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朱能的感慨,长生天下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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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能望着前来迎接的人,有点难以置信。
自大明建立以来,与元庭之间的战争,就没有止息过。
毕竟,大明是踏着元朝的尸体而建立起来的。
元庭虽然被大明赶回了草原,但双方之间的血海深仇,却绝不可能就此放下。
老朱其实不止一次想过和元庭修好。
当初令秦王朱樉迎娶王保保的妹妹,便存着这方面的念头。
看能不能拉拢北元的名将,拉拢草原各部落,通过分化瓦解其内部,达到消灭北元威胁的目的。
因为草原的特殊性,农耕民族要彻底征服草原部落,太难太难了。
汉武帝拼光了大汉多年积蓄的家底,虽然打败了匈奴,可付出的代价,也极为惨烈。
更重要的是,战争虽然胜利了,中原朝廷却并没有能在草原上建立起有效的统治。
在汉武之后,中原朝廷与草原部落之间的战争,仍然在继续。
几百年后,更是发生了五胡乱华之事。
唐朝亦是一样。
国力强盛时打得突厥不得不臣服。
可国力一衰弱,草原部落便又卷土重来。
如此终究不是千秋万代之计。
老朱苦苦思索,也没有想到很好的解决之法。
草原部落对中原的威胁,乃是千古难题。
若真有什么容易解决的办法,也不至于修万里长城。
最后,老朱也只能用出九王塞边的法子。
一则平衡朝廷各方势力,靠儿子们掌兵,削弱勋贵武将的影响。
二来也正是北元的问题,委实令他头痛,不得不设藩镇以防备。
朱能曾经多次与北元作战,很清楚草原部落的心理。
他们根本就看不起汉民,自觉自己高高在上,认为汉民只配给他们当奴隶。
若非亲眼所见,亲耳听到,实难相信北元的大汗,竟然会说出“愿与大明结永世之好”的话。
愣了半天,朱能终于问出了三个字:“为什么?”
恩克闻言一惊,随行的北元众部落首领更是骇然,不由得面面相觑,个个心中不安。
他们可没有做任何战斗的准备。
万一明军翻脸,不接受投降和解,那他们就要全部死在这里了。
朱能和后面的明军将士,此际脸上都戴着黑色的魔王面具,只有两只眼睛露出在外面。
后方将士的手中,仍然端着枪,瞄准着众部落首领。
他们只觉得有恐怖杀气,扑面而来。
想起新军的恐怖,这些昔日在草原威风凛凛,曾经杀人无数的众部落首领,此际竟一个个吓得颤颤发抖。
仿佛他们面对的,不是昔日被他们看不起的汉人士兵。
不是草原部落拿起弯刀与弓箭,就敢与之拼杀到底的明军。
而是从血海尸山中杀出来的魔军,非人力所能对抗。
他们脸上阴森恐怖的黑色魔王面具,便是明证。
夕阳映照下,魔王面具恐怖狰狞,仿若真有魔鬼潜藏其中,欲飞扑而出。
“其实从前与大明为敌的,乃是脱古思帖木儿。”
恩克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诉说。
“他已经被我父亲杀死。”
“我父亲在世时,便一直想和大明修好,只可惜没有机会。”
“我父亲死后,我继承了汗位,却被乌格齐哈什哈掌握大权。”
“他欺我年少,自立为了太师,根本不将我这个大汗放在眼里。”
“此番集结几万大军,攻击大明天军,全是乌格齐哈什哈一意孤行,并非我之本意。”
“长生天在上,我孛儿只斤·恩克绝无意与大明为敌,我一心只想和大明交永世之好。”
“我借大明天军之威,趁乌格齐哈什哈兵败,一举将其拉下。”
“如今特率麾下众部落首领,来迎大明天军。”
“欢迎你们的到来。”
“从此之后,大明天军就是草原上最尊贵的客人!”
恩克说完,再度行礼。
朱能心中轻叹了口气,看来这仗是没法打了,不过瘾啊。
他冷冷问道:“乌格齐哈什哈呢?”
“我已经将他放在大锅里煮熟炖烂了,正欲与诸部落首领一起将其分而食之,将军若是不弃,可以一起入席。”
朱能再度愣住。
身为前来征伐北元的主将,他对北元朝廷内部的情况当然也有所了解。
知道乌格齐哈什哈是北元实际上的掌权人物。
以前还在燕山府的时候,诸将一起笑谈聊天,总是会戏说,总有一天要将此人拿下。
但在那时候的朱能看来,这无疑是一个很遥远的梦想。
少年壮志,畅想未来。
若真能实现,此生无憾。
没想到,一转眼,乌格齐哈什哈都被人下锅煮了。
而北元的大汗孛儿只斤·恩克,更是拜倒在自己的马前。
此次出征的路上,他无数次设想与北元军队大战的场景。
那亦是他从小到大的记忆。
铁马兵河入梦,刀枪箭雨等闲。
儿时的回忆,深深刻在脑海内,挥之不去。
但自踏入草原,一路走来,委实太过于顺利。
再无从前拿起刀枪,与北元骑兵比狠斗勇,生死撕杀的局面。
每次遭遇战斗,胜利总是那般轻松写意,毫无费力。
用大炮和枪支,如同碾死一只蚂蚁一般,轻轻轻松碾死与新军为敌的北元骑兵。
就连北元大汗,也放弃了抵抗,主动求和。
这曾经是朱能梦寐以求的。
可不知为何,真实现的时候,他心里反而空荡荡的。
没有冒着箭雨去冲锋,再拿起刀枪,与敌人撕杀得畅快淋漓。
没有你来我往,真刀真枪的干架。
只有大炮轰炸,燧发枪瞄准射击……
以前出征时,与同袍好友一起纵马冲锋,好不快活。
如今,再也没有了。
但每次战斗结束后,哪怕是大明取得大胜,也会有不少昔日的好友,永远离去。
这也不会了。
将士们都好好的。
原来凶残如虎,狠毒似狼的北元兵,在枪支大炮面前,都变成了待宰的鸡鸭。
新军将士杀他们,毫不费力。
就仿佛屠杀手无寸铁的老弱妇孺一般。
大明新军不费吹灰之力,就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胜利。
这是以前征发举国之兵都做不到的事情。
而现在,由太孙殿下装备起来的新军,一下子便做到了。
朱能本应该高兴,应该欢呼。
但不知为何,他反而感觉心里失落落的。
与远征倭国时相比,朱能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太孙殿下说的那句话。
“时代变了!旧的时代过去了,新的时代来临了!”
曾经,他和战友们一起征战北元,浴血奋战。
多少人战死沙骨,多少人埋骨草原……
而今,一切都过去了!
一个时代结终。
另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
历史从此翻开了新的篇章。
不知不觉间,朱能的眼角已然湿润。
他仰头望天,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喃喃自语道:“你们看到吗?北元被我大明征服了。”
“乌格齐哈什哈死了,恩克也要投降了,你们可以放心安息了。”
魔王面具遮住了他的面容,外人看不到脸上的悲伤与感慨。
恩克与一众草原部落将领,见朱能始终不说话,心里顿时越来越忐忑不安。
却只能乖乖等着,连大气都不敢喘。
“孛儿只斤·恩克,你真的愿意归顺我大明吗?”
半晌,朱能从感慨中回过神,骤然厉声问道。
“归顺?我不是说和平相处,结永世之好吗?这不是你们以前的要求吗?难道你们还不满意吗?”恩克心中暗道。
但这些话,此刻的他,哪里还敢说出来呢?
事实上,恩克在做决定之前,就很清楚,如今的北元,已经失去了与大明平等对话的资格。
结永世之好,和平相处,只是面子上好听一些。
其实就是归顺。
可眼前这位戴着魔王面具的明将,明显不愿意给他面子,恩克只能继续退让。
“我愿意!”他行礼道。
朱能伸手指向即将落下的太阳,道:“你要跪下对着长生天发誓。”
他目光向着其他人一扫,又冷冷道:“还有你们也一样。”
“要不然,本将就认为你们是故意欺骗本将,本将会将你们部落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少,全部杀死,一个不留。”
朱能言语间,杀气腾腾。
说完,他手中长枪一挥,也不见其如何瞄准,“砰”地一枪。
半空中,一只正在展翅飞翔的雄鹰,应声而落。
这段时间以来,朱能一直在练枪法,手感也越来越顺。
此际一枪杀鹰,顿时将恩克和一众北元部落首领,全部给震住了。
这就是传说中大明新军的神器吗?
果真厉害!
虽然一众北元部落首领里面,有许多人自认为自己张弓射箭,也能一箭射死雄鹰,可绝对做不到对方那般轻松写意。
“我……”恩格深吸了一口气。
他倒不是不愿向大明称臣。
只是恩格想借这个“筹码”,让大明新军将乌格齐哈什哈的部落彻底铲除。
相比给大明当臣子,俯首跪拜大明,他更不能接受乌格齐哈什哈的儿子翻身。
他们算个什么东西?
卑贱的奴隶而已,也妄想骑到自己黄金家族的头上作威作福吗?
必须要将他们全部杀掉,一个不留。
统治草原,可以与大明一起,将利益分给大明,但绝不能让卑贱的奴隶掌权!
“将军,你会帮我铲除乌格齐哈什哈的部落吗?”恩克鼓起勇气,大声问道。
“凡是不向大明臣服的部落,我都会铲除。”朱能的声音冰冷无比:“你们,要么臣服,要么死!”
“我愿意臣服!”恩克闻言,不再迟疑,当即跪下发誓:“长生天在上,我孛儿只斤·恩克在此发誓,我和我的部落,愿意向大明臣服,世世代代,永远归顺大明。”
“如违此誓,便请长生天降下惩罚,让我和我的部落,皆不得好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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