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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逛街去


  宋漫这两天得了清闲,每天除了睡就是吃,吃的除了饭菜就是补血的药。



  在躺平了两天后的一个早晨突然起了个大早。

  因为她发现,自己在翻身的时候,胸前的伤口竟然都不痛了。

  翻身侧过去的她,惊得立马睡意全无。

  猛地坐起身,掀开自己的衣物,发现那些大大小小的伤都没有了?

  咦?怎么回事?

  真是奇怪。

  原本她都做好自愈力消失的心理建设了,虽然失去自愈力可惜,但是自己并不是只依靠这个存活的,自己有医术有功夫,何愁在回陇生活不下去?

  等自己慢慢接受了这个现状的时候,它又给自己好了?

  这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咩?

  怕以防万一,她再次用刀实验了一下。



  半个时辰一过,伤口果然自己愈合了。

  “这是怎么回事啊?既然它能自己愈合,那前几日的伤又是怎么回事?”

  宋漫开始仔仔细细地回想当天发生的过程。

  当时影哨五指成爪,带着深厚的内力,朝着自己胸口而来,当时觉得他的身法诡异,有些眼熟,却想不出来是哪门的功夫。

  就在影哨捏着自己的心脏的时候,极强的不适感传来……

  “莫不是因为心脏受损?”

  心脏是一个人生存的根本,或者这身体的自愈力就是和这个心脏有关。

  “也是,一个人的心脏都没了,就算有自愈力,也不可能凭空长出一个心脏来……”

  以前觉得自己天下无敌的想法瞬间被宋漫收了起来。

  看来这身体的自愈力也是有破绽的,如果心脏受损自愈力就会消失。



  以后可得保护好自己的小心脏了。

  “佩玲。”宋漫朝屋外喊。

  佩玲推门而入“小主,现在还早,你再睡会吧。”

  “不睡了。”宋漫一身里衣,光脚下床“襄雅居今天还是没有动作?”

  “没有,除了薛意娥那个老毒妇每天晚上出门外,没有其他的动作了。”

  “晚上出门?去了哪?”

  “不知道去了哪里,只是出门时,鬼鬼祟祟的。”

  宋漫捧起一把水拍在自己脸上,驱散了不少的热意。

  “盯紧薛意娥的动作,她可是个难搞的人物。”

  先不说她那一身的毒,就说那个影哨就是个难题。



  洗净了脸,换好衣裳。

  今日身子利索了不少,心情也格外了地好了些。

  换了一身明亮的黄衫,长发挽成双发髻,同色系的深黄色护腕,让整个人利落又可爱。

  “走吧。”宋漫一身清爽地拍了拍手。

  “去哪?”佩玲摸头。

  “今天我心情好,带你去外面逛逛,吃好吃的去!”身体痊愈,身体倍棒,就要给自己找点事做。

  “真的?”佩玲眼睛一亮,从跟着主人开始,她就一直在这个院子里,都没怎么出过将军府的大门。

  “今天所有的开支我结账!”宋漫豪爽地挥手,回陇皇上赐的黄金百两都够在京耀繁华地段买间院子了。

  有钱自然是要给自己享受的。

  于是带着两名御林军在清潭街开始扫荡,大肆地挥霍,林大和林二则变成拎包小弟,身上挂满了战利品。



  “林大……我感觉到了侮辱……”林二一边走一边哀怨地看着前面还在扫荡的主仆两人。

  “何止是你……”林大憋闷的声音响起,林二扭头一看,差点吓了一跳。

  林大身上挂的东西竟然比他的还多!

  “皇上到底是怎么安排的!竟然派我们来给一个庶女打杂?”林大咬着牙根说。

  “嘘!”林大猛地一惊“你不要命了,敢质疑皇上!”

  林大虽然没有接着吐槽,但愤懑的眼神还是没有变。

  宋漫走在前面,身后那两道灼射的目光,她早就察觉到了,只不过视而不见罢了。

  能被选上御林军的人,不仅是身手要好,其身世背景也一定不凡,此时却被她当成随身小厮一样使唤,心里难免不满。

  “这簪子不错,都给我包起来吧。”

  宋漫来到一处摊子,此时俨然像个发了横财的暴发户,挥手间就是一个摊子的一个月的生意。



  摊主瞪得眼睛都出来了,连连答“好好好!”

  “小主,买那么多簪子干什么?你也戴不了那么多啊……”佩玲没见过这等豪横,拉了拉宋漫的袖子,嘀咕。

  “没事,这些簪子是给你买的。”

  “我?”佩玲连连摆手“我怎么能用那么多!我受不起……”

  “怎么受不起?”宋漫打断了她“你从三四岁就开始伺候我母亲,难道这点东西你就受不起了?”

  “主人对我是救命之恩,如果不是主人把我从人牙子手中救回来,可能我早就没命了,所以我为小主你做再多都是应该的,怎么还能奢求那么多……”

  “没什么应该不应该的,我母亲救你,你报之以恩,是你心善。”

  “这些年你跟着我们也受了苦,更是早就已经过了出嫁的年纪,如今我既然有了能力,你就放宽心,好好打扮一下,把自己嫁出去。”

  佩玲顿时羞红了脸“小主,你还是个闺阁女,怎么说这些话……”

  宋漫笑得明媚,佩玲已经快年三十,再不把自己嫁出去就真的成老姑娘了。



  “小姐,你的东西都给你准备好了。”此时摊主的簪子首饰也全都利索的打包好,生怕宋漫反悔了一样。

  宋漫朝身后的林大林二使了个眼色,两人黑着一张脸上前接过。

  “走吧,逛了这么久,肚子都饿了。”

  “去琳琅阁。”宋漫双手负在身后,一副阔气老板样。

  佩玲追在身后“小主,琳琅阁的吃食很贵的!”

  “怕什么,你小主有的是钱。”

  ……

  青潭街是京耀城中最繁盛的地方,京中的达官贵人最爱来的琳琅阁就坐落在这里。

  琳琅阁是十年前一个北边来的富商,一掷千金买下这块地,建了这个琳琅阁,因为里面的菜式新颖,原料珍贵,定价也高,能眼也不眨地在这里吃一顿饭的人,都是京耀城中非富即贵的。

  许多人都以在这里吃上一顿饭而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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