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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男人生涯,我欲天下


第四百章  男人生涯,我欲天下

        一通狂欢,频频举杯之下,大家伙儿都已经喝得晕天黑地的了。不过,黑风寨的猛男们个个都是海量,纵然满脸红光,可眼神依旧清晰,看得出来,无论在哪里,他们都如野兽一般,保持一颗高度警戒的心,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放松了警惕。现在外围还有一群守夜的小弟任人怎么劝也是滴不沾,以绝对标准的军事戒备的那种明暗哨保持外围警戒。

        这也是卡萨以鲜血和经验得来的教训,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小心阴沟里翻船,这些猛男们早已经入脑入心了。

        “兄弟,这下你跟楼云黑帮的梁子是结定了,不知道你下一步是如何打算的?”

        拉德里维亚借着举杯的时候仿佛不经意间地问道,可是望向荆风的眼神却炯炯有神,显然,这句话绝对不是无的放矢了。

        “打算?区区一个楼云黑帮倒真没放在我眼里,我也不屑于对他们打算什么。不过,据审讯的人说,这一次楼云黑帮可不仅仅是派来了本帮的精锐,其中还有楼云军方‘赞助’的高手,如果楼云帝国也参与了进来,别说,我还真得好好打算一下呢。”

        荆风举着杯子一口饮尽杯中的酒,将酒杯往桌子上一墩冷笑道。

        “唔,这个事情确实有些大条了,楼云帝国的军方这么干显然有着特殊的目的,否则也不会将一个幻术高手和两个双子座的黄金战士都派上来了,里面确实有问题。”

        拉德里维亚眯了下眼睛,仔细想了想,慎重地说道。

        “所以,如果说我真有什么打算的话,下一步,我准备跟楼云帝国较较劲,看看他们倒底想干什么。老哥,别认为我不自量力,也别认为我几场小胜之后就狂到没边儿了,其实,唉,我也有着自己的苦衷啊!”

        荆风一声长叹,隔桌拍了拍拉德里维亚的肩膀,涩声说道。

        他知道,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有些东西必须要让拉德里维亚知道一下了,这也更有利于拉德里维亚适时摆明态度了。

        当下,将侍女们等闲杂人等驱逐出去,外围继续保持警戒,只留下一干重要的人在大堂里。荆风索性把话敞开了,将自己在环形山里经历过的一切全都跟拉德里维亚来了个竹筒倒豆子,一五一十地讲了起来。

        拉德里维亚开始听时还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与镇定,就如同听一个奇幻冒险故事一样,可是听到后来,尤其是听到冥族入侵,博坎大帝都都现身那一段,已经额上冒汗了,手心里湿漉漉的一片,真正地感到恐惧与害怕了。他没想到,看似和平的元朗大陆,竟然还存在这样可怕到不敢想像的危机与灾难。

        “你,你说的,是真的?”

        拉德里维亚还是不能确信,那早已经被驱逐了万年的冥族竟然还能回来,还险些掀起如此大的风浪来。对天发誓,他只是想决定一下自己的政治路线罢了,却没想到竟然从荆风嘴里掏出了这么一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

        “爱信不信,反正,三年后,他们回来的时候,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了。”

        荆风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他心里很清楚,有些时候,即使是真话,也会因为人类对于安于现状的安逸与对美好的一切想像而抱着眼前的一切打死也不相信。

        拉德里维亚捏着酒杯,脸上阴晴不定,半晌之后,才猛然间一口抽干了杯里的酒,抬起头来苦涩地向荆风问道,“那我们,能做些什么?”他的话风已经转变了,由“你”和“我”转变为,“我们”。不得不说,在面对一个种族共同的灾难与危机时,人类还是能表现出十足的向心力与凝聚力的。

        只不过,这一切都是要建立在相信危机与灾难存在的基础上了。

        “击败他们,干垮他们,仅此而已。”

        荆风耸了耸肩膀,若无其事的说道。

        “可是,可是,冥族万年之前就已经那样强大,现在只会更强大,我们,我们能击败他们吗?”

        拉德里维亚不能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望向荆风。

        “没什么不可能的,起码我就干败了博坎大帝,当然,其中有一些曲折。”

        荆风笑笑说道。想起与博坎大帝那惊天动地一战,现在他还心有余悸。那个活了万年的老货,确实够厉害啊。只是一个分身影像就让他险些把小命扔在环形山了。

        “哥们,相信我的话,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千真万确的,否则我没必要放出这股风来危言耸听迷惑大众,这对我也没什么好处。同时,只要元朗大陆上的智慧生命团结起来,与冥族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荆风慢悠悠地呷了口酒,呵呵一笑。

        “说得容易,我们拿什么去打败他们啊?一个冥族祭司就足以控制成千上万的军队,他们的精神力控制太强过于强大了,以我们人类脆弱的神经又哪里能抵御得了?”

        拉德里维亚一颗心完全消沉下来,想到万年以来流传已久的冥族的厉害之处,就是一阵阵心悸。

        “呵呵,冥族本身就脱胎于我们人类,只不过通过某种异变让精神力更加强大罢了。其实,细究起来,他们也是有着自己的弱点的。比如,如果我们找到了克制他们精神力攻击的办法,这也就是找准了他们最大的死穴,那我们对付他们也就不再有什么恐惧心理了,而我们的极道高手也完全有可能对抗他们的所谓十二祭司。

        要是能弄出大型反精神结界以装备军队,再有小型的反精神魔法道具或是其他什么给极道高手佩戴,或许,一切问题便都不是问题了。”

        荆风轻轻玩弄着酒杯,陷入了沉思之中,半晌,才缓缓说道。

        “可你说的这些,三年时间,能研制出来吗?况且,真有人相信冥族会再度大举入侵吗?要知道,天地大结界可是元郎大陆的神迹,谁会相信神迹不倒呢?”

        拉德里维亚揉着太阳穴问道。现在他浑然未觉,自己已经偏离了原本想问的问题主线,而是站在全人类的角度去考虑冥族再度入侵的问题了。

        “呵呵,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神迹,只有不断出现的奇迹。只要我们努力,就会有奇迹出现。所以,我下一步的打算是,网罗泛大陆所有的高手,尤其是极道高手,打造这种反精神类魔法道具,现在我的黑风寨可建了一座庞大的魔法试验基地呢,里面还有一位魔导员在压轴,唉,说起来,这个世界上最缺少的就是人才啊。”

        荆风叹了一声声,颇有些无奈。确实,到现在为止虽然手下精兵强将无数,还有例如小凤这样的绝顶强者,可是,与未知而强大的冥族比起来,他的实力还是显得过于单薄了。

        “难道,你打算独力拯救这个世界吗?”

        拉德里维亚突如其来地问道,他不是傻子,当然能听得出来荆风现在已经把拯救整个世界当做己任了,可问题是,就算他再强大,能有这个能力吗?

        “哈哈,不好意思,我倒真想试一试。天降大难之际,总得有几个不怕死的人出来打头阵吧?如果可以的话,不妨就从我开始吧,说实在的,我还很想再碰碰那位博坎帝君呢。当然,能不能做到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不过,想不想去做,我觉得这才是最关键的。”

        荆风仰天一阵炮仗似的大笑,粗豪狂放地说道,可那眼神里的坚定却如同有魔力一般,让人丝毫不怀疑他话里的信心与勇气。

        “我看到了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就那样清晰地出现在我的眼前。”

        事隔多年以后,当荆风成为了大陆上不朽的传奇之后,拉德里维亚在自己的回忆录如是写道。

        “您让我有一种高山仰止的敬佩!”

        拉德里维亚望着荆风,心头突然间油然生出了一种感动,他虔诚而庄重地说道。

        “得得得,你这么一说,好像我是个神棍似的,话头有些扯远了。不过,说实在的,我现在面对这些事情其实也是无能为力的,只不过,三年的时间,做为元朗大陆的智慧生命,我们总应该做些什么,而不是在这里束手待毙吧?

        无论有人爱不爱相信,反正,在找准一个我认为适合的时间段时,我会将这一切通过古镜月井告诉这天下人的,当然,那是在我的反精神控制的魔法道具已经有了初步成果的时候。到那时候,何去何从,这天下人自己决定吧,反正我是做好充足的准备了。

        不过,在此之前,我会尽我最大的可能来联合泛大陆上所有的国家与人类,让他们一起携起手来,共拒强敌,在天地大结界崩塌之前或是冥族再度打开空间大裂缝之前,尽最大努力整合我们的力量,与冥族打一场有你无我的种族存亡战。”

        荆风握着拳头,昂起了头,脸上一片刚毅。

        “这个,三年的时间,有可能吗?你倒底,想怎样做……”

        拉德里维亚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苦笑了一下,三年的时间想将这个三大帝国并立、中小帝国无数的元朗大陆拧成一股绳,这可能吗?现在黄金帝国和楼云帝国都已经开始局热战了,就差双方来个正式递交战书了。

        而其他地方也是一样,局部热战接连不断,谁能有那么大的能量将这些分崩离析的国家组合起来,凝聚起真正的向心力?

        “呵呵,这个确实很挠头,说实在的,我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所以,我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想打出属于我的名气与声威来,名气越大越好,越能震慑八方越好,然后,当格尔玛的声威与名气到达一定程度的时候,再通过古镜月井与记忆水晶把环形山中当时与博坎大帝一战的过程播放一遍,告诉人们危机将至,那个时候,势必会有人支持我的。而那时还要打人类内战的那些阴谋家与野心家们就要考虑自己所做所为了。然后,我再挑两个不信邪的刺头把他们灭掉,整合一下民心,震慑一下那些不知危机将至的混蛋们,或许,一切就能好办些。

        当然,这也是一些大略的构想罢了,具体实施起来,还要有一定的计划。反正,我是不能坐以待毙的,还是要积极地做点什么。”

        荆风再往喉咙里倒了杯酒,用袖口抹了抹嘴巴哈出酒气豪情万丈地说道。

        “恐怕,过程不会那么容易的。”

        拉德里维亚沉重地叹气说道。

        “如果简单的话我做起来还没意思呢,人生就是要在逆境里走,那才有挑战性,那才显得爽,男人的生涯,在酒杯里,在战场上,在女人的肚皮上,既然活了,就要活一生、猖一世、狂一回,这样才不白活。恕我直言,像你这样窝在堕落宫殿里整天抱老婆看月亮喝花酒,只会将自己在精神与意志上彻底阉割成太监,老兄,这样活着,有劲吗?”

        荆老板明显喝多了,有些舌头发大地拍着拉德里维亚的肩膀哈哈大笑着说道。

        可拉德里维亚看着荆风的眼神明显发生变化了,如果说刚才他还只有沉重、压抑、惶恐的话,现在看到荆风这样镇定自若而且还张狂无比的样子,却没有感觉到他嚣张,相反,却看到了一个真性情的英雄人物,看到了一个英风伟岸的极道强者。

        “没错,是没劲,太他妈的没劲了。”

        拉德里维亚蓦地狂笑起来,学着荆风的样子一口将杯子里的酒倒进了喉咙,一道火线刷的一下点燃了他食道,也兴奋了他的神经。

        “所以,我决定了,荆老大,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妈的,如你所说,跪着生不如站着死,事到临头,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那他妈就把脑袋伸出去又能怎么样?活就活着嚣张,死就死个痛快,如果侥幸不死,哈哈,说不定哥们我也能在青史上留下那么浓重的一笔,让后人也知道,我拉德里维亚也他妈的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拉德里维亚狂笑着说道,已经站起身来,向起荆风便是当头一拜,那可不是格尔到上强盗们拜山头的拜法,而是大陆上通用的誓死效忠的五心贴地的一拜!

        “我靠,哥们,你不用弄得这么隆重吧?起来起来,咱们是兄弟,可不是上下级的关系!”

        荆风吓了一跳,望着拜倒在地的拉德里维亚又是感动又是好笑地赶紧去扶他,可拉德里维亚连斗气都用上了,反正这一拜是死活不起来了,荆风也拿他没办法。

        “靠,I服了YOU。算了,我现在只想问你一句,拉德里维亚城主,你是酒喝多了、兴奋过头了、一时太激动才这么做的,还是真想跟俺去打冥族鬼子博他一个生前功后名呢?这事儿,你可得想清楚了。要知道,到时候如果那一仗真打起来,恐怕首先就得在格尔玛上打响头一炮,我可是博坎大帝恨得咬牙根儿第一个要除去的目标。这事儿,你可得想清楚了。”

        荆风坐在那里,脸色逐渐肃穆起来,皱眉问道。

        “如果说,开始的时候我想投效你就是看中了你的本事,想跟着你混把岗萨雷斯做大做强并且以后你出息的时候我能博得更大的利益,这也算是一个投资吧。可是现在,我的想法改变了,反正人活一回,总不能永远跟着自己的利益走吧?这一辈子我该享的福都已经享尽了,只剩下点儿男人的意志还没有被磨灭,如果能在自我意志阉割之前痛痛快快地活一次,战一次,那他妈的就更爽了。

        没说的,跟定你了,以后岗萨雷斯就是你的附属城,我,拉德里维亚,炎阳战士,现在,正式向老板荆风效忠,以我和我家人的生命与荣誉起誓,无论生死、无论何时,都将一如既往地跟在老板的身旁,不怕流血、不怕牺牲、不畏惧任何艰难挑战,只为博得一个,生前身后之名!”

        说着着,拉德里维亚已经少有地认真起来,以肃穆的神色庄严地说道。说到这里,突然间左手摒指在右腕上一划,鲜血迸溅而出,随后拿过了一个青瓷大碗,将腕上的鲜血滴在碗里,随后向着荆风举过去。

        “看来你是认真的了,也好,也好!”

        荆风心头也有些火热激动起来,这一刻,他真正地感觉到了,原来,这个世界上哪里都有英雄人物啊,就比如眼前这个他曾经很不以为然的墙头草拉德里维亚,原以为他只不过是个随风势摇摆的家伙罢了,没想到,却是这样一个真性情热血汉子。

        二话不说,同样摒指一划,将自己右腕的鲜血滴入大瓷碗里,两个人的鲜血混在了其中。

        随后,拿起酒碗抽了口酒,将酒碗再次递还给了拉德里维亚,拉德里维亚一言不发,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随后摔碎在地上。

        荆风将拉德里维亚扶了起来,两个相视对望一眼,蓦地同时放声把臂大笑起来。

        真正的豪杰英雄,从来都是惺惺相惜,不用多言多语,一切尽在这大笑之中!

        “以后就是兄弟了,这里还是你当家,黑风寨里也有你的位置,更是你的家,希望你随时回去探探家,哈哈!”

        荆老板拍着拉德里维亚的肩膀大笑道。说实在的是,这还是他头一个收的黑风寨以外的小弟呢,没想到还是这样一个功成名就的炎阳战士。只不过,年纪快大出他三分之一了,但结果是美妙的,起码,以后这岗萨雷斯城他就可以来去自如了,就相当于他自己家的后花园一样,爽!

        没想到,只不过是一次偶然的心血来潮大采购罢了,竟然能采购出这样美妙的效果来,这一切倒是荆风所始料不及的了。

        “唉,说起来,我拉德里维亚当年也是个曾经雄心壮志要干一番大事业的人,只可惜,到最后建了这么一座黑色城市之后,偏安一隅,却发现自己突然间老了,雄心不复了,只想着如何贪图安逸享享清福了,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或许我真会在贪图安逸中忘了年轻时那个热血沸腾的自己倒底是个什么样子了。没有目标的人生啊,哪怕就算再幸福,也像是缺了点什么。尤其做为一个男人,要是少了热血、少了激情,那还叫个男人了么?

        不过,幸好,遇到了你,老板,虽然我比你虚长了几岁,不过,从对世界的认识与志向的高远来说,你值得我称一声老板,对‘老板’这个词儿当之无愧。如果不是遇到了你,或许我就这样颓废下去了,在这个安乐窝里躲上一辈子,很没劲地过完自己的下半生,这样的活着,难道就是所谓的幸福吗?不,永远不是!”

        “没错,拉德里维亚,就冲你说的这番话,我是越来越欣赏你了。

        妈的,对我们这样在江湖路上混着的人来说,安逸、和平永远没有我们的份儿,刀头舔血的生活永远会伴随着我们,战争与杀戳才是我们生活的主业,如果放弃了这些,一旦真正的平静下来,我们还有什么?还能剩下什么?

        不,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剩不下来了,一入江湖,风云变色,再想做个正常人,已经势不可能的。

        可这样又有什么不好?我们生性不甘于寂寞,生性不愿耽于安逸,所以,我们能做的,也只有在豪情的大旗之下,凭我们的本心,快意恩仇,做我们应该做的、能做的一切!

        这,才是个真正的男人!”

        荆风狂笑说道。

        周围的兄弟们听得浑身上下热血沸腾,一群人敲着碗盘长声而歌,歌声穿透堕落宫殿,遥遥射向夜空,豪情万丈。

        今夜,注定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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