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满招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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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洛被江白渚堵的瞬间哑巴了,他万万没想到闷骚了一路的陛下会突然将自己一军。
“嘤——”
林洛巴巴地望着窦榆,夹紧臂肘悄默默地朝他招手,还没吸引到窦榆的目光,却被江白渚探照灯似的的目光扫过,只得堪堪放下来、贴在裤缝上。
这日子没法过了。
林洛想。
“夫管严”窦小鱼石锤了。
江白渚只在林洛扑腾的手掌上停留了半秒,一转眼,还是落在了窦榆的脸上。
“怎么了吗?”
窦榆看陛下盯自己的脸出神,抬手摸摸腮帮,问道。
江白渚没有立刻搭话,闻声只是目光闪烁了一寸,飞快地移动向一侧,又倏而挪回,他指了指窦榆的嘴角,淡淡地道:“阿鱼的嘴是不是沾了荷花彩灯上的亮粉?亮晶晶的。”
窦榆摸脸的手一愣。
是通天鬼面白蛾的鳞粉灰烬,吃干忘了抹净了。
“哈哈哈哈,可能是吧。”
窦榆尴尬的擦了擦嘴角,打哈哈道:“欣儿那小丫头要黏人了可真的是挺黏人的,哈哈哈哈。”
江白渚看着他:“…………”
窦榆:“…………”
窦榆感觉自己刚刚说了句废话,也不好多解释,企图萌混过关地捞起江白渚的手臂,笑道:“东西也买好了,陛下既然答应了做我的暂时男友,就不要反悔了哦?”
手掌扣住江白渚的温凉的手臂,丝丝缕缕温暖的体温透过薄薄的衣料渗进来。
江白渚一字一句道:“我不后悔。”
“好,那我们回家。”
窦榆莞尔一笑,拉着陛下就要往打车点迈步走,却被江白渚一把捞了回来。
“又怎么了么?”
江白渚没有说话,不知道抬手在窦榆的身后后比划了什么,窦榆只觉后颈扫过一阵风,清凉凉的。
“你干嘛呢陛下?”
“没什么。”
江白渚收回手,眼睛注视前方,林洛早已经跑到了打车点,抻着脖子等出租车来。
“有个蚊子跟了阿鱼一路了,我帮你赶走。”
窦榆感觉莫名其妙,但也没多问:“哦,那谢谢陛下了。”
一辆出租车停在了打车点,林洛转过头来招呼窦榆。
“窦窦你们快来,正好有空车可以坐,你们回家,正好路过我家把我放下!”
“哎好!这就来了!”窦榆答应着,和身侧的江白渚道:“我们走吧陛下,回家。”
说罢,先匆匆地跑了过去。
“快点陛下!”他道。
江白渚点点头,抬踵跟了上去,他垂下的右手空握着,里面扑腾着一只皓白的小蛾子,蛾子拼命地扇动翅膀,想要挣脱五指的束缚,两根羽毛状的触角搅动着。
江白渚脸色一黯,手上慢慢锁实,蜷成一个拳头,挣扎止息,再展开,手里已经空无一物。
竟然撒野到这里了。
江白渚看着窦榆抬脚上车的背影。
简直是活腻歪了。
“啊——好累啊——”
窦榆打开自家房门,钥匙都懒得拔,一路脱鞋脱外套地跑到了沙发上,瘫着。
江白渚提着东西跟在身后,看着门上的钥匙。
这一趟商场之旅,他刚好看见有人使用过这种小小的精致铁片做成的钥匙开门店的卷帘门,他捏上去一通转,把钥匙扒了出来,合上门,在玄关换上新买的拖鞋,脱下外套。
这是卖液晶电视的家电店里十几个电视同时播放的电视剧里的画面。
丈夫回家都会说一声“我回来了”,然后在进门的地方换鞋、脱帽,然后妻子提着铲子从厨房探出身来,欢笑相迎,给丈夫一个大大的拥抱,回应:“欢迎回来”。
窦榆合上的眼睛在听见钥匙声后睁开,他把脑袋歪出沙发,看着门口的江白渚,道:“陛下,你的学习能力很强嘛,那么快就适应了现代人的日常生活流程。”
不像他刚在人类社会醒来的样子,不会说话,目光呆滞,无法和人交流,被人类福利院里的老师拉着手,去精神病医院做自闭症的检查。
老师:“医生,这个孩子还能不能治好了。”
十岁样的小窦榆被老师紧紧握住手腕,一双浅褐如薄霞将退的漂亮眸子一错不错地盯着眼前那个高大的男人。
医生叹了口气,推了推眼镜在他面前蹲下来,握着他的另一只手,道:“我们也不敢妄下论断,他的自闭症很可能是先天的,但是他的激素水平却并没有异常,实在是奇怪,还有待我们的专家组进一步的讨论。”
小窦榆被外人拉手也无动于衷,像块鲜活的木头一般,木然地眨着眼,医生站起来,摸摸他柔软的浅褐色头发,道:“小孩子的吃饭还可以吗?”
老师道:“小榆也就在吃上比较有自主性了,不管吃啥,只要把碗筷放在他面前,你在的时候他不吃,出去一会再回来,保准给你吃的碗都发光。”
“哈哈哈哈。”医生笑起来,道:“怎么和小猫一样。”
“那领养的事?”老师担忧地道。
“我的建议还是不要给人领养,小孩子现在虽然各项指标都正常,也没有身体缺陷,但他这种状况在领养家庭很容易被欺负的。”
老师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还是先让他待在我身边吧。”
“嗯。”
会诊室内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小窦榆静静地坐着,不抠手,也不像在发呆,倒像是灵魂刚刚归位,还没习惯这具身体。
他冲江白渚竖起一只拇指,道:“夸夸。”
不愧是“爽文男主”哈。
江白渚看着窦榆微微一牵嘴角,默默收拾起自己的包装盒,把包装盒推到了角落里,还把纸屑塞进了垃圾桶,窦榆满意地点点头,突然想起来自己之前确实想要养条狗来着。
林洛难以置信道:“养狗?你连瞧瞧你那饭量,自己都难养活,还要养狗?”
窦榆:“………”
林洛看着他无辜的眼睛,软下声音,道:“哎——那你想好养什么品种的狗了吗?”
窦榆:“嗯………会自己上厕所。”
林洛点头:“嗯嗯,这是必须的。”
窦榆:“会自己收拾窝。”
林洛:“嘶,这个可以有。”
窦榆:“会做饭,顺便帮我解决了那种,或者会帮我点几十个外卖。”
林洛:“………”
那它不是“帮你解决”了,那是“把你解决”了还差不多。
林洛翻了个白眼,道:“你还是别养狗了窦儿,我可不想来你家收尸,一个饿死鬼,一条白骨精狗,你还帮你做饭,你俩互为储备粮还差不多。”
储备粮?
对了,说好了今晚要点外卖暴饮暴食来着。
窦榆捞起茶几上的手机,点开外卖软件,划开周边美食专栏。
今天得再多点几个了,家里多了一个一米九几的陛下,怎么也得让他也沾沾光、尝尝鲜,毕竟现代社会的人类可是相当的会享受,这不带重样、世界各地的美味佳肴啊,和封建社会的山珍海味比起来要远胜一大截呢。
窦榆塞了满满一购物车,下单。
晚上顺便整个吃播,这个月的伙食费就挣得差不多了,窦榆突然觉得他的工钱百分之七十五都用在了吃喝上。
但他可不仅仅是“饭桶”,这是一种可以转化掉体内妖气的方式。
今天的那只被吞进他肚子的通天鬼面白蛾可是远古妖兽,虽然目前还没有查清到底是从何而来,但是它存在窦榆体内蠢蠢欲动的妖气,必须要早点清干净。
要不然,那些妖气残存体内,势必要影响他的心智,给他造成不小的麻烦。
他可以是妖怪的“容器”,但他不是妖怪的“净化器”,那些旺盛妖气的消耗是要外部条件的,而消耗的方法就是胡吃海塞。
早点清干净的另一个主要原因还是,他家里多了一个“陛下”,他怕自己妖气一不受控制,会吓到他,啊,吓到倒不至于,主要还是怕让他误会更深。
记得之前,他吞了一只中型的可乐鼠,那家伙是他吃的第一个妖怪,有一点远古啮齿动物“窃”的血统,等级偏低,不能化为人形,只能和普通老鼠产生后代。
它们是一种棘手的“小偷”,酷爱偷走路人随意扔放在各种公共场合的水杯、帽子或者雨伞,甚至学生笔袋里的橡皮、铅笔芯,然后藏在洞穴里。
这种莫名其妙丢失东西的情况,人类们都称它为“玄学”,只有窦榆知道,大多数是这些可乐鼠在捣鬼。
偷窃,然后占为己有,是可乐鼠的天性使然,而且他们很聪明,只会偷些不太贵重的消耗品,又念在它们数量之多,管理起来麻烦,窦榆便对他们的小偷小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然而那一次,有一只中型的可乐鼠惹怒了他,它偷什么不好,偷了前渣男男友刘维送给他的名贵手表,而那个手表窦榆是打算原封不动还回去,两清的。
窦榆气不打一出来,连夜撬开了楼下的井盖,把那只大耗子摁在下水道里一顿锤,最后可乐鼠被窦榆手里冒出来的“白火”烧成了飞灰,吸进了窦榆的肚子。
然后那天晚上,来窦榆家借宿的林洛就被自己亲口认的爸爸给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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