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缘浅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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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想片刻,明玉已离了他的怀,微微摇头,淡笑,“只是有些头晕,已经无碍了。”
齐琛拧眉,“当真?”
=“嗯。”
可是手心冷的渗出汗来,她方才竟然想到灵异神怪去了,借尸还魂?想一想更是心惊。怕齐琛瞧出来,强压心头不安,随他进了铺子。等进去后才留意到,这是首饰铺。
掌柜见两人穿着富贵,后头又跟着一众下人,当即作揖笑着问候。
齐琛说道,“想买支上好的钗子。”又明玉说道,“挑一支。”
明玉十分意外,“为何好好的买那东西?”抿了抿唇,似乎想明白了,“三爷放心吧,日后不会冲动拿钗戳自己。而且钗大多是尖头,买几支都一样。”
齐琛甚是无奈,“又多想。”
明玉看他,“三爷……不是这意思?”
齐琛淡声,“不是。”说罢,伸手拔下她发髻上的双银牡丹顶,“磕坏了一处。”
明玉忙接过,那粉色花瓣确实缺了一小块,不仔细看根本察觉不了。约摸是方才争执时瞧见的?倒又发现他是个细心人。这样一想更是心慌,以前的齐琛出名,大部分是因为他无法做武将去沙场为兄长报仇而自暴自弃,常不归家。连爹娘都不疼的人,哪里会这么去疼个陌生女子。
掌柜拿了个色泽深润的紫檀木盒出来,打开盖子,取了三层一一摆开,“这些都是上好的货色,夫人请挑。”
齐琛见她挑的小心,说道,“喜欢就多挑几支。”
只要她开心就好,自己心里的愧疚也少些。他总算是明白了,明玉也是个小女人,心底脆弱的很。说起来是自己疏忽了,她自幼成了孤女,在姨母家又没人疼爱,好不容易嫁了,将齐家当作归宿,他却问她是否喜欢林淮,她惊慌也不奇怪。罢了,对她好些吧。
他看向铺子外华灯初上的街道,又拧起墨色长眉,那狩猎场……必须要快点去看看。
明玉挑选许久,才终于拿了一支,“这支吧。”
掌柜笑道,“夫人好眼力,芙蓉钗富贵倾城,确实配得起您。”
这些商家场面话齐琛倒意外听的顺耳,“不多挑几支?”
明玉笑笑,“一支足矣。”
心意不在多,到了便好。看着掌柜将芙蓉钗放进精致木盒中,明玉垂眸细想,虽然困惑满满,可还是宁可相信他是齐琛,否则即便他真的不是齐琛,那于自己有什么好处?齐老爷和齐夫人以为他是痴傻了,而没怀疑其他的。她之前本就不认识他,犯不着冒险撕破脸皮拆穿他,所以就算他不是原主又有何妨?横竖对自己好就行,对自己好就行……
想罢,已收了心思,偏头看着齐琛,面色虽冷,却是个面冷心热的,这样的齐三爷,也挺好。
见水桃从掌柜那接了木盒过来,明玉才转身往外走,正好和人照了个正面,不由一顿。
进来的人可不就是孔氏和林淼,见了明玉,没瞧见还在里头的齐琛,那下人又都在外面,只见了水桃,登时轻笑一声,“玉儿啊,你坑了我那么多嫁妆,紫玉镯司南佩,金步摇银珠钗的,你还跑这来买什么?”
林淼冷笑,“不就是娘亲给的钱财太多了,才有闲钱来这买。”
明玉抿了抿唇,又见她们后头走来一人。年轻男子脸庞清秀,此时却拧紧了眉,略带责备,“娘,小妹。”
看见林淮,明玉身子微僵,刚要偏头去寻齐琛“以示清白”,就见他走了出来,定身站在一旁,一手握了她的肩,一手将刚从水桃那拿来的芙蓉钗,稳稳插入青丝发髻中,细看一会,才道,“好看,该多买几支。”说罢,便对掌柜说道,“那盒子里的,都送到齐府。”
明玉呼吸微屏,抬眸看他,便见他眸色里满是寒霜,不由担心,她刚说完街头见了街尾跑,结果就跟林淮打了个照面。
孔氏见了齐琛,笑的尴尬,“原来齐三公子也在这呢。”
林淼还是第一次如此近看齐琛,这脸当真是冷峻傲气,瞧的心头荡漾。末了一想,再好看又如何,只是个傻子,只有明玉才会因为傻子的关心傻乐吧。撇撇嘴,也不与他问好,权当没看见。
林淮顿了顿,还是上前作揖,“见过齐三公子。”
孔氏搭话,“阿贺刚回来,想瞧瞧闹市风景,就一块来了。淼淼想买些首饰,不巧竟碰见了外甥女婿,当真巧。”
齐琛并不看他们,携了明玉的手便走。
傻子又怎么会跟亲戚寒暄,对妻子娘家人冷眼不语,别人听了还觉得他是“正常”的。他终于发现装傻最大的好处——不用对着嫌恶的人虚情假意的笑。
明玉颔首随着他的步子走,上了马车,惴惴不安。车帘还未放下,齐琛的脸看得分外清楚,仍旧寒冷,话到嘴边,又咽下。
齐琛说道,“你姨母和表姐的话,就当作耳边风散了。”
明玉小心问道,“三爷不气?”
齐琛蹙眉,“气什么?”片刻明白过来,几乎被她想东想西的毛病气笑,“气你街头见了林淮没在街尾跑?”
本来还七上八下的心,忽然就平静了,明玉扑哧笑笑,知晓他根本没在意这事,不过是自己想多了。
齐琛看她笑的开怀,面似明珠生晕,眉梢眼角皆是春意,声音也轻了些, “多这样笑笑。”
明玉笑意微顿,等那车帘放下,才低声,“无论三爷是什么人,明玉都会与您一起共进退。”
齐琛微点了头,没有多想。
寻了家酒楼,要了个厢房,外头正对着街道,往远处看去,皇城华灯璀璨,安定祥和。
明玉对吃的不怎么上心,六岁前不懂吃,去了姨母家也没吃过好的,到了齐家吃的小心,仔细一想,竟然对食物没盼想了。
齐琛倒喜欢这里的菜,见明玉吃的矜持,夹了几块鹅肉给她,“吃多些。”
明玉微点了头,“嗯。”见他将葱扫开,问道,“三爷不爱吃葱?”
齐琛拧眉,“嗯,葱味生涩。”
明玉笑笑,提箸剔了鱼肉面上的,才夹到他碗里,夹了去才想起,“忘记换干净的筷子了。”
“无妨。”无病无痛的,齐琛倒不在乎,“我方才也没换。”
明玉笑了笑,两人一起吃,连满桌食物都美味起来,让人期盼下次。
用过晚食,两人又在外面走了小半个时辰。夜里回去,府里的灯火已熄了一半,齐承山和孟氏已睡下。
齐琛洗浴回来,明玉也刚沐浴完,散发披肩,青丝黑软如墨云,坐在一旁,还能闻到浅淡香气。
“三爷。”明玉笑道,“那钗子我放起来了,若赶明儿没瞧见,可别以为我将它弄丢了。”
齐琛问道,“不打算戴了?为何?那买来有什么意义。”
明玉抱膝笑笑,“因为这是三爷送的。”
齐琛无奈笑笑,“那不是以后送你什么都要放起来?”
明玉轻轻摇头,“这是三爷第一次送的,自然要珍藏起来,免得弄坏了。”
齐琛顿了顿,“坏了,我再送就是。”
“嗯。”明玉看着他,笑意更深。
目光柔柔,似水深情,看的齐琛偏了头,面部线条十分紧绷。明玉有心逗他,又往他身旁挪了挪。果然一会就见他侧倾了身,明玉得寸进尺往他那挪,见他面色黑沉,忍俊不禁。
耳边笑声似银铃,齐琛僵了僵,伸手压了她的肩,将她塞进被窝中,“睡觉。”
明玉越发不惊怕他,只是一会见他穿外裳,又慌了,忙唤他,“三爷。”
齐琛悄声,“我去去狩猎场。”
明玉拉住他,摇头,声音更低,“那儿危险。”
“我会带一些人去,天亮前会回来。”齐琛来这里已有两个月,多少知道这齐府里的人谁可信,谁可用。去狩猎场自然不会一人,否则如果当时刺杀本尊的凶手仍潜伏在那,也危险。
明玉怔松片刻,知拦他不住,心已因他高悬,“三爷小心,明玉等您回来。”
齐琛默了默,还是抬手拍了拍她的头,声调都轻了许多,“睡吧。”
明玉哪里能安心睡下,看着他从窗而出,心便跳得厉害。重重吐纳几口气,还是无法平复。
齐琛前几日已分派好护院,由制定的路线从后门出去,在下人察觉惊动了孟氏前,他必须快点回来。
往那狩猎场赶去时,天色漆黑,进了鹿山,春日未过,山风阴冷刺骨。
问了随从,再过一盏茶的功夫,便能到狩猎场了。
齐琛心思沉沉,如果能回现世,那恐怕明玉……是永远等不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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