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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八万根金条


  沈梦昔翻了个身,又想起此次东北之行的收获。

  在武陵空间好一番整理清点,对张翰青的富有咋舌不已,仅仅是32两的黄金就有足足八万根,几十箱的古董名画、珠宝首饰价值更是不可估量。

  当初在那个大大的地库,她只需要伸手一摸,一个大箱子就收走了,匆忙之间,哪里顾得上细看细数,如今看着金光闪闪的金条,还真是呆了好一会儿。

  这只是大帅府的,张翰青在沈阳多处住宅还有很多财物,银行的存款,抵押物,加上东北军海陆空的装备,简直富可敌国。

  对于当权者来说,这样的人,如果是猛虎,定是巨大的威胁,早晚要除掉;如果是肥羊,......会被宰掉。

  可惜,姜主席被中原内战牵扯精力,只来得及调动十八万东北军,张翰青留在东北的财物和军力都便宜了日寇。

  ******

  赵三儿和鸿志几个,这些日子都是郁郁不乐,于家兄弟最初几天还哭来着。赵三儿叫骂着,要回东北杀了小鬼子,“杀一个够本儿,杀俩赚一个!”

  “你一个人回去就是送死,对东北也没什么改变。”沈梦昔看着在院子里转圈的赵三儿说。

  “要是每个东北人都杀一个小鬼子,我就不信杀不灭他们!一人一泡尿也淹死他们了!”赵三儿双拳紧攥,双目通红。

  是啊,连洋车夫都敢一对一。

  仗义每多屠狗辈,有钱有权的人贪恋世间富贵,怎肯一对一换命呢?

  也只有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毫无退路,人们才会团结起来,就如此刻,六二八事件爆发后,全国激烈声讨张翰青,也空前团结,国内混战告一段落,一致对外起来。

  鸿志也愿意跟着赵三儿回东北杀日寇,于家兄弟犹豫了一下,也表示跟着回去。

  “鸿志,你现在的任务是好好读书,将来可以读军校,做个优秀的指挥官,别像赵三儿大字不识,也不爱动脑子,参军就是大头兵,做冲在最前头的炮灰。”沈梦昔丝毫不给赵三儿面子。

  赵三儿并不恼,倔强地说:“炮灰俺也认了!没有人当兵,鸿志当的哪门子指挥官!”

  鸿志眼泪马上就要掉出来,扭身回了后院,“我去读书!”

  “回来!鸿志,要吃饭了,身体强健才有资本。不要哭,你先给我们读一段报纸听听。”沈梦昔将一张报纸交给鸿志。

  鸿志抹了一下眼角,清了清嗓子,朗声读起沈梦昔指定的文章。

  沈阳沦陷后,派驻华北地区的近二十万东北军,按兵不动,并未去收复失地,张翰青一直在北平养病。

  而驻留的十万余东北军,只有以马占山、李杜、黄显声等人为首的两万多人拒绝执行不抵抗的命令,坚持留在东北。

  未来长达十四年的抗战,这些人始终都是中流砥柱,他们无疑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鸿志读得心潮澎湃,小胸膛一鼓一鼓的,沈梦昔拍拍他的肩膀,让他平复心情。暗叹这么小的孩子,就已有强烈的爱国心和耻辱心。

  有些人活了几十年,连个孩子都不如。

  报纸上没有刊登的是,十余万东北军,除去撤退到华北的、留守抗日的,还有一部分当了逃兵,回到家乡务农或者从事其他行业了,也不知道是失望还是贪生怕死了。还有相当一部分,投递叛国,做了汉奸,在伪满洲国做了满洲国军,也就是俗称的伪军。这支队伍成立之初,有八万五千多人,近八万人,是东北军改编而成。

  这个认知,让沈梦昔崩溃不已。

  许诗哲下午来的时候,见到沈梦昔正坐在钢琴边,弹奏一曲不知名的激昂的曲子。

  “嘉瑜。”

  沈梦昔停了下来,一副你怎么又来了的表情。

  “阿欢和他的同学出去参加活动了。”

  “这是什么曲子?”明显没话找话。

  “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

  “什么?”

  “曲子名称。”

  许诗哲哦了一声,心不在焉地坐下来。

  沈梦昔忽然看到许诗哲的衬衫掉了一个扣子,袖口也磨得破损了,她呆了一瞬,没想到许诗哲过得如此之惨。

  把阿青端来的咖啡朝他推了推,“开学你还是要北平、上海两边跑吗?”

  “既答应了人家,当然要做到。”许诗哲嘴上很硬气。

  “不如我借你一笔钱吧,以后你继承了家产,再连本带息还我。”沈梦昔半真半假地说。

  谁知许诗哲立刻摇头,“我的日子没有过好,不能抚育阿欢已是不对,不能再把你们拖进来。”说完这些,脸上现出一种茫然绝望的神情,吓了沈梦昔一跳。

  “嘉瑜,我很高兴你如今的变化,我以前竟是错了。”

  沈梦昔不愿与他谈论自己的事情,但看他失意落魄的样子,猜测他是与陆晓眉吵架了出来的。心中十分无奈,吵架后跑到前妻家中,真的好吗?

  果然,喝了半杯咖啡,许诗哲开始倾诉。

  “结婚前,小眉是那么善解人意,无论我说什么,她都懂,她懂我每个字背后的深意,她是那么完美,想到她,我的胸肋间就透着热,发着光,滋生着力量!我们的灵魂那么的契合,那段日子,痛苦而甜蜜。

  婚后,她抱怨父亲母亲不肯接纳她,抱怨老师当众训斥她,她这人就是这样,不肯解释,别人越是如此待她,她就越是不羁起来,我既不能说服父母,也不能反抗老师,只得自己多满足她的愿望。

  最近,她看到了我写给凌素的信,胡乱发脾气,摔了新买的花瓶和咖啡杯,胃病发作,给翁打电话,要他来按摩,把我赶了出来。”

  许诗哲沮丧地靠在沙发背上,沈梦昔没有接话,心想,那信一定是有些过火,才让陆晓眉发脾气的吧。

  “你知道,人们都在议论翁上门按摩的事情,其实我是不介意的,我了解小眉,就如了解我自己。他们是朋友,朋友间是情,夫妻间是爱。所谓罗襦半解、妙手抚摩那不过是在医病,就算芙蓉并枕、吞云吐雾,最多也只是谈情,不能做爱。”

  沈梦昔听得发呆,她喝下一口咖啡,发觉微微变凉。

  她深深地望着许诗哲,发现自己永不可能理解他的思想,他的想法。

  许诗哲被沈梦昔的眼神感染和鼓励,忽然来了精神,“我是说过,没有女人,怎么生活?但是嘉瑜你是了解我的。我只是情难自控,但绝不会在肉体背叛。当初在英国,我们还未离婚,我深爱惠雅,但我尊重她,从未逾矩;后来与小眉,那般天崩地裂的热烈,我们依然没有越雷池一步!

  即便现如今,小眉身有顽疾,不能生育不能敦伦,我依然敬爱她。我与凌素是神交,只是神交。小眉厌恶我身上带了别的女人的香味,那也只是交际花的而已......”

  沈梦昔已经不再惊讶,她甚至觉得许诗哲无论说出什么,都是情理之中的。

  “梦昔,你的幻想力真好,可你真的坐过飞机吗,那种飞翔的滋味,那种凌云的感觉啊,有时候飞在空中,我甚至有纵身一跃的欲望,想来那必定是美妙与解脱的。

  嘉瑜,你一定要乘一次飞机,你会写出更好的文章来!”

  许诗哲自从知道前妻是那个写文章的梦昔,就一厢情愿的以为她会和自己有共同语言,会像凌素一样倾听和回应他的话题,但是,他看着端坐沙发的前妻,心中涌起一阵阵的失望,凌素远在北平,鸿雁传书太过漫长,近在眼前的又不解风情。

  沈梦昔只是同情地看着他,这个人被诗歌与文学洗了脑,双脚离地,凌空在生活之上,以至于不能安心生活在人世间,他喜欢爱情的刺激,喜欢被关注,喜欢被羡慕,被模仿,被崇拜,哪怕是被非议也不在意,这样的人,不应该结婚,只需一次一次的恋爱即可。

  许诗哲遗憾地看了一眼沈梦昔,轻叹一声,喝光咖啡,起身告辞。

  “听我的,不要再兼职北平的工作了,安心住在上海,阿欢需要你的陪伴。”

  “居住在上海最舒适不过,但是我们这样的人,还是北平最好。这几天我就去北平,惠雅他们也定居北平了,岳龙也住在他们附近,我定要去看看他们的。”

  许诗哲还没有去北平,却先接到了胡鸿兴,原来,胡鸿兴患上了严重的肾炎,遍访北平的西医,均束手无策,他平时只信西医,认为中医不科学,不可信。

  此次来到上海,也是觉得上海的西医更先进一些。胡鸿兴在妻子江红秀的陪伴下,租了法租界一处小楼,安心治病。

  一时间,这处小楼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上海、杭州的文人名流纷纷拜访,连带居住不算远的沈梦昔也被莫名其妙的人登门拜访。

  梦昔的身份逐渐暴露,她也不扭捏,大方承认。唯一的好处就是,别人介绍她的时候,不再只是说:这位是许诗哲的前妻,而是加上了一句,申报著名专栏作家梦昔。

  胡鸿兴连日操劳,病情加重住进了医院,似乎医生已经下了病危通知。许诗哲特意来邀她同去看望,沈梦昔还真是无法一口拒绝,只得买了一束鲜花,错开别人探视的高峰,独自去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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