人生该有多么美好。
大约正是因为这个,他同吴皇后没有什么话说。一颗心全都扑在了贵妃陈氏身上。
那陈贵妃出身书香门第,听说容貌远不及吴皇后出色,却通诗文,擅歌舞,尤其弹得一手好箜篌,歌喉动人,围棋双陆什么的都是行家。
传言梁禧去陈贵妃处,流连忘返,常常一呆就是数日。
也因此,陈贵妃的娘家人都跟着鸡犬升天,得到梁禧的另眼相看。
不过陈家的人颇为谨慎,没有因此变得飞扬跋扈,加上陈家祖上有不少诗文传世,在南崇读书人当中名声很好,吴大学士就算想要为难他们,也需得好好掂量掂量。
他们要带着王十三和文笙前往落脚的,正是陈贵妃的亲叔叔家。
受天祐帝的影响,南崇民风浮华,达官贵人们喜欢招揽些文人墨客养在家中,必要时捉刀代笔,好附庸风雅,讨讨圣上欢心。
后来慢慢的,权贵们就变成了养门客,只要是奇人异士,文的也要,武的也收,家家都单独开辟两个院落,养着这些闲人。
宣同方几个想要对付江审言并非一日,他们化名以假的身份,在嘉通好些个当官的家中都落过脚,呆过一段时间。
这一次去陈大人家,也算是熟客。
后头抬轿子的蔚刚还特意补充,听说医令燕白和陈贵妃的娘家人私交不错,常有来往。
文笙默默听着,将他们提到的南崇诸多官员、相互间的派别关系都记在心里,这些事情,想也知道王十三不怎么擅长,与其叫他受折磨,不如自己来。
这几人说的,只是他们做门客时道听途说,尚不知真假,更有可能,他们本就藏着别的心思,有意误导自己和王十三。
谁说都不如亲眼去见一见。
若要上门去毛遂自荐,必须有南崇这边的身份凭证,文笙念头一转,王十三在旁边已经想到。
宣同方等人必是有这方面的门路。
王十三提出来,此行的目的主要是带着文笙求医,为方便计,路引上最好将他和文笙弄成两口子。说完了,他有些心虚地望了文笙一眼,文笙闭着眼睛,好像睡着。
那几人自是满口答应。
由“玉盘云水”走要比飞云江上坐船慢,一行人足足走了一天半,才出了深山,此时他们所处的位置已经是飞云江的南岸,南崇境内了。
处身之地是在荒郊野外,不要说南崇兵马,连个鬼影子都不见。
文笙坐在轿上,直起身子,左右四顾,深觉这一趟南崇来得太值了。
宣同方笑道:“前面不远就是一处小镇,咱们先找个地方住下来,我去托老关系把路引弄到手,剩下的就好办了。”
王十三应了,想想不放心又催促道:“你可快着点。”
那几个回应:“放心吧,陆少爷。”
宣同方在他们中间隐隐是个为首的,这一路他见王十三用着他们心安理得,听的多,问的少,一副甩手掌柜的模样,暗暗焦急,赔笑道:“陆少爷你怎的也不问问,两位陆爷练的什么功夫,竟能那么厉害?”
“呃?练的什么功夫?”王十三好像才醒过神来。
冷兴生道:“我们曾听二爷说,那是你们的家传武学,叫什么《明日真经》。二爷还说,不是姓陆的,外人不知道诀窍,练也没用。”
王十三“啧”了一声:“这个到是头一回听说。”
这次他到是没说假话。
宣同方几个一齐没了动静。
文笙觉着没必要引得这几人误会,遂把王十三在王家的情况说了说。
她起了个头,王十三怕她累着,接过话去,将前因后果说了说,又说八年前曾有人过江去找他,却被王光济派人给弄死了。到这会儿王十三也挺想知道,找他那老者到底是何人。
他说完了,那几人面面相觑。
“陆长更死了?那可是陆爷身边伺候的,是真正的心腹。”宣同方有些惋惜,这么说起来,怕是又少了一个知情人。
他们此番凑巧遇上陆鸿大的儿子,虽然这小子看上去很是油滑,还真不像是明知身世,揣着明白装胡涂。
想到此,他安慰道:“陆少爷别难过,我们几个肯定会帮你查明真相,报得大仇。”
冷兴生突道:“陆少爷,我这里有当初跟二爷讨来的《明日真经》抄本,不如你拿去有空练练吧。万一练成了,有当初陆爷的实力,南崇这边还不是横着走?”
王十三怔了怔,大咧咧地伸手:“好,那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我看看是个什么宝贝。”
冷兴生对另外三人使了个眼色,当真从怀里掏出一卷书册来,交给了王十三。
王十三接在手中,就见封面上用朱笔画了个红彤彤的太阳。
……这他妈逗爷玩的吧。(未 完待续 ~^~)
PS: 先发,我再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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