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原始人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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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很可爱,可是对不住了,民以食为天啊!”劫心里嘀咕着,一边积蓄力量,他知道自己的力量已今非昔比,现在就是遇到一只豹子也不会相让。他弓着腰,蹲在树叉上,蓄势向下面的驯鹿扑去,这一扑竟是扑出五米多远,一下把那驯鹿扑倒在地,驯鹿大为惊恐,挣扎着想站起来,但被劫紧紧的箍住,动弹不得。劫正在鼓足了力气想扭断驯鹿的脖子,突然驯鹿张开嘴突出一个冰球,“咚”的撞在劫的胸口……
这冰球又快又狠,劫只看到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打出好远,在地上打了个滚,灰头土脸的看着这只“鹿”,目瞪口呆。胸口倒是没受什么伤,就像是被人用头撞了一下而已,只是被这鹿的“嘴炮”打蒙了。
那“驯鹿”也像是生气了一样,一个接一个向劫吐着“冰球”,(后来劫才知道那是水魔法——冰弹术)幸好劫练的“趴蝮之力”,这些天埃冷受冻,最厉害的就是这冰抗性,刚才是事出突然,才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现在手一挥就挡掉两个冰球,并向驯鹿急速冲回去,驯鹿一看冰球无效转身想跑,但被劫一把死死抓住后腿,鹿连蹬带踹都没法把劫甩掉…
“我的肉别想跑!”劫咬着牙,双臂一用力就把那驯鹿掀倒在地,“忘了弄个武器了!”劫用膝盖死死压住不断挣扎的鹿,也没别的办法了,看着不断扭动的鹿脖子,抱住就咬,一股鹿血窜出,涌向劫的喉咙,劫迎血吞咽,只感觉这便是世界第一美味,“咕咚咕咚!”…
没过多久,鹿就再也无力挣扎,劫慢慢站起身,对还在抽搐的鹿尸说了声“对不起”,然后开始在四周寻找工具。
“也是又冷又饿,忘了野外生存的第一要素——弄把刀了。”劫略微有点后怕,“幸好自己练了坑爹的神功,要不被头食草动物弄死了才是丢了大人了…”
没过多一会,劫找了七八块各式各样的石头,“对,就是它!”劫挑出一块光滑片状、具有暗淡金属光泽的黑色石块,“书上说就是这种石头最好用,叫燧石,制成箭头、尖刀桩头、斧刃都可以。”
劫又挑选了两块硬度更高的石块,又敲又磨加工他新到手的“神兵利器”,也不知是不是练了神功力气着实很大,敲得时候火星子都直蹦。
“哎呦,还可以生火!”劫突然想起来这茬,赶紧去捡了些干树枝、枯草之类铺在石头下面,不一会儿,刀没磨好,火先生了起来。劫小心翼翼的保护好火种,找了很多树枝搭好火堆,然后继续捯饬他的石刀,直到天色渐暗,石刀终于磨得可以切割鹿肉了。
劫现在不只需要肉,也需要鹿皮,他努力回忆以前书中教授的剥皮方法。“嗯,我记得要先割味腺,要不肉皮都容易腐烂…”劫找到鹿后腿膝关节稍下部位,连同整个生殖器一起用刀画一个圈,然后沿后腿膝关节上部沿环线切开皮肤,后腿内侧向下切开到两腿分叉处,然后前腿的相应位置切开环线,最后沿腹部中线向下切开到颈部和前腿内侧的皮肤,手指小心翼翼挑起皮肤,刀刃朝外,缓缓滑动,沿腹中线向下切,直到颈部。接下来,将兽皮从后腿部切口开始从鲜肉上撕开。将剥下的兽皮里朝外翻起,再使劲向下拽。当后腿部的兽皮剥离后,沿尾部周围切一环线(生殖器周围已经切开)。当剥到背部时,直接用手将皮与肉分开,接下来剥前腿,终于获取了一块完整的鹿皮。
“我终于也有条裤衩了!”劫把鹿皮支在火堆旁阴干,然后分割鹿肉和内脏,开始BBQ,“我记得书上说鹿胃中半消化的苔类食物糜很容易消化,是特别好的食物,有些爱斯基摩人还把这当作绝妙的美味佳肴…呃,太恶心了,我就算了吧。还是烤鹿肉好!”
那真是吃得口口留香,劫感觉整个身心前所未有的满足,就这样一边烤一边吃,不知不觉天都亮了,一整只驯鹿连肉带内脏被劫吃了2/3,劫打了个饱隔,想想书上说的生存必须的工具。
“还有就是雪鞋和护目镜了。”劫找到一些长条状绿色树枝弯成椭圆环形,末端扎紧,然后,横向捆上些木条,缠绕上干草,绑在脚上,做成一个简易的“雪鞋”;本来还应该做一个在树皮中间切出狭长的裂口的护目镜,但他有“趴蝮之力”,之前在雪原上眼睛都适应了,就没做这个“杀马特”的墨镜。期间他还找到一种十几厘米高、小叶、钟形白色花朵,像石南一样蔓延的矮生植物,含有大量的树脂,即便潮湿时也能燃烧,保证他的火堆一直烧得很旺,然后把剩下的鹿肉全部吃掉,又好好在火堆旁睡了一觉,才感觉神清气爽,焕然一新。
以后的几日就这样“茹毛饮血”,终于幸福的达到了原始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一路走着,天气越来越暖,植被也渐渐茂盛起来,动物种类也多起来,他见到许多长得像羚羊或者鹿的动物,但又和往常的不一样,都会一些水魔法的,只是具体形态不大一样,往往和自己体型成正比。
最小的兔子吐出来的是一种针形的冰刺,没有任何威力,打在身上像挠痒痒一样。而凶狠的狼打出来的像弯月型的冰刃,对劫来说即使打中也不过擦伤点皮。
其实他不知道,这里就算兔子的冰针,在水魔法中的一级魔法冰刺术,打在一个普通人身上也会一击穿透,而冰刃术已是水魔法中的四级魔法。而这个冰原也正是大陆人人闻之丧胆的极寒冰原,是几大禁地之一。劫现在身上的水魔法抗性已经可以免疫六级魔法了。这在普通人眼里是敢都不敢想的事情。
劫也一路琢磨,这地方不像神话中的古中国呀,神话中可不是遍地的怪物,而它们更像一些魔法生物,特别是劫剖开它们的脑壳时,脑中都有一颗或大或小的晶体,劫以前看过魔幻小说知道这些东西叫魔晶,是积蓄魔法力量的东西。他这一路走来,也攒了一袋子(兔子皮袋子)的魔晶了,全部都是黑色的,结着一层冰霜,透着寒气。
说起来,还是杀狼这样的食肉动物最难,虽然对普通人来说最可怕的“冰刃”对劫没有什么伤害,但狼的力量和速度毕竟不是食草动物能比的,这里的狼又普遍大型一些,力量也大,但幸好劫会取火,又做了各式各样的陷阱,还有自己身上的“趴蝮之力”,就算一对一单挑也是可以生裂狮虎,如果遇到的是狼群,(其实只要不是一只)劫就会上树避难,而这里动物又像是挺多,狼群往往会去寻找那些鹿什么的,也是有惊无险。
就这样,转眼二十几个日夜过去了,劫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一条冰河,冰面已经开始融化,“或许沿着冰河走可以碰到爱斯基摩人什么的。”劫走到河边,河面清透的就像一块水晶,水中一条鱼都没有,倒让劫着实失望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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