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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夜尽阑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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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一寸寸袭来,月光懒洋洋透过枝横斜影照在地上,显得那般的清冷。一首熟悉的曲子回响在林中,那般凄怆而苍凉。萧十一郎一个人坐在茅草屋上,唇边一片树叶含在唇边,那苍凉的乐音便是从他口中倾泻而出。孤单的身影显得那般落寞,虽然双眸紧闭,却是眉峰聚拢,暗示了他此刻的心情。仔细听来,这首曲子的旋律却是十分熟悉。原来是那日萧潇所唱的那首歌的曲子,没想到萧十一郎对音乐上也有很深的造诣,萧潇只唱了一遍便能如此熟悉的记下了这首曲子的旋律。又想起了与萧潇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初见时萧潇拿着奇怪的纸笔找自己签名的惊喜,脸上却是他从未见过的灿烂笑容。她说:“你是吴奇隆吗?好高兴居然在这个地方看见你,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萧潇,我是你的忠实影迷,也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居然让我看见自己喜欢的偶像,请你给我签个名好吗?”。那一身奇装异服,那张陌生的脸,从此便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他还记得第一次萧潇偷偷溜出连家堡的那个夜晚,不知道为什么?他知道萧潇人不见了的时候心中会有些莫名的担忧,害怕遇见连城璧,那声“萧哥哥”在他的心中激起了千层浪。看着萧潇昏倒在自己怀中,他的心却是从未有过的慌乱,他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感觉。

        看着萧潇那张稚气纯真的脸,他甚至对她从未怀疑过。“你放心,从今以后我会好好的保护你,绝不会再让你受到一点伤害!”。这是他对潇潇的承诺,他不知道,他的心中确实如此渴望保护着她,不再让她受到连城璧的伤害。

        和萧潇同乘一骑的时候,他能清晰的闻到她身上女儿的香味,令他怦然心动。明知道她在偷窥着自己,却又忍不住想要逗她一下,笑着道:“丫头,看够了吗?”。看到她脸红的模样,他的心情却是那般的高兴。

        那日,他不知道她出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看着那张坚强的眸中强忍着痛苦的模样,真是让人又心疼又敬佩。身上明明身无分文,确是不接受他的钱袋,她说:“不用太多,剩下的是留给萧大哥喝酒的钱。”。十两银子买了两坛酒,其中一坛装在酒囊中。他其实早就知道酒囊中有酒,不过他不想拆穿她,他想知道她要做什么,但是没想到为他而打得酒。他这一生最喜欢两样东西,其中一种便是美酒,甚至可以说是嗜酒如命,当时的他心中却是说不出的感动。

        那夜在山上的破屋中,他看见有人想要杀他。当时若不是他去的及时,否则后果当真是不堪设想,却不料她一把冲进自己的怀里哭泣,口中喃喃的喊道:“我就说你一定没事的,他在骗我,他在骗我!”。这是他第一次见她哭泣,没想到看见她的眼泪,他会是这般的心疼,同时又在心中窃喜,自己的安危不顾反而担心起自己的安危来。这辈子除了沈璧君和风四娘,再也没有哪个女子对他有过如此的关怀,此生得此知己,就算立马死去,她也绝无怨言。

        第三次那白衣男子劫走萧潇,他说不清楚当初的心情是怎样的慌乱。当他看见萧潇中毒昏倒在自己的怀中,连白杨绿柳都说无救之时,他的心中是怎样的失望与痛苦。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从何时起,萧潇的身影在他的脑海中已是挥之不去,自己如此在意她。当他知道萧潇是他的嫡亲妹妹的时候那是多麽的绝望。那夜苏醒之日,看着她苏醒,他竟然不知不觉的冲上去一把抱住了她,明知道两人是亲兄妹,身子却是那么的不由自主。

        山谷茅屋屋顶上那夜,是他第一次与萧潇单独相处。那夜的她惊为天人,是他这辈子见过最美的人。“萧大哥,我喜欢你!”萧潇的眼中紧张忐忑的看着自己,眼中还闪烁着点点泪花。

        当时他心中一喜,果真萧潇萧潇对自己一片真心,但是一想到二人是嫡亲兄妹,他的心中犹如千刀万剐,寸寸皆殇。亲兄妹永远不可能在一起,就算不是嫡亲兄妹,自己也不能与她在一起,因为不可能辜负了璧君的一片真心,所以这段感情注定是错误的。

        “萧潇,我也喜欢你,只是我们不能在一起,因为……”在这一刻,他终于正视了自己对萧潇的感情,纵然明知说出来会伤害她,但是他还是不得不说,明知是错却不能让她一错再错。

        从那之后再也没有看过见过她,相思入肠,食之无味。八月十五,中秋之夜,是她的生辰啊,曾经在所有人的面前对她承诺:“从今以后再也不会让她受到一点伤害!”今天自己却将她打伤,生死未卜。

        “当时我看见那男的衣裳半敞,女的躺在地上,不知道在做什么?不过,这明眼人不用看也就能猜出个七八分,这荒山野岭的,孤男寡女衣不蔽体,定是再行苟且之事。”。那人的声音在耳畔回荡,乐音的声音渐渐变得颤抖起来。萧十一郎的心痛的快要窒息了一般,俊美的五官纠结在了一起,好似正受着极大地痛苦。两行清泪从眸中倾出,留下一行的湿横,泪珠落在地上,消失于无形。泪水淌进嘴里,是那般的苦涩,乐音戛然而止,留下了一夜的寂静。只听得萧十一郎小声的啜泣声,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啊。

        回忆如一把尖刀刺进心中,往事一幕幕跃然于脑海,割得他生疼。苦笑喃喃:“萧十一郎啊萧十一郎,你真没用,难怪江湖中人人都要冒你的名,原来你就是个缩头乌龟。”抓起身旁的酒坛,酣饮如牛。酒,真是个好东西。因为他可以令人忘记痛苦。

        一个人若是愿醉,那他一定醉得很快,因为不醉也可以装醉。最妙的是,一个人若是想要装醉的人,那么到头来往往连他自己也分不出自己究竟是在装醉?还是真醉?

        最好的酒,通常也最容易令人醉,越愿喝醉的时候,反而越是不易醉。这酒是风四娘藏了二十年的陈年老窖,自然是好酒。一半坛酒下肚,萧十一郎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在黑夜中闪闪发光,但见他双眸微眯,不知道是醉了还是醒着?

        萧十一郎就在这房顶上饮酒解愁。古有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如今形容在萧十一郎身上实在是最贴切不过的了,醉了,就在这里睡下,以天为被,以地为床。

        这是风四娘的林中小屋,面积倒是比萧十一郎的家的大多了,而且也比他的房子干净,豪华一些。风四娘本是爱美丽爱干净的女人,住的地方自是跟她人一样。但是风四娘早已跟在跟杨开泰一起住在别院中,所以说这间林中小屋却是一直闲置着,上次连城璧在此设下埋伏伏击萧十一郎,所以有些残败,不过倒是很干净。萧十一郎不想回家的时候总是会在这林中小屋住上一段时间。但是自从跟沈璧君住进连家堡之后,这林中小屋倒是很少来此了。

        不知为何,今夜他不想回连家堡,兴许是担心萧潇的安危吧!萧潇被劫,司马相也回了司马山庄调派人手,今日连家守卫死伤无数,元气大伤,已是损兵折将的厉害,犹如风雨中的危楼,摇摇欲坠。

        一整坛酒下肚,萧十一郎已有七八分的醉意。突然,双眸猛然一睁,右手一甩,只听得哐当一声,那酒坛在远方被摔得粉碎。萧十一郎身子轻飘,人已到了地上,拔足便往黑夜中跑去,背影消失在暗夜中。

        不一会儿,乌云笼罩了圆月,天地瞬间变色。

        一道黑影在房顶上上跳下跃,如一道鬼魅穿梭在房顶上上。虽刚入夜不久,街上却是一个人影都没有,甚至一条街上连半点灯火都不曾见到。三千白发在这黑夜中显得如此耀眼,幸好月光被乌云遮住,若是月光洒在白发上,更加耀眼。连城璧抱着萧潇一路狂奔,突然在一个小店门口停了下来。房门口的招牌上写着‘回春堂’三个大字,门是紧闭着的,连城璧大脚一踹,只听得砰地一声,在这寂静的夜里声震如雷。门被踹开,连城璧急匆匆的抱了萧潇进去。

        “还不快给我滚出来!”连城璧一声怒吼。接着便看见两个颤巍巍的人从柜台下面爬出来,连滚带爬的立即来到连城璧的面前跪下。这几日连连发生的几起命案,早已人心惶惶,县衙里传出话来,天黑之后不要外出走动,每个人都害怕惨遭敌手,所以一入夜万家灯火齐灭,摸黑着收拾店铺什么的。原来师徒二人正在收拾着铺子,准备入睡,没想到连城璧就闯了进来,吓得二人躲在了柜台底下直哆嗦。连城璧何许人也,又怎会不知道躲在柜台下面的两人,更何况就算是已经入睡了,也得立即爬起来。

        语气颤抖的说道:“好汉饶命!好汉饶命!”。佝偻的身子磕头如捣蒜,害怕的直哆嗦,似乎连心脏跳动的声音也听得见。这一两天虽然没有死人,但是早就流言四起,说那杀人的是个白发男子。而连城璧一袭白发在这黑夜中如此耀眼夺目,那大夫和徒儿一见,登时吓得几乎昏厥过去。心想,今日命休矣!还没有昏过去便听见白发男子开了口。

        “掌灯,救人,救不活人,你们都别想活!”冷冷的几个字,吓得两人七魂都丢了六魂。

        “是是是,好汉这边请!”。大夫立即起身将连城璧引入内堂,小徒立即将大门掩上,掌上灯引入内室。烛火的灯光下,萧潇那张惨白的容颜白的有些骇人,全身冰凉没有一丝温度,胸前鲜血染红了红衣。在烛火的灯光下,诡异妖冶,若不是鼻尖若有若无的呼吸,早已经与死人无异。大夫看着萧潇的模样,先是一怔,手探上萧潇的额头,就连额头都是冰凉,当下眉头一皱,转身对身后的徒儿吩咐了几句“赶快去烧热水!”。

        那徒儿一听,立即出去烧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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