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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第三章知己

        庄征闻言,露出十分诧异的神色来:“王爷识得她?”

        荣王摇摇头,唇角微翘:“当年听人说过几句罢了。不过三弟向来谨慎,这个孟城澄,大抵是他为数不多的软肋之一,本王想不记得都难。”

        都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风花雪月的事情在天下面前看起来是小,可若是利用好了,同样足以把住一个人的命门。

        “那依您的意思,咱们可要顺着这条线,捏住了皇帝的软肋?”庄征的眼睛里,闪露着一丝狡黠,“到底是能让皇帝和先帝爷大闹一场的姑娘,想来不是一般的角色。”

        一瞬的沉默过后,荣王若有所思道:“先派人盯着她,不可轻举妄动。”宫里的人不是吃干饭的,若是被皇帝察觉他们注意到了孟城澄,只怕这条线就要断了。再者,他亦有几分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明明清瘦得如同一缕随时都会消逝的轻烟,却还能那般顽强地踏过风雪,从不曾想过回头。

        这场雪又断断续续地下了两日,终于暂且停了下来。城澄的生活也逐渐步入正轨。

        她娘去世之前,遣散了孟府所有的下人,只留下一个从小便跟着城澄的丫鬟,名叫解忧。解忧比城澄小两岁,是城澄七岁那年在城郊尼姑庵外捡回来的孤儿。小丫头很乖巧,什么事情都听她的。城澄没有姐妹,两个人就像亲姐妹一样好。

        但城澄主意硬,六年前离京的时候没有带上她,还是一个人走的。临走前留了银子,还特意留信交待,叫解忧不必等她,过两年自行嫁人便是。她给了解忧一个可以吃饱穿暖的地方,解忧给了她陪伴,彼此之间你情我愿,不存在什么买卖关系,自然没有卖身契可言。可解忧心里念着她,一直不肯走。城澄不在京城的日子,解忧就在孟府里打杂。挺漂亮一小姑娘,做的都是些仆妇干的粗活。

        这次城澄回来,自然不能再叫她受委屈。托叶婉仪帮忙过眼,挑了两个老实肯干的仆妇,两个看门传话的家丁,还有两个烧火做饭的婆子。一间不大不小的宅院,用不着那么多的下人,这些个就足够了。

        家里置办停当之后,城澄很快就开始感到无聊。她在外面飘荡六年,钻过大漠,游过江河,早已经野惯了。冷不丁安逸下来,又没有父母在上头约束管教,整日里只觉得无事可做,闲得几乎要挠墙。解忧看不过眼,替她出主意:“雪停了,不妨出门走走吧?”

        “去哪儿好呢……”城澄苦恼地托腮:“因着国丧的缘故,哪里都不兴旺。昨儿去街上转了一圈,没劲得很啊!”

        解忧沉吟道:“嗯——您可以去探望宋公子呀!前儿个您不还说,欠人家大公子一份人情嘛。”

        “对哦,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城澄笑了,面上多云转霁,轻快地从榻上跳了下来,“走,去宋府!”

        拜访的这个决定做的很突然,直等到了门口城澄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好像太不守规矩了。毕竟这里是京城,不是河间。她要见宋行霈,需得提前下拜帖方是正道。这样想来就来,是市井小民的做派。她倒罢了,可宋家老爷子到底是在朝做官的,她不该这样随便,平白丢了好友的脸。

        都到了宋府门口,她又萌生退意,解忧很是不能理解。在她眼里,她家姑娘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女子,值得被所有人疼爱。不过是一个宋府,有什么进不得的。城澄却摇头,她并不是为自己的身份而自卑,只是突然觉得没劲。高门大院,意味着规矩森严,她向来不喜欢那些条条框框。还是改日将宋行霈约出来,再送上一份礼物好了。

        但叫城澄意外的是,她都准备要走,陈伯却亲自迎了出来,请她入内。和上回一样,陈伯对她很恭敬,这恭敬中又透着一丝疏远,像是防备。很多年后她才知道,陈伯是怕她缠住宋行霈,耽误他走上迎娶长公主的坦途。

        城澄哪里知晓这些弯弯道道!雪暂且停了,外头的风却还是顶大。她生性畏寒,却不喜身着厚重衣物,故而冻得瑟瑟发抖,满心只想着赶紧往屋里暖和的地方钻,哪里还有时间揣测别人的心思和脸色。

        宋大公子所居的院落,有一个寓意很好的名字,叫做云开。一进云开的门儿,就有一股香味儿扑面而来。城澄禁不住轻轻吸了吸鼻子,由衷地赞叹——这个宋行霈,忒会享受!只见他让人在暖炕上,支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火锅。冬日里难得一见的菜品,都一样儿不少的摆上。而那厮正适意地倚在火炕上,只差把舒服二字写在脸上。

        见城澄来,宋大公子招手叫人添了一副碗筷,又招呼她坐。完了学着生意人油嘴滑舌的样子,假意同她客套着:“哟,这不是孟老板嘛!最近红袖招的生意如何?”

        多日不见,城澄见他丝毫不介意自己的贸然造访,仍如往日一般同她说话,顿时放松了许多,半真半假地回答:“不好。大公子您也不去捧场,红袖招都快揭不开锅。”

        外头冬意正浓,寒风正啸,更衬得他这里温暖如春。城澄原本还不觉得,此时看着那咕噜咕噜往上冒泡儿的沸水,突然感到肚子很饿。接过下人递来的湿布巾,草草擦了擦手,她便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笑问:“可以吃了么?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你这日子过得倒是悠闲。”

        宋行霈不缓不急地掀开一个砂锅盖儿,盛上一碗小柴鸡做的汤头,再撒上一点葱花,递到城澄面前来。小小的瓷碗当中,乳白与翠色交相辉映,诱人得不像话。

        “来,先喝点汤,暖一暖身子,也尝尝我家厨子的手艺。”

        她低头深深一嗅,不由夸赞道:“真香。”不知是饿得急了,还是本性太馋,顾不得吹上一吹,就咕咚咕咚地喝了好几口,烫得直吐舌。

        他看着城澄喝汤,眼中颇有几分慈爱的意味,像父亲,也像兄长。城澄喜欢同他玩在一处,一是因为自在,二来大抵便是眷恋这份被人关心照顾的感觉。

        汤鲜味美,城澄放不下碗。在她不便说话的时候,行霈指了指东厢,实心实意地同她说道:“至于捧场,您瞅瞅,那屋里的老爷子,下了朝也不出门,见天儿地看着我,没法子。这样的生活再悠闲,也要腻了。”

        这样看来,他回到京城后的日子,好像也并不是那么自在。

        行霈在她眼中看出同情的意味。她不用言语,他也能知道。但他又摇了摇头,认真地说道:“不过在家,也有在家的好处。以前我常听人说,有酒则饱。我牵马北上的时候,有些意气,还是同意这样的说法。如今于京城安定下来,回头再看,我既不是李白,酒气入肠三分,也啸不出半个月亮,换不来如四明狂客的金龟。说到底,颠沛流离,尽不如我这容膝一室的舒服。”

        城澄小时候贪玩,又生在孟家这样以经营青楼为生的人家里,读的书并不多。而他是个酸腐的文人,时而随口说出一些典故,她都不懂。可知己是什么呢,知己就是可以从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之中,轻而易举地得知对方的想法和心意。城澄和行霈对彼此而言,就是这样的存在。

        她喝完了汤,眼神轻飘飘地落在他的身上:“得了,别装了。”她知道,他只是不肯承认委屈了自己,所以想出千百种理由,把如今的日子粉饰得歌舞升平。

        他说了这样多,只换回她这简简单单的一句,却叫宋行霈心中一震。沉默几息之后,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指着她道:“你呀!那你瞅瞅什么时候,我牵上好马一二,带上纹银十两,咱们再去河间老地方,兜兜风?”

        这一看就是鬼话,不知诳谁呢。城澄轻笑一声,不动声色道:“那怎么成,听说你就要迎娶长公主了吧。堂堂额驸,还能可着心意出京游历?倒是你这个要做新郎官儿的人了,是不是该合计合计怎么疼疼你家媳妇儿。”

        行霈好像没听见似的,拿起筷子,夹了几片羊肉往锅里涮着。又调了一小碟的麻酱,仔仔细细,丝毫马虎不得的样子。黄酒烧开,他一杯,她一点儿。锅下面的文火,熬着柴鸡的沸汤,滋滋的响。

        他为人处世,讲究从容,说话时同样不缓不急,抑扬顿挫,自有章法。任人拿着大棒槌在后头追着赶着,他也不带快些。城澄已经习惯,很少催他。这不,又喝了一口黄酒,行霈才开口。可说的不是公主,却是她:“你一个小姑娘,在外游历,极不容易。只不过和别家的女孩儿不同的是,该上的马,该攀的交情,在大同,在客栈,你一样没拉,这是令我折腰的地方。”他叹口气,“只是我心疼了公主,哪个再来心疼你。说到底,你也该有个正经着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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