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书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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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书的话题
沈兰安静地坐了半天,沈长海才从外面回来,回来的时候身上的衣服还有汗渍,天气本就炎热,他有来来回回地搬冰,很自然的就出了汗,真会儿见沈兰坐院子里的石凳上,于是走过来道:“主子。”
“冰都送走了?”沈兰问道。
沈长海点了点头,回道:“我看那些不能用的冰放着浪费,就让徐掌柜派人来搬走了,可以招揽生意。”
这个事情沈兰自然知道,虽然她把自己关在屋里,可是外面的动静并不轻,怎么可能没听到,只是她没想出屋而已。
“那些冰容了水还是有用的,只要将水煮干留下来的东西还能制冰,所以你等会儿再跑一趟,让徐掌柜不要把冰水给倒了。”沈兰因为发现空间异动,当时没有心情管剩下的事儿,所以也忘记了吩咐这个事情,现在正好可以跟沈长海说一句。
“是,那我现在就走一趟吧。”反正地儿也不远,沈长海也不习惯放着事拖着,觉得早点做好了,早点安心。
沈兰倒也不反对,只是又问起了袁浩:“袁二当家什么时候过来?我有点事想劳烦他,另外我想去趟府城。”
“是去府城的事情吗?”沈长海一下子就摸到了沈兰这个话的根了,“这么热的天气去府城也是受罪,不如等天气再凉一点去吧,到时候长生也回来了,家里这些事儿也有人管了。”
沈长海的意思是他可以护送沈兰来回,现在因为家里的丢不开,沈兰如果想出门的话。就没人陪了,这么一来沈长海就有些不放心,毕竟沈兰现在可怀着身子,再加上路途遥远,只怕要三四天的路程,而且路上也不安全,她一个女子出门遇上劫道的可怎么办?
沈兰没有否认。她现在想出门。第一个原因是空间岛的事情迫在眉睫,第二个原因是她月份越来越大了,现在不出门只怕后面更不能出门了。第三个原因是沈长海毕竟是在空间岛上长大的,万一目睹了她处理岛上那些人的事情,到时候也生出异心来,到时候事情难办。所以才不想让身边知道空间岛事情的人跟着。
“你说的也有道理,只是等长生办完事回来。我这身子不是愈发沉重了?袁二当家向来有担待,让他安排几个人护送我来回一趟,也不是什么难事。”沈兰淡淡回道。
沈长海自然是知道这个理,只是那袁二对自家主子的心思。他也是看在眼里,自然有些不大放心,虽然他的主子是沈兰。对于沈兰的夫婿也没大看在眼里,可是为了主子的清誉。他还不赞同主子跟袁二去府城。
“主子可是有急事?如果是急事的话,不如让在下走一趟,总比主子拖着这么重的身子出门方便。”想了想沈长海觉得如其让沈兰出门,还不如让自己去,这么一来也避免了主子舟车劳顿。
闻言沈兰一愣,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借口必须自己出面的,可是又不想让沈长海知道自己这边的异样,不管如何她现在手边能用的就只有那么几个人,总归不能让他们觉察出什么来,到时候万一他们这些人联手背叛自己,她就被动了很多,现在空间又不能进去,如此一想,沈兰只得暂时放弃。
“算了,既然你不放心我出门就算了,我也是想看看金州府,从小到大我还没离开过蓟县。”沈兰摆出一副惋惜的模样,一旁的沈长海见了,立马道:“主子,等你把小主子生下来了,还不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何必如此心急,到时候我和长生他们陪在主子身边,护着主子和小主子们,也不怕遇上坏人打劫,再者还有我们几个鞍前马后的伺候着,不是比现在出去恣意多了。”
沈兰点了点头,仿佛一副被说服了的模样,吩咐道:“行了,你去办事吧,这个事情就搁着吧,就按你说的以后再出去吧。”
沈长海得了吩咐告退后,转身出门去办事了,留下沈兰有些兴致缺缺,就连原本打算做肥皂的事情也提不起兴趣了。
接下来制冰的事情都交给了沈长海,食味轩因为包厢里有冰盆,如此一来包厢很容易就都包了出去,另外吃食上也有不少用冰做出来的饮食,这么一来生意自然就好了起来了,比起其他食肆来,食味轩的生意只能用门庭若市来形容,而那制冰的工艺除了沈兰就只有沈长海知道,沈兰自己肯定是不会说的,沈长海更是如老蚌一样闭紧了嘴,谁问起都不肯说,只说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不为外人道,而沈长海出现的时间也的确不满一年,如此一来人家也就以为是沈长海家的手艺,这么一误会也没人来找沈兰的麻烦,而是专心想着怎么把沈长海挖走。
袁浩在山上也听说了食味轩的事情,就有些坐不住了,刚好他也要跟沈兰结算款项,于是也没带什么人,自己一个人骑着马就去了沈宅,沈长海因为要处理制冰的事情,所以并不在家里,看门的沈大开了侧门探出头来,只见袁浩一手执着马鞭,一手牵着缰绳站在外面,忙将门拉开,并且小跑着出了门走到袁浩身边。
“袁二爷来了,大管家出门了,二管家如今在铺子里忙,倒是没人招呼袁二爷了,二爷要是不介意,小的给你通报一声,再给你把马牵去马厩。”沈长海早早就吩咐过了,这几天袁浩可能会来拜访,所以袁浩出现在这里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袁浩也知道沈兰这里现在人手紧张,也没挑理,只是点了点头,沈大忙有进了门,袁浩只得在外面等着,不一会儿沈大就从门里跑了出来,对着袁浩道:“袁二爷,我们太太请你进去。这马缰就交给小的吧。”
袁浩二话没说就把缰绳交了出去,此时门口候着一个眼熟的妇人,袁浩对沈兰身边的人自然是认识的,只是这出来招呼袁浩的是冯氏,平时并不经常陪在沈兰身边,他认不出来也是正常的事情。
“二爷随老奴来。”冯氏说着就在前面带路,袁浩跟在后面走。
袁浩也算是沈兰的熟客。所以冯氏并没有带着他去外书房见面。反而直接穿过了院子去了正房的堂屋,进屋后冯氏微微曲了下膝道:“二爷稍后,老奴这就去给二爷上茶。太太等会儿就出了。”
袁浩也没说什么,转身就着旁边的椅子坐下来了,那边沈兰在里屋正由着徐氏在帮她梳头,原本沈兰也没想到袁浩会这个时候来访。在自己家里自然就随意了一些,身上的衣服和头上的发髻都不适合会客。只得让袁浩稍等片刻了。
等沈兰穿戴好从屋里走出来的时候,袁浩正端着杯子喝茶,见沈兰出来了就将杯子放到一旁的茶几上,笑着道:“听说你最近又折腾出新玩意了?到底怎么回事啊?”
沈兰走到主位坐下。伸手示意徐氏下去,一旁的桌子上已经摆了一杯茶水,不用看沈兰也知道那不是茶。应该是她喝惯了红枣水,自从她再次怀孕后就没有再喝茶了。茶水对孩子不好,所以平时不是喝枣子泡的水,就是喝点开胃的山楂泡的水,不过山楂水也是不能多喝的,山楂其实对怀孕也是不利的。
“你是说冰么?”沈兰笑着问,袁浩点了点头,“凑巧从一本古籍上看到的,试着按上面的法子做了,没想到倒也成功了。”
“古籍?”袁浩神色有些怪异,他自认饱读诗书,怎么就没有看到?
“恩,好像是《天工开物》。”其实沈兰也是瞎说的,反正她记忆里这本书是古代的科技类书籍,里面记录了不少古代的技艺,而且这本书出现的年代是在明朝末期,也不晓得现在这个时候有没有。
很显然袁浩并没有听说过,所以袁浩很坦然地开口:“还有这么一本书啊,不如借给我一观?”
沈兰囧了,她哪里去变一本《天工开物》啊?一时心中慌乱,倒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忙端起一旁的茶杯掩饰性地装作要喝茶,心中却在暗自想着如何回答袁浩才好。
接着喝茶的片刻,沈兰心中思量了一下,缓缓放下茶杯,含着笑道:“说来不凑巧,这书已经没了?”
闻言袁浩不禁有些急了,这个时候的读书人都爱惜书本,特别还是一本如此神奇的书,袁浩不自觉的就想看了,于是忍不住追问道:“怎么会没了?好好一本书怎么就没了?”
见此沈兰露出一个无奈的神情,叹了口气才道:“这书还是我在老宅的壁缝里找到的,当初我娘伺候我月子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拿这书去引火了,所以书就没了。”
听沈兰这么一说,袁浩傻眼了,这样一本神奇的书竟然用来引火了,他真心抓狂了,可是看着坐在那里一脸懊悔的沈兰,一时竟然也说不出什么指责的话,只能硬邦邦地开:“既然如此那也是没用办法的事情,你也别太在意了。”
沈兰闻言心中暗自翻了个白眼,只怕这心痛的人不是她自己,而是袁浩吧。
“烧都烧了,还能怎么办?不过你走的地方远,要是看到这本书不如就给我带一本吧,这书里讲了不少技艺传承。”沈兰也不确定宋应星有没有投胎过来,然后写没写这本书,要是真的有这本书,她收藏这也是不错的,说不定能从里面学到不少的东西。
袁浩见沈兰说得诚心,又对这本书上心,只当沈兰是真的看过这本书,也觉得这本书并不是孤本,于是应承道:“行,要是遇上了,我必定给你买一本。”
其实沈兰也没用把握,也就这么一说,到这里书的话题也算是结束了,于是沈兰问道:“今儿你过来有什么事?”
“被你一打岔差点忘记了,我今天事来给你送钱的,喏,这是五片金叶子,你收好了。”说着袁浩从怀里掏出五片金灿灿的金叶子,这一片金叶子差不多一两金子,是可以直接用来当银钱用的,而且还便于携带。
沈兰也没客气,将这些金叶子收下了,接着开口道:“我想去趟金州府,你能不能给我安排几个人?”
“怎么想到出金州府?你现在身子重,去那边路上也不方便,万一出了差池可不好。”袁浩重新端了茶杯来喝水。
沈兰自然不好跟他说去金州不过是借口,主要是想找地方将空间岛上的人都弄出来,总不能自己的空间如今只能看着不能用吧,另外沈长生回来后,就要用到空间岛了,如今空间岛里的人已经不听令于她了,自然也不会愿意将辛辛苦苦种出来的谷子粮食交了出来,就算她能强行将东西拿出来,只怕那些人说不定会捣鬼,到时候得不偿失了。
“说起来也是为了一点家里的事情,你是知道的,去年我妹妹走失了,前些日子收了我那仆人的捎来的信,说是好像在金州看到了我妹妹。”沈兰想来很久,总算让她想出一个可以去金州的理由了,那就是沈莲,沈莲离家出走已经好几个月了,她又派了人去找,现在得到一点儿信也不是不可能得事情,所以她想用这个事情作为借口出门。
沈兰说的事情并不假,所以袁浩不置可否地听着,见沈兰没说下去的意思,于是问道:“在哪里看到的?”
闻言沈兰露出一丝难色,袁浩见此又道:“如果不方便说就算了,我正好也要押送一批货去金州,要说你跟着我去也没什么事儿,只是这私盐的买卖官府查得严,到时候连累了你就不好了,否则我亲自带你过去也是没问题的。”
想到这里袁浩有些郁闷,将沈兰托付给手下人送去金州府,他也不大能放心,毕竟路途遥远,光是坐马车就好三四天的路程,这一路上虽然也不是什么艰难险阻,走的也是官道,可是万一遇上不长眼的宵小,那可如何是好?(未完待续)
ps:依然是存稿君R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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