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为以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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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以后准备
天刚刚蒙蒙亮,班景就醒了过来,垂眼看着身侧临风的睡颜,像无害的小动物,懵懂又无辜。
他修长的指尖轻柔的抚过他的下巴,略有所思地看着。
他脑子里也涌过很多想法。
也有算命的说过,会有名字带风的人,逆世前来寻他。
班景信命,又不信命,他信那些注定无法改变的,注定要承担的;不信那些他可以亲手扭改乾坤的事。
一个皇子喜欢一个乞丐,要是之前听了,他也只会当饭后谈资看待。
前一世,这就是逆世吗?深思着临风之前说过的话语。
一下子他的心思有些乱,天生注定,究竟拿什么注定?
班景对于感情也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他没想过会去喜欢一个怎样的人。他的生涯里,短期不需要考虑这问题,他低头自嘲的笑笑,也许还轮不到他去想。
会有他人,为他着手安排了。
起身穿戴好衣服,准备离开的时候,听见临风起床的动静。
“先生!”临风叫住他。“先别走,我,我能问你叫什么吗?”
班景背着临风,他此时心思不定,并不准备亲自面对他。
“叫我白祁吧,我有事先离开了,早点我会安排人送来。你,安心养伤。”说完,就关上门走开了。
临风明显感觉那人言路上变得生分了不少,垂目看着床边。明显还有那人的余温,似乎那人又替他守夜了。
临风捂着脑子,可惜记不起昨晚是否有发生了什么,只是觉得有些头疼。
不过今天的确好了很多,身体四处的伤处,已经没有之前的钝痛,变得只是像平常擦伤一般。不去过度留意,倒也不会觉得多疼。
临风尝试着慢慢下床,不想跟昨天一样,啪的摔地上。顺利地下床,临风给自己穿戴好衣服,那白祁人真心挺好,给他留了一身衣服。
外面是藏蓝色的长衫,长衫的衣禒上带着白色的回文绣,里面是浅蓝色的单衣。
临风穿上去之后,藏蓝色的长衫更显得小脸白净,整个人有种沉稳的气质。
药馆侧厅。
临风看着王老先生,还有着花白的长须,“王老。”临风拘礼道。
王老穿着灰蓝色的长袍,吃完早茶正准备起身给其他病人看病。
突然听到有人叫他,他转头一看,是几天前的小娃子,小娃子今天显得精神了不少,藏蓝色的长衫显得他脸色白净,整个人清爽的让人看着仿佛喝了清泉一般。
王大夫乐呵呵地瞧着临风的脸色,好了很多,脸颊带着浅浅的红晕,应该是好了不少。“躺了几天,想出去了?”
临风垂眉深思了下,道:“不,这几天打扰王老先生,如今小辈好了大半,想先行回去。”
“回去?”王老瞅着眼前的小娃子,也不过十来岁的样子。他也听世子提起过,两兄弟,是对乞丐。
倒不是他看不起乞丐,只是眼下小娃子走了。他回去,他又能回哪去?风餐露宿,地为床,天为被的过吗?
王老皱了下眉头,“不妥,风小娃子,你还是听王老先生的。多修养几天”
临风眼神透露着为难,如今好了大半,总不能老赖着别人家这。
王老为人也宽容,“风娃子,你听王老的,你想出去溜达会,我不拦着你,晚上务必回来歇息,好让我照看你。等你好全了,我才放心。”
临风听王老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也不好推辞,拘了礼,转身离开。
经过迂回的走廊,地上青石板结,朱红色的柱子。
“咚咚”临风用手背敲了敲门。
“谁?”
“万顺哥,是我。”
很快门打开,万顺依旧穿着临风给的月白色外衣。
万顺仔细瞧着临风,额头的伤已经淡化了些许,脸色也比之前好了太多。万顺感慨地想,估计这才是临风以前应该有的模样,世家公子,温润如玉,风度翩翩。
临风抬头看着万顺,也察觉到万顺对他探寻关心的眼神。万顺这个人,心思单纯。心善,你待他好,他待你更好。临风还是很庆幸穿越过来,第一个结交兄弟的是他。
万顺看临风欲言又止,“我早饭已经吃过了,你有什么要说的?”
“今天我们去街上瞧瞧。”
“好。”
街道上还是依旧那么热闹,人来人往,叫卖声,声声交错。
不过此时的临风与万顺却与之前不同了,不再是在墙角边乞怜的乞丐。
之前临风就盘算过了有多少,那白祁先生给的最多。这个时代的碎银相对标准,是一两的机制。不过元宝则是有五两,十两,五十两,一百两的单位。
临风之前瞧过元宝底部刻着,奉化,五十两。(单位换算:一两等于一贯,一贯钱等于一千文。)临风掂量了下,约莫着有六十两。
两人先是去了下布庄,定下了布匹,两人各订了两套服饰,三日后就可来取货。
之前那位大娘水饺摊子在城西,临风想想去城东找了找位置。
联系上了负责人,花了一两买上摊位一年的租金。
“你花这么多钱买这摊子干嘛?”万顺有些疑惑不解。
临风带着笑意,挑挑眉,“你猜。”
万顺顿时不知道说啥好,猜,他脑瓜子不好使,怎么知道临风脑子里想什么。
而且说起来,有时他也觉得临风怪神奇的。
整个人,几乎不是十岁孩子心智表现的。
“你就别为难我了,你说吧,我听。”
“赚钱。”临风倒是没卖什么关子,直截了当地说了。
“你准备摆什么摊子赚?”
“这个我想好了,回头跟你说。”
走着走着,看着古代繁华的街道,两边的建筑物,有些华丽,有些朴素。
“大哥,我们去看看有合适的住所不。”
万顺听了眼睛里像揉进光一样,神采奕奕。“好!”
万顺也一直很想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风吹日晒了,还能有个地方遮风挡雨,不至于风餐露宿。
可惜,他之前有一顿没一顿,解决吃饭问题已经不错了。更不敢多想住的问题,他也明白房子要不少钱。照他以往讨钱来算,恐怕好几年也未必买的上。
万顺也并不觉得这次得钱多容易。这次一方面恰好有人特别的大方给了个大元宝,另外一方面几乎是临风拿命换来的。
好在万顺毕竟是在城里呆了许久,很多事多少清楚一些,也知道哪个方向是有卖住宅的。临风打算买个差不多的,够兄弟俩住就行。
眼下的钱虽有六十两,却也是不经花的,还是得精打细算的用。
临风和万顺就跟着介绍房子的伙计看着几所住宅。
那伙计也郁闷,这两人模样穿的也好,可惜大的住宅不要,中等的也不要。临风也察觉出尴尬,赔笑了下,“抱歉了小哥,可以的话,给我们介绍一处便宜点的住宅,最好附近有空地,当然空地我也买下。”
临风递了五十文给那伙计,“这是一点心意。”
伙计看到这额外的收入,顿时心情好了不少,脸上跟笑开花似的。待两兄弟也客气了不少,“随我来吧。”
买下了比较偏僻的一个民居加块空地,空地倒是挺大。民居比较简单,有三个房间,一个厨房一个卧室,一个正屋。
买完房后,临风又带着万顺去集市买了些零碎的东西。
这个时代倒是还可以,已经有了钱庄。甚至钱庄有分店,等于在这个钱庄存上了钱,去了其他钱庄,带上文书,便可以取钱。
财不可露白,临风深记这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与其自己带着钱担心,日夜受怕,不如放钱庄妥当。
最后把剩下的钱存到钱庄,签字盖章,一式三份,留底,店家,加临风他们的。
从钱庄出来,临风抬头一看,看到天空略过的飞鸟,临风莞尔。
他想着,假以时日,他也能翱翔在这片天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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