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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众恶云集之时


在哥谭,你总能找到这样一间黑色地带的酒馆。

        假如你是第一次大驾光临,那么恭喜你,这里长期有首杯免费的活动,酒保会当着你的面把雪白的药粉掺入酒中,你也可以选择一个包间慢慢品尝,甚至不需要多加几个子就能请到美女作陪。

        但是很可惜,免费的只有首杯。当你沉浸在欢乐里,想要moremore的时候,记得带一个足够大的荷包,如果你的荷包扁了,安保就会像架着死狗一样把你拖出去。门外肮脏污水横流的巷子里,你会见到很多这样的同伴。有人一开始只是受到朋友怂恿,或者只是想占点便宜,最后基本无外乎倾家荡产。所以若问一个哥谭人生活在这里有什么不二法门,那么守则之一便是免费的东西最昂贵。

        哥谭守则之二,活人最廉价。

        女人的头发被拉扯着撞到柱子上,可她顾不上眼前的疼痛,依旧双手挥舞着乱抓乱挠,嘴里胡乱叫喊着:“药!给我药!!!”

        穿着黑西装的彪形大汉甚至把持不住她,纤细锋利的指甲直接割破西装划伤手臂,留下道道血痕,壮汉忍痛又是给了女人一巴掌,这次居然被挡住了。

        “够了。”上位者的面色不悦,于是助理抽出枪想解决麻烦,可惜他的枪法太烂,前两枪顺利,第三枪竟然没能立刻穿透皮肤,女人刺耳的嚎叫声已经不再属于人类。助理的额头渗出冷汗,结果竟是老板出手解决了麻烦。

        “好啦好啦,何必如此紧张呢,你看你的手都在抖了。”肥胖的男人吹散雨伞尖冒出的白眼。他有一只坡脚,身材也已经胖到近乎球形,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简直像是企鹅一样可笑,然而这里没有任何人胆敢嘲笑他,嘲笑冰山酒店的老板——企鹅人奥斯瓦尔德·契斯特菲尔德·科波特。

        奥斯瓦尔德的尖鼻子上架着一只单片眼镜,打扮的也是完备的西装三件套,可那并没有让他显得多么文雅,有些人与生俱来的邪恶是盖不住的。

        “处理一下,把值得研究的部分保留下来。”保安拖着尸体走了。

        “又失败了。”站在他身边的瘦高个中年男子摇晃着试管,桃红色的液体在杯壁中荡漾。

        这正是地下市场如今大火的新药——【玫瑰公主】,这个浪漫的名字源于一个阿拉伯童话故事。玫瑰公主左手抬起桃花盛开,右手抬起天上下起玫瑰花瓣,可是她的继母与继母的女儿嫉妒她。于是在来的路上不给她水和吃的,要她用眼睛来换。最后农夫救了失去眼睛的公主,而王子也识破了恶毒母女的诡计。

        故事的结尾,非常详细的描述了王子是怎样严厉的惩罚那对母女,在一段冗长而残酷的描写后,又告诉大家,从此以后那个国家再也没有了欺骗与背信弃义。

        法尔康家族的首领,绰号罗马人的卡迈恩·法尔康很喜欢这个故事,因为这让他想起了当下的哥谭,用暴力统治一切,用拳头讲述道理,多好。

        他着迷的看着这位盲眼的公主殿下,酒液旋起如同少女的裙摆。颜色越深象征着药力越强,金色已经在市场上流通,作为迷/幻剂和安慰剂。他手里这管是他们现有技术能提炼出的最高纯度。提炼?是的。在法尔康家族地下保险库的最深处,一层一层堪比银行金库厚度的铁门封锁下,沉睡着睡美人故事中王子最宝贵的玫瑰。

        那是血一般艳丽的玫瑰,鲜红色的液态金属如同活物一般翻涌着,顺着透明玻璃监狱盘旋而上,研究人员如同被蛊惑一般着迷的把掌心覆盖上去,可是没人敢真的触碰到,回收站里被腐蚀的尸骨无存的同事就是他的前车之鉴。

        而地下室密密麻麻的铁笼里,关押嘶吼着无数奇异的怪物,他们中的有些还保留着身为人类的理智,哀求着每一个过路的人放他们走,一个推着手推车身材曼妙的护士路过,里面的人撞击着栏杆吸引她的注意力。

        “你好漂亮啊,你真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了。”这个看起来不过十七八的男孩贪婪的盯着对方,似是用目光舔舐女人暴露在外的每一寸肌肤。“你的胸也很大,腰也细的不得了,白色丝袜勒住大腿上的弧度真的很涩。”他双手握住栏杆,垂涎的面孔快从里面伸出来了。“真想舔一舔。”

        他口腔里伸出的舌头已经不再是人类的形状,而是如同蛇信一般线长,末端分叉,粘在栏杆上的粘液嘀嗒。这种非人特征出现在人类面孔上愈加叫人毛骨悚然。

        “被污染了还这么多话。”女人笑着回答,眯起眼睛的动作好像只狐狸,可出口的话确实无比傲慢。“是你体内低贱的人类因子给你的勇气?胆敢与我这么说话?”

        如同被雷电击中,男孩呆愣愣的看着自己的手臂,皮开肉绽,撕裂的皮肉像是会呼吸的蛇鳞一样起伏,又很快有黑色的阴影蔓延其上,血肉开始像凋零的花瓣般腐烂。很快那张可爱脸蛋顺着嘴角裂成两瓣,怪物撞在通了电流的栏杆上发出凄厉的惨嚎。可是依旧无法逃脱死亡的阴影,腐烂的血肉如泥般捻落,很快笼子里只剩一具穿着囚服的白骨。

        如此可怖的场景,从旁围观之人却满脸兴味。天花板悬挂的监视器明明目睹了一切,屏幕后显现的画面却一切如常。没有什么所谓的女人,实验体们都依旧老老实实的呆在原地。去掉幻象遮盖后的真实世界,女人用指尖拨弄鬓角微卷的头发,哼着歌推着推车走了,粉红色的高跟鞋哒哒作响,实验室里白惨惨的灯光比医院的太平间还要彻骨冰凉。

        今夜的哥谭市依旧忙碌,警车声不断,夜晚的天空如同幕布,巨大的蝙蝠标志悬于其中,在哥谭市无论哪个角落都能看得见,这仿佛是给犯罪者们的一个警告,给受害者的安心良药。

        年迈的詹姆斯·戈登站在警局的楼顶,一旁是巨大的蝙蝠探灯,他已经不再年轻了,白霜顺着他的鬓发攀爬,只有那双眼睛偶尔会在浑浊中照射出亮光。在他的身边,站着一位红发丽人,几个警局的年轻小伙偷偷的围绕在天台附近,只为一睹芳容。

        “你非要一直开着这盏破灯么?”丽人的脸上满是不耐烦,她双手交叉,做出一个下意识地防御动作。“我不觉得哥谭市真的这么需要一个连身份底细都不清不楚的家伙,每夜穿的奇形怪状如同吸血鬼,自以为是的在那边宣扬他的正义理念。”

        “小芭。”戈登无奈的摇摇头。“你还太年轻,又离开哥谭市太久了,对于哥谭的现状一无所知。”

        能让戈登局长如此无奈的对象是谁呢?这位满脸怒气的红发女性正是他多年留学在外的亲生女儿——芭芭拉·戈登。自从多年前戈登的妻子,小芭芭拉的母亲因为卷入哥谭□□争斗而丧生后,他唯一的女儿自然成为他最后的家人,詹姆斯·戈登的掌上明珠。

        为了防止连女儿也惨遭毒手,他将她送离这座城市。后来的芭芭拉一路高歌猛进,甚至在斯坦福拿到了法学学士学位,这真的令戈登感到无比自豪。然而,在大学毕业后没多久,年轻的芭芭拉戈登就主动跟自己实习的律所申请,回到哥谭就职。如今,年轻气盛的她站在警局楼顶跟自己老父亲对峙。

        她并不是全无准备,毫无依据的胡乱开口的。在回到哥谭的这段时间里,芭芭拉戈登在自己下属的律所,通过法律渠道成功解决了每一起送到她手边的案件。这给予了她极大的信心,也因此结识了广阔的人脉。通过她所能找到的各种渠道,她联系上了哥谭尚且处于白天那一面的几位官员,甚至是能够同制定哥谭律法的那几位要员直接交流。这使得她如今能够怀抱一种信念,相信哥谭市如今糟糕的现状是可以通过市民自发,以及法律的保护改善的。

        “我虽然并没有一直在这里注视哥谭,但却见过了哥谭之外的世界。有些城市里没有这些所谓的蒙面义警,却依旧能够正常运转,那里的人民生活得也足够幸福和富足。”芭芭拉的脸上满是惋惜与痛苦。“你怎么不明白呢?爸爸。越是依赖这些蒙面义警,哥谭原本自我净化的能力就会越弱。假如有一天你们所依赖的这个家伙无故消失了,到那时谁又来负责维护哥谭的公平和正义呢?”

        “小芭”戈登无法再说出反驳的话。也许芭芭拉的想法有一丝天真,但正是这份天真最为打动人心,不仅仅是芭芭拉,年轻的戈登又怎能没有过幻想:幻想过哥谭市有一天真的能够没有犯罪,不需要蝙蝠侠的暴力手段维护,也不需要任何蒙面义警的铁腕。哥谭不需要变得有多么美好,只需要能够像美国的其他城市一样,比如说它的邻居大都会,虽然有超人坐镇,但超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入侵地球的其他势力作斗争,大都会的治安大部分时间依旧是能通过警力进行维护。又比如说纽约,复仇者联盟在搬离纽约后,纽约依旧是维持着正常秩序,也恰恰证明了本土的犯罪者不需要他们。

        “听我的爸爸,从今晚开始,一会就好,把蝙蝠灯关掉吧。”说着芭芭拉就要把手伸向开关。“也许一开始大家还不习惯,但就像是戒掉某种药物一样,总要有个开始。”

        “不。”戈登伸出手就要去阻止,可是他毕竟还是犹豫了。

        正在这时,不远处传来的爆炸声仿佛一下把他从梦中敲醒。急急忙忙跑上来的警察高喊着:“ace化工厂出事了!”

        “见鬼!”戈登急忙向下冲,路过几个小警察的时候大骂:“还愣着干什么,那边两个去拦住芭芭拉,剩下的人跟我走!”

        坐在警车上戈登依旧心神不宁,众所周知,ace作为哥谭最大的化工厂,其中与之相关最出名的事件就是小丑的诞生。刚刚跟阿卡姆方面的警力通话后,据说那个疯子还在自己的笼子里呆着,戈登这才把悬着的心略微放下,可他依旧感觉到不安。

        钢铁铸造的走廊里,每隔五米就配备的广角监视器正在永不止息地左右巡视,全副武装的狱警持续巡逻,跟警局里偶尔同事们间会喝喝咖啡,分享甜甜圈的轻松氛围相比,这里每个人脸上都是无比的严肃。

        在哥谭警界有一句至理名言,如果你的钱包空空,要么贪/污/受/贿,要么入职阿卡姆。

        这里所有人的平均工资都是一般工资水平的数倍,可是没有人会羡慕他们。因为大家都懂得,这里的人非常符合有命赚钱,没命去花。

        深入监狱的内部,整个哥谭最好的钢化玻璃都运输到这里,其坚硬程度甚至能抗下几次爆炸。而在其中最深最深的黑暗中,在专门为他一人独家打造的玻璃牢笼里。

        这里有个人正在一边哼着歌,一边把手里的弹球往墙上撞,小球飞回来每次都能精准的落入他的掌心。

        这人哼着走调的乐曲,另一只手居然还能在玻璃上涂画,用的是最鲜红的蜡笔,而玻璃上满布这种涂鸦。

        他哼了一会,改了主意,想要吹个口哨,可惜那张漏风的嘴败了他的兴。

        “真是无趣。”哥谭之恶,最深最黑的阴暗面,名为小丑的怪物,如此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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