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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天才少年


武哥儿一边听课,一边习武,再去藏书阁里的时间就没有往常多了。这八年里他没有计算自己到底读了多少书,但二楼的医学典籍已经读了不少,有些一时不能理解精要的,他就回去做个笔记,在日后再逐一求证。

        丫头阿渭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心不在焉,武哥儿在画图时就感觉到了。他拧着眉头,抬头看着这个陪伴了自己快十年的丫头,随口问道:“今天怎么了?”

        丫头阿渭立即回过神来说道:“没,没什么,武哥儿!”转眼间神思又飘了起来,那呆头呆脑神思恍惚的模样带着几分憨憨,看得武哥儿有点儿不得劲。

        这丫头是个什么情况?

        武哥儿前世虽然未经风月,活到现在也是个五十岁的老男人了,什么事情还不懂?这丫头怕是思春想男人了!

        他没有停下手中的笔,手上继续画着口里说道:“你是我的丫头,我不许你心里除了我还有别的男人!”

        这话好像平地一个惊雷炸起,炸得这个大丫头脑子嗡嗡作响,这是什么话?阿渭立刻像炸毛的母猫,爪子朝武哥儿挠了过去。这一速度和力量发出之时,把母猫的凶悍之性发挥到极致,凶悍的程度顿时吓了武哥儿一跳!

        武哥儿顿时感觉很吃惊,他故意猥琐地笑道:“你以为我留下你是为什么啊?这些年把你惯坏了,还敢对我张牙舞爪!”

        说着抓住阿渭的两只手放了下来,很轻声地说道:“真不明白你是怎么想的,好像忘了自己的身份,难道你还能打我?我若喜欢你,你也只有受着,要不你到老太妃跟前去哭诉……,但……,以后别让我再见到你!”

        这话就是赤裸裸的调戏。

        每天添香,武哥儿这才多大的人,可没想过要做那些成年人的游戏,但这并不妨碍他偶尔意淫一下。早些年他被这个丫头抱在怀中,脸贴在她胸前两团柔软的肉上,他也是拒绝自己做那些无聊没品之事。

        别人家的公子哥儿在这个年纪,或许早就有了通房丫头或侍妾暖床,到武哥儿这里可没有这种癖好,他可是绝对的洁身自好。所以阿渭这丫头猛然间听到武哥儿调笑的话语后反应十分强烈。

        “要不以后我天天说这样的话?”武哥儿有些坏坏地笑道。

        阿渭傻乎乎地没有接话,她还不至于智商堕落到令人发笑的地步。既然武哥儿这么说,自己的确只有受着的份,好在武哥儿并不令人讨厌!

        阿渭心里其实有些着急,她想到自己已经二十二岁了,在别人看来早该出嫁的老姑娘,现在就是想嫁也未必有年岁相当的,还能怎么样?错过了适婚年龄再去想那些事,一定会沦为大家的笑柄!武哥儿这话是什么意思

        武哥儿就只是单纯觉得,这个丫头是我的人,我不许别的男人碰他!

        武哥儿调笑了一回,反而正儿八经起来,丝毫没有那些下作的继续。两人之间好像不再注意这些,武哥儿继续做他的青春蠢萌大侠,阿渭继续做他的婢女,不过武哥儿在她的眼里跟别人有点不一样罢了。

        ……

        弘文学院的课,武哥儿上得很是认真,年纪逐渐长大的他也貌似懂事了许多,一改以往的顽皮,每堂课都非常用心听,并详细地做着笔记。

        因为武哥儿学习进度之快,与其他学子不同,夫子就专门为他制定了教学计划。夫子不再担任武哥儿的教学课程,而是根据他学习进度随时调整教学计划,安排他到其他夫子那里学习。有时候夫子们也觉得很骄傲,能碰上一个百年难遇的天才,确是一件幸事。

        弘文学院名院名师,名师出高徒。弘文学院的院长很愿意通过武哥儿替学院扬名立万,享誉九州,那样可以吸收更多更优秀的学子前来。

        接下来的五哥儿在课堂上表现得非常优异,在夫子的安排下,他精挑细选地参加各科课程学习。

        武哥儿在听课的时候,手握铅笔飞速地做着他的课堂笔记。课下又快速地将他所需要的信息整理下来,很快他的笔记一摞又一摞,速记又加速了他学问的吸收。

        都说读书学习要趁早,孩子的智力开发要多向性。武哥儿就像弘文学院研究室里的小白鼠,所有夫子都在注视优育早教所带来的研究成果。

        他们也很奇怪,武哥儿这天赋,就是从0岁开始学习,也不能积累这样丰富的内容,听说他还经常阅读医学典籍。许多人就是穷尽一生,也就在某个学科方面略有成就,而武哥儿的潜力似乎还在开发。

        那些教算学的夫子更奇怪,武哥儿都没怎么上他的算术学,他那些计算数字是怎么来?用武哥儿的算法,他们要琢磨好长一段时间才发现这种计算方法确实可行,然后一拍大腿说道,妙啊!

        夫子们没谁会知道,武哥儿前世可是一名优秀的理工男,读书一直读到博士后参加工作做医学研究,三十大几的人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他的前半生就一直在学习研究搞科研!用前世的话说,他那是祖国的鲜花开得正盛的时候,然后就来到了这里。

        这一世他选的课多是文学方面的课程,他觉得自己要写小说,就要饱览群书,通晓古今,彻读诸家百谈,这样才能下笔有韵而其味不绝。

        让所有夫子惊喜的是,武哥儿跟着每位夫子学习的课程,都学得非常的好。课堂上的博采、雅问、策论,博论、射覆等课题答辩都获得了优异的成绩。所有的书面答卷也门门优异。他的答卷经常被夫子们当做示范文案在课堂上讲解。

        夫子们通过对武哥儿各种卓越文论和当堂论辩等观察,发现了武哥儿厚厚的学习笔记,觉得这是可以推广的一种学习方法。

        尤其是他在课堂上用的铅笔,大家都没听过没见过。看到武哥儿字写得飞快,夫子们也觉得这个方法可以推广。

        只是学子们都很好奇,武哥儿这是哪里来的铅笔?为什么叫“铅笔”?武哥儿告诉他们,这是他自己做的,他给它们取名就叫“铅笔”。

        【作者题外话】:最近塔读读书,发现一本好书,那是作者懵懂的猪写的《奋斗在苏俄》,一口气读了好几天,分享出来。

        我与作者没有任何关系,纯属友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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