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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幸运灯泡


  眼前这一幕让我总感觉似曾相识。

  对了貌似我第一次遇上血色的时候,就是这么一副诡异情形。

  唯一不同的是那次是在游戏里,而这次是在现实中。

  “是的结婚,现实中的结婚,而不是游戏里的结婚。”

  “哈!结!结婚!婚!”

  一定是听错了,这怎么可能呢,我不过是个一无是处的穷小子,没权没势,人长得也不高大,也不帅,虽然目前已经小有存款,可绝对算不上有钱人,而血色那可是世家千金,这样的一个金枝玉叶,怎么可能会嫁给我这穷小子呢。

  虽然此前有过一次类似情景可那好歹也是在游戏里,算得上是经验丰富了。、

  可这次还是被血色这不按常理出牌的举动给惊呆了,要知道这可不是在游戏里,而是在现实当中啊。

  也不知道是该欢喜还是该震惊,或者说害怕,是的我不否认此前曾对她抱有非分之想,可那也仅仅只是想想而已。

  不是我胆小,实在是这眼前这女人太过非同一般,一番天人交战之后,回过神来的我,有些心虚地问道:“你确定真的要和我结婚。”

  “我确定。”血色妖姬认真地点点头。

  “我没听错。”我还是觉得太不真实了。

  “你没听错。”血色妖姬的认真的眼神怎么看都不像是开玩笑。

  “能告诉我原因吗。”我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这段对白貌似很熟悉,居然和以前一字不差。

  “上次在游戏里你是为了一件极品装备和我结婚,那这次又是为了什么!”

  血色郑重望着我道:“因为我需要你的运气。”

  “哈,这算什么理由。”我虽然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也想过很多个荒唐的理由,可是怎么也没想到原因会是这个。

  下意识地望向兰兰,却见小丫头也是一脸认真地打量着我嘴里念念有词道:“如果他真成了我姐夫,那不就等于带着一个幸运灯泡吗,不愧是老姐真是太聪明了。”

  “哈哈哈,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兰兰。”血色非常得意也非常兴奋。

  “恩,这叫英雄所见略同。”兰兰非常肯定地点点头。

  恩!很好,我居然成了幸运灯泡。

  这时血色不无感慨地接着道:“我自己会算命,所以我很清楚我这命犯,五鬼,小人作祟,还有阴阳差错,做什么事情总会被人横插一缸,功败垂成,摸奖也好,做生意也好,从来就没有一帆风顺过,还有以前玩游戏也厚总是会碰上这样活那样不顺心的事情。”血色似乎有些感慨地望着问道:“不过自从进入神仪世界,碰上了你之后我就感觉事情全变了,好运不断,呵呵而其从不吃亏哈哈。”

  兰兰深沉道:“其实我早就怀疑他八字有问题了,没想到一算果然是个大福星啊。”

  好!好强大的理由。

  这姐妹两的脑袋到底是什么构造啊。

  “好了,现在我最后问你一次,你愿不愿意嫁给我。”血色非常认真地盯着我看。

  “愿意。”我毫不犹豫大声答道。

  不管是什么理由,只要我还是个男人面对血色这么个御姐型的大美女是不可能不动心的吧。

  这一刻我心里的那个激动,那个紧张,那个兴奋简直无法形容,因为我创造了一个奇迹!

  癞蛤蟆吃到了天鹅肉!

  小白兔吃掉了大灰狼!

  这世间还有什么事情会比这更刺激,更有成就感的呢!

  可是很快我便反应过来,貌似情况有些不对:“等等。要嫁也是你嫁给我,而不是我嫁给你。”

  “谁嫁给谁不都一样。”血色不以为然。

  “不一样绝对不一样。”我非常认真道:“这可是原则问题,我是男的,你是女的,从古至今,我只听说女人嫁男人,可没听说男人的嫁人。”

  “······。”血色一脸愕然。

  “呵呵,姐夫,好有男人气概,我支持你。”兰兰非常认真地点头道。

  “算你小子有理。”血色非常大气道:“那就我嫁给你吧,恩,等等,选个日子,尽快完婚,免得夜长梦多。”

  “有道理。”兰兰飞快地掏出了手机:“这好消息必须先通知老哥和嫂子哈哈相信他们一定会乐晕了。”

  我靠,她比我还急!’

  不知为何我忽然有种掉进了陷阱里的感觉,难道谁被吃掉的不是她,而是我?

  可貌似现在连反悔的机会都没有了吧。

  就这样,在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里,我稀里糊涂办成了人生之中的第一件终生大事。

  ···················

  不久之后!客厅里!

  所有人都是目瞪口呆地打量着我。

  “我!我没听错吧。”彭忌和山野几个当场跳了起来:“你们要结婚了。”

  彭俊也是一脸见鬼地瞪着我道:“这,是不是真的。”

  我认真地点点头:“千真万确。”

  血色郑重道:“时间就定在半个月后,只等姐夫腿伤好了立刻办酒。”

  兰兰补充道:“这件事已经通知我大哥大嫂,他们也同意了,而且已经开始预定酒席。”

  宝宝惊呼道:“好,好快的速度。”

  贝贝感叹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闪婚!”

  兰兰昂首道:“那是当然,我们薛家办事历来讲究效率的。”

  彭忌迟疑道:“这个你们确定不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吗。”

  兰兰没好气地瞪了彭忌一眼:“什么头脑发热,早在两个月前他们就已经拜过堂啦,这次只不过是补办酒席对外声明而已。”

  兰兰这番话仿佛又一枚重磅炸弹投下,众人一片哗然。

  彭俊望着的眼神已经由震惊变成呆滞,由呆滞变成狂热,再由狂热,变成崇拜再由崇拜变成了疑惑。

  “两个月前,那时候游戏才刚刚开始吧,你们是什么时候凑在一起的。”

  我尴尬地笑了笑道:“那个,那个当时我成了通缉犯,结果被她给抓住了,后来,后来就一见钟情,就在芬兰镇拜堂啦。”

  山野难以置信嘴巴张得拉大,简直能吞下个大鸭蛋了,就这样傻愣愣地等着我和血色。

  “我的天,一见钟情。”

  山河则是惊叹道:“这也行。”

  长空喃喃道:“真是太有创意了。”

  彭忌却是听出了问题:“等等,芬兰镇,那,那不是在游戏里吗。”

  我摸了摸鼻子干笑道:“不错就是在游戏里,芬兰镇的教堂,我和她秘密结婚了。”

  “结婚!”

  碰!大厅里响起了一连串的清脆撞击声,却是彭忌和彭俊等人这一哆嗦居然连手里的可乐罐没抓住,砸在了地板上。

  显然这样的事实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范围。

  彭俊却是下意识地望向了兰兰,看来这件事对他打击不小,这小子早就对兰兰有意思了,估计我这件事一刺激他肯定是要采取行动了。

  至于彭忌望着我的眼神已经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兄弟,果然是神人,我这辈子还没服过谁,现在只能说我服了。”

  长空:“心服口服。”

  山野:“不服不行。”

  血色坦然自若,丝毫不见身为女子的娇柔和羞涩,很快便大刺刺地宣布道:“。过几天,领结婚证,到时候再摆几张酒席算是请客了。”

  兰兰也是笑眯眯道:“姐夫说除了你们之外他也没什么亲戚朋友,所以婚宴想请你们就作为男方的代表,出席酒宴大家没意见吧。”

  山野大喜道:“荣幸之至。”

  彭忌道:“这可是件大事一定要好好准备,办得风风光光。”

  彭俊也是一把搭住我的肩膀开怀笑道:“他可是我我们的好兄弟,我们不代表还有谁能代表哈哈。”

  望着兴奋莫名的彭忌等人我心里感动得是一塌糊涂啊。

  孤儿又怎么样,有这么一群肝胆相照的好兄弟,老子也不算寂寞了啊。

  大厅里,人人都是精神振奋忙着讨论我们接下来的婚事,很快一些细节问题就当场敲定。

  我孤身一人,没什么长辈,朋友也就彭忌和彭俊这帮人,人际关系非常简单。

  至于血色和兰兰的家世也复杂不到哪去,除了一个哥哥就是嫂子。

  根据血色的描述,薛家在上海可算是名门望族。

  可惜他们血色兄妹三个的爹娘死得早,这使得他们从小就受到族内亲戚的打压欺凌,于是兄妹三个早早便脱离大家族,和宗族一脉已经是恩断义绝了。

  仗着爹娘留下的丰厚家产兄妹三人基本吃穿不愁,懂事之后仗着几分身手,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也算是闯出了一番天地,大概是在8年前血色的哥哥也就是霸气龙王进军网游世界,也就是在那时候霸气碰上了紫衫,两人一见钟情,立刻结婚,之后双剑合璧在网游世界里混得是风生水起,一手创建了不灭传说,这个在当时还算是比较强大的家族势力。

  之后霸气觉得网游世界大有前途于是便把血色也拉了进去,大力栽培,血色也是不负重望,凭着在现实中练就的一身格斗技术作为基础硬是在网游世界里闯出了血色妖姬这个让人心惊胆寒的名号,从此开始了她极富传奇色彩的网游传奇,同样而已成了疯子和魔女的代名词。

  至于兰兰则是在四年前才加入网游世界,从此兄妹三个再加上紫衫这个嫂嫂,死人齐心合力把不灭传说继续发展壮大最终形成了现在这个规模成为全国人族阵营所谓的四大家族之一。

  不过他们野心可不止如此,按照霸气的说法,是男人就要干几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这才不枉人生一回,也因此他的目标放得很高,那就是统一全国然后争霸世界。

  为此从游戏一开始,他们四个就决定来个兵分两路。

  霸气和紫衫带领不灭传说旧部,稳扎稳打组建势力至于血色和兰兰则外出寻找机会组建外围兵团,以达到和霸气  紫衫遥相呼应起头并进的目的。

  最终他们选定了猛虎兵团,之所以选定猛虎兵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可以说这一切似乎巧合得不可思议,也顺利的不可思议。

  这让一向时运不济而且非常迷信的血色和兰兰觉得有些难以置信,要知道在过去她们虽然在游戏里获得过巨大的成功,但那可都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拼了老命才取得的成就,哪里像现在这般,简简单单,就把猛虎兵团给组建起来,而且还还几次给大秦和飞雪两大家族造成伤害。

  于是姐妹两经过总结之后一致认为是我这个极品菜鸟给她们带来了好运,这让她们认为找到了摆脱霉运的好方法,于是便一天到晚和混在一起。

  巧合也罢,迷信也罢,总之事实证明,只要和我在一起她们就没吃过亏,也没触过什么眉头。

  这更让她们坚定了此前的判断——我虽然是个菜鸟,但同样也是个好运的就爱火

  而今天这八字一排出来,姐妹两个更是打消了最后的疑虑。

  最后的结论就是,我辰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幸运灯泡。

  既然已经肯定了这个事实,那么之后的谈婚论嫁似乎也就理所当然的。

  不要觉得这很荒唐,霸气和血色还有兰兰甚至是紫衫这四个都是思维异于常人的怪物。

  当初霸气的就是因为看了紫衫的八字,才一根筋地发动了爱情公式最终抱得美人归。

  事实证明,老封建的留下的东西有时候确实能发挥出不可思议的魔力。

  而如今的血色也只不过是照葫芦画瓢而已,把当初她老哥走过的路翻版一遍。

  至于所谓爱情,所谓的浪漫,我估计这女人恐怕压根就没想过吧。

  这或许是我唯一郁闷的地方,谁不想轰轰烈烈的恋爱一场,岁不希望罗曼蒂克地浪漫一场,可谁叫偏偏就的对上了她。

  我可以非常肯定,这女人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矜持,什么叫爱情,什么叫浪漫。

  在她眼里我不过是散发着名为幸运之光的幸运大灯泡,我的作用也仅仅只是用来给她加持幸运祝福的吧。

  哎!我现在开始有些担心,要是真的结婚之后,我这条小命还能蹦跶多久。

  事实证明,取个怪物做老婆,是非常非常地,需要勇气啊!

  在我暗自纠结的时候我的婚姻大事已经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之中敲定了方案。

  年轻人办事就是干脆,没什么繁文缛节,意思意思也就行了。

  在场众人以山野最为年长,为人处世也是最为老道,虽然我们不懂什么婚宴规矩但是山野还是像模像样的拟定出了一份婚嫁计划来。

  就等我腿好了,直接另结婚证,然后摆两场酒席,一场是在G市,由男方宴请,另一场是在上海,由女方宴请,至于宾客方面除了现实中一些关系过硬的人之外就没考虑过其他人。

  用血色的话说不就是结个婚吗,意思意思就行了,用不着那么麻烦。

  所以满打满算之下估计到时候能不能凑出三十个人都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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