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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109


唐莎思索了数日,飞抵波士顿找叶之南。她想明白了,祖辈的发迹,不知有多少龌龊的勾当,自己的清白不过是在父母的荫蔽之下。叶之南和她母亲有过一段往事又如何,母亲是聪明人,聪明人会选择永不揭破。

        酒店门口,唐莎截住叶之南。她一气喝光苦咖啡,心一横:“我还是想要你。妈咪一定不会说什么,她没法说什么。她不说,爹地就没意见。”

        叶之南眼中灼着寒光,看定她说:“唐莎,是我不想要你。在我眼里,你只是烨辰的妹妹,我对你不可能有别的感情。”

        这番话,在最初相识时,叶之南就说过。然而,只要是人,就有价码,唐莎点燃烟:“要怎样你才肯?”

        不被爱,说出来残忍,但这女人如跗骨之疽,叶之南不想再和她有一丝一毫的纠缠。19岁低过头,33岁不肯了,他起身:“不可能。走了。”

        这人很懂得平衡跟各路女人的关系,哪怕在同一场合,那些对他青眼有加的女人,都会认为自己才是他眼里最特别的一个。但今天他把话说到绝路,唐莎明白,他心里有人。

        唐家是多少男人都想攀附的云梯,唐莎熄了烟,碾了一碾,叶之南心里一定有人。先弄清楚,再弄死。

        乐有薇和叶之南约在一家意大利餐厅见面谈事,她一进来,叶之南就知道她恋爱了。她和丁文海刚恋爱那年生日,也像现在这样轻松自在,从内而外散发光彩。

        乐有薇把来龙去脉都讲了一遍,除了古乐器和那件唐代螺钿紫檀五弦琵琶复制品,小粟野柏还有几十件尺八。路晚霞和小粟野柏能成为莫逆之交,也因最初相识时,她的尺八吹奏水平折服了小粟野柏。

        尺八是中国传统乐器,是吹管笛萧类的一种,因它长度为一尺八寸,故称尺八,它在隋代和唐代是宫廷乐器,并经由当时的日本遣唐使东传日本,至今日本正仓院还保存多种唐制尺八。

        宋代开始,民间的萧和笛等乐器逐渐取代了宫廷雅乐尺八的地位,但它一直被日本人传承和发展。

        20世纪70年代,美国人海山将尺八从日本传至美国,于是国际研究领域习惯性把它归为日本民族乐器。而在它的故乡中国,几乎被遗忘,乐有薇也是因为年少时和郑好练字,在诗书上看到苏曼殊的一句“春雨楼头尺八箫”,才知道这种乐器的存在。

        昨天,乐有薇刚到波士顿,收到小粟野柏亲自回复的邮件。他致力于复原古乐器,对壁画和岩彩产生浓厚兴趣,这半年他住在格里姆斯附近,有两个弟子陪同。他们近来很忙,10天后将会稍事休息,欢迎乐有薇前去面谈。

        格里姆斯位于内华达州,美国50号公路北侧,它是个考古遗址,山上有众多绘有图画的大圆石,是8千多年前当地居民的文化遗物,深具神秘韵味。

        乐有薇计划和小粟野柏初步谈过,再把情况反馈给叶之南。按她的估计,虽有路晚霞引荐,但想达成合作,恐怕下一轮就得有尺八演奏家等音乐人同行。

        前天,叶之南看到乐有薇的信息后,就和省博左馆长通了气,等乐有薇和小粟野柏见完面,他就去找省交响乐团和民族管弦乐团等机构协商。

        乐有薇谈完公事告辞,叶之南看着她离开,没有相送。唐莎的痴缠使他厌恶,他不能使自己成为这样的人。不当恋人,乐有薇就没有心理负担,交谈自如,来去也自如。爱他,让她痛苦,不如看她和别人好好过。

        楼上最角落的位置坐着唐莎,乐有薇离开,叶之南还那样深情地望着她,他心里的人竟然真的是她。

        慈善拍卖晚会上,叶之南放任别人攻击乐有薇,唐莎以为,一个男人爱你,就不舍得让你身陷流言中,但如果他本身就不在意流言呢。

        如果能少爱他一点,是不是就不会这么痛苦?初相识,是去年深冬,欲雪的夜里,唐莎初来云州第二天。唐烨辰让手下的人为妹妹接风,唐莎嫌那帮人无趣,找酒店门童打听云州最有意思的夜店,对方推荐了tequila。

        tequila的dj是香港同乡,音乐很对唐莎的胃口,她纵舞尽兴,结交了一大帮朋友。

        午夜时分,众人喝酒玩骰子,一群警察从天而降。包间里有人吸毒,全体人员被带去公安分局。唐莎配合做了尿检,对方竟还不放了她,把她和一众失足女锁在一间屋子。

        唐莎平生哪遭过这种奇耻大辱,但国语不灵光,无法自证。事发之时,她喝到不大清醒,正和陌生男人吻得火热。

        再拖下去,更没好果子吃,男人指认了唐莎,交了罚款走人。唐莎暴跳如雷,后半夜,来了一个矮胖警察,唐莎困得脑子发懵,被问话时前言不搭后语,胖警察推搡她,在她胸前揉了好几把,还骂她贱货。

        雪落了下来,然后叶之南来了,那是唐莎第一次见到他。

        唐烨辰在电话里说:“我还在跟国外开会,我让阿南捞你,他叫叶之南。”

        叶之南这个名字,唐莎在香港时就听过。母亲关心唐烨辰在内地的业务,唐烨辰说:“叶之南很帮我。”

        唐莎没想到,竟是个极为英俊的男人,穿衣风雅漂亮。叶之南见她呆呆的,以为她被吓坏了,转过头,看向胖警察。

        一声闷响,胖警察身子一晃,被逼退几步,嘴角溢出血,可见挨的一拳不轻。

        陪同叶之南进来的分局局长向唐莎道歉,自然是事先得知了她父兄是谁。唐烨辰的飞晨资本出手搞定了几家破落企业,解决了工人的饭碗问题,避免他们走上街头讨说法,这种连政府官员都给几分面子的外商,开罪不起。

        雪落苍茫。唐莎身穿短到大腿根的紧身裙,外罩貂皮披肩,冷得起了鸡皮疙瘩。叶之南脱下大衣,披在她身上:“走吧。”

        车疾驰在深夜,叶之南把唐莎送到酒店。唐莎靠在房间门上,整张脸深深埋进大衣,深深感受他的气息。

        唐莎身材火辣,总穿被唐烨辰抨击为“衣不遮体”的服装,但在分局,叶之南没多看她一眼,他脱下大衣罩住她,她颤巍巍的胸脯,结实的大腿,都被遮挡得严实。

        一个在众目睽睽之下,为她袭警的男人。一个在单独相处的时候,对她极尽绅士风度的男人。唐莎对叶之南好奇,她大哥和她同父异母,根本不来往,她二哥性子冷,她父亲常年缺席,她最熟悉的男人都不是叶之南这样的。

        叶之南不是唐莎交往过最帅的男人,也不是最狠厉的男人,但他是最冷的一个。用“冷”这个字,其实不准确,绝大多数时候,他都是笑若天开的。

        得手了,就能放下了吧,但未能如愿,爱已成痴。唐莎始终没归还那件大衣,有些时候,她不着寸缕,把它当成盖毯,如同得到他的拥抱。

        她渴望被叶之南真切地拥入怀中,那个落着雪的深夜,他带她走向汽车时,拂去她肩头的雪花,已是两人最接近的一次。

        好事者录过慈善拍卖晚会视频,唐莎发给唐烨辰。乐有薇不比别的女人更美,至少不如陈襄美,她想不明白,叶之南为什么偏偏爱她。

        唐烨辰快速看了看视频,那女人瑰丽又风尘,第一面是在香港佳士得拍卖场,他本来没注意到乐有薇,但她频频回头,叶之南看了过去。

        女人乌发红唇,是一枝野蔷薇,唐烨辰见过太多这类女人,也包括男人。他们自命不凡,野心勃勃,接近他,不为得到他,只想捞点资源借个火。

        他们深明规则,并愿意承担后果,男男女女都是他们的工具和桥梁,也有真心,但显然只留给少数几个人。

        他们也不做入豪门的梦,那意味着要忍受很多,但他们要金钱,权力,也要自由,什么都要。有的会选个温良之人泊岸,或者携钱财浪荡江湖,这世界永远不缺少可供欢愉的年轻肉体。浪子形容的从不只是男人。

        唐烨辰不介意被他们捞走一点什么。他喜爱艺术,艺术用来探索精神的深度和广度,贱人用来探索人性的深度和广度。他们那汹涌的欲望,蓬勃的锐气,他甘愿为之买单。

        唐烨辰的特助斌伯追过乐有薇,有一次,唐烨辰听到斌伯对人说起,叶之南有个女人是小母狼,直来的,唐烨辰因此知道,乐有薇对某些男人具有莫大的吸引力。

        比起艳光四射的大美人,乐有薇不值一提,但她自负又自我的劲儿异于常人。通过慈善拍卖晚会视频,唐烨辰看出来,童年经历造成这个人很独,她一无所有,因而一无所惧,对人对己都能下狠手。因为最坏的后果,不会比幼年更差。

        唐烨辰对乐有薇有了忌惮,跟唐莎说:“你不准去招惹她,她会先弄死你。”

        电话那头,唐莎一呆:“哥哥,我家有钱有人,她斗不过我。”

        别人对乐有薇和叶之南的关系,用的是一个“跟”字,但从视频来看,恐怕错了,她没让叶之南得到她,他才格外念着。唐烨辰也自负,但只能认输:“哪个暴徒没有一身狠劲,我劝你不要轻敌。你要不到阿南的,认了吧。”

        唐莎大哭起来,唐烨辰把手机拿开一些,过一阵,唐莎陡然止哭,恨声问:“你从来就不想真正帮我,是不是?”

        唐烨辰说:“他不是一件艺术品,阿莎,我没办法拿下来给你。”

        唐莎冷笑:“我早该知道你不会帮我。哥哥,你可以把他当成展览品欣赏,但我要的是收藏品。”

        电话挂断。再打过去,唐莎关机。唐烨辰颓然看向对面的灯光,眼睛红了。在香港,在世界,人们都说,钱和权势就是一切,但也有人不那么想。

        第二瓶烈酒见了底,包厢里的灯光趋于幽魅,叶之南意志渐渐涣散,脑海里不由自主勾勒出乐有薇的姿影。下午在街边,他远远地望着她,她微微扬起脸,对秦杉笑着,他们手牵着手。

        一片望不到边际的黑暗里,叶之南摸向桌上的威士忌,开启了第三瓶,放任自己回到摩天轮上,回到那夜辽阔的海域。第三瓶过半,他的意志越发涣散,在迷梦里流连忘返。

        浑身血脉跳动,连有人走近的脚步声都听不太清晰,叶之南好像看到乐有薇走来,在他脚边坐下,她眼中盈满情意,手心覆上他的手背,一寸一缕抚着他……

        唐莎坐在地毯上,仰着脸看叶之南,他双眼轻阖,左手搭着沙发扶手。她伸出右手,试着覆在他左手上,他没有移开。

        叶之南的体温滚烫,烫得唐莎浑身如同着了火。她慢慢抚摸着他,从指间到腕间,两指解开他的袖口。叶之南的气息更加火热,突然反手抓住了她的手。

        唐莎吓一跳,但叶之南仍没睁眼,面上是无可辩驳的情动。唐莎任他用指腹摩挲她的掌心,她着迷地看着他,光影明暗,愈发衬得他倜傥动人,她的心怅然不已,坐得更近些,用面颊贴上他的手背。

        一种奇特的困倦和渴望,一齐从叶之南身体深处升起来。唐莎的手被他突然一拉,紧接着,她半个身子被叶之南拉上沙发,跌靠在他双腿之间,转瞬就被他箍进怀里。

        唐莎脑中瞬间空白,这个场景她幻想过千万遍,她搂住他的脖子,献上唇。叶之南气息急促,捧着她的脸她的头发,吻了下来。

        在距离饱满红唇只有几公分的地方,叶之南忽地蹙眉,钳住唐莎的下巴。唐莎的唇落空,叶之南指节发力,力道大得让她吃痛,他睁开眼,眼中漾着迷离的欲望,极压抑地看了她几秒钟,松开手,向后靠去。

        这酒不对。残存的意识里,叶之南如是想。当他的手背触碰到一把卷发,把他的小乐扯进了怀里,但是近在咫尺,他闻到香水气味,这个人,分明不是她。

        小乐不用香水。她是谁?

        叶之南急躁地扯开衬衫领口,让身体透气,一边极力收拢心神,探过手,摸到桌上的雪茄盒。

        一盏壁灯幽幽亮着,唐莎心头钝涩,叶之南明明蓄势待发,为什么停住了?她倾身,再次逼近他的唇,谁料到,叶之南伸手一挡,正好甩在她脸上。

        唐莎捂脸,叶之南双眼紧闭,眉头皱得紧,是在调整心绪了。都这样了,竟还能自控,她想占有他,比预想的更艰难。

        在那家意大利餐厅,看到叶之南把乐有薇用过的杯子捧在手心,唐莎哭了。待她冷漠至极的人,竟也会灼热地爱着别人,爱得和她一样无望。

        为什么两个失意的人不能互相安慰呢。

        箭在弦上,他却隐忍不发,不肯拯救她的渴求,该死的,怎么办?

        蓬松卷发把女人的脸衬得娇小紧绷,她嘴唇娇丽,正热情缠着他……叶之南快速点了一根雪茄,毫不迟疑地戳上手腕,把自己从迷梦里拉出来。

        唐莎心里又痛又恼,坐在叶之南脚边,低头哭了。他对她何等挑衅,宁可如此,也不就范。

        烟头很烫,压住了心火,叶之南深吸几口,陷在沙发里。唐莎想再凑过去,他垂眸看她,目光停在她被卷发半掩的面颊,又似乎在看很远的地方:“是你啊,唐莎。”

        唐莎怔忪不语,叶之南移开目光,一双长眉像锋利的新月,她莫名怕得紧,想走开两步,双腿一软,跌坐在地,索性不走了。

        叶之南坐直了些,双眼眯起,唐莎想,这才是真正的他吧,她泪意涌动,咬咬牙:“你能不能,能不能……”

        她性情执拗,玩得放肆,但用这种方式放倒叶之南,已是难堪,更直接的话,她说不出口。

        你能不能像对待别的女人那样,对我?

        唐莎抬手擦掉眼泪,凶狠又倔强地瞪着眼前人:“我不信你会为她孤独终老,你还会有别的女人,为什么不能是我?”

        叶之南恍然未觉,对她无动于衷,唐莎哀痛愈甚,再也承受不住,伏在他膝盖上,眼泪涌出,哭到浑身发抖。

        长指一弹,火星熄灭,叶之南俯身,把那一头被他错认的长卷发拢到唐莎耳后,温和地说:“唐莎,人在感情上,不要委屈自己。耐心些,会有真心待你的人。”

        唐莎如获生机,呜咽道:“我只要你。”

        叶之南起身:“对不起,唐莎,我做不到,别再执迷了。”

        药力功效强劲,叶之南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走向卫生间,唐莎待在地上没动,颤声问:“你跟那些女人都可以,为什么不能和我?”

        没能等到回答,卫生间的水声响起。叶之南吐了一阵,捧起冷水浇在脸上,镜中人脸色阴霾,双眼通红,身体的念想,略过不提。

        小乐,生命里有那样的幻境时刻,就当你来过。

        叶之南走回沙发,当着唐莎的面,倒掉剩下的小半瓶酒,就倒在地毯上,一言不发地离去。昨日种种昨日死,那所有的女人早已是从前。

        雕花木廊狭长曲折,从春色无边的幻境,回到了熙攘人世。她有钱,能买通这里所有人,但不能买通全天下。

        楼下,叶之南当街而坐,唐莎在窗边看他。冰桶里的冰块尽化成水,她一咕噜灌下去,浑身的干渴感却没能减轻半分。

        叶之南倒掉酒,是在警告她:一个千金大小姐,何至于此。

        但对她冷若冰霜,他又何至于此?她的家世强过太多人,她本人也是被公子哥儿和明星追捧惯的,但他执意不要她。

        童燕在一家药店买到催吐药物,叶之南饮尽,抬眼看楼上。唐莎迅速隐在窗帘后,他笑一声,上了车。被她用强得到,岂非可笑。

        羞愤似藤蔓,勒得唐莎喘不过气,她两眼带刀,泪珠滚滚,用致幻剂不如用毒,她越想越后悔,应该用毒。爱和毒才能真正控制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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