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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平水沈家


每年春天,南方的雨水总是淅淅沥沥下个不停,往常微亮的天色还是暗沉沉的,伴着鸡鸣狗吠,朝露里的村庄从睡梦中苏醒过来。

        此时正是耕作的好时节,四月的细雨左右着上半年的收成。因而即使春雨下了一夜未歇,农户们也要抓住这个好机会,更加尽心的侍弄田里的青苗。

        青壮三三两两的起身了,披上蓑衣,带着斗笠,踩着稀烂的泥巴地去自家田里劳作。

        沈家看门的大黄懒懒地看着邻居们从自家门前经过,甩了甩被春雨打湿的毛,摇着尾巴凑到屋内炉火边上。一旁的沈成正抱着儿子在灶边烧火。

        沈成今年二十有九,下巴和唇边蓄了短短的胡须,面目看上去温敦儒雅,身上的衣裳虽是旧了些,但也干净整洁。

        沈成年轻时,他阿父希望沈成能考个功名,没曾想,赶考期间恰逢百年难遇的初春大雪,等到了县城茶陵,席大的雪花已没了整个衡州,直把茶陵的县衙和城墙房屋压垮了。

        没了官衙的知县和属官们盘算了一番:县试横竖是考不成了,而大雪封路,这些后生们也回不去原籍。但就这样养着这大伙人也不是法子,索性征了他们去做劳役,用以修补被压垮的官衙和城墙。

        被征了劳役的生员,就只能待到三年后才还身回家,期间还需要修补港口和搬运材料。很不巧,沈成就是其中一员。

        这一来一回间,三年已过,沈成服了徭役还家,身体损伤大半,年纪见长,亲事可还没个着落,而适龄的姑娘却大都结婚,再加之沈家老爷子去世,按礼制需守孝一年,三年内不得兴红事。

        就这样,沈成蹉跎到二十七岁,才找到合适的人家结为婚约,直至去岁入秋,沈成媳妇李氏早产生了个儿子,母子平安,沈家这才上上下下松了口气。

        沈成一手往灶里面搭柴火,拨弄一下草木灰,一手拿着波浪鼓漫不经心地逗弄自家只会咿咿呀呀的儿子。

        小沈崧已有八个月大,头上严严实实的套着喜庆的虎头帽,白嫩的脸上一双纯黑的眼睛清澈纯净,两颊略有一些婴儿肥,两只肉嘟嘟的腿略有些无力的蹬啊蹬,想要踢开襁褓;黑白分明的眼珠转来转去,八个月的婴儿,眼睛看东西已经很清楚了。

        早产的婴儿身体虚弱,精力不济,平日里整个人只能裹在厚实的摇车里不动弹,每天清醒的时候少,睡的时候多,故而终于能离开摇车,去探索家里的其他房间的小沈崧表现得很有活力。

        难得看到孱弱的儿子这么活跃,沈成也很高兴,他一把按住儿子乱动的两条腿,挑了挑儿子两颊手感极好的软肉,看着婴孩脸上的软肉在他的逗弄之下一颤一颤,沈成柔和地笑了一下。

        遂即乐呵呵的收回手,点了点沈崧的眼睛,“崧哥儿,出了摇车就让你这么高兴?”

        沈崧眨巴一下眼睛,我一个成年灵魂,出生以来就一直待在摇车里没动弹过,现在终于能抱出去见见风,还不高兴?

        沈崧这般想着,婴儿的双手无意识就要挥出去。

        沈成一个没看住,咿呀咿呀的小娃娃就要够着他手中的拨浪鼓,沈成失笑,突然想起三月前沈成弟弟添了个儿子,因着当时沈崧状态不好,就没让兄弟两见面。

        趁这会儿天气回暖,沈成也想出去遛遛儿子,于是勾着自家儿子的小嫩手道:“这么高兴啊?那带崧哥儿去去看阿弟和祖母好吗?”

        正说着,沈成就把沈崧抱在怀里,走出灶房去往靠南处一户房间。

        猝不及防被阿父抱起,自觉是个好孩子的沈崧不再咿呀叫唤,只得一只手乖乖扯着父亲胸前的衣裳,一只手无意识地放在嘴边,懵懵懂懂地看着天边的细细密密的春雨。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沈崧出生在一个父母开明,长辈间关系融洽的家庭,开明的家庭氛围,让沈崧能够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成为一名九零穷游党。

        他既享受旅行路上徒步寻找山水风景的自由,也喜欢穷游时骑车露营共同探索的快乐。因此他在二十岁时,立志不要家人资助,只靠骑自行车和野外露营赏遍全国所有自然风光。

        没想到才刚走遍南方,就栽在金沙江那滚滚而来的山体滑坡上。

        待得意识清醒,沈崧已托身平水村沈家,成了沈成的儿子。

        刚清醒时,沈崧发现自己眼睛睁不开,但神智却很清明,以为被滑坡之下的破碎岩石压住,便想要奋力呼救。

        随后,早产儿微弱的哭声响起,由此宣告了沈崧的到来。

        来到这个世界的八个月里,一开始,沈崧还会祈祷这是一场梦,睡醒了就能回到原来的家。

        时间如白驹晃过,渐渐的,沈崧也不再空守过往,开始主动与现世的家人们接触起来。

        靠着为数不多的清醒时间偷听到祖父和阿父的的谈话,沈崧逐渐拼凑出自己家当前的收入和地位。

        沈家家境不错,在平水村内,大体上算是过得挺好的人家。

        沈崧祖父沈礼年五十,兴康六年童生,彼时沈礼不过十三岁,因他小小年龄展现出的读书天赋,行有余力的曾祖决心要全力培养他。

        没想到钱花了,沈礼在科举一道却再没寸进,只得回到平水村当起私塾先生。

        因着平水村考上秀才的人家,大都迁往热闹些的镇上或是县城去了。

        留在此地的,便只有两三个童生,一些年轻些的童生不肯放弃科举,所以只有沈礼这个老童生在开办私塾,这童生虽不比秀才,但好歹功名在身,教教小娃娃还是可以的。

        沈礼有两个儿子,一个就是沈崧阿父沈成,另一个就是二叔沈衷,两兄弟都是靠着地里刨食的活计来养活一家老小的。

        知晓阿父和叔叔的名字后,沈崧方才确定自己是穿到曾经看过的点家科举爽文《天聪》里。

        《天聪》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堂弟沈枞一路考取功名,位极人臣的故事。

        在原著中,“沈崧”好吃懒做,读书时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是科举入门的四书五经,都背的磕磕碰碰,更遑论理解运用,所以在“沈崧”幸运得中童生后,他的科举就止步于院试了。

        但在看到原本不如自己的堂弟青云直上,地位越来越高时,“沈崧”心中嫉妒的种子开始萌芽,渐渐长成参天大树。

        原著中的“沈崧”,是沈成年近三十才得来的儿子,既是长子,也是长孙,家里的过度的宠爱让他迷失自我,自持不凡。

        看着自己举业无望穷困一生,而堂弟的科举之路却一日千里。

        “沈崧”心中的嫉妒难以忍受,最终在堂弟乡试前夕暗中下药,被人揭发。

        沈家的长房和二房也从此分家,老死不相往来。后来,原著“沈崧”穷困潦倒而死。

        沈崧唏嘘,这都是些什么事啊!

        思绪翻涌间,父子二人已经来到南边这户房子,沈成轻手轻脚地走进去。

        转过门,然后便能看到沈崧的祖母徐氏正推着摇车,摇车内躺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可爱婴儿,手脚中气十足挥舞,支着摇车的底板就要翻身。

        和沈崧一样,沈枞也带着一个同款虎头帽,但是比起沈崧那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帽子,沈楮这就宽松很多了。

        看着才六个月大的堂弟,沈崧又咿呀咿呀的叫开了,一双从襁褓中探出的小胖手直往沈楮那处伸,水润的眼睛好奇的看着沈枞。

        “阿娘,昨晚枞哥儿似是有些发热,今日可是退下去了?”沈成左手压制沈崧的一双胖手,右手取了一方矮凳,也不必跟自个阿娘客气,径直坐了过去,关心起小侄儿。

        徐氏就等着他坐下,干惯农活的一双手马上就伸过去抱起沈崧,一边答道:“枞哥儿足月出生,身体康健,即便是发热,也就一会的功夫便退下了。”

        说着,捏了捏沈崧肉肉的面颊,苍老的眼睛里满是痛惜和爱护,“倒是你这小子,八个月了,瞧着还跟六个月的枞哥儿一般大,可真不是个省心的。”

        接触到祖母痛惜爱护的眼神,沈崧不自觉地停下了挥舞的小胖手,乖乖让捏。

        略微刺痛的感觉传递到大脑,和前世祖母的手完全不一样。

        前世的祖母没做过重活,加之常年保养,一双手没有做农活留下的厚重茧子,但是两位长辈关爱的眼神和害怕弄伤晚辈而刻意轻柔的力度却无比相似。

        可能是身体好些了吧,沈崧清醒的时候越来越长,他越来越能感受到长辈们对自己的关爱和喜欢。

        一直以来,沈崧感觉自己就像无根之萍、无源之水一样,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无处依托。

        每一天中沈崧保持清醒的时间很少,甚至在降生之初,他还需要有人把他唤醒才会进食,他知道自己是早产儿,身体不好,在这个医疗不甚发达的时代,早产儿的死亡率极高。

        每天过于长久的沉睡让他怀疑,他也会担心自己一睡不醒,才八个月大的孩子,只会咿咿呀呀,交流的渠道被断绝,他心中积压的恐慌更是无处排解。

        但在这些日子里感受到的所有来自父母叔婶,祖父祖母的慈爱和关心,捂热了他的心。

        亲人之间真切的关怀打破了阻隔着他和这个世界的屏障,他心中的担忧害怕渐渐开始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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